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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大量的佛教经典被逐步翻译成汉文,并广为传播。中国佛教徒在阐释佛经时,发明了一种独特的分段方式,即把经文分成“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个部分来进行解说,称作“三分科经”。此法始创于东晋道安(312—385或314—385),后沿用至今。

  所谓“序分”,是指经中叙述本经产生由来的开头部分。所谓“正宗分”,是指经中阐述本经义理宗旨的正文部分。所谓“流通分”,是指经中讲说本经如何奉持、流通,以及所获功德利益的结尾部分。

  序分,又分“通序”与“别序”两种。所谓“通序”,是指各种佛经在“序分”中所共有的内容,包括:信、闻、时、主、处、众等六部分内容。这“六事”说明了释尊讲说此经的时间、地点、听众等信息,如果“六事”具足成就,则表明本经的真实可信,故“通序”又称为“证信序”。所谓“别序”,是指每部佛经在“序分”中所独有的部分内容。由于不同的佛经,是释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针对不同的人讲说的,所以每部经的发起产生因缘都不相同,故“别序”又称为“发起序”。

  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序分”部分,即相当于现在“三十二分”通行本之“法会因由分第一”。

  一、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既然“六事”具足成就,此“通序”方才“证信”,故下面分别解说。

  1、如是——信成就

  “如是”,是指本经所记述的内容,为释尊亲口所说,故应信顺受持。

  2、我闻——闻成就

  “我”,为本经结集者阿难之自称。阿难,为梵文Qnanda音译“阿难陀”之略称,意译为欢喜、无染。出生于迦毗罗卫国(梵Kapilavastu)刹帝利(梵k2atriya)种姓,为释尊之堂弟。其出家后,常随释尊二十余年,对释尊所说之法广诵善记,并能协助释尊说法传教,故被誉为“多闻第一”。阿难天生容貌端严,故履遭女性引诱,终以其坚贞之操行,而使梵行得以保全。阿难于释尊在世时,并未开悟,释尊入灭时,曾一度悲痛迷失。后经摩诃迦叶(梵Mahqkaq1yapa)以五罪呵责,而精进用功,证得阿罗汉果。其于佛经第一次结集时,以其广记多闻,被推选诵出整个“经部”。阿难后在前往吠舍厘国(梵Vai1ql])途中,于殑伽河(梵Gaxgq,即恒河)中游入灭。

  “我闻”,指我所结集之内容,是我亲听释尊讲说的。为阿难自证所诵释尊言教真实无误之辞。

  3、一时——时成就

  “一时”,是指释尊讲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时。

  4、佛——主成就

  “佛”为梵文buddha音译“佛陀”之略称,意译为觉者,泛指一切证悟宇宙人生真相,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之圣者。

  于本经则指讲说此经之主,即释迦牟尼佛。

  5、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处成就

  “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佛在此处,讲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1)舍卫国

  “舍卫国”为印度古王国名。舍卫,为梵文!rqvast]之音译,意译为闻物。因其国物产丰富,多出名人、胜物,故名“闻物国”。“舍卫”本为古印度北憍萨罗国(梵Uttara

  -Ko1alq)之都城名,但为了区别于南憍萨罗国(梵Dak2izq-Ko1alq),故以都城名代称国名。

  释尊在世时,舍卫国国王为波斯匿王。释尊前后于此国生活近二十五年,比起其它诸国为最长。

  (2)只树给孤独园

  “只树给孤独园”位于北憍萨罗国都城舍卫城之南,即今尼泊尔南境。

  “只树”,是指只陀太子所拥有之树林。只陀太子,为舍卫国波斯匿王(梵 Prasenajit)之皇太子。只陀,为梵文Jeta之音译,意译为胜。因太子诞生之日,波斯匿王恰与邻国作战得胜,故取此名。

  “给孤独”,为梵文Anqthapindika之意译,为须达多长者之号。须达多,为梵文Sudatta之音译,意译为善施。其为波斯匿王之主藏吏,北憍萨罗国都城舍卫城之长者。须达多长者虽为贵族富豪,但心性仁慈,乐善好施,经常救济孤苦,故人称“给孤独”长者。

  须达多共有七子二女,他在为第七个儿子操办婚事时,曾前往摩揭陀国(梵Magadha)王舍城(梵Rajag3ha)。其间,须达多亲至竹林精舍(梵Vezuvana_vihqra)拜谒释尊,释尊为其说法授戒。后来,须达多邀请释尊前往舍卫城说法,释尊听许,便派弟子舍利弗随同须达多一道回国,筹建精舍,以便接待释尊的到来。

  须达多考察选址,发现舍卫城南只陀太子之逝多林(梵Jetavana),环境清幽,适合修建精舍,于是便与之商谈购园事宜。只陀太子言称,只要能将黄金布满园中之地,就出售此园。须达多于是就用大象驮金布园。只陀太子见状,感其至诚,便将园中所有树木奉献供佛。

  须达多后于此地,修建了具有十六大院、六十小坊之规模宏大之精舍。又因只陀太子献林,故此精舍取名为“只树给孤独园”,即只园精舍(梵Jetavanqnqthapizfadasyqrqma)。

  6、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众成就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这是记述当时与释尊同“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的,还有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

  (1)大比丘

  “比丘”,为梵文bhik2u之音译,意译为乞士。指年满二十岁,出家进入僧团,且受过具足戒之成年男子。

  [1]比丘六义

  就“比丘”之具体内涵,当有六义,而“乞士”为最基本之含义。

  ①乞士:乞,指乞求。士,为男子之美称。因比丘以托钵乞食,而清净自活,故称乞士。又比丘乞食以资色身,乞法以资慧命,故称乞士。若仅乞食以自活,则与乞丐无异,故不能称“士”,亦不为真正之比丘。

  ②出家:指比丘为出离俗世之家,进入僧团修行之人。

  ③持戒:指比丘为出家而受持清净具戒之人。

  ④破恶:指比丘因持戒修定,而证有明辨是否善恶,破除邪见烦恼之智慧。

  ⑤怖魔:指比丘不光自己出家修道,脱离恶见烦恼,又能教化他人,一同出离魔界。魔界众生日益减少,致使魔王心中产生极大恐怖。

  ⑥除馑:指比丘因出家持戒修道,种下福田,故能获得世间供养的果报,以除饥馑困乏之苦。

  以上六义中,尤以“乞士”、“破恶”、“怖魔”三义为重。

  [2]比丘之种类

  ①二种比丘

  就是将比丘分成“多闻比丘”与“寡浅比丘”二种。

  所谓“多闻比丘”,是指善于背诵经典,博览多闻,但不注重修行的比丘。

  所谓“寡浅比丘”,是指不通达于经论教义,但却致力于专心修行的比丘。

  ②四种比丘

  就是将比丘分成“名字比丘”、“自称比丘”、“为乞比丘”、“破惑比丘”四种。

  所谓“名字比丘”,是指那些有名无实的比丘。如“未受具戒”或“不守净戒”之比丘。

  所谓“自称比丘”,是指那些不是比丘,而自称自己为比丘的人。

  所谓“为乞比丘”,是指那些打着比丘旗号,向别人乞讨为生的人。如婆罗门在乞食时,也称自己为比丘。

  所谓“破惑比丘”,是指那些能够破除烦恼、断除结缚的比丘。

  [3]大比丘

  所谓“大比丘”,是指那些德高年长的比丘。本经这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都是证得阿罗汉果的,这在下面会有解说。

  比丘为出家修道之初始,阿罗汉为最终所证之果位,故前面所讲“比丘”最为重要之“乞士、破恶、怖魔”三义,与阿罗汉之“杀贼、应供、无生”三义,便构成了“因果六义”。

  (2)众

  “众”,梵文sa/gha之意译,音译为僧伽,简作僧。所以“大比丘众”,在有的经典中,又作“大比丘僧”。“众”(或“僧”),为“和合”之义。三人以上,称之为“众”。

  [1]和

  “和”有“理和”与“事和”之分。

  所谓“理和”,指大家共同遵从释尊教诲或佛教教义,以修行解脱涅槃为最终目标。

  所谓“事和”,指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在六个方面要和敬共生,即“六和敬”。

  ①身和敬,指同礼拜等之身业和敬,以达到身和同住。

  ②口和敬,指同赞咏等之口业和敬,以达到口和无诤。

  ③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业和敬,以达到意和同悦。

  ④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以达到戒和同修。

  ⑤见和敬,指同圣智之见解和敬,以达到见和同解。

  ⑥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以达到利和同均。

  [2] 入众五法

  “众”既然为“和合”之义,说明比丘是要进入僧团过集体生活的。那么,比丘在进入大众中时,要遵守五种规法。

  ①修慈愍物: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修习慈心,怜愍于物,严净律仪,整束身心,精勤学道。

  ②谦下自卑: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保持态度谦和,永绝憍慢,感觉自己十分卑下,犹如抹布一样。

  ③善知坐处: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根据不同的时间或环境,来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比如看到德高年长的比丘,自己就应起立,而不能安坐;如果看到年资较轻的比丘,自己就应安坐,而不能起立。

  ④说于法语: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不适宜论说世俗杂事,应当自己演说佛陀教法,或礼请他人说法。

  ⑤见过默然: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如果发现有过失或不合理的事情发生,应当安忍沉默,不要立即当众指出,以免导致其它一些影响僧团正常秩序的负面事件发生。

  (3)千二百五十人俱

  “千二百五十人”,是指耶舍长者子朋党五十人、优楼频螺迦叶师徒五百人、那提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伽耶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师徒一百人、目犍连师徒一百人,共一千二百五十人。“俱”,在此是“陪同、偕同”的意思。

  此“千二百五十人”,先都事奉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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