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也。
涅槃经谓八相为苦,根本名生苦,时分朽坏名老苦,大种衰变名病苦,寿命衰没名死苦,不爱现前名怨僧会苦,所爱乖离名有爱别离苦,所希不遂名求不得苦,诸有漏行名畧摄一切五取蕴苦。
乙七 释厄
云何为厄,指小三灾八难而言。
丙一 小三灾
小三灾者,所谓饥馑灾,疾疫灾,刀兵灾是也。
丙二 八难
八难者,三途苦难为三。即堕地狱、饿鬼、畜生等道。免堕此三途,为度三难。
属人道之难有四。一、盲聋瘖哑难:二、世智辩聪难:具世间法之智慧,偏见自强,难闻佛法,故永远流转生死,枉受轮回。三、佛前佛后难:在世之时,不值佛世,不得闻知佛法。四、北俱卢洲难:生此洲之人,福报甚大,且寿命长久,但永不闻佛法。合人道四难与三途三难共为七难,尚有一难,为无相天难,此天永不闻、思、修佛法。合此八者,称为八难。
乙八 观空之法
上来已明云何是苦与厄,今欲解释观空之法,其法有五,曰析法空,曰体法空,曰悟空理,曰三智,曰密法。(其中析法空,与体法空二者,于上交释空,已畧述其分齐与原则,兹则详细其原理与步骤广畧不同,且并存不悖也。)
丙一 析法空
从分析而入,是析法空。然则如何分析?从相,从性,从名——从此四角度分析,可了知不得之义。譬如火,以光为相,以热为性,然离光则热不可得,离热则光不可得,故性相皆不可得。火之著处为根(如灯、烛之类),然灯烛不得为火,故热,光,灯烛皆非火之本体,是知火为热,光,灯烛三者之假和合(即相、性、根三者之假和合),离性无相,离根无性,名之为火,火为假名,如是一切法,皆可从分析,而知为假和合,是名析法空。
丙二 体法空
自体证而入,是体法空。其空有二,一为相对空,此认六尘为有,而六根所不能感觉之部份为空,具而言之,色为有,受想行识为空,然此种体证,非究竟法。二为绝对空,认整个法界所起之现象,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故为幻有。然则现象从何生起?是依法界本体故。一切本体皆空,乃予知体性真空。此始为从绝对上体性之空,般若之所谓空,正指此种。
比较而言,析法为渐,如此梯而上,体法为顿,如乘电梯上楼,若踚墙而入,缘水渠而上,是顽空者流,是断灭空者流。
丙三 悟空理
五蕴之中,色为物质,有色则易生我执,令人由此判别此为我,此为我所。受想行识为精神,有此四则易生法执。今悟空理之法,即从此五蕴着手。
一、观一切色法,均为四大假和合,则可空色蕴。佛家之空色蕴,是从戒门入手。即自世间法言,不乏刚介之士,不为物欲所诱,其行颇类持戒。
二、持定以空受。所谓八风吹不动者,即得受空相应。倘受蕴空已,则苦、乐、喜、优、舍、五受如一,然此非由定门入手不可。
三、持慧可以空想蕴。色法心法,均依想蕴而现法相,故想即成蕴,余蕴乃各得增其积习。且想可以成阁,可以成世智辩聪。若即想离想,蕴便破矣。慧有三,曰闻所成慧,曰思所成慧,曰修所成慧。而修慧又非须具专心与信心不可。语云佛法大海,无信不人。故由闻思修而成慧,而慧而断痴。即得想空想应。
四、行蕴为夙生经历所积之习惯,暗操三业支配之权。故行者虽空受想二蕴,心无罣碍,而身、语、意三味,仍常缘积习以行。则非从慧门入手,与不断忏悔,则不可空行蕴。
五、识蕴通于八种识,而以第八识为主。玄奘大师谓“去后来先作主公者”是也。且彼复以六七两识为关键。此蕴未空,即使会得生空真如,终不能证法空真如。既不能法空真如,故非提高智力以泯识不可,所谓转识成智是也。密宗则以种子表义,修持密法,有净化识蕴之仪轨,精进修之,则可空识蕴矣。
丙四 观三智
观照三智,为显教观空之法。
一加行智(世亲菩萨摄大乘论称此为寻思慧):此乃穷参力究时所显之慧性也。虽趣向般若,而带行相,由有分别证至无分别。但能证此慧,仍为世间法。如明轻安之理,实未证得轻安;如饮暖水,只寻思水暖至若何程度。此智亦名加行无分别智,唯在地前,伏在分别二障现前,修位则无,成唯识论所以谓为纯世间道也。
二、根本智(世亲称此为内证慧):能止息寻思,得见本体时之慧性也。如人饮水,自知冷暖,不复思量其冷暖若何程度。又如入定,自证轻安,不复理会何故可得轻身。此智亦名根本无分别智,成唯识论谓为见修所断,出世断道也。
众生皆有根本智,名为始觉,但因六法所染污,故不能现。禅宗用棒喝,即欲出此根本智而已。此为顿法,倘由渐进,则从闻思修慧以实证。
三、后得智(世亲称此为起用慧):此为已认识本体,再起妙用。释尊修定六年,为加行智。及至明星一现,根本智起,成佛之后,常在定中,即为后得智。故根本智为金刚定,金刚定后起智,为后得智。如是所起三业,莫非清净矣。此智亦名后得无分别智,成佛识论谓余修所断,世出世断道也。
丙五 密法
密法观空,亦分三部。
一、观空:此为渐法,故龙空咒之义云:“自性空故,一切法自性人。当下即空。”就此咒言,正合因明“因”“宗”“喻”之规则。自性空故,为因;一切法自性空,为宗。当下即空,为喻。但以观空而依层次,所以为渐。
二、自性空:此为顿法,于修持时,观一切法无自性——空,使行者当下即空。无缘而宽坦,无分别任运成就,如虚空性中平等而住。
此二者,于密法中,仅能断我执,未断法执也。
三、大手印定:此统真空妙有,摄中道义,西藏佛教徒于龙猛菩萨之中观论,推崇备至,尤以密乘行人为甚。故一般密法修持仪轨,先修成本尊身,即妙有之义,然后观真空。至人大手印定,为西藏密宗无上法门矣。(有关大手印之研究,请参考“诸家大手印之比较研究”一书。此为刘锐之上师发表于法相学会会刊之文字,有抽印本——记录者注)。
兹将大手印定要义,试为表解如左,至于密法修特仪轨则,毋庸于此布露矣。
大手印定 妙有 中道 空
真空 假
乙九 度苦厄之理
上来已明观空之法,今但畧说观空即可度苦厄之理。
缘苦厄之生,皆由执着而起,众生以执著故,遂不免为环境所转,为色法所困缚。倘能空五蕴,知彼等本空,则不再为所逼苦。即知为物所转即生苦厄,若能与般若相应,以破俱生二执,便可以转物,即使苦厄之来,得转逆为顺,安然渡过此关矣。密宗修持,观一切器世间尽成佛国,观所有情皆是佛,即为转物之法。
然苦厄之来,有由宿因者,如释尊云:“苟使千万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盖果已成熟,今生必报,此非观照空性所能免,释尊示现铁枪,马赍之厄,正为明此道理。缘是密宗乃有忏罪之法,以求宿生重罪得轻报也。
有关重罪轻报事迹,显密二乘皆有教史稽。因知度苦厄之法,不外观空,忏罪,知重罪轻报,三者而已。
甲二 示法之体
经云:“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此段经文,为观自在菩萨呼舍利子之名,而示之以般若波罗蜜多之体,其法体为何?即“色不异空”以下六句经文是。大凡经文,均有体有用,体为本体,用为妙用。云何本体?即绝对真实之道理。如本段经文,明五蕴不异空,五蕴即是空;空不异五蕴,空即是五蕴,此即为般若法门之绝对真理。因其为绝对真理故,下文说法诸义——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十二因缘及四谛等等,始有著落之处。盖一切义,均需以真理为根据也。
今试将此段经文阐释如后。
乙一 释舍利子
舍利子,梵文具言“舍利弗多罗”——故鸠摩罗什师旧译为舍利弗,此盖畧译弗多罗一字也音也。舍利,汉言鹙鹭,即鹭鹚。弗多罗。弗多罗,华言子,故舍利了或舍利弗多罗,犹华言鹙鹭之子。
相传舍利子之母,本不通佛法,自舍利子入胎后,忽聪颖无比,辩才无碍,印人以舍利鸟之舌最为灵巧,故乃以舍利称其母,并因此而呼其子为舍利子矣。
于释尊座下请弟子中,舍利子称智慧第一,能入甚深金刚三昧。十五岁即皈依释尊,落发后一十五日,即证得阿罗汉果。
今经文甫言法体,即先呼舍利子之名,盖为示法体张本也。或以率尔呼名,似无端忽起,据藏密译本(贡噶上师译心经),则有“于是寿命具足舍利子,承佛威力,白圣观自在菩萨诃萨言,善男子,若有俗修般若波罗蜜深妙行者,作何修习。”一段,然后菩萨始呼其名而告知。今本殆系奘师畧译而已。
乙二 释不异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四句经文,为本段之主,以下受想行识云云,不过与此同理,而经文四句,又复以“不异”与“即是”二词周旋其间,故主释此二词,即可以于整段经文,思过半矣。
云何不异?不异即不离。大般若经卷四佛答舍利子云:“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话,可资参证。
佛答舍利子问,盖言色法自性之空,并由断灭色法而生空故。倘断灭色法以为空,即色已无有,无有则不成色矣。故以智慧观照,使知色不离空,非离空别有色,故名之曰空。
然佛犹恐其说之未详也,故重言“色不离空,空不离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四句,以申前义。
今先言色空不相离之理。
以色法言,有性有相,以智所证者为性,而识所缘者为相,然性与相本属一体之两面。因从智从识二角度观察之,遂得成其为性与相。故性相实不相离者也。五蕴未空者,以识缘境,但见色法之相;已空五蕴者,以智证物,可见色法之性。
今设一譬喻以明性不异之理。现在讲经,有一木案作讲坛。从相言,此为一案,倘从性言,此案是木。然木与案,二者实不能相离,离案则木置何处?离木则离案焉能成?故木与案,二者虽有性相之相对,却月互相显现之功德。
今色与空均是假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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