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味粥与门徒,谓之“腊八粥”。都人是日各家亦以果子杂料煮粥而食也”。腊八粥当时也被称为“佛粥”。着名诗人陆游就曾经写过“今朝佛粥更相馈”的诗句。
在佛教传入中国以前,腊月初八本来是一个祭祀祖先的日子。“腊”这个名词起于二代,夏称“嘉平”,殷称“祀”,周称“大腊”。据说,它的意思有猎捕禽兽来祭祀祖先,因为在古汉语里,“腊”与“猎”是相通的。腊八来临前夕,十二月初七的夜半,人们还要进行一种神秘的舞蹈活动,叫做“傩”。它的原意是“赶鬼”、“逐邪”。《论语•乡党》篇记载:“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可见至少在孔子时代,民间已有傩舞。《荆楚岁时记》记述:南北朝时,村人在这一天都系上腰鼓,戴上面具,装扮金刚力士以逐疫鬼。到了宋代,傩舞变成了乞丐要钱的把戏。他们三五成群,化装成鬼神,敲锣打鼓地挨户乞讨。“傩”在明代已经消失了。
除此之外,中国佛教寺院还流传着一些不见于经典的诸佛、菩萨的诞辰纪念日。如正月初一是弥勒佛生日,二月二十一日是普贤菩萨生日,七月十三日是大势至菩萨生日,九月三十日是药师佛生日,十一月十七日是阿弥陀佛生日。特别是二月十九日观音生日,六月十九日观音成道日,九月十九日观音出家日,民间的纪念活动更为热闹。各地都要举行观音庙会,普陀山观音道场更是人山人海,肩摩踵接,前来进香礼拜观音的信徒络绎不绝。有些妇女还从二月初一开始吃素,直到二月十九为止,俗称“观音素”。这些中国佛教节日充分反映了印度佛教习俗在中国传统文化积渐熏染下的演变。
三、佛教对中国民俗的影响
1.佛教与民间宗教
在佛教东来之前,中国民间几乎没有共同的、系统完整的宗教信仰。在民间流行的主要是自然崇拜、鬼神崇拜和巫术占卜之类的迷信。中国本土宗教——道教也是在佛教的影响下创立和发展起来的。其思想来源——道家学说则主要是一种自然观和社会观,况且其影响也主要在士大夫阶层。在社会底层民众中间并没有多少人对“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类的道理感兴趣。古代中国社会有着最暴虐的专制皇权、最严密的官僚网络、最残忍的严刑峻法、最庞大的寄生人口,还要在最贫瘠的土地上养活世界上最众多的人口。因此,祖先们所遭受的苦难也就可想而知了。他们需要幻想的太阳,需要灵魂的抚慰,需要在彼岸世界找到幸福和欢乐。可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人并没有那种作为“对现实苦难的抗议”的宗教,没有那种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留给他们的只是“没有任何乐趣、任何慰藉的锁链”。佛教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才得以在中国社会广泛传播,渗透到千百万中国人的心灵之中。在佛教的传播过程中,不但和当时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儒道思想发生交涉,而且也和民间宗教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和相互融合。而后者却是至今仍为治学者所忽略的。
自然崇拜包括对天上、地下各种自然现象的神化和崇拜。任何民族的原始宗教都存在着这种自然崇拜。因为自然界对先民们有着一种完全异己的、具有无限威力的、不可制服的力量,使他们望而生畏、畏而仰之,把自然万物想象成与人一样是有意识有意志的。他们用人格化的方法来同化自然力,从而创造了许多自然神。古代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风雨雷电等气象神、地神、河神与农业神便成为自然崇拜的主要对象。特别是雨神和河神的地位更为突出,因为水是农业的命脉,古代社会尤其如此。在安阳发现的殷墟中,有关求雨、卜雨和祭祀雨神的甲骨文相当多,说明当时雨神崇拜之频繁。河神也是重要的崇拜对象,因为江河对先民们的生活也有密切关系。殷周时代,人们用牛羊祭河神,战国时还有河伯娶妇的祭礼(见《史记•西门豹列传》)。在佛教传入中国后,佛经上记载的龙王与中国民间信仰的龙神相结合逐渐取代了雨神、河伯而成为司水之神。龙本来是华夏族的图腾,在中国本土一直属于动物神崇拜系统。佛经上的龙,在梵语中称“那伽”,又译“龙象”,长身无足,为诸阿罗汉中修行勇猛有最大力者,是佛教护法神之一。《孔雀王经》、《大云经》、《僧护经》、《六度集经》、《最胜经》、《法华经》、《华严经》、《海龙王经》等均载有龙王事迹。《海龙王经•请佛篇》说龙王居住在大海之底的龙宫;《华严经》说,龙王有降雨功能;“有无量诸大龙王,即如毗楼博义龙王,婆竭罗龙王等,莫不勤力兴云布雨。令诸众生热恼消灭”。因此,后来能兴风作浪、呼风唤雨的龙王是佛教之龙,而非中国“土龙”。宋代《云麓漫钞》说“《史记•西门豹传》说河伯,而《楚辞》亦有河伯祠,则知古祭水神曰河伯。自释氏书入,中土有龙王之说而河伯无闻矣”。梁《高僧传》已载有释昙超向龙乞雨灵验的事迹。并有庐山慧远在旱年“颂《龙王经》于池上,俄有龙起上天,雨乃大足”的记载。后来,我国民间村村寨寨到处都可以看到龙王庙,龙王成为求雨和避免洪水灾害的主要祈求对象,这种风俗无疑是与佛教有关的。
上天崇拜是自然崇拜发展到殷商时才产生出来的。中国远古时代,人们对于天空空间本身并没有加以神化崇拜。因为他们观察天空时,首先注意到的是日、月、星、云、雷、电、风、雨等影响他们生活的东西,对天空本身并不认为它对人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到了一定阶段,人们才需要解释复杂的天象过程,如为什么先闪电打雷,然后刮风行雨,雨后又出现彩虹,在雷、电、风、雨诸神之间是如何安排这一切的。当人间出现了最高统治权威以后,人们就设想出一个比原来诸神更高的具有无限权威的天神,称为帝、上帝、天、天帝、皇天等等。于是人们相信上天可以支配气象上的现象,以影响人间祸福;也可以支配社会命运和社会的统治者。人们相信上天的权威具有绝对性,天命是最高的命令,天命不可违,“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由于上天高不可攀,因此,祭天是最高统治者的专利,历代天子祭天有郊祭、庙祭和封禅大典。对于庶民百姓来说,上天是深不可测的,人们无法想象天帝的尊容和天堂的美景。但佛教净土思想在民间流传开来之后,天堂与人间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了。《阿弥陀经》描绘的“西方弥陀净土”周围被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宝行树重重环绕。国土平坦,气候温和,地以金银玛瑙等自然七宝合成,到处被奇花异草覆盖,散发出芬芳的香味,到处是七宝树,金枝玉叶、光彩夺目,花间林下还有各种羽毛美丽的鸟儿在昼夜不停地歌唱,优美动听,这里的宫殿、楼阁、讲堂、精舍都用七宝建成,外面又覆盖着各种宝珠,每临深夜,光同白昼。这里的人民已经断除了一切烦恼,人人都以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为己任。一切物质财富都是社会公有,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这里的黄金七宝就如人间的泥土一样触目皆是,人们所需之物“随意所欲,应念即至”,彻底铲除了巧取、豪夺、垄断等丑恶现象。“其土庄严之事悉皆平等,无有差别”,故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相敬相亲。无种族相,故无种族歧视;无国土强弱相,故无侵略战争;甚至无男女相,故没有男子对妇女的压迫,也没有家庭的纷争和拖累。总之“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这幅美妙的图景,一下子抓住了每个在苦难中挣扎的中国人的心灵。它不能出现在人间,而只能是在天上,于是人们对天的神秘感逐渐被一种虚幻而具体的想象所代替了。佛教的西方弥勒净土演变为“西天”。死后“升天”,“上西天”就成为人们的憧憬与希望。后来的道教就是民间天帝崇拜与佛教思想的糅合与杂交。倘若只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而没有天上的极乐世界,没有升天成仙的急切愿望,道教就不可能在旧中国民间拥有广泛的信徒。
肉体的灵魂即鬼魂,他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也要吃喝住行,也有喜怒哀乐。他们具有超人的力量,能够对人的行为进行监视和赏罚。人们为了希望鬼魂不要作祟,不要对自己产生危害,就对鬼魂设祭献祀,消除鬼魂的不满,向鬼魂表示屈服,取悦于鬼神。后来,那些对本氏族、部落作出一定贡献的英雄或首领死后,其鬼魂又被尊之为神。人们也对他们的亡灵献祭奉祀,祈求他们死后的英灵也能像生前一样保佑自己的家族和部落。中国的鬼神崇拜在民间始终有深刻的影响,渗透在人们的风俗习惯之中。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并没有排斥和打击民间的鬼神信仰。相反,却是用三世轮回、因果报应学说去改造和充实这种民间宗教信仰。中国民间崇拜的鬼神分别在佛教的“六道”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有的上了天,成了天界的护法天神,如关羽、李靖等等;有的下了地,成了地狱的罗刹饿鬼。行善者死后可超生天堂,作恶者死后则要堕入地狱受尽煎熬,神神鬼鬼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成了每个人将来都不能逃脱的归宿,鬼神崇拜就这样成为佛教教义最生动的注脚。古时鬼神崇拜的形式主要是丧葬之礼。殷周时代已经产生了“尚鬼”和“尚文”的丧俗。到孔子最后完成了一套制度化的儒家“丧礼”。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的二百余年间,佛教对传统“丧礼”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形成儒佛道三教融混的民间丧俗。自北魏始,从死者断气身亡始,至七七四十九天内,丧家要斋僧、诵经。每七天一次,共七次,称为“七七斋”。按照佛教轮回观,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内,分七阶段,随业力受生。故死者亲属要斋僧诵经,替死者消弭恶业。七七斋之记载始见于北魏胡太后父国珍卒之诏。而唐代以后已经盛行。如《旧唐书•姚崇传》载:姚崇临死戒子孙说:“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若随斋布施,宜以吾缘身以物充,不得辄用余财,为无益事。”后来…
《中国佛教文化论稿 第八章 中国佛教风俗习惯》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