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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论讲记 上▪P23

  ..续本文上一页》中讲到五十一个心所,这些心所归纳起来,可以包括在遍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烦恼地法、不善地法、小烦恼地法以及不定地法这六类之中,此颂首先讲前五类,即决定地法。“地法”,意思是一种氛围或机缘,比如产生烦恼时,有一种氛围与烦恼会同时产生,若无烦恼则烦恼的地法不可能产生;若未生起善法,则善法的地法不可能产生。

  这里既然对心所作了详细的宣说,那随眠品中所要讲到的贪心、嗔心、傲慢、怀疑等为何不包括在五种地法当中呢?此处所要宣讲的是决定性心所,而贪心、嗔心等不决定会生起,比如对于某一个对境,有时会生贪心,有时又会生起嗔心,没有一个决定性,而五种地法当中的善心所或烦恼心所,在某种环境产生时,这种氛围也必定会产生。

  本论将心与心所之间的关系与差别分析得非常细致,作为一个修行人,此二者之间的关系一定要清楚,否则,不论学大圆满还是学大手印,都是很困难的。《俱舍论》是一部大的论典,有些人刚开始学的时候,很有兴趣,但是到后面就开始生起厌烦心了,就像华智仁波切在《莲苑歌舞》中讲的一样:闻思犹如蝌蚪身。意思是说头很大很大,尾巴却很小很小。这样是不行的,无论闻思哪一部论典,都必须下工夫、持之以恒。

  庚二(广述)分五:一、遍大地法;二、大善地法;三、大烦恼地法;四、不善地法;五、小烦恼地法。

  辛一、遍大地法:

  受想思欲以及触,智慧忆念与作意,

  胜解以及三摩地,此等随逐一切心。

  受、想、思、欲、触、智慧、忆念、作意、胜解以及三摩地这十种心所可随从一切心而产生。

  “遍”是指所有的心与心所。十遍大地法,是指这十种心所是不可分割的,比如产生信心时,则此处所讲的十种心所于信心群体中会全部具足。《大乘阿毗达磨》认为只有五种心所必定具足,称其为五遍行法,即受、想、思、触、作意,此五遍行法遍于任何一心,凡是有一个心与心所产生时,这五种遍行法一定会产生。世亲论师在《自释》中也讲到:“传说如是所列十法诸心刹那和合遍有。”甲智论师在他的《俱舍论》讲义中说:世亲论师在《自释》中所提到的传说,其实也是对有部宗不满的语气。意思是说,世亲论师认为心与心所非常细微,以其各自相续来分别尚且很难,更何况是一刹那间俱时存在,比如刚刚产生一个分别念,则于此分别念中,按有部观点应具足上述十种遍行法,但若想对每一种心所都进行细致分析的话,确实很困难,既然如此,若想于分别念中辨别出一瞬间所具足的十种遍行法岂不是更加困难!《自释》中作了一个比喻:一味药有很多成分,食用这味药时,其中的每一种成分以舌根无法感受,只是一种很难吃的味道而已,但实际上这其中有很多的成分,同理,产生一个分别念,但却根本无法发觉这十种遍行法的存在。不过有部认为,虽然不能发觉,但并不表示这十种遍行法不存在。若按照《大乘阿毗达磨》的观点,凡是心与心所任何一法产生时,五种遍行法一定会以不可分割的方式存在,而其他五种地法主要是执著对境方面的五种心所,不一定全部具足,比如禅定时,前五种遍行法一定会具足,但胜解和忆念不一定会具足。所以,大乘与小乘之间的观点有很大不同,大家应仔细辨别。

  十种遍行心所的法相是什么呢?受与想前面已经讲过,它们虽然属于心所,但因其是争论之因、轮回之因,故而安立于五蕴之中。

  思是于对境产生动摇,也就是说,在看见一个对境时,会出现分别和无分别两种动摇,但无分别的动摇很难发觉,而有分别的动摇会发觉,因为心里在想,或者心中想执取这个对境,比如刚开始学藏文文法时,看见“阿”字时,心中会产生动摇,想要去念“阿”,但并未发出“阿”字的音,如同最初的气流一样,这就是思。

  欲是对于外境的一种希求心。麦彭仁波切在《智者入门》中,每一个心所都讲了它的本体及作用,欲的本体即希求对境,而它的作用就是精进。大家应该会有亲身体验,如果对某件事非常有兴趣,那一定会精进用功。因此,不论闻思哪一个法,都先要有一个欲乐:“这个法对今生来世非常重要,我一定要认真地学。”这样一来,他对这个法一定会精进的。如果想“这无所谓,还是好好享受好一点”,如此,根本不会精进闻思、精进修持。所谓的精进并不是表面的一种形式,主要看他的内心——心里到底有没有一种想要希求的欲乐。《现观庄严论》中讲发心的体相时说:发心是利他的,是成佛的一种欲心。有论师说发心是一种心所,有论师说是心王,这方面的辩论非常大,那发心是不是心所呢?想成就佛果是一种希求心,也即此处所讲的欲。

  触是指境、根、识三者聚合而享用对境。此处的“触”并非所触,所触是从外境色法角度讲的,而这里的触是一种心所。有些论师说,它应该属于一种单独的心所,比如遇到一种外境而正在享用时,根、境、识三者具足即为触的本体,它的作用是产生意识与受。

  智慧可以辨别诸法,它的作用是遣除怀疑。

  忆念,不忘所缘,也即回忆,对以前的事能够清晰忆念。

  作意是指心专注分别所缘之境。因明中所讲到的作意与此是否相同呢?不相同。此处的作意是于对境专注的一种心所。那作意与思、欲有何差别呢?思心所是在见到外境后所生起的一种动摇心态,就好像吸铁石接近铁屑时,铁屑就会开始动摇一样,但此时并未直接执著;动摇之后会专注于外境,这时即为作意;专注之后想要获取此外境,这就是欲。

  胜解是于对境之功德已经获取认可,然后想要得到的一种心所,也可称之为定解。有些论师说,通过教理生起一种不被他夺的定解,即是这里所说的胜解,比如前世后世是否存在?因果是否存在?通过闻思,在相续中已经生起了一种定解:因果不虚,前世后世必定存在。这样于自相续中生起不被邪知、邪见所夺取的一种定解。若简单地说,“这是柱子,这个柱子能够撑梁”,这种定解在自相续中生起而且不会被任何人所转,这就是胜解。

  等持,即心能够一缘专注。既然都是“专注”,那与前面所讲的作意有何不同呢?作意仅仅是指专注于外境,等持则不仅专注而且不动摇,所安立的反体角度不同,也就是说从安住的角度可以安立为定。

  其实,分别念是一种有限的境界,在每一个心所中,有忆念的、辨别的,也有能接触的,但这些心所根本无法察觉。有部宗说,“不能察觉”不代表“不存在”,比如昨晚所吃的饭,今天可能想不起来,但想不起来是不是没有吃呢?实际确实是吃过了。因此,自己的心并不可靠,不能相信它。按有部观点,只要产生一个心所,上述十种遍行法即会全部具足,虽然它们的本体相同,但以反体不同的方式来存在,这些依靠分别念根本无法了知。

  佛经中也说:“一切有情即识之一相续。”既然有这么多心所一起产生,那会不会有一个众生拥有两个相续或者变成众多众生的过失呢?并无有此种过失,佛经所讲的是指不会出现两种心王,或者说,明显的分别心不会两种同时产生,而不同类的无分别心或者不同类的心所,在一人相续中却可以产生,所以,不会有一个众生有两个相续或一个众生拥有许多心识的过失。众生真正的主心是一体的,但是在此主心中有很多不同的反体,即执著外境的不同侧面,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对这个问题作了广泛阐述,比如眼睛看见一个花色的布匹,在这匹花布上有白色、红色、蓝色等等,有很多形象不同的对境,那执著白色的心,是否执著蓝色呢?若从对境角度来讲,这一点完全可以否定;若从有境角度讲,虽然只有一个心识,但从不同的侧面而假名安立了如同对境一样多的心所,并将其作了分类,并不会因为你见到了花色布匹上的各种颜色,而导致你也变成了有种种心所的众生。

  辛二、大善地法:

  信不放逸与轻安,舍心知惭及有愧,

  二种根本与无害,精进恒时随善生。

  信心、不放逸、轻安、舍心、知惭、有愧、无贪、无嗔、无害、精进十种恒常会随顺一切善心而生。

  大善地法,即不论何种善心生起,均会有十种善心同时出现。大善地法有哪些呢?

  一、信心:从烦恼心与随眠烦恼中得以清净。信心包括清净信、意乐信、不退转信,也即所谓的诚信。对善法方面的信心至关重要,经中说:“信为道源功德母。”如果没有信心,相续中不会生起任何功德,若具足信心,而且也经常串习,比如对上师三宝不生邪见,唯以诚信顶礼、供养,这种功德是其他功德无法相比的。如果能经常以对治的方法改变自相续,信心会自然而然生起的。

  二、不放逸:珍爱功德。在平时的行为中,经常观察三门而作取舍,对治懈怠,时时刻刻也不被懈怠、散乱所转,这样的一种心态就是不放逸。《自释》中,世亲论师对不放逸的解释为:“不放逸者,修诸善法。”《学集论》中将不放逸定义为:“身口意恒时谨慎,不背善道。”不为外缘所转的不放逸心非常重要,《入行论》中引用了很多教证来说明这个问题,如《文殊庄严国土经》中,本师释迦佛告舍利子:“菩提道根本就是不放逸。舍利子,放逸者,声闻之道亦不能成就,更况无上菩提正道。”《月灯经》中说:“如我所说诸善法,谓戒闻舍及忍辱,以不放逸为根本,是名善逝最胜财。”所以,一个修行人时刻保持一种不放逸的心态十分重要。

  三、轻安:内心堪能,可以分身轻安与心轻安两种。身体若获得轻安,在做任何事时,身体均可以堪能,一般欲界众生在未修成禅定之前,身体十分沉重,这会导致自己特别懈怠;心若轻安,则做一切事皆可任运自在,比如想坐禅时,可以很快入定,想念诵时,可以专心念诵,不论是散于外境还是使心内收,皆不会随他而转。但有些人并非如此,应该认真闻思的时候,总是想到外面去跑,到了外面又觉得还是住在学院里面比较好,这就是心未得到轻安的过患。

  四、舍心:不昏沉、不掉举,也不会被外缘所转,自在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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