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中国佛教文化论稿 第八章 中国佛教风俗习惯▪P2

  ..续本文上一页为,受而后食有五种意义:“一为断窃盗因缘故;二为作证明故;三为止诽谤故;四为成少欲知足故;五为生他信敬心故”。中国僧侣最初也都是依靠布施为生,但在重视农耕的中国社会,乞食为生难免受到责难。于是,唐代百丈怀海制定禅林《清规》。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农禅生活。实行“普清法”,即无论上下都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以求自给。住持和尚还须躬先领头,为人表率。百丈怀海到了晚年,仍耕作不辍,弟子们过意不去,就偷偷把农具藏起来,他找不到农具,一天没有下田干活,就一天不吃饭,这种身体力行的高风激励了后人。从此,中国僧尼逐渐形成宗教修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传统习惯。

  在睡眠方面,佛教要求僧侣尽量减少睡眠。因为过多的睡眠会使人精神萎靡,影响修行。睡眠姿势是右胁在下方的侧卧,称为“狮子卧”。临睡前也要念诵“睡眠偈”。有一种僧侣修习“长坐不卧”的苦行,称为“不倒单”。此外,走路、下床、出居屋、上厕所时也都有一定之规,有一定的偈诵要奉持,使僧侣们时时刻刻不忘出家人的身份和救度众生的责任。在交际礼节方面,凡遇师长、前辈、长老和同参道友等都须行礼,通常是戒腊低的向高的行礼。在僧团里,比丘尼的身份低于比丘,故女众不问戒腊高低都须向比丘行礼。印度僧尼行礼的方式极其复杂。一般来说行礼时要脱去鞋履,肉袒右肩,双手合十,口云和南(“和南”梵语,也作“南无”,音那谟,意为皈依)。礼法则有旋绕、跪拜、顶礼等。据玄奘《大唐西域记》记载:“致礼之式,其仪九等:一发言慰问;二俯首示敬;三举手高揖;四合掌平拱;五屈膝;六长跪;七手膝踞地;八五轮俱屈;九五体投地。凡斯九等,极惟一拜,跪有赞德,谓之尽敬。远则稽颡拜手,近则舐足摩踵。”印度佛教礼节传至中国,因民情风俗之异也有变化。《法苑珠林》卷二十八述及两者区别认为:“彼则拜少而绕多,此则拜多而绕少,彼则肉袒露足而为恭,此则巾履备整而称敬。”一般来说,中国僧尼常行的礼节,对于佛像和尊长,行较重的致敬法,即五体投地的顶礼。对于平辈则行问讯礼,曲躬合掌而已。按照律法规定:有些场合是不须作礼的。例如自己在读经或持经时,长辈在低处而自己在高处时,长辈在卧时、漱口时等都不须行礼。按照佛教律法规定,出家僧尼不得礼拜君主俗亲。但这一规定显然与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相冲突。故经过长期的辩论抗争之后,中国佛教徒不得不改变了这一礼仪制度。

  佛教僧侣出家后必须在寺院居住。在印度,佛教徒受比丘戒满五年后,便可离开依止师,自己单独修道,游行各地,随意居住,有时在屋檐、庙廊、树下、旷野、荒冢,铺上一领随身携带的坐具,盘足趺跏,便心安理得地度此旦暮了。他们并没有特别的身份证明和僧籍。佛教传到中国之初,情形也大致如此。但后来出家人数激增,引起许多社会、经济问题。故北魏时始设“僧籍”。由政府指定僧籍隶属于某个寺院。元代以后,出家人僧籍依剃度师僧籍而定。一般只属于子孙寺院(俗称小庙),丛林寺院则不开僧籍。佛教僧侣有游方参请的习俗,即辞别师长,四出游历,寻师访友,请益佛法,如赵州从稔禅师八十高龄还行脚云游,汾阳善昭禅师平生曾参访了八十一位高僧大德。僧侣参访时,便要在当地寺院暂时居住。一般子孙寺院只准本寺僧侣居住,不接待外来僧众。僧众在游方参请时可以到丛林寺院居住,叫做“挂单”或“挂搭”。“单”是指僧侣行李,挂单便是安放行李,暂不他往的意思。游方僧人住进寺院后,起先住云水堂,言其如行云流水,过而不留。在云水堂住相当时日之后,经本人要求和住持允许,可以进禅堂或念佛堂,成为寺中的基本僧众。按照《百丈清规》所说,在中国禅宗丛林寺院里,住持为僧团长老,地位最高,居于“方丈”。其余僧众按受戒先后在僧堂居住。僧堂又分若干寮舍,每舍设寮主一人,管理日常事务。这类丛林寺院一般规模较大,有些寺院常住千余人乃至二千余人。住云水堂的僧尼可以随时他往;住禅堂或念佛堂后,如要离寺他往,只能在每年正月十五或七月十五提出申请告别。在中国还出现了一种寄居世俗官僚势要之家的“门僧”(也称家僧,门师)。这些僧尼往往妄托与某施主彼此注定的因缘,受其供养,并为主人做功德佛事祈求宏福大愿。唐代这种风气大盛,以致朝廷也不得不几次诏令禁止,如开元十七年七月诏:“或妄托生缘,辄在俗家居止,即宜一切禁断。”(《唐大诏令集》卷一百一十三)开元二年也有类似诏令:“如闻百官家多以僧尼道士为门德往还,妻女亦无避忌,或诡托禅观,祸福妄陈,学诲左道,深戾大猷,自今已后,百官家不得辄容僧等至家缘吉凶,要须设斋者,于州县陈牒寺观,然后依数听去”。(《唐会要》卷四十九)可见在这种门僧制度下,许多僧尼已由清信之士变成世俗凡庸,从出家人变成官宦人家的家人了。

  在原始佛教时期,僧众的日常行事,除了出外乞食,每日各自修行。修行的方法,一是学习教理,或听佛说法,或互相讨论。二是修习禅定,趺坐或者经行(在林间来往徘徊)。后来,寺院有了佛像和佛经。于是又有礼拜供养佛像和诵读佛经的行仪。僧众定时念持经咒,礼拜佛像、梵呗歌赞和忏悔祈愿,称为“课诵”,或称“功课”。佛教初入中国,也是弟子随师修行,没有统一规范日常行事。到东晋时,道安的弟子多达数百人,无法一一督导,于是便创僧尼修行规范:一是行香、定座、上经、上讲之法,即为讲经仪规;二是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之法,即为课诵临斋仪规;三是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即为忏悔仪规。当时天下寺院普遍遵行。其后,中国佛教各宗成立,对僧尼的宗教生活都有不同的行仪规定。如天台宗智顗大师创立止观法门,规定寺众分为三等,或依堂坐禅,或别场忏悔,或知僧事。依堂之僧每天要四时坐禅、六时礼拜。(见《国清百录》)唐代以后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寺院普遍实行的“早晚二课”制度,即早晨与黄昏在大殿举行拜佛诵经仪式。在明代又逐渐统一为每日“五堂功课”、“两遍殿”。早殿有两堂功课,念诵《楞严咒》为一堂功课,念诵《心经》、《大悲咒》“十小咒”等为一堂功课。念诵的起止都有“香赞”,并用钟、鼓、磬、木鱼等法器伴奏。晚殿有三堂功课,一堂功课是诵《阿弥陀经》和念佛名,为自己往生西方净土祈愿。另一堂功课是礼拜八十八佛和诵《大忏悔文》,表示自己改悔过恶,发愿今后精进修行,永不退转。在一般寺院里,逢单日念《阿弥陀经》和念佛,逢双日拜八十八佛和念《大忏悔文》。第三堂功课是蒙山施食,则是每天都要举行的。僧众于每日中午的斋食取出少许饭粒,到晚间按照《蒙山施食仪》一边念诵,一边施给饿鬼。这一仪式源于密宗。蒙山在今四川雅安,相传甘露法师在蒙山集成此仪。

  按照佛教传统习惯,僧众还须每半个月(农历十五、三十日)集体诵读《戒本》一次。同时诚意检讨有无违犯戒律的行为。若有干犯,便应向众人或长老发露与依法忏悔。这种习惯称为“布萨”。在禅宗和净土宗盛行之后,中国寺院还实行“打七”的宗教活动。即在七天之内,僧徒完全摒绝外缘,一意精修,睡眠说话都减少到最低限度。“打七”时间有一七(一个七日)乃至十七(十个七日)的不同。“打七”又分为“打禅七”和“打净七”。“禅七”是冬天举行的参禅,自阴历十月十五至腊月初八止。“打净七”即称念阿弥陀佛名,可以随时举行。按照印度佛教传统,每年夏季自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的三个月中,僧尼应该聚集定居在一寺之中,不得随意他往。一则防止僧众在雨季中因四处游方而践踏虫蚁等生灵,二则可以作短期的专心修行。一般称为“结夏”、“安居”、“坐夏”。中国佛教寺院也遵行这种习惯。《荆楚岁时记》载:“四月十五日,天下僧尼就禅刹挂褡,谓之结夏。”如因事延续,不及定居,最迟也应在五月十五定居下来,这叫做“后安居”。七月十五,安居日满,僧众应集合一堂,互相举发一切所犯轻重不合戒律之事,以相策励,这叫做“自恣”。经过自恣之后,标志受戒的年龄增长一腊,所以坐夏也称为坐腊。

  中国佛教僧侣的生活方式因时代不同而有演变;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因宗派不同而有分别。但变化差别之中又具有一定的共同特性:出家生活首先是一种宗教生活,故不但各种宗教活动构成了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而且饮食、穿衣、睡眠、出行也无不渗透着宗教内容。人们维持生命所必需的基本活动也成为宗教精神的仪式化。其次,出家生活又是一种团体生活,故不但要有种种规定约束各个成员,不致因个人行为妨碍众人,而且还强调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特别是中国禅宗丛林有着细密的分工,全寺四十八个职位,和饮食有关的就有典座、贴案、饭头、菜头、水头、火头、茶头、行堂等职称。寺众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保持了僧团生活的高度和谐协调。第三,出家生活又是一种和平宁静、严谨俭朴,极有规律的生活。因为这样的生活方式才能保持僧众内心的静谧恬淡,超脱清高,才能使他们的心灵上升到虚空无我的涅槃境界。

  二、中国民间佛教信仰习俗

  任何一种外来文化的移植,只有在广泛传播、逐步深入到人民大众中去之后,才真正可以说在这个社会里站住了脚跟,获得了生机。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也是如此。僧尼是佛教的主要实践者和传播者,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披着袈裟的知识分子。他们把佛教带进了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但是,只有当“家家观世音,处处弥陀佛”的局面形成之后,佛教才真正成为中国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过,人民大众不可能像少数僧侣知识分子那样去把握复杂深奥的佛教教理,去钻研历史发展造成的教理变化或各宗派教理的相互冲突。他们只关心“有求必应”的…

《中国佛教文化论稿 第八章 中国佛教风俗习惯》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