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行摩那埵(同于「僧残」),而渐演化为「波逸提」;属于「僧残」与「舍堕」的,也转化为「波逸提」而论:佛灭以来,比丘僧(比丘尼律的集成者)对比丘尼的管教,起初是异常严厉的。但在部派一再分化过程中(西元前二00──一00),显然已大为宽容。在比丘尼律部的编集中,琐细的规章,却越来越繁重。这是从比丘尼律成立研究中所得的结论。
五、「波罗提提舍尼」Pratides/ani^ya^,译意为「悔过」。除『根有尼律』外,都是八波罗提提舍尼,而又都是不共戒。『十诵律』虽同为八戒,而缺「蜜」与「黑石蜜」,却有「熟酥」与「脯」。『根有尼律』合为一0戒,又加共戒──「学家受食戒」,成为一一,『根有尼律』显为晚出的综合。
六、「众学法」sam%bahula-s/aiks!a:都是共戒,所以大体上与比丘的「众学法」相同。现存的『僧祇比丘尼戒本』,误为七七条。其中关于内衣的九戒,被衣的四戒,无疑是从比丘「众学法」中抄录时的笔误。如『僧祇律』卷二一(大正二二‧三九九中──下)说:
「六群比丘下着内衣、高着内衣……象鼻着内衣(九事)……与诸比丘结戒……整齐着内衣 [P427] ,应当学。」 「六群比丘下被衣、高被衣、婆罗天被衣、婆薮天被衣(四事)……与诸比丘结戒……齐整被衣,应当学。」
『僧祇律』文,列举种种不如法,着内衣九事,被衣四事,然后制成二戒──「齐整着内衣」,「齐整被衣」。现存的『僧祇比丘尼戒本』,总共列举十五戒,显然是不足依据的。『僧祇律』的比丘「众学法」,六六戒,而比丘尼「众学法」,应为六四,如『僧祇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四下)说:
众学法,广说如比丘中。唯除六群比丘尼生草上、水中大小便,余者尽同。
比丘尼的「众学法」,应除去二条,因为「生草上大小便」、「水中大小便」,已制为「波逸提」(一三九‧一四0)了。『五分律』也说:「比丘尼,除大小便生草菜上,余皆如上」(11) 。「生草上大小便」,已制入「波逸提」(一三七),而『五分比丘尼戒本』,「众学法」中仍列入「不大小便生草菜上,除病,应当学」(12),也是错误的。在「众学法」一00中,也应除一而为九九。这样,『四分律』「波逸提」的七七,与「众学法」的四九相重复。这都是传录的不审,应除去一条:『四分律』的「众学法」,应为九九。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与『根有尼律』,都没有重复的过失。 [P428]
七、「灭诤法」Adhikaran!as/amatha^:七灭诤都是共戒。处理僧伽纷诤的法规,与比丘是完全一样的。
关于比丘尼戒的条数,除上面所说的六律而外,还有正量部所传的「比丘尼律有九十九戒」 (13)。「九十九戒」,是约不共戒说的。如前第三章中,说到正量部的比丘律,是二百戒(14),依此可推算出正量部比丘尼戒的条数。正量部为上座部系,可依上座部的共义来推算。正量部的不共戒,除「波罗夷」四,「僧残」一,「舍堕」一0二,「悔过」八──共三四戒外,「波逸提」应为六五,合「九十九戒」的大数。这样,加上共戒:「波罗夷」四,「僧残」七,「舍堕」一八,「波逸提」七0(这或有一条的差异),学法四九(五0除一),灭诤七──共一五五戒。共戒与不共戒合计,总数为二五四戒。这虽然没有明文,但是可以推算而知的,所差的多不过一戒而已。
比丘尼律的集成,是持律的上座比丘的功绩。佛灭以后,部派分裂以前,对比丘尼的处理极严。当时所诵的「戒经」,随「比丘戒经」的完成而完成;除去不适用于尼众的,而加入比丘尼的不共戒。当时所诵的「戒经」,可能在「二百五十戒」(如正量部所传)左右。那时,在比丘的「摩得勒伽」(杂跋渠)中,附有「比丘尼法」──「八敬法」;而其他的不共规制,也集为「杂跋渠」。等到部派分裂再分裂,对比丘尼的教诫也放宽了。各派自由取舍,而波逸提的数目 [P429] ,才不断增加。「八敬法」与「杂法」部分,在上座部中,类集为一。说一切有系,附属于比丘的「杂法」或「杂事」;分别说系,别集为「比丘尼犍度」或「比丘尼法」。比起『僧祇律』的「五杂跋渠」,内容也增广多了。比丘尼戒数的多少,距离很远。因为比丘尼律,在持律比丘的编集中,没有被重视,也没有严格的公认传说。等到部派一再分裂,各自为政,对比丘尼戒的集成,更没有标准可说。从比丘尼戒条数的多少,杂跋渠(比丘尼犍度)内容的广略,对于比丘尼律的集成,各部律(尼律)的先后,应该是『僧祇律』、『铜鍱律』、『四分律』与『十诵律』,『五分律』与『根有尼律』。至于比丘尼的「波罗提木叉分别」,那当然因「波罗提木叉」的编定,而渐次成立了。
注【49-001】『摩诃僧祇律』卷三六(大正二二‧五一九中──下)。
注【49-002】『铜鍱律』「经分别」(南传二‧五三八──五三九)。『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三上)。『四分律』卷二八(大正二二‧七六二中──下)。『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三‧三三0中)。『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一八(大正二三‧一00七下)。
注【49-003】『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六(大正二三‧九三六中)。
注【49-004】原文过于简略,所以在( )中,略加补注。
注【49-005】『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一八,为「二尼同一床卧」戒(大正二三‧一00三上)。『四分律 [P430] 』卷二六,作「同一床卧」、「同一褥同一被共卧」二戒(大正二二‧七四四上──中)。『铜鍱律』「经分别」,也分为二戒(南传二‧四六六──四六七)。『十诵律』卷四四,分为三戒(大正二三‧三二0下── 三二一中)。『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四,更分为四戒(大正二二‧九五中)。
注【49-006】『十诵律』卷四七,有(一六八)「以刷刷头」,(一六九)「使他刷头」,(一七0)「以梳梳头」,(一七一)「使他梳头」,(一七二)「编头发」,(一七三)「使他编头发」── 六戒(大正二三‧ 三四三中──三四四上)与『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二0,畜「草刷」、「细枇」、「粗梳」(一七六──一八0)等戒,同本而传诵不同。
注【49-007】『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四(大正二二‧九八下)。又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三中)。
注【49-008】如本章本节第一项所列。
注【49-009】同前(2)说。
注【49-010】「拆衣不缝过五日」,如『铜鍱律』「经分别」(南传二‧四五三──四五四)。『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二(大正二二‧八八中)。『四分律』卷二六(大正二二‧七四九中──下)。『十诵律』卷四六 (大正二三‧三三五中)。「取衣许受而不与受具」,如『铜鍱律』「经分别」(南传二‧五三四──五三五)。『四分律』卷二八(大正二二‧七六三下)。『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三(大正二二‧九一中──下)。『十诵律』四六(大 [P431] 正二三‧三三0上)。『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一八(大正二三‧一00七下)。
注【49-011】『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一0(大正二二,七七中)。
注【49-012】『五分比丘尼戒本』(大正二二‧二一三中)。
注【49-013】『律二十二明了论』(大正二四‧六六六上)。
注【49-014】见本书第三章第四节。
第二节 附随
第一项 列举部类
「毗尼藏的主体」,是「二部波罗提木叉分别」,与诸「犍度」,这已在前面论究过了。此外,『铜鍱律』有「波利婆罗」Pariva^ra,译意为「附随」,是附属于律部的有关部分。汉译的律部,虽没有「附随」部的名称,但在「波罗提木叉分别」、「犍度」(诸事)以外,确乎也还有部类存在。现在就以「附随」为名,而观察「波罗提木叉分别」,及「犍度」以外的部分。
关于「附随」部分,各部律是极不一致的。或有或没有,或多或少,或短篇或大部,这与经 [P432] 藏的「小部」一样,内容的性质不一,虽有古典在内,而多数是集出稍迟的。大概的说,这是部派佛教时代成立的部分。
现存的各部律,『僧祇律』与『五分律』,是没有「附随」部分的。『四分律』有「调部」(卷五五──五七),「毗尼增一」(卷五七──六0)──二部。推定为属于雪山部 Haimavata的『毗尼母经』,所传的「毗尼藏」,除「比丘经」、「比丘尼经」、「诸犍度」外,有「母经」、「增一」──二部(1)。『铜鍱律』的「附随」,共一九种: 一、大分别二、比丘尼分别三、等起摄颂四、无间省略五、问犍度六、增一法七、布萨初解答章‧义利论八、伽陀集九、诤事分解 [P433] 一0、别伽陀集一一、呵责品一二、小诤一三、大诤一四、迦絺那衣分解一五、优波离(问)五法一六、等起一七、第二伽陀集一八、发…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六章 比丘尼‧附随‧毗尼藏之组织》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