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些世俗人可能具备某些特质,并且可能获得了某种特殊层次的解脱,但是他们并未完全地从烦恼障及所知障解脱。例如声闻和缘觉,
虽然已经从业障和烦恼障解脱,但是他们尚未解脱所知障。换句话说,『圆满的觉悟者』是完全地解脱一切烦恼及障碍。上面的词句是指『解脱一切障』,其意思是说,祂解脱一切障碍,圆满的觉悟者是获得究竟的解脱者。
究竟的解脱有不同的行相。前两个行相是关于,圆满的觉悟者示现色身,为可见与不可见之二种行相。这两者中之第一种,是圆满的觉悟者能够示现为别人可以亲眼目睹的色身相,这称为『可见之示现』。在此,圆满的觉悟者示现之色身为别人可以见到的,那是以神通自在示现一切有情身,有些是具有吸引力的,有些较无吸引力。圆满的觉悟者欲教化及引导一切众生获得解脱,故示现无量无限身,这称为『究竟解脱身』。
究竟解脱的第二种行相,是示现色身而其形相不可见不可取。在此,圆满的觉悟者的示现,众生无法见到祂,祂是无可见可取之形相。这两种示现,都是究竟解脱之体现。究竟解脱的另一种行相是示现庄严妙相,而这一切示现都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觉者所示现之庄严妙相,若与一般的形象相比,一般的形象顿显黯然失色,因此消除它所带给人们的诱惑。故此究竟解脱示现的目的是令众生灭除对世间物质的贪爱与执着。
究竟解脱的另一个行相,称为无色定。
无色定是了悟万物是没有形色可取。圆满的觉悟者也已经获得『灭』的究竟解脱。这是指祂于一切万象显现中,获得解脱一切凡庸的思想与感受。经由这个解脱的功德,所有一切凡庸的思想、感受与观念皆完全息灭。
因此,究竟觉悟者的第一无上的功德是无量无边的慈悲;第二项功德是解脱一切障碍。
第三是『于一切法得自在转』,此殊胜功德,胜过其它一切世间的德行。圆满的觉悟者能够示现自己为世间任何一切法,不管是有情界或无情界。譬如,祂可以体现自己为庄严微妙之自然界。当其展现时,它远胜过一般自然界任何美丽的境象。圆满的觉悟者统领一切万象之德行,由于获得神通于一切法自在而转,可以假借这有情世间的任何一种现象来示现。当祂示现时,它远超胜于此世间任何普通的现象。祂的目的为了诱导并激励众生趣入佛道。
圆满的觉悟者引导众生断除对一般现象的执着,另一个方法是将它们化为无形相可取。当祂把众生所执着的对象转化为无形相时,使众生无法见到执着的对象,而没有了对象可执着。因此消除了追求它之欲望。因此将色法转变成无色法,是圆满的觉悟者度脱众生的另一个方法。
同样地,圆满的觉悟者能将众生所执着之一切颜色、形相和本质,转化为超越于平凡之物,因此使凡庸的事物失去其诱惑力,进而拔除人们执着之根源。世间有情如声闻或缘觉,为了要消除众生的执着,也能够控制或转化某物。但是他们不能转化一切物或一切法。譬如说,若要将可见之物转化为不可见时,他们的能力是有限的。反过来说,圆满的觉者是无所不能,没有任何可见之物是祂所不能转化为不可见的。没有任何色法是圆满的觉悟者所不能转化成为无色法。这是圆满的觉悟者统领万象的另一种德行。也唯有圆满的觉者才具备这种德行。
另外,下一句偈语:『顶礼心解脱』,这是指圆满的觉悟者穷究三摩地或禅定。一切法或一切万象,地水火风四大元素,色受想行识五蕴等和合而形成一切法,呈现而成为这个世界。这一切法,圆满的觉悟者皆能以甚深禅定,无穷无尽地变化无碍。这意思是指祂能运用其禅定之神通力量,把一原子变化成一座山,或把整个世界变化为被水所覆盖,或被火所覆盖,或一半被水所覆盖而另一半被火所覆盖。佛示现此无穷无尽之变化,不仅能变化外在现象及四大元素,亦能转变空间与心识。这一切都是甚深禅定的领域。
『得一切智智』,指的是圆满的觉悟者之智德,祂的知识涵盖世间一切所知及能知。若作比较,凡夫的知识是极微小的,而圆满的觉悟者是无所不知的。这意谓着,祂是绝对了知一切。佛无所不在,一切现象都在祂的知识范围之内。
『顶礼心解脱』,是尊称解脱内心一切粗细障碍的圣人。声闻与缘觉虽已解脱粗重的烦恼障,但他们仍须根除细微的所知障。而佛陀已完全地解脱此二障。
无论我们如何费尽苦心,但是在此刻我们尚未获得这些无上功德。这些德行唯独穷尽三摩地领域的圣人才拥有的。但是我们可藉由虔诚地持续不断修持禅定,最终必能获得这些德行。
再者,如偈颂中所说:『调伏一切烦恼垢染尽无余』。圆满的觉悟者不仅仅于禅定中调伏自心一切烦恼垢染,若有缘众生显现在祂的禅定中,祂也能够根除并降服这些有缘众生心续中或显或隐的烦恼垢染。
当佛陀出去托钵时,其目的并非仅仅为了托钵而已,佛陀的目的,是为了调伏与其接触的有缘众生,进而消除众生之烦恼垢染。这显示了佛陀的功德,众生仅只是接触佛陀,并显露其知觉与心念,其烦恼垢染将自然地消灭。因此,佛陀的殊胜德行,是仅藉由示现己身,便能消除众生之烦恼垢染。
佛陀的出现,有着清净有情众生烦恼垢染的自然德行。
这种自然的能力,并不局限于根除某些众生之某种烦恼。佛陀一出现,有缘众生的烦恼,无不尽除。一切众生的烦恼,皆能藉由佛陀的出现而获得降伏。一切众生,无一遗漏,皆沐浴在佛陀的慈悲中,佛陀藉此调伏有情众生明显粗重的烦恼。佛陀示现不仅能摧毁一切明显的烦恼,也能消灭潜在于内心而根深蒂固的烦恼。这便是佛陀示现色身的原因。当祂看到众生的烦恼,于心不忍,因为祂的自然本性是悲心。五浊恶世的一切烦恼之众生,皆为祂悲悯的对象。佛陀悲心的力量,是能够平等地对任何受苦众生,生起无缘大悲之心,而众生的一切烦恼,不管是多么细微,多么的难以捉摸,佛之悲心皆能拔除彼烦恼。
当我们凡夫,遇到嗔恚心的人、或嫉妒心的人、或被侵犯、或被虐待,我们会不由自主生起厌恶心,甚至视其为仇雠。但是圆满觉悟的诸佛与诸菩萨面对这类众生时,不会把他们当仇敌看待。祂们所看到的是众生的烦恼垢染,而需要帮助他们根除烦恼垢染。祂们觉得这些众生需要的是关怀,众生被自己内在无意识的敌人所苦恼,故需要从拔除内心的敌人,才能获得庇护。
有情众生渴望获得解脱痛苦,但却不知如何求得解脱。并非他们对解脱漠不关心,解脱正是他们一心所求,但他们对解脱之道,一无所知。他们希求快乐,却不知快乐的根源为何。他们渴望脱离痛苦,却深陷苦恼而束手无策。
所以,我们修持慈悲,必须先了解众生受苦之因。众生因造作恶业而受苦。他们的行为肇因于无意识的烦恼。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的烦恼,促使他们造作恶行而产生苦果;因此我们必须认清众生的痛苦与他们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行为与他们的烦恼的关系,并且我们必须明了种种的烦恼,皆源于自私与我执。
当我们必须了悟,我执是一切烦恼的根源,而烦恼造成了负面行为,负面行为更造成苦果,我们将看清众生受苦的因果关系。
我们只能帮助众生了解受苦的种种起因。否则,无论愿心多么伟大,都无法利益众生。
身为佛法的初学者,当务之急在认清我们自己和自心烦恼的关系,我们应当仔细思考:我们的烦恼为何,我们如何看待这些烦恼,我们视烦恼为何物。我们须视烦恼为过失的,为极负面的,它只会带来伤害。我们必须对它生起厌恶心,视它如仇敌,不要成为它的牺牲品,不受其控制。我们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受其所害,尽可能地压制它,永不屈服于它。我们须学习如何克服并击败它们。初习佛法者,须将此视为修道的主要目标。我们不只应极力避免成为烦恼的战利品,也应自我护卫,防止它去伤害他人。
我们可以藉由精进地帮助众生离苦得乐,以祈获得声闻与缘觉的境界。我们可以虔诚地念诵祈愿文,让众生因此而亲身感受
到其效果。反过来说,圆满的觉悟者不需要作这类祈求;因为祂具备了ㄧ切智智,祂知道祂自己事业的成果为何;祂完全了知种种因缘之相互关系,及其个别因缘所产生的果报,一切的因缘业报,了如指掌。
佛陀另一殊胜德行,是『自然得成』。
其它有情,如声闻和一般凡夫,必须花费长久的时间及精进勇猛心,以实现目标。但佛陀毋需计划,不由用功,目标自然得成。这是『自然得成』,因为佛陀是一切智智者。
接下来的偈颂,是阐述佛的四无碍智。
第一种是『法无碍智』,是通达诸法的名字与定义,若以「火」来举例说明:首先我们为它下定义,即我们视火为一物体,在基本上我们将「火」具体化了;随后,我们了解「火」的独特性质,即其热量,「火」异于其它物体的独特性。圆满的觉悟者即有分别一切法的智慧,能通晓一切法的含义与定义、它形成的基础、以及它的独特性质,并且能够把它从一切他法中辩别出来。这叫做『法无碍智』,即了知一切法、它们的基础与定义。
佛陀不仅通晓一切法,佛也善于阐述一切法。因此通达一切法的智能有两个层次;
第一是通达法性的智慧,第二是阐述法理的智慧。
第二种智慧叫做『义无碍智』。
第三种智慧,是指圆满的觉悟者通晓一切词句之词源学,及它们的含义。祂也通达一切众生的语言,并能自在分别一切法的名词或符号。这可分为两种类别:第一种称为『仅仅名词或符号』,意思是指这类名词或符号,并无特别的意思或推论之道理。第二种称为『据推论既成含义』,这类名词或符号具有其典故渊源,其字义可由他们的字源意义而衍生。如佛陀之名词,便可从字源而推论其含义,此名词之字源的定义是由推断佛具有的殊胜功德而衍生出来。所以佛陀能自在分别一切语言词句、它们的符号、以及它们的字源含义,并能随意解说,称为『词无碍智』。
第四种智慧称为…
《弥勒大乘庄严经论开示(堪千阿贝仁波切)》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