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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七章 经典部类概论▪P3

  ..续本文上一页ka^,而被称为「杂诵」。在经的结集中,显然的也有同样的倾向。经,集成而名为「阿含」;而流传于僧伽及民间的偈颂、传说,也渐次集成,名为「杂藏」。说一切有部(不立「杂藏」)的立场,是重视修多罗的最初集成,「阿含」为佛法根本的立场。

  

  

  注【54-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八四)。 [P475]

  注【54-002】『摩诃僧祇律』九部经的译语,见卷一(大正二二‧二二七中)。

  注【54-003】『摩诃僧祇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三四0下)。又卷三四(大正二二‧五0一下)。又卷三九(大正二二‧ 五三六中)。

  注【54-004】『增壹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五五0下)。

  注【54-005】『铜鍱律』「小品」(南传四‧四三0)。

  注【54-006】『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八中──四四九上)。

  注【54-007】『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注【54-008】『十诵律』卷二五(大正二三‧一八一中)。

  注【54-009】『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药事』卷三(大正二四‧一一中)。

  注【54-010】Cowell and neil: the pya$vada^na,PP.20.34-35.

  注【54-011】N.Dutt: Gilgit manuscripts Ⅲ, Part 4, P.188。

  注【54-012】『杂阿含经』卷四九(大正二‧三六二下)。

  注【54-013】『善见律毗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七上)。『大阿罗汉难提蜜多罗所说法住记』(大正四九‧一四中 )。

  

  

  

  第二节 四阿含与九分教

  [P476]

  有关经典成立的研究,近代学者虽多少有偏重巴梨语Pa^li的倾向,而忽略其部派的实际意义,但成就不能说不大。随研究而来的,有「九分教」与「四阿含」的先后;「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先后;「四阿含」的同时成立或先后集成等问题。有关「四阿含」与「九分教」的先后,这里先略为叙说。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旧译为「九部经」与「十二部经」。「十二分教」的名目,玄奘译为:「契经」、「应颂」、「记说」、「伽陀」、「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希法」、「论议」(1)。「九分教」,就是十二分中的九分,虽有多种的不同传说,依据较古的传说,应以「契经」、「应颂」、「记说」、「伽陀」、「自说」、「本事」、「本生」、「方广」、「希法」──九分为正。「九分教」的原语为navan%ga-vacana navan%ga-〔buddha〕-vacana,「十二分教」为dva^das/a$n%ga-vacana。分An%ga 是支分的分,所以这是教法的分类,九部分或十二部分。

  

  古代的结集传说,出于律部(犍度与本母)。据持律者的传说,阿难A^nanda集一切经为四阿含或五部,并没有说到依九分教(或十二分教)而集成四阿含。近代学者,开始注意这一问题,是由于发见了『岛史』(南传六0‧二六)的传说:

  

   「五百长老,住七叶窟,分别师之九分教。师之九分教:修多、祇夜、和伽罗那、伽陀、 [P477] 优陀那、伊帝目多伽、阇多伽、阿浮多、毗陀罗;以此不灭之正法,分类名为「品」、「五十集」、「相应」、「集」,为阿含藏经典之集成」。

  

  『岛史』!Di^pavam%sa为锡兰最古的编年史诗,约作于西元四、五世纪间。依九分教而集成阿含藏A^^gamapit!aka,在中国也有类似的传说,如『般泥洹经』卷下(大正一‧一九0下 ── 一九一上)说:

  

   「众比丘会共议:佛十二部经,有四阿含。……即选众中四十应真,从阿难受得四阿含」。

  

  『般泥洹经』,是『长含』『游行经』(『大般涅槃经』)的别诵本,不知属于什么部派;传为「东晋失译」(约西元四世纪译)(2)。『出三藏记集』卷九(大正五五‧六四下),道安序也说:

  

   「阿难既出十二部经,又采撮其要,径至道法,为四阿鋡暮;与阿毗昙及律,并为三藏焉」。

  

  『岛史』与『般泥洹经』所说,佛法──九分教或十二部经,是通于经与律的;四阿含仅是其中的一分。以九分教或十二部经,集为三藏的传说,现存西元二世纪以来的论书,大抵如此。所以『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论证九分教为「通于经律之全体」(3),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P478] 。然而,在古典的结集传说中,没有说到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阿含;所以说九分教为四阿含以前的圣典形态,还是不能不审慎考虑的问题。

  

  九分教是法的分类,还是通于律呢?古代持律者所传,如『铜鍱律』「经分别」(南传一‧一三)说:

  

   「舍利弗!拘搂孙佛、拘那含牟尼佛、迦叶佛、广为声闻弟子说法不厌,为弟子多说修多、祇夜、记说、伽陀、优陀南、如是语、本生、未曾有、毗陀罗;为诸弟子制立学处,制说波罗提木叉。诸佛世尊、大声闻等灭后,种种名、种种族、种种种、种种姓出家,后诸弟子梵行久住」。

  

  佛法的是否久住,在乎是否广为弟子说法──九分教;为弟子制立「学处」,制「说波罗提木叉」,文段非常分明(4)。九分教是说的,是法的理解(修证);「学处」、「说波罗提木叉」,是制的,是僧伽的制度。九分教的古义,在持律者看来,显然是所说的法,而是与律相对的。律宗所说的「化教」与「制教」,正可为这一段文字的说明。

  

  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组成,最早见于『中部』(『中含』),『增支部』(『增一含』)(5)。凡『中部』与『增支部』而说到九分教的,都是约「教法」说的。如「知法」是知九分教;「知义」是知九分教的意义(6)。「学法」(九分教),是「以慧而究明其义。以慧而究明其义 [P479] 者,……适于真正目的。以能善解法故,永得饶益」(7)。多闻持法,不一定是多听九分教法。如「一四句偈、知义、知法、法随法行,是名多闻持法者」(8)。对于九分教法,「法来入耳(听闻),熟习其语,意善观察,见善分析。不失念而死故,生于天上」(9)。怎样才能多闻?「通达于法(九分教)。如所听闻,如所通达而广为他说,……广为他读,……广为讽诵,……心随寻伺,意随观察。何处有多闻,传阿含,持法、持律、持母长老比丘,时彼比丘往诣其处:大德!是义云何」(10)。依上文证,九分教──法,是学习通达的。多闻持法的,重于法义的闻持。说到九分教的,都近于「十法行」(11),而为闻思修的修学过程。所以九分教与十二分教,虽在佛教的流传中,早已总摄三藏,更不要说通于法与律了。但论到九分教组成的早期意义,我觉得这是经师所传,一切经法的九类。

  

  九分教,无论是法的,或是通于法与律的,依九分教而集成四阿含,仅有部分的意义。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与四阿含,在基本精神上,有一重大的差别。「佛法」,从佛的证觉而宣流出来,本于佛说,那是无可疑的。然而,佛法就可以称为「佛说」吗?『增支部』标九分教为「沙门瞿昙之法」(12);『岛史』称为「胜者之九分教」(13)。说得更确切的,如说:「十二部经,如来所说」(14)。「谓佛所说十二部经」(15)。「汝等持我所说修多罗……优波提舍等法」(16)。「佛所宣说」(17)。「如来所说,从修多罗乃至优波提舍」(18)。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在古来的传述中,都是 [P480] 标明为「佛说」的。然在阿含中,集成的佛法,是不限于佛说的。佛说的以外,诸大弟子所说,都集录在内。又如『蜱肆经』、『瞿默目连经』等,佛涅槃以后弟子所说的,也都集在里面。这还可说「佛涅槃未久」,而如『增壹阿含经』,那罗陀Na^rada为文荼王Mun!d!a说法,是佛灭后四五十年的事了(19)。此外,如『相应部』「有偈品」中诸天所说的,也集录起来。时间上,从佛世到佛涅槃以后。说法者,从佛到诸大弟子、诸天。「阿含」所集录的佛法,是以佛为本的;将流传于僧伽内部,社会民间的佛法,一起集为「阿含」,所以『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 二四三下)说:

  

   「是法根本,皆从佛出。是诸声闻及天神等,皆传佛语。如比尼中说:佛法名佛所说,弟子所说,变化(人)所说,诸天所说。取要言之,一切世间所有善语,皆是佛说」。

  

  『成实论』文,是依「律藏」及『增支部』而作此解说的。这是原始结集以来的「教法」真相,也正是集经为「阿含」的指导方针。当「九分教」组成时,虽不一定有称为「阿含」的部类,而传诵的经法,确已不少。组为九分,而标揭为「如来所说」,是当时经师们推重经法的表示。后来集成的经(律部也受此影响),「佛说」与「佛法」不分,显然是受了「佛说九分教」(或「十二分教」)的影响。离佛的时代远了,崇仰佛陀的信念,也逐渐加强;「佛法」也嬗变为「佛说」了。 [P481]

  

  依「九分教」(十二分教)而集成「四阿含」,或先有「四阿含」而后有「九分教」,这在近代学者,有着浓厚的论究兴趣(20)。在这里,概略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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