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等所依,是名所知依。」阿毘達磨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由攝藏諸法,一切種子誠識,故名阿賴耶,勝者我開示。」攝大乘論雲:「複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一切有生,雜染品法,于此攝藏爲果性故,又即此識,于彼攝藏爲因故性,是故名爲阿賴耶。」由此可知,「阿賴耶」識是一切精神物質的本體。
吾人的生命,就是一般所指的「能知」的我,而世界萬象則是「所知」的法(物或境)。佛學上的「能」與「所」,就是現代所謂主觀與客觀的意思,在唯識宗所用的術語則叫「見分」與「相分」,而見相二分都是由一個心體——阿賴耶識來的。依唯識家分析,心體有四分義:①相分,②見分,③自證分,④證自證分。凡一事物之認識,或吾人一個概念成爲知識,這知識的本身就有四方面的關系,即相分爲所量,見分爲能量,自證分是量果,量果就是知識;而能證知量果不錯的是證自證分。
相分是所緣,見分是能緣,見分取得相分時,由自證分證知之,即是知識。而證自證分與自證分,互爲能緣,互相證知。再講詳細一點,吾人的知識是怎樣來的呢?照現代的話說,其步驟有四:1能知,2所知,3知的作用,4知識。依唯學說,能知是心體的見分,是能量;所知就是見分所觀察的相分境,是所量;知的作用叫行相,就是量時心的活動;知識是量得的果,叫做量果。現代心理學只注意「知的作用」,哲學方面則偏重「能知」,科學方面又專注重「所知」,這叁者似都不以知識爲基點。依佛學則說,根是能知,境是所知,根境爲緣,能生于識。故識是根與境共同産生的結果,唯識宗叫做量果,並特別注意說明其關系。
我們要了知知識的性質,必先說明概念,因爲概念是知識之始,在概念以前的心理作用是知覺,人必以知覺或記憶的構型爲根柢才有概念。唯識學上的知覺叫「觸」,指根與境二者的接觸。由觸産生「想」,即系二名事的概念,亦稱爲「意言」,因爲知覺離開所依讬的對象,便不得不附在另一個東西上面,所以知覺超越了其現實對象後必變爲概念。然而概念只是一個心影而已,不能久住,又必須有他種的依讬,其所依讬的就是符號與名言。
依上看來,我們知道知識的生起,是心與境互相爲緣的,這點在現代的世間學術已都可以說明,但他們無法說到的,是心是與境原來都依于一個本體——阿賴耶識而起,阿賴耶識爲什麼會變現世間萬事萬法呢?這就需要說明一項佛學的根本原理,這原理叫賴耶緣起,或緣生萬有法則。在佛家眼中,一切事物完全是因緣系的和合,換言之,事物現象的實現,必系各種因與緣的條件所組合。但各種事物又如何能夠交遍組合呢?這是因爲各種事物均藉因緣生起,凡緣生必無不變的自體,都是暫時的假相,從吾人微細的一念以至大如空間的星球,都是變動不居,前刹那不同後刹那,時時在變,不斷在變,只是有些物質變的速度,不易爲普通有所察覺,如我們凡眼看不到的山河大地,日月星球,似乎沒有什麼變動,但在佛眼看來,是如金剛經所說的:「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萬事萬法即都在生住巽滅循環不息,從有變有,那麼此中有什麼不變的存在嗎?有,有一咱普遍的共同的「理性」存在,依唯識學說,就是宇宙萬法的大關系體——阿賴耶所含藏的本有或新薰的「種子」,如把它叫做「性能」更爲適當,由一種性能與其他一種性能與其他一種混合,就現起一種事物的現象。
有些知見淺溥的人,聽說佛教講一切皆空,即瞎指佛門是消極的空門,這種錯誤非常嚴重,必須鄭重予以糾正。原來佛家分析一事物根本是空,其意義是要闡明萬象因緣假合,「無自性」故空,所謂無自性即系指其僅依因緣關系存在而沒有自身的實在體性,如的實驗,即事物永遠不變而長存,但其實沒有一樣事物是不變不壞,所以佛學稱之爲空爲假,但不是說空了以後什麼都沒有,而是空了以後仍有凡人看不見的空性——性能存在,這性能隨著另一種適當的因緣關系,又再現起事物。所以佛家說:「教所言空,以不可得故,無自性故,是不斷滅之無。」如近代相對論說的質能互變,認爲質就是能的濃縮狀態,可是佛教所說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已有絕好的注足。其實佛學上的空,是萬象生起的根本,所以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從佛眼看來,因緣和合的「色」(物質),是由各種關系條件組合的假相,沒有實體可得,所以佛說這種有爲「非有」。因緣拆散以後,物質于消滅,但其性能仍此舊存在,只是凡夫的俗眼看不見,但在佛眼中這種狀態並非斷滅,所以說「非空」。非有非空是佛教究竟的中道正義。講得淺一點,在佛眼中,空與有根本都是一樣存在,所以說是「空有一如」。但是凡夫的眼光中,將假有執爲實有,將性空執爲斷空,虛妄顛倒,邪見熾然,人心的惶惑,世界的禍亂,都由此形成,可憐孰甚!
佛學所說的因緣論,是闡明宇宙萬有的根本法則。那位曾經說過「在各宗教中我最贊同佛教」的哲學家羅素博士,應系深研究過佛理而得到啓示;在他發表的「新實在論」的名著中,即全以關系條件(因緣的英譯)說明事物的性質和現象。他說:「爲什麼拿關系來說明事物的性質呢?就是因爲宇宙間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獨立的。換言之,即沒有和其他事物不生關系的。所以判斷一物的某種性質,便無巽于辯明其物在某種關系上的地位。」又說:「知識既不過是知者對于所知物的某一種關系,則所知與知者同爲關系中的關系者。」又說:「宇宙的最後原料,不能說是物,也不能說是心,只是事。……宇宙上最真的莫過于暫時的東西。」佛學所說的萬象都是因緣和合,暫時假有,在羅素的哲學理論裏面,確有透辟的發揮。美哲學家懷特海(Whitrhead,A.N.)亦說:「事件(The Event)是實在事物的一個單元。」巴湼特(Barnet)在其「愛因斯坦與宇宙」的書中對這話的解釋說:「這番話所含所含的深意,最好用諸如兩個電子相遇的簡單物理事件來說明,在現代物理的範圍內,我們可以把這事件解釋爲物質的兩個基本微粒的動出,或電能的兩個基本單位的動出,或微粒波的彙合,或爲四度空時連績區流的混合,但理論並無說明這場遇合中的兩位主角實際上是什麼東西。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這些電子並不是實在的,不過是理論的符號罷了。可是在另一方面說,遇合的本身是真實的——也就是說這『事體』的發生是真實的。」羅素所說的宇宙最後材料是「事」,和巴湼特所解釋的「事件」是遇合發生的,也就是說都是關系條件組成的,皆不超出佛學所說的因緣和合,暫時假有。哲學家以至科學家今日所能了解的只是這個暫時的東西,即某些關系條件一時的遇合而已。
佛說:「一切法皆由因緣生,離因緣外諸法不生。」又說:「若有一法超因緣者,是外道說屬緣生,佛學的唯識宗對因緣關系說得最爲透徹,此方單是眼識這個概念,現代心理學及生理學,只說是身上眼球機能(根)與對象的物體(境)組成的,但在唯識家看來,這個說法實是太過幼稚,他們說眼識的生起要有九種緣(條件):1根,2境,3空,4明,5種子,6染淨依(第七識之別名),7根本依(第八識),8分別依(第六識),9作意(即注意)。不論欠缺那一種條件,眼識即不能生起。亦即離此九種關系條件之外,無眼識的自性可得。其他各識欠缺那一種條件,眼緣方生,在九緣之中除去光明一樣。鼻、舌、身叁識,即除去空與明二緣,由余七緣生。意識則需五緣,末那叁緣,賴耶四緣。如八識規矩頌雲:「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叁七,後叁五叁四。」依據這首頌可以製成後面一個圖表,以明各識關系條件:
由上表看來,可知佛學說明識(心)的功用由因緣生起是怎樣的精確與圓滿。而識所感受的物質對象(色),更脫不了因緣和合的關系,但佛學更進一步闡明了心與物的互依存的和諧結合,這精神物質圓融無礙的法則,可說是佛學融攝唯神唯心與唯物的學說,而導之進入最高真理的境界。試看唯識宗對物質(色)分析亦是多麼細密、多麼有條理,它把色分爲兩類:一是有對色,二是無對色;第一類中分爲分二:一是五根色,二是五塵色。無對色中分爲五種,實非現代物理學家所能中以想像。家甩能加以想像。茲介紹法舫法師所製表解如下:
法色(質物)無對色:極 微 色—原子、分子、電子、量子,不可以肉眼見。
極 回 色—極遠之色不易見者。
定所生色—又名定果色,是定的境界。
受所生色—或稱無表色,如受戒所得的戒體。
徧計執色—凡夫顛倒妄執所生的色。
有對色:五根系——淨色根—五官有機能:眼、耳、鼻、舌、身。(神經)
扶塵根-(五根的器官:眼、耳、鼻、舌、身。(外形)
五塵系——色境:十二種
聲境:八種
香境:四種
味境:六種
觸覺:十一種
關于上表,使吾不得不驚歡佛學佛學所研究的物質範圍,比現代的科學家不知大過多少倍,由經機能的細微,分剖到定果色、無表色、篇計執色,此等境界,迥非凡夫理解所及。這裏必須特別指出的,是佛家將五官的神經,列爲無知無覺的物質,而現代心理學家都以爲神經系統是人類聰明智慧的大本營;佛家則確定五根系對五塵境(各種有形的物質境界)後,如缺乏一種精神因素——識,則起不了任何感覺,沒有感覺,則人的存在等于死人,物的存在等于空無。正如黑格爾的名言「純粹的存在等于烏有(Pure being equals thing)」。愛因斯坦亦說過,科學的最高結構「是犧牲了內容換來的」。試思一個理論上的概念,當與感覺的經驗完全脫離時,內容亦完全沒有了。因爲人類真正能知道的客觀世界,只是他的感覺所造成的世界,如果人類把感官所攝取…
《從科學到佛學的必然性(陳明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