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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黎明的时刻(修德法师)▪P4

  ..续本文上一页定数。如果您是善念、善行、利益众生,那么您的智慧、能力、福报会增长;如果是恶念、邪行,那么智慧、能力、福报就会减少。智慧、德能、相好,天天都有加减乘除。明白道个道理与事实真相,就要彻底改过自新。”(《了九四训》文理俱佳,皆是佛法注脚,不可不读。”清朝名臣曾国藩有一首诗:“小院西风向晚晴,人生随处有乘除;山泉绕屋知深浅,微念(这一念是关键处)沧波感不平。”既如有加减乘除—命决非定数,正可利用佛法之“无常”—是可改变的,而改变正操控在自己手上,(即如自杀,愿不愿被救,绝大数是操之在己。)故佛法是“努力论”而非“宿命论”。

  尽管现世是多苦,若将眼光放远些,这些上面所谈的因果道理,是可以鼓舞和激励人心的,诚如《向自杀Say No!》一书的作者苏珊(—一九六五年生于纽约,十四岁时就自认活不过廿一岁。自杀的意念纠缠了她十八年,她曾自杀三次,多次进出精神病房,先后接受十位治疗师专业协助。一九八八年,她仍以优异成绩获得艺术学士学位。走出一心寻死的生命低潮后,她积极推动自杀防治工作至今。)曾认同有来世—这是目前我发现在防治自杀的资料当中,除佛教徒所撰者之外,唯一以一个非佛教徒身份的西方人士,用亲身经历行文劝人,而于文中涉及因果者,虽非是其主论,但她所说(第二五二页):“这些信念,确保我安全地度过许多致命的重大危机。我经常视它们为思想的粮食,而不是非信不可的理念。(如果您于此书能得到受用之处,请务必相信才好。)”又云:“让我们进一步阐明这个理论,并将它运用在自杀方面。如果我们自杀,岂不是加快转世投胎的时间,(案:抱歉!若参见后面—“自杀后的真相”一科中所举的事证,应该要知道—自杀后要再轮回于人道受生,恐怕要经过“数不清”的时空呢

  !若“廿年后又是一条好汉”,那岂不是让自杀者,于因果上占了大便宜?录此段文,正见“无知”的可怕。)以至去重新面对同样的问题,因此徒然增长了自己在人世间的年日,不是吗?更进一步说,如果我们转世投胎,我们就得从婴儿期开始重新经历每一个人生阶段—想像您又要再次回到青春期叛逆的样子!如果我们转世投胎成了一只小蚂蚁,则我们很可能惨死在人的鞋子底下。何不继续留在人间,善尽所能,好让我们来世的问题减少一点?”

  总论已告一个段落,您能有个大概的观念吗?准备好,将继续往下别述的科目—先说自杀后的苦果,而后再叙其业因,让您更加明白,自杀—决非明智之举。

  苦

  人生是苦

  李炳南老居士在《两个世界的味道》一文中,举出在我们所居住的娑婆世界中有三类的苦:(一)、生来已定的苦味: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上道下源长老称之为“健康苦”,有的人不感觉上述之苦,反因身心太健康而“不正常”—受了心理烦恼的支配,生理上的冲动,坐卧不安无事生非,故造下许多恶业。)等八苦。(二)、随时增加的辣味:大水、大火、地震、刀兵等天灾人祸之苦。(三)、永久不断的苦辣味:六道生死轮回苦。殊不知活著受苦,死后更加痛苦,这真是死不得、活不得,当如何是好?

  又是不是真的“人死如灯灭—一了百了”呢?活著的人,写死人的境界,乃至有亲身自杀未遂经验而明白地道出,恐怕读者也难以领会当中的滋味吧?!好比是柠檬酸或梅子酸?若说柠檬酸,是多酸?可否说出?纵然我已口水直流,但也只能凭想像去领略一二而已。尽管如此,我也须节录一些文字上记载,(除特别注明出处外,余皆节录《自杀以后的真相》,若欲了解自杀的苦及公案,此书堪称完备。)以警策读者—自杀未遂及死亡等的痛苦。

  未死前的悔恨

  自杀方式很多,所感的痛苦也各各不同,兹分为四类,一一的讨论:(一)、窒息而死,(二)、麻醉而死,(三)、中毒而死,(四)、其他死。

  (一)、窒息而死

  (1)、投河 投河的情形,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亲历过的。他平时极镇定,喜怒不形于色的。因营业失败,潦倒沪上,竟投浦图尽。幸被旁人救起,送往医院。我得了信,立刻去看他。他一见我,两泪交流,悲楚不胜。我就问他水中的痛苦,他连连道:利害利害。说时长叹变色,显出那时的痛苦,有非可以言语形容的样子。我接著问道:究竟痛苦怎样利害呢?他道:江水急进,肺气外逼,内外交攻的时间,所成痛苦,最为难堪。(报载因内外交冲过激,耳鼻等处往往流血。)但一霎时,就闷绝过去了。我道:既已闷绝,痛苦应该可不觉得了。他连连摇首道:不然!不然!胸部闷塞的痛苦,依然觉知。试想他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在医院中,和我谈话的时候,变色欷歔,泣下沾襟。水中苦痛的利害,就可想而知了。

  (2)、自缢 自缢与投水,虽同为窒息而死,然此则喉管被切,血流顿阻,自然更加一层痛苦。从前某僧,述其自缢的经过情形云:“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既而浑身麻痹,痛苦万状。”然而以上所述的一僧一俗,都是顷刻遇救,还没有经过全部的真相。请再看外国人,关于窒息而死的情形,如何说法。

  据西国医学家考验,窒息的时候,意识稍不完全,因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缘故。然血液常甚流动,以致血色黯黑,肺脏起小斑点,发现充血的状态。又当人被绞,或自缢的时候,咽喉骤被压迫,气路不通,血流阻滞,自然是非常痛苦。从二十秒到三十秒的时间,外观似颇稳静,稍后呼吸运动,频频繁促,发生呼息及吸息的痉挛运动。(恐系肺部反动作用,并非真有空气出入。)那时的痛苦,就不可说了。末后,体已虚惫,呼吸运动,不依常规,徐徐以至于绝息。死后颜色苍白,两眼突出,舌吐于外,两手紧握,可怖异常。

  又言窒息而死的人,始于肺脏受病,继起筋肉麻痹,终至虚惫而死。自始至终,唯意识昏乱,可是肉体所起的变化,和种种的痛苦,无不了了在心。(证者吾友,确然知确然知胸部悉塞,足见非无意识。然被救情形完全不知,是意识虽有,而不活动的缘故)到了将死的一刹那间,意识忽然转清,(案:可参见后《生命不息》第一点的说明。)而在水中尤甚。所有过去和现在的一切景象,分明地并现于心眼之上。死者此时,往往悲从中来,深悔孟浪;然而到了这个地步,虽悔恨亦来不及了。那么自杀的人,在未死将死之际,不独身体上感受无穷痛苦,就是心灵上,也受尽了不少的痛苦,才可达到死的地步呢!

  《铁胆佛心—杨日松法医》第四四页中,杨日松先生以它的“勘验经验”表示:“上吊更是最痛苦的一种死法。人在上吊停止呼吸后,脑部仍可维持约五分钟的思考活动力,这种临死前的恐惧,已不是笔墨能够形容;因此尝试上吊而获故的人,保证没有勇气再度尝试。”杨日松先生用这种实务观点劝人不要轻易走上上吊的痛苦绝路。

  (二)、麻醉而死(此即今吸食毒品等之诫劝)

  安神药片、鸦片、吗啡等(此即毒品),都是麻醉毒剂,能起麻醉神经的作用,而陷人于死的状态。自杀的人,就误解这麻醉性,以为一经麻醉,就此糊里糊涂的死去,甚么痛苦都不晓得了。所以寻死的人,不约而同的都走到这一条路上去。但是据我所见,与他们的理想,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就此糊里糊涂的死去,依旧要醒回来的。并且醒回之后,非常痛苦。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安神剂,就昏昏的睡去,她家里的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日一夜方才醒回。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搅,欲呕不呕,所感痛苦十分利害。还有友人的妻,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彼妇已经醒回,她却不发一语,惟双目圆睁,呻吟不绝,表示一种极惨苦的状态。那种可惨的现象,至今犹深印我的脑海。(以上所举自杀的人,都是实有,并非虚构,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就是了。)又报载:某医院看护妇,日间二时许潜服了吗啡,一直到夜半醒来。呻吟惨苦的声音,把同室人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事情看来,的确可以证实服了麻醉剂,终归要醒回来,而又非常难过的。有人道:不然,他们这些人,所服太少了,倘然吞服多量,决定一眠不醒,更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何况服了多量的呢?大凡服了多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完全无力,在旁人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这人正在备受种种苦楚,如头眩气促、心脏闷痛等,不过因其四肢五官,疲乏得无从将其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所以旁人初时,亦不觉其苦,以为服了麻醉剂,便安然而死了。迨至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大甚,以致不能抵受,乃于竭力挣扎之中,只能发出微细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实不知含了多少身体上痛苦,及心灵上痛苦在内。也许其中,亦含有不少悔恨及求救之意。不过那时,已弱至不能明白表示了,故只好任其为呻吟罢了。此说并非无据,试阅报章所载,服毒及麻醉剂的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他死时亦非好好的死去。(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吞服鸦片,他道毒发时,痛苦异常,惟求速死。)且此种自杀的人,于经过若干痛苦,及发过若干呻吟之时,尚未为人察觉,以致痛极苦极而晕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是服了多量麻醉剂,并无苦痛这一句话,也许有人会赞成他,说他所见不错。唉!倘然人们相信了他,就上了大当,吃大苦头的日子到了!我对于这一桩事,本来就想同大众特别的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可尽量的一说了。

  要晓得,那些麻醉剂吃多了,就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彼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完全不行,与死一般无二,可是经过若干时期,依然会醒。

  《自杀是灾难的开始》中云:“《了凡》主编的母亲曾说,她娘家在草屯富寮里,邻居女主人突然死了,隔天家人就将她埋葬;十年后挖开墓地捡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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