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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思想史 第九章 瑜伽‧中观之对抗与合流▪P8

  ..续本文上一页学,在确认「一切法无自性空」是了义的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与瑜伽行派对立。但在瑜伽行派的兴盛中,中观者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也就渐渐的分化了。分化的原因,还有重要的是:一、「后期大乘」经的流行,应给以解说。二、论究『中论』,『四百论』等深观,而不知龙树的大论,如『大智度论』,『十住毗婆沙论』,所以在缘起prati^tya-samutpa^da事的安立方面,不免无所适从而所见不同了。

  

  佛护着『中论释』,大体依『根本中论无畏释』。清辨着『根本中论般若灯释』(即『般若灯论』),论中评论了佛护释,如『般若灯论』卷一(大正三0.五二下、五三上)说:

  

   「(佛护)释曰:诸法无有从自体起,彼起无义故;又生(应)无穷故。(评曰)彼不相应,此义云何?以不说因及譬喻故;又不能避他说过故」。 「佛护论师释曰:他作亦不然,何以故?遍一切处一切起过故。论者[清辨]言:彼若如此说 [P362] 过,即所成能成颠倒故,谓自俱因起体过故。或时有处随一物起故,先语相违。又若异此,遍一切处一切起过,此语能成他起过故,此不相应」。

  

  在解说『中论』破「自生」与「他生」等处,清辨不同意佛护的破他方法。如破「自生」,佛护以为:自(体)生(自体)是自体已有而说再生,那是毫无意义的。已有,何必再生呢?如有自体而要更生,那就该生生无穷了!这样的破斥,不提自已的意见,只从对方的主张中(如「自生」),指出对方语意的内在矛盾,这确是龙树的常用的破法,清辨不同意这一破法,认为要破斥他宗,应说因与譬喻,也就是要应用三支比量anuma^na-prama^n!a的方法。如清辨『掌珍论』说:「真性有为空,如幻,缘生故。无为无有实,不起,如空华」(1)。明有为,无为空,就立了两个具足宗、因、喻的比量。清辨(与护法时代相当)在异教的正理派naiya^yika,瑜伽行派的因明hetu-vidya^立破影响下,也觉得破他是应该这样的自立比量,所以评破了佛护。起初,佛护与清辨门下,都没有觉得有太大的问题,到了佛护再传的月称Candraki^rti,作『根本中论明显句释』,才揭发了清辨与佛护间的根本歧异。依月称说:一般的比量,是依某些共同(「极成」、「共许」)的见地,而论究彼此的不同,到底什么是正确的。然在中观者的不共见地中,与中观以外的学派,不可能有共许的,所以立量(或立或破)是不可能的,如『辨了义不了义论』广说(2)。「一切法无自性空」,原则上是中观派一致的。然胜义Parama$rtha中「一 [P363] 切法无自性空」,而世俗sam!vr!ti中,清辨以为缘起法是有自相svalaks!an!a的,自相也就是自性svabha^va。在彼此共许的自相有法下,可以立量。然依月称说:『中论』说缘起无自性,无自性所以是空s/u^^nyata^的。「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缘起如幻如化,也是无自性的。这不是一般人所有的共识,所以自立比量以破他,是不可能的。对无明avidya^所蔽的众生,只有从对方的见解中,指出他自义的矛盾,使他「触处难通」,从反省而理解自相有的谬误,引向胜义的修证。『入中论』卷二(汉院刊本一八)说:

  

   「痴障性故名世俗,假法由彼现为谛,能仁说为世俗谛,所有假法唯世俗」。

  

  世俗,有覆障的意义。缘起如幻,而在众生(无明覆障)心境,现起谛实相,如来也就随世俗而称之为(世俗)谛。在圣者的心境,缘起如幻,可说「唯世俗」而不再是「谛」了。『中论』青目释也说:「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3)。从破他的方法中,发见清辨所说的因缘生法,世俗谛是自相有的,应「自立量」以破他,所以称为「自续」或「自立量派」Sva^tantrika。佛护与月称,随他所说而难破,所以称为「应成」或「随应破派」 Pra^san%gika。这是有关胜义的观察与二谛安立的。

  

  后期中观学,在「后期大乘」经论流行的时代,引起种种新的问题。「佛法」所开示的,是生死的解脱。「后期大乘」的『胜鬘经』,提出了两类生死。生死是烦恼kles/a,业karman [P364] ,(生死)苦duh!kha的延续。『胜鬘经』在一般的烦恼──四种住地(与一般所说,见所断、修所断烦恼相当)外,别立无明住地avidya^-va^sa-bhu^mi。在有漏的善恶业外,别立无漏业ana^srava-karma。在一般的生死,一次又一次的分段生死外,别立意生[成]身manomaya-ka^ya 的不可思议变易死acintya-parin!a^ma-cyuti。无明住地为因,无漏业为缘,得意生身的变易生死(4)。这是在共三乘所断的五趣生死外,别有大乘菩萨不共的生死,究竟解脱,才能成佛。说明大乘的不共,有二乘共断的烦恼障kles/a$varan!a,佛菩萨所断的智[所知]障 jn~eya-avaran!a。在离执证空方面,声闻离我执,证补特伽罗无我pudgala-nira^tman,或名生空──补特伽罗空pudgala-s/u^nyata^;大乘更离法执,证法无我dharma-nira^tman ,也就是法空dharma-s/u^nyata^。这些论题,解说上或多少差别,却是「后期大乘」所共说的。对于这,清辨的『般若灯论释』卷一一(大正三0.一0六中──下)说:

  

   「二乘之人见(人)无我故,烦恼障尽,乘彼乘去,是名说……断烦恼障方便已」。 「为大乘者,说二无我为最上法,说断智[所知]障方便已」。

  

  清辨所说的,显然是随顺「后期大乘」的:二乘得人无我,断烦恼障;大乘得二无我,更断所知障。然月称的见解不同,如『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一七(汉院刊本二八)说:

  

   「如明显句论云……由内外法不可得故,则于内外永尽一切种我我所执,是为此中真实 [P365] 性义。悟入真实者,慧见无余烦恼过,皆从萨迦耶见生,通达我为此缘境,故瑜伽师当灭我」。 「由我不可得故,则其我所我施设处[法]亦极不可得。犹如烧车,其车支分亦为烧毁,全无所得。如是诸观行师,若时通达无我,尔时亦能通达蕴事我所皆无有我」。

  

  无我,『入中论』说:「无我为度生,由人法分二」(5)。无我也就是空性,由于所观境不同,分为二无我或二空。无我与空的定义,同样是(缘起)无自性,所以能通达无我──我空的,也能通达无我所──法空。反之,如有蕴等法执的,也就有我执。这样,大乘通达二无我,二乘也能通达二无我。不过二乘在通达人无我时,不一定也观法我(如观,是一定能通达的),「于法无我不圆满修」。经说二乘得我空,大乘得法空,是约偏胜说的。无明障蔽,对补特伽罗与所依蕴等法,起谛实相,不知是没有自性的,这是生死的根源,也就是十二支的无明。执我、法有自性,是烦恼障的根源,那什么是所知障呢?『入中论释』说:「彼无明、贪等习气,亦唯成佛一切种智乃能灭除,非余能灭」(6)。二乘断烦恼,佛能断尽烦恼习气(所知障),确是「佛法」所说的。月称的见解,与龙树『大智度论』所说,大致相同。

  

  后期的「大乘佛法」,是以如来藏我tatha^gatagarbha-atman,自性清净心 prakr!tiprabha^svara-citta说;阿赖耶识a^layavijn~a^na为依止说;二流合成的「真常唯心论」为 [P366] 主流的。后期流行的特出思想,代表「初期大乘」的中观者,怎样在保持中观思想下,去应付、处理这新传出的思想呢?清辨造『中观心论』及释论『思择焰』,在『中观心论』的「入抉择瑜伽行真实品」中,对瑜伽行派作了广泛的批评。『大乘掌珍论』所说:「入真甘露已具分别」(7) ,就是指『中观心论』说的。清辨的『般若灯论』,也批评了「三自性」,但汉译本的译者,传承瑜伽学的波罗颇蜜多罗Prabha^karamitra,却把他略去了。『十地经』说:「三界唯心」,清辨以为:经意是遮破外道所说,离心别有作者、受者──我,不是说外境非有。『楞伽经』说:「外境悉非有,心似身、财、处,现为种种义,故我说唯心」。清辨解说为:这是说外境不是自性有的;依境而有种种心,似彼[境]行相而生。经上所说的(唯心),都不是「唯识变现」的意义,彻底的否定了瑜伽行派的唯识说(8)。实践的方法,依『辩中边论』说:「唯识无义」,是依妄分别识(及心所)的有,遮遣外境的非有;再依外境的非有,识也就不可得──境空心寂。这样,境无与识有,都归于无所得,平等平等,也就是契入真如。这一进修次第,真谛(Parama$rtha)所译『十八空论』,称之为「方便唯识」,「正观唯识」(9)。清辨的『般若灯论』(10)说:

  

   「若先许唯识,后仍遍舍者,与其以泥污后而洗,初即勿触远离为妙」。 「先即同修,无须悭吝」!

  

  依清辨的意见,「识」终归是无所得的,那为什么不直捷了当的,观境与识都是虚妄无实, [P367] 要分成先后次第呢!月称对唯识说,也作了详细的评判。经上所说的「唯心」,如『十地经』,是为了遮破外道的作者、受者;『楞伽经』说,是为了遣除外境的执着。『入中论』引经说:「如对诸病者,医生给众药,如是对有情,佛亦说唯心,此教显彼是不了义」(11)。医生的应病与药,当然是随宜方便;以治病为喻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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