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序分釋義
佛教傳入中國以後,大量的佛教經典被逐步翻譯成漢文,並廣爲傳播。中國佛教徒在闡釋佛經時,發明了一種獨特的分段方式,即把經文分成“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叁個部分來進行解說,稱作“叁分科經”。此法始創于東晉道安(312—385或314—385),後沿用至今。
所謂“序分”,是指經中敘述本經産生由來的開頭部分。所謂“正宗分”,是指經中闡述本經義理宗旨的正文部分。所謂“流通分”,是指經中講說本經如何奉持、流通,以及所獲功德利益的結尾部分。
序分,又分“通序”與“別序”兩種。所謂“通序”,是指各種佛經在“序分”中所共有的內容,包括:信、聞、時、主、處、衆等六部分內容。這“六事”說明了釋尊講說此經的時間、地點、聽衆等信息,如果“六事”具足成就,則表明本經的真實可信,故“通序”又稱爲“證信序”。所謂“別序”,是指每部佛經在“序分”中所獨有的部分內容。由于不同的佛經,是釋尊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針對不同的人講說的,所以每部經的發起産生因緣都不相同,故“別序”又稱爲“發起序”。
鸠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之“序分”部分,即相當于現在“叁十二分”通行本之“法會因由分第一”。
一、證信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既然“六事”具足成就,此“通序”方才“證信”,故下面分別解說。
1、如是——信成就
“如是”,是指本經所記述的內容,爲釋尊親口所說,故應信順受持。
2、我聞——聞成就
“我”,爲本經結集者阿難之自稱。阿難,爲梵文Qnanda音譯“阿難陀”之略稱,意譯爲歡喜、無染。出生于迦毗羅衛國(梵Kapilavastu)刹帝利(梵k2atriya)種姓,爲釋尊之堂弟。其出家後,常隨釋尊二十余年,對釋尊所說之法廣誦善記,並能協助釋尊說法傳教,故被譽爲“多聞第一”。阿難天生容貌端嚴,故履遭女性引誘,終以其堅貞之操行,而使梵行得以保全。阿難于釋尊在世時,並未開悟,釋尊入滅時,曾一度悲痛迷失。後經摩诃迦葉(梵Mahqkaq1yapa)以五罪呵責,而精進用功,證得阿羅漢果。其于佛經第一次結集時,以其廣記多聞,被推選誦出整個“經部”。阿難後在前往吠舍厘國(梵Vai1ql])途中,于殑伽河(梵Gaxgq,即恒河)中遊入滅。
“我聞”,指我所結集之內容,是我親聽釋尊講說的。爲阿難自證所誦釋尊言教真實無誤之辭。
3、一時——時成就
“一時”,是指釋尊講說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之時。
4、佛——主成就
“佛”爲梵文buddha音譯“佛陀”之略稱,意譯爲覺者,泛指一切證悟宇宙人生真相,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聖者。
于本經則指講說此經之主,即釋迦牟尼佛。
5、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處成就
“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佛在此處,講說此《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1)舍衛國
“舍衛國”爲印度古王國名。舍衛,爲梵文!rqvast]之音譯,意譯爲聞物。因其國物産豐富,多出名人、勝物,故名“聞物國”。“舍衛”本爲古印度北憍薩羅國(梵Uttara
-Ko1alq)之都城名,但爲了區別于南憍薩羅國(梵Dak2izq-Ko1alq),故以都城名代稱國名。
釋尊在世時,舍衛國國王爲波斯匿王。釋尊前後于此國生活近二十五年,比起其它諸國爲最長。
(2)只樹給孤獨園
“只樹給孤獨園”位于北憍薩羅國都城舍衛城之南,即今尼泊爾南境。
“只樹”,是指只陀太子所擁有之樹林。只陀太子,爲舍衛國波斯匿王(梵 Prasenajit)之皇太子。只陀,爲梵文Jeta之音譯,意譯爲勝。因太子誕生之日,波斯匿王恰與鄰國作戰得勝,故取此名。
“給孤獨”,爲梵文Anqthapindika之意譯,爲須達多長者之號。須達多,爲梵文Sudatta之音譯,意譯爲善施。其爲波斯匿王之主藏吏,北憍薩羅國都城舍衛城之長者。須達多長者雖爲貴族富豪,但心性仁慈,樂善好施,經常救濟孤苦,故人稱“給孤獨”長者。
須達多共有七子二女,他在爲第七個兒子操辦婚事時,曾前往摩揭陀國(梵Magadha)王舍城(梵Rajag3ha)。其間,須達多親至竹林精舍(梵Vezuvana_vihqra)拜谒釋尊,釋尊爲其說法授戒。後來,須達多邀請釋尊前往舍衛城說法,釋尊聽許,便派弟子舍利弗隨同須達多一道回國,籌建精舍,以便接待釋尊的到來。
須達多考察選址,發現舍衛城南只陀太子之逝多林(梵Jetavana),環境清幽,適合修建精舍,于是便與之商談購園事宜。只陀太子言稱,只要能將黃金布滿園中之地,就出售此園。須達多于是就用大象馱金布園。只陀太子見狀,感其至誠,便將園中所有樹木奉獻供佛。
須達多後于此地,修建了具有十六大院、六十小坊之規模宏大之精舍。又因只陀太子獻林,故此精舍取名爲“只樹給孤獨園”,即只園精舍(梵Jetavanqnqthapizfadasyqrqma)。
6、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衆成就
“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這是記述當時與釋尊同“在舍衛國只樹給孤獨園”的,還有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
(1)大比丘
“比丘”,爲梵文bhik2u之音譯,意譯爲乞士。指年滿二十歲,出家進入僧團,且受過具足戒之成年男子。
[1]比丘六義
就“比丘”之具體內涵,當有六義,而“乞士”爲最基本之含義。
①乞士:乞,指乞求。士,爲男子之美稱。因比丘以托缽乞食,而清淨自活,故稱乞士。又比丘乞食以資色身,乞法以資慧命,故稱乞士。若僅乞食以自活,則與乞丐無異,故不能稱“士”,亦不爲真正之比丘。
②出家:指比丘爲出離俗世之家,進入僧團修行之人。
③持戒:指比丘爲出家而受持清淨具戒之人。
④破惡:指比丘因持戒修定,而證有明辨是否善惡,破除邪見煩惱之智慧。
⑤怖魔:指比丘不光自己出家修道,脫離惡見煩惱,又能教化他人,一同出離魔界。魔界衆生日益減少,致使魔王心中産生極大恐怖。
⑥除馑:指比丘因出家持戒修道,種下福田,故能獲得世間供養的果報,以除饑馑困乏之苦。
以上六義中,尤以“乞士”、“破惡”、“怖魔”叁義爲重。
[2]比丘之種類
①二種比丘
就是將比丘分成“多聞比丘”與“寡淺比丘”二種。
所謂“多聞比丘”,是指善于背誦經典,博覽多聞,但不注重修行的比丘。
所謂“寡淺比丘”,是指不通達于經論教義,但卻致力于專心修行的比丘。
②四種比丘
就是將比丘分成“名字比丘”、“自稱比丘”、“爲乞比丘”、“破惑比丘”四種。
所謂“名字比丘”,是指那些有名無實的比丘。如“未受具戒”或“不守淨戒”之比丘。
所謂“自稱比丘”,是指那些不是比丘,而自稱自己爲比丘的人。
所謂“爲乞比丘”,是指那些打著比丘旗號,向別人乞討爲生的人。如婆羅門在乞食時,也稱自己爲比丘。
所謂“破惑比丘”,是指那些能夠破除煩惱、斷除結縛的比丘。
[3]大比丘
所謂“大比丘”,是指那些德高年長的比丘。本經這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都是證得阿羅漢果的,這在下面會有解說。
比丘爲出家修道之初始,阿羅漢爲最終所證之果位,故前面所講“比丘”最爲重要之“乞士、破惡、怖魔”叁義,與阿羅漢之“殺賊、應供、無生”叁義,便構成了“因果六義”。
(2)衆
“衆”,梵文sa/gha之意譯,音譯爲僧伽,簡作僧。所以“大比丘衆”,在有的經典中,又作“大比丘僧”。“衆”(或“僧”),爲“和合”之義。叁人以上,稱之爲“衆”。
[1]和
“和”有“理和”與“事和”之分。
所謂“理和”,指大家共同遵從釋尊教誨或佛教教義,以修行解脫涅槃爲最終目標。
所謂“事和”,指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在六個方面要和敬共生,即“六和敬”。
①身和敬,指同禮拜等之身業和敬,以達到身和同住。
②口和敬,指同贊詠等之口業和敬,以達到口和無诤。
③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業和敬,以達到意和同悅。
④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以達到戒和同修。
⑤見和敬,指同聖智之見解和敬,以達到見和同解。
⑥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以達到利和同均。
[2] 入衆五法
“衆”既然爲“和合”之義,說明比丘是要進入僧團過集體生活的。那麼,比丘在進入大衆中時,要遵守五種規法。
①修慈愍物:指比丘入于大衆之中,應當修習慈心,憐愍于物,嚴淨律儀,整束身心,精勤學道。
②謙下自卑:指比丘入于大衆之中,應當保持態度謙和,永絕憍慢,感覺自己十分卑下,猶如抹布一樣。
③善知坐處:指比丘入于大衆之中,應當根據不同的時間或環境,來注意檢點自己的行爲舉止。比如看到德高年長的比丘,自己就應起立,而不能安坐;如果看到年資較輕的比丘,自己就應安坐,而不能起立。
④說于法語:指比丘入于大衆之中,不適宜論說世俗雜事,應當自己演說佛陀教法,或禮請他人說法。
⑤見過默然:指比丘入于大衆之中,如果發現有過失或不合理的事情發生,應當安忍沈默,不要立即當衆指出,以免導致其它一些影響僧團正常秩序的負面事件發生。
(3)千二百五十人俱
“千二百五十人”,是指耶舍長者子朋黨五十人、優樓頻螺迦葉師徒五百人、那提迦葉師徒二百五十人、伽耶迦葉師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師徒一百人、目犍連師徒一百人,共一千二百五十人。“俱”,在此是“陪同、偕同”的意思。
此“千二百五十人”,先都事奉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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