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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到佛学的必然性(陈明德)▪P3

  ..续本文上一页等所依,是名所知依。」阿毘达磨经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由摄藏诸法,一切种子诚识,故名阿赖耶,胜者我开示。」摄大乘论云:「复何缘故,此识说名阿赖耶。?一切有生,杂染品法,于此摄藏为果性故,又即此识,于彼摄藏为因故性,是故名为阿赖耶。」由此可知,「阿赖耶」识是一切精神物质的本体。

  吾人的生命,就是一般所指的「能知」的我,而世界万象则是「所知」的法(物或境)。佛学上的「能」与「所」,就是现代所谓主观与客观的意思,在唯识宗所用的术语则叫「见分」与「相分」,而见相二分都是由一个心体——阿赖耶识来的。依唯识家分析,心体有四分义:①相分,②见分,③自证分,④证自证分。凡一事物之认识,或吾人一个概念成为知识,这知识的本身就有四方面的关系,即相分为所量,见分为能量,自证分是量果,量果就是知识;而能证知量果不错的是证自证分。

  相分是所缘,见分是能缘,见分取得相分时,由自证分证知之,即是知识。而证自证分与自证分,互为能缘,互相证知。再讲详细一点,吾人的知识是怎样来的呢?照现代的话说,其步骤有四:1能知,2所知,3知的作用,4知识。依唯学说,能知是心体的见分,是能量;所知就是见分所观察的相分境,是所量;知的作用叫行相,就是量时心的活动;知识是量得的果,叫做量果。现代心理学只注意「知的作用」,哲学方面则偏重「能知」,科学方面又专注重「所知」,这三者似都不以知识为基点。依佛学则说,根是能知,境是所知,根境为缘,能生于识。故识是根与境共同产生的结果,唯识宗叫做量果,并特别注意说明其关系。

  我们要了知知识的性质,必先说明概念,因为概念是知识之始,在概念以前的心理作用是知觉,人必以知觉或记忆的构型为根柢才有概念。唯识学上的知觉叫「触」,指根与境二者的接触。由触产生「想」,即系二名事的概念,亦称为「意言」,因为知觉离开所依讬的对象,便不得不附在另一个东西上面,所以知觉超越了其现实对象后必变为概念。然而概念只是一个心影而已,不能久住,又必须有他种的依讬,其所依讬的就是符号与名言。

  依上看来,我们知道知识的生起,是心与境互相为缘的,这点在现代的世间学术已都可以说明,但他们无法说到的,是心是与境原来都依于一个本体——阿赖耶识而起,阿赖耶识为什么会变现世间万事万法呢?这就需要说明一项佛学的根本原理,这原理叫赖耶缘起,或缘生万有法则。在佛家眼中,一切事物完全是因缘系的和合,换言之,事物现象的实现,必系各种因与缘的条件所组合。但各种事物又如何能够交遍组合呢?这是因为各种事物均藉因缘生起,凡缘生必无不变的自体,都是暂时的假相,从吾人微细的一念以至大如空间的星球,都是变动不居,前刹那不同后刹那,时时在变,不断在变,只是有些物质变的速度,不易为普通有所察觉,如我们凡眼看不到的山河大地,日月星球,似乎没有什么变动,但在佛眼看来,是如金刚经所说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万事万法即都在生住巽灭循环不息,从有变有,那么此中有什么不变的存在吗?有,有一咱普遍的共同的「理性」存在,依唯识学说,就是宇宙万法的大关系体——阿赖耶所含藏的本有或新薰的「种子」,如把它叫做「性能」更为适当,由一种性能与其他一种性能与其他一种混合,就现起一种事物的现象。

  有些知见浅溥的人,听说佛教讲一切皆空,即瞎指佛门是消极的空门,这种错误非常严重,必须郑重予以纠正。原来佛家分析一事物根本是空,其意义是要阐明万象因缘假合,「无自性」故空,所谓无自性即系指其仅依因缘关系存在而没有自身的实在体性,如的实验,即事物永远不变而长存,但其实没有一样事物是不变不坏,所以佛学称之为空为假,但不是说空了以后什么都没有,而是空了以后仍有凡人看不见的空性——性能存在,这性能随着另一种适当的因缘关系,又再现起事物。所以佛家说:「教所言空,以不可得故,无自性故,是不断灭之无。」如近代相对论说的质能互变,认为质就是能的浓缩状态,可是佛教所说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已有绝好的注足。其实佛学上的空,是万象生起的根本,所以说:「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

  从佛眼看来,因缘和合的「色」(物质),是由各种关系条件组合的假相,没有实体可得,所以佛说这种有为「非有」。因缘拆散以后,物质于消灭,但其性能仍此旧存在,只是凡夫的俗眼看不见,但在佛眼中这种状态并非断灭,所以说「非空」。非有非空是佛教究竟的中道正义。讲得浅一点,在佛眼中,空与有根本都是一样存在,所以说是「空有一如」。但是凡夫的眼光中,将假有执为实有,将性空执为断空,虚妄颠倒,邪见炽然,人心的惶惑,世界的祸乱,都由此形成,可怜孰甚!

  佛学所说的因缘论,是阐明宇宙万有的根本法则。那位曾经说过「在各宗教中我最赞同佛教」的哲学家罗素博士,应系深研究过佛理而得到启示;在他发表的「新实在论」的名着中,即全以关系条件(因缘的英译)说明事物的性质和现象。他说:「为什么拿关系来说明事物的性质呢?就是因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独立的。换言之,即没有和其他事物不生关系的。所以判断一物的某种性质,便无巽于辩明其物在某种关系上的地位。」又说:「知识既不过是知者对于所知物的某一种关系,则所知与知者同为关系中的关系者。」又说:「宇宙的最后原料,不能说是物,也不能说是心,只是事。……宇宙上最真的莫过于暂时的东西。」佛学所说的万象都是因缘和合,暂时假有,在罗素的哲学理论里面,确有透辟的发挥。美哲学家怀特海(Whitrhead,A.N.)亦说:「事件(The Event)是实在事物的一个单元。」巴湼特(Barnet)在其「爱因斯坦与宇宙」的书中对这话的解释说:「这番话所含所含的深意,最好用诸如两个电子相遇的简单物理事件来说明,在现代物理的范围内,我们可以把这事件解释为物质的两个基本微粒的动出,或电能的两个基本单位的动出,或微粒波的汇合,或为四度空时连绩区流的混合,但理论并无说明这场遇合中的两位主角实际上是什么东西。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些电子并不是实在的,不过是理论的符号罢了。可是在另一方面说,遇合的本身是真实的——也就是说这『事体』的发生是真实的。」罗素所说的宇宙最后材料是「事」,和巴湼特所解释的「事件」是遇合发生的,也就是说都是关系条件组成的,皆不超出佛学所说的因缘和合,暂时假有。哲学家以至科学家今日所能了解的只是这个暂时的东西,即某些关系条件一时的遇合而已。

  佛说:「一切法皆由因缘生,离因缘外诸法不生。」又说:「若有一法超因缘者,是外道说属缘生,佛学的唯识宗对因缘关系说得最为透彻,此方单是眼识这个概念,现代心理学及生理学,只说是身上眼球机能(根)与对象的物体(境)组成的,但在唯识家看来,这个说法实是太过幼稚,他们说眼识的生起要有九种缘(条件):1根,2境,3空,4明,5种子,6染净依(第七识之别名),7根本依(第八识),8分别依(第六识),9作意(即注意)。不论欠缺那一种条件,眼识即不能生起。亦即离此九种关系条件之外,无眼识的自性可得。其他各识欠缺那一种条件,眼缘方生,在九缘之中除去光明一样。鼻、舌、身三识,即除去空与明二缘,由余七缘生。意识则需五缘,末那三缘,赖耶四缘。如八识规矩颂云:「眼识九缘生,耳识唯从八,鼻舌身三七,后三五三四。」依据这首颂可以制成后面一个图表,以明各识关系条件:

  由上表看来,可知佛学说明识(心)的功用由因缘生起是怎样的精确与圆满。而识所感受的物质对象(色),更脱不了因缘和合的关系,但佛学更进一步阐明了心与物的互依存的和谐结合,这精神物质圆融无碍的法则,可说是佛学融摄唯神唯心与唯物的学说,而导之进入最高真理的境界。试看唯识宗对物质(色)分析亦是多么细密、多么有条理,它把色分为两类:一是有对色,二是无对色;第一类中分为分二:一是五根色,二是五尘色。无对色中分为五种,实非现代物理学家所能中以想像。家甩能加以想像。兹介绍法舫法师所制表解如下:

  法色(质物)无对色:极 微 色—原子、分子、电子、量子,不可以肉眼见。

  极 回 色—极远之色不易见者。

  定所生色—又名定果色,是定的境界。

  受所生色—或称无表色,如受戒所得的戒体。

  徧计执色—凡夫颠倒妄执所生的色。

  有对色:五根系——净色根—五官有机能:眼、耳、鼻、舌、身。(神经)

  扶尘根-(五根的器官:眼、耳、鼻、舌、身。(外形)

  五尘系——色境:十二种

  声境:八种

  香境:四种

  味境:六种

  触觉:十一种

  关于上表,使吾不得不惊欢佛学佛学所研究的物质范围,比现代的科学家不知大过多少倍,由经机能的细微,分剖到定果色、无表色、篇计执色,此等境界,迥非凡夫理解所及。这里必须特别指出的,是佛家将五官的神经,列为无知无觉的物质,而现代心理学家都以为神经系统是人类聪明智慧的大本营;佛家则确定五根系对五尘境(各种有形的物质境界)后,如缺乏一种精神因素——识,则起不了任何感觉,没有感觉,则人的存在等于死人,物的存在等于空无。正如黑格尔的名言「纯粹的存在等于乌有(Pure being equals thing)」。爱因斯坦亦说过,科学的最高结构「是牺牲了内容换来的」。试思一个理论上的概念,当与感觉的经验完全脱离时,内容亦完全没有了。因为人类真正能知道的客观世界,只是他的感觉所造成的世界,如果人类把感官所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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