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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雨集第三册 五、佛陀最后之教诫▪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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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教诲女人│x │x │ │ │ │

   │6 依止经戒│1 │1 │2 │2 │3 │

   │7 舍小小戒│3 │3 │ │ │ │

   │8 敬顺和乐│2 │2 │ │3 │4 │

   │9 审决无疑│5 │5 │4 │4 │6 │

   │10念 无 常│6 │7 │5 │5 │7 │

   │ │ │6 乞僧自恣│ │ │1 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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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124]

  表中的x ,表示该经有这一论题,但早在教化须跋陀罗前说了。从表列看来,『长部』与「法显译本」相近。这又与『游行经』相近,仅是次第的先后不同;这都是分别说系的诵本。『泥洹经』与「法祖译本」,非常接近,应是同本异译。与有部律的『杂事』,是较为接近的。

  

  

  

  三

  今依『游行经』的次第,逐项来论说。

  

  一、安慰阿难:佛度了须跋陀罗,阿难感到佛要入灭,而自己还「所业未成」,情爱未尽,不觉得悲从中来。佛特地安慰他,赞誉他侍佛的功德极大;有四种未曾有法,胜于过去诸佛的侍者。勉以「汝但精进,成道不久」!这一安慰,赞叹,是其他五本所共有的,但都记录在到了拘尸那,教化须跋陀罗以前。这一记录,见于汉译『中阿含』的『侍者经』(『中含』八‧三三)。而四种未曾有法,也见于巴利文的『增支部』(『A』四‧一二九)。 [P125]

  

  二、敬念四处:阿难想到佛灭以后,大家要见佛而不可能了。当然,阿难自己也在其内。思慕佛而无法再见,这是怎样的忧感?这正是情感上的极大困扰。佛告诉阿难:「不必忧也」!有四处:佛的诞生处,成道处,初转*轮处,入涅槃处。只要忆念佛在这四处所有的功德,到这四处去游行礼敬,也就等于见佛了。初期佛教,提倡四大圣迹(后来又扩展为八大圣地)的朝礼,满足了景仰思慕世尊的诚心。『遗教经』说:「此(波罗提木叉)则是汝大师,若我住世,无异此也」。「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法身常在而不灭也」。这是佛为比丘们,所作深刻的,理智的开示,但对一般人来说,非从事相的,情感的着想不可。四大圣迹的朝拜,后来舍利的供养,佛像的塑造,都是为了安慰信众,启导信众的敬信。这一问题,『长部』与「法显译本」,记录于佛度须跋陀罗以前;『杂事』与『泥洹经』,与『游行经』相同;但「法祖译本」缺。

  

  三、出家:这一问题,依『长部』及「法显译本」,不能说是问题。须跋陀罗外道来出家,所以说到佛教的制度;外道来求出家,要经四月的考验合格,然 [P126] 后受比丘戒。阿含与广律,都说到这一制度,所以应为佛陀早就制定了的。但其他四本,却别有所指,而意见也不同:

  

  1.『长含游行经』说:「我般涅槃后,诸释种来求为道者,当听出家授具足戒,勿使留难!诸异学梵志来求为道,亦听出家授具足戒,勿试四月」!对于这,『杂事』别有解说:「(释种)此是我亲,有机缘故。其事火人,说有业用,有策励果故」。杂事解说为:外道不必四月试,那不是一切,而是:一、事火婆罗门外道出家(如三迦叶等),他们信业果,也承认现生的功力;二、是释种的出家外道,他们是佛的亲属。这二类外道出家,可以不经四月的考验。『杂事』的解说,理由并不充分。以亲属关系而予释种外道以特别方便,是违反佛教精神的。如依『游行经』说,释种并非指外道而说,但这是更难理解了。在佛法中,除了外道出家,不论是释种,非释种,一律平等。只要不犯遮难,有师长,有衣钵,谁也有出家受具足戒的资格;为什么要特别说到释种呢?『游行经』说:如释种来求出家,「勿使留难」,这反证了当时的教界,对释种出家,存有故意留 [P127] 难的情况,这到底为了什么?原来在释尊晚年,释种比丘展开了释种中心的运动,企图获得僧团的领导权。在这一机运中,提婆达多被拥戴而起来「索众」。提婆达多是释种;他的四位伴党,也是释种;支持他的六群比丘,十二群比丘尼,也都是释种及与释种有特别关系的(参阅『论提婆达多之破僧』四)。提婆达多的「索众」,变质而发展为破僧,结果是失败了。释种比丘中心的僧团运动,也归于失败。释种比丘受到十方比丘僧的抑制与歧视,如阿难,有侍佛二十五年的光荣史,结集法藏的大功德,在五百结集大会,还不免受到大迦叶等的苛责,何况别人?律部所说的制戒因缘,百分之九十以上,由于释种比丘。而六群比丘,更被描写为为非作恶的典型人物。释种比丘,普遍地受到了过分的抑制与歧视。理解这佛教界的实际情形,对释种而要求出家的,给以故意留难的情形,就会充分的体会出来。佛灭百年,释种比丘为中心的意向完全消失,但对释种而请求出家的,还存有习惯性的故意留难。这种不合理的情形,当然需要纠正。反应在学派的经律中,就是「释种来求出家,勿使留难」的正义之音。 [P128]

  

  2.『泥洹经』与「法祖译本」,对出家有不同的意见。因为出家者的动机不一(分四类),所以先要试三月,如觉得「志高行洁」,才为他授(沙弥)十戒。如奉戒三年,清净不犯,再为他授(比丘)二百五十戒。这是规定为:出家三月,受沙弥戒;作沙弥三年,再受比丘戒。这样的规定,在经中,印度学派的律中,是没有的。可以说,这是面对出家者──贫穷、负债、逃役的太多,会影响僧团的清净,而提出非常严格的办法。该经与有部律,部分相同,如解说为北印度及西域佛教界,鉴于僧品秽杂而作出这样的特殊制度,也许不会离事实太远。不过,依印度经律的本意来说,这种制度是过于严格了一点。

  

  四、制罚恶口:恶口比丘车匿(或译阐陀),是释迦太子的侍从。出家后,多住拘睒弥,受到优填王的护持。他是释种比丘中心运动的健者,宣称:「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是故我应教诸长老,长老不应反教我」(『善见律』三)。坚决主张,释种比丘在僧团中,应有优越的地位。这位不容易讲话的,十方僧众所感到最难应付的,被称为「恶性」、「恶口」。怎样对付他?应该「梵坛罚」, [P129] 是「诸比丘不得与语,亦勿往返、教授、从事」(『游行经』)。这是最严厉的惩罚,等于与他断绝关系,使他寂寞的漂流于僧伽边缘;这就是默摈(并非勒令还俗)。依经律研究起来,这是值得注意的;这真的是释尊涅槃前的遗嘱吗?

  

  阐陀(车匿)比丘的事迹,经里有不同的传记。A、佛在世时,阐陀在王舍城入灭。他「有供养家,极为亲厚」,所以舍利弗怀疑他没有究竟,但佛肯定地说,阐陀已证阿罗汉。这一记录,见于巴利文的『相应部』(『S』三五‧八七),『中部』(『M』一四四),及汉译的『杂阿含经』(四七‧一一六六)。B、如来涅槃后,阐陀在波罗奈住。向上座们请益,都不合机宜。后来,到拘睒弥,阿难为他说『教迦旃延经』,因而悟入。这也是『相应部』(『S』二二‧九0),『杂阿含经』(一0‧二二六)所共说的。A说阐陀死于佛世,B说佛涅槃后才证果,这显然是不相合的。

  

  依『涅槃经』说:佛入涅槃时,阐陀还在人间,佛为他制立了梵坛罚法。『铜鍱律小品』 (一一)『五百犍度』也说:结集后,阿难奉了僧命,率众去拘睒弥 [P130] ,处罚阐陀。阐陀起了惭愧心,精进修行,证了阿罗汉果,这才解除梵坛罚的处分。『五分律』(三0)『五百集法』所说,也大致相同,并明说受阿难的教诲,「得法眼净」(初果)。这都是与B说相合的。但检读广律,发见了矛盾的叙述。阐陀的「恶性违谏」,早就制立了学处(僧伽婆尸沙)。阐陀比丘不见(不承认)罪,僧伽为他作不见举(发过失),不共住(摈),如『十诵律』(三一),『四分律』(四五),『僧祇律』(二四),『五分律』(一一),『铜鍱律小品』『羯磨犍度』,都明白说到。『十诵律』说:阐陀被举,还是不服罪,说:「我何豫汝等事?我不数汝等」!他藐视僧伽,不接受处分,到处去游行。可是,「诸国土比丘闻车匿被摈,不共作羯磨,……布萨,自恣;不入十四人数;不得共事,如旃陀罗」。僧伽到处默摈他,阐陀这才心服了,回到拘睒弥,愿意接受处分。这就是梵坛罚,是佛早就制立了的。阐陀应早已心服;如恶性难改,老是那样,僧伽尽可依据佛制而予以制裁。到底有什么必要的理由,要再度提出,成为如来最后的遗教呢! [P131]

  

  如『涅槃经』等(B说)可信,那广律所说,佛世制罚阐陀的记录,就有问题。如信任广律,佛世已制罚阐陀,那就佛涅槃时,不应再提出来请示。这就使我联想到经中对阐陀的不同传说了。从当时教界的实情去理解,事实应该是这样的。释种比丘中心运动失败了,「佛是我家佛,法是我家法」的主张者──阐陀,也就接受处罚。阐陀的作风,虽为十方比丘所不满,批评他「有供养家,极为亲厚」,但佛却肯定地说他已证阿罗汉果;而且阐陀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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