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彌勒大乘莊嚴經論開示(堪千阿貝仁波切)▪P2

  ..續本文上一頁些世俗人可能具備某些特質,並且可能獲得了某種特殊層次的解脫,但是他們並未完全地從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脫。例如聲聞和緣覺,

  雖然已經從業障和煩惱障解脫,但是他們尚未解脫所知障。換句話說,『圓滿的覺悟者』是完全地解脫一切煩惱及障礙。上面的詞句是指『解脫一切障』,其意思是說,祂解脫一切障礙,圓滿的覺悟者是獲得究竟的解脫者。

  究竟的解脫有不同的行相。前兩個行相是關于,圓滿的覺悟者示現色身,爲可見與不可見之二種行相。這兩者中之第一種,是圓滿的覺悟者能夠示現爲別人可以親眼目睹的色身相,這稱爲『可見之示現』。在此,圓滿的覺悟者示現之色身爲別人可以見到的,那是以神通自在示現一切有情身,有些是具有吸引力的,有些較無吸引力。圓滿的覺悟者欲教化及引導一切衆生獲得解脫,故示現無量無限身,這稱爲『究竟解脫身』。

  究竟解脫的第二種行相,是示現色身而其形相不可見不可取。在此,圓滿的覺悟者的示現,衆生無法見到祂,祂是無可見可取之形相。這兩種示現,都是究竟解脫之體現。究竟解脫的另一種行相是示現莊嚴妙相,而這一切示現都具有相當的吸引力。

  覺者所示現之莊嚴妙相,若與一般的形象相比,一般的形象頓顯黯然失色,因此消除它所帶給人們的誘惑。故此究竟解脫示現的目的是令衆生滅除對世間物質的貪愛與執著。

  究竟解脫的另一個行相,稱爲無色定。

  無色定是了悟萬物是沒有形色可取。圓滿的覺悟者也已經獲得『滅』的究竟解脫。這是指祂于一切萬象顯現中,獲得解脫一切凡庸的思想與感受。經由這個解脫的功德,所有一切凡庸的思想、感受與觀念皆完全息滅。

  因此,究竟覺悟者的第一無上的功德是無量無邊的慈悲;第二項功德是解脫一切障礙。

  第叁是『于一切法得自在轉』,此殊勝功德,勝過其它一切世間的德行。圓滿的覺悟者能夠示現自己爲世間任何一切法,不管是有情界或無情界。譬如,祂可以體現自己爲莊嚴微妙之自然界。當其展現時,它遠勝過一般自然界任何美麗的境象。圓滿的覺悟者統領一切萬象之德行,由于獲得神通于一切法自在而轉,可以假借這有情世間的任何一種現象來示現。當祂示現時,它遠超勝于此世間任何普通的現象。祂的目的爲了誘導並激勵衆生趣入佛道。

  圓滿的覺悟者引導衆生斷除對一般現象的執著,另一個方法是將它們化爲無形相可取。當祂把衆生所執著的對象轉化爲無形相時,使衆生無法見到執著的對象,而沒有了對象可執著。因此消除了追求它之欲望。因此將色法轉變成無色法,是圓滿的覺悟者度脫衆生的另一個方法。

  同樣地,圓滿的覺悟者能將衆生所執著之一切顔色、形相和本質,轉化爲超越于平凡之物,因此使凡庸的事物失去其誘惑力,進而拔除人們執著之根源。世間有情如聲聞或緣覺,爲了要消除衆生的執著,也能夠控製或轉化某物。但是他們不能轉化一切物或一切法。譬如說,若要將可見之物轉化爲不可見時,他們的能力是有限的。反過來說,圓滿的覺者是無所不能,沒有任何可見之物是祂所不能轉化爲不可見的。沒有任何色法是圓滿的覺悟者所不能轉化成爲無色法。這是圓滿的覺悟者統領萬象的另一種德行。也唯有圓滿的覺者才具備這種德行。

  另外,下一句偈語:『頂禮心解脫』,這是指圓滿的覺悟者窮究叁摩地或禅定。一切法或一切萬象,地水火風四大元素,色受想行識五蘊等和合而形成一切法,呈現而成爲這個世界。這一切法,圓滿的覺悟者皆能以甚深禅定,無窮無盡地變化無礙。這意思是指祂能運用其禅定之神通力量,把一原子變化成一座山,或把整個世界變化爲被水所覆蓋,或被火所覆蓋,或一半被水所覆蓋而另一半被火所覆蓋。佛示現此無窮無盡之變化,不僅能變化外在現象及四大元素,亦能轉變空間與心識。這一切都是甚深禅定的領域。

  『得一切智智』,指的是圓滿的覺悟者之智德,祂的知識涵蓋世間一切所知及能知。若作比較,凡夫的知識是極微小的,而圓滿的覺悟者是無所不知的。這意謂著,祂是絕對了知一切。佛無所不在,一切現象都在祂的知識範圍之內。

  『頂禮心解脫』,是尊稱解脫內心一切粗細障礙的聖人。聲聞與緣覺雖已解脫粗重的煩惱障,但他們仍須根除細微的所知障。而佛陀已完全地解脫此二障。

  無論我們如何費盡苦心,但是在此刻我們尚未獲得這些無上功德。這些德行唯獨窮盡叁摩地領域的聖人才擁有的。但是我們可藉由虔誠地持續不斷修持禅定,最終必能獲得這些德行。

  再者,如偈頌中所說:『調伏一切煩惱垢染盡無余』。圓滿的覺悟者不僅僅于禅定中調伏自心一切煩惱垢染,若有緣衆生顯現在祂的禅定中,祂也能夠根除並降服這些有緣衆生心續中或顯或隱的煩惱垢染。

  當佛陀出去托缽時,其目的並非僅僅爲了托缽而已,佛陀的目的,是爲了調伏與其接觸的有緣衆生,進而消除衆生之煩惱垢染。這顯示了佛陀的功德,衆生僅只是接觸佛陀,並顯露其知覺與心念,其煩惱垢染將自然地消滅。因此,佛陀的殊勝德行,是僅藉由示現己身,便能消除衆生之煩惱垢染。

  佛陀的出現,有著清淨有情衆生煩惱垢染的自然德行。

  這種自然的能力,並不局限于根除某些衆生之某種煩惱。佛陀一出現,有緣衆生的煩惱,無不盡除。一切衆生的煩惱,皆能藉由佛陀的出現而獲得降伏。一切衆生,無一遺漏,皆沐浴在佛陀的慈悲中,佛陀藉此調伏有情衆生明顯粗重的煩惱。佛陀示現不僅能摧毀一切明顯的煩惱,也能消滅潛在于內心而根深蒂固的煩惱。這便是佛陀示現色身的原因。當祂看到衆生的煩惱,于心不忍,因爲祂的自然本性是悲心。五濁惡世的一切煩惱之衆生,皆爲祂悲憫的對象。佛陀悲心的力量,是能夠平等地對任何受苦衆生,生起無緣大悲之心,而衆生的一切煩惱,不管是多麼細微,多麼的難以捉摸,佛之悲心皆能拔除彼煩惱。

  當我們凡夫,遇到嗔恚心的人、或嫉妒心的人、或被侵犯、或被虐待,我們會不由自主生起厭惡心,甚至視其爲仇雠。但是圓滿覺悟的諸佛與諸菩薩面對這類衆生時,不會把他們當仇敵看待。祂們所看到的是衆生的煩惱垢染,而需要幫助他們根除煩惱垢染。祂們覺得這些衆生需要的是關懷,衆生被自己內在無意識的敵人所苦惱,故需要從拔除內心的敵人,才能獲得庇護。

  有情衆生渴望獲得解脫痛苦,但卻不知如何求得解脫。並非他們對解脫漠不關心,解脫正是他們一心所求,但他們對解脫之道,一無所知。他們希求快樂,卻不知快樂的根源爲何。他們渴望脫離痛苦,卻深陷苦惱而束手無策。

  所以,我們修持慈悲,必須先了解衆生受苦之因。衆生因造作惡業而受苦。他們的行爲肇因于無意識的煩惱。在不知不覺中,他們的煩惱,促使他們造作惡行而産生苦果;因此我們必須認清衆生的痛苦與他們的行爲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的行爲與他們的煩惱的關系,並且我們必須明了種種的煩惱,皆源于自私與我執。

  當我們必須了悟,我執是一切煩惱的根源,而煩惱造成了負面行爲,負面行爲更造成苦果,我們將看清衆生受苦的因果關系。

  我們只能幫助衆生了解受苦的種種起因。否則,無論願心多麼偉大,都無法利益衆生。

  身爲佛法的初學者,當務之急在認清我們自己和自心煩惱的關系,我們應當仔細思考:我們的煩惱爲何,我們如何看待這些煩惱,我們視煩惱爲何物。我們須視煩惱爲過失的,爲極負面的,它只會帶來傷害。我們必須對它生起厭惡心,視它如仇敵,不要成爲它的犧牲品,不受其控製。我們須不惜一切代價,避免受其所害,盡可能地壓製它,永不屈服于它。我們須學習如何克服並擊敗它們。初習佛法者,須將此視爲修道的主要目標。我們不只應極力避免成爲煩惱的戰利品,也應自我護衛,防止它去傷害他人。

  我們可以藉由精進地幫助衆生離苦得樂,以祈獲得聲聞與緣覺的境界。我們可以虔誠地念誦祈願文,讓衆生因此而親身感受

  到其效果。反過來說,圓滿的覺悟者不需要作這類祈求;因爲祂具備了ㄧ切智智,祂知道祂自己事業的成果爲何;祂完全了知種種因緣之相互關系,及其個別因緣所産生的果報,一切的因緣業報,了如指掌。

  佛陀另一殊勝德行,是『自然得成』。

  其它有情,如聲聞和一般凡夫,必須花費長久的時間及精進勇猛心,以實現目標。但佛陀毋需計劃,不由用功,目標自然得成。這是『自然得成』,因爲佛陀是一切智智者。

  接下來的偈頌,是闡述佛的四無礙智。

  第一種是『法無礙智』,是通達諸法的名字與定義,若以「火」來舉例說明:首先我們爲它下定義,即我們視火爲一物體,在基本上我們將「火」具體化了;隨後,我們了解「火」的獨特性質,即其熱量,「火」異于其它物體的獨特性。圓滿的覺悟者即有分別一切法的智慧,能通曉一切法的含義與定義、它形成的基礎、以及它的獨特性質,並且能夠把它從一切他法中辯別出來。這叫做『法無礙智』,即了知一切法、它們的基礎與定義。

  佛陀不僅通曉一切法,佛也善于闡述一切法。因此通達一切法的智能有兩個層次;

  第一是通達法性的智慧,第二是闡述法理的智慧。

  第二種智慧叫做『義無礙智』。

  第叁種智慧,是指圓滿的覺悟者通曉一切詞句之詞源學,及它們的含義。祂也通達一切衆生的語言,並能自在分別一切法的名詞或符號。這可分爲兩種類別:第一種稱爲『僅僅名詞或符號』,意思是指這類名詞或符號,並無特別的意思或推論之道理。第二種稱爲『據推論既成含義』,這類名詞或符號具有其典故淵源,其字義可由他們的字源意義而衍生。如佛陀之名詞,便可從字源而推論其含義,此名詞之字源的定義是由推斷佛具有的殊勝功德而衍生出來。所以佛陀能自在分別一切語言詞句、它們的符號、以及它們的字源含義,並能隨意解說,稱爲『詞無礙智』。

  第四種智慧稱爲…

《彌勒大乘莊嚴經論開示(堪千阿貝仁波切)》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