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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黎明的时刻(修德法师)▪P5

  ..续本文上一页间有十年“捡金”习俗),赫然发现骨头反面趴在地上、长发散置;方知十年前误认已死,致此憾事发生,家人悲戚不已。见闻者莫不骇然,引以为儆。最近有个检察官去验尸,当把尸体从冰库里抱出来时,竟发现人还活著。”

  (三)、中毒而死

  中毒的意义,就是一器官或多器官,受毒药的作用,而起变化或损坏,实则麻醉剂也。具有此种性质,应与此类并为一谈,因近年服麻醉剂而自杀的人较多,所以特别提出来详加讨论。

  (1)、硝酸硫酸盐酸等 这一类药品,腐蚀的作用最烈。入口的时候,发激剧的燃烧,以致痛极而晕。口唇依乎药品的种类,发现或黄、或黑、或白,又发呕吐、眩晕、泄泻及剧烈的胃肠炎。五脏坏烂,极痛难忍,兼之虚劳冷汗,脉博弱微,呼吸急促,颜色苍白等,同时并起,患者以非常之苦闷而死。

  (2)、砒石与磷砒 此二种同为刺激性的毒剂,征候颇相近似。服后发剧烈的胃肠炎,痛至不可忍耐,兼之眩晕呕吐,及泄泻等,既而稍稍平复。数日后,胃肠炎再发,起第二次的血管变化,至窍中流血。末后,因脂肪质变性而死。

  又大量的砒入血中,起急性中毒。症状为剧甚的呕吐,重笃的神经症状。神经症状,即昏睡、谵(ㄓㄢ)妄、搐搦、肢节麻痹、呼吸及心脏麻痹、速致死。砒中毒之后,体内灼热如火烧一般。其痛如刀剑切断肉体,辗搏反侧,皮肤现出血斑。解剖了以后,见诸多脏器,有出血性。

  磷中毒(如服洋火头(经查《中文大辞典》,似指早期起火用的“火柴”—制造火柴棒所用的原料之一即磷。因是英国化学家倭克尔发明,故称洋火或自来火。))与砒中毒的情形,大同小异,都死得可怕。

  【增补】歙人蒋紫垣,流寓献县程家庄,以医为业。有解毗毒方,用之十全,然必邀取重资,不满所欲,则坐视其死。一曰,暴卒。见梦于居停主人曰:“吾以耽利之故,误人九命矣。死者诉于其司,冥司判我九世服砒死,今将赴转轮,赂鬼卒得来见君,以此方奉授,君能持以活一人,则我少受一世业报也。”言讫,涕泣而去,曰:“吾悔晚矣!”其方以“防风”一两研末,水调服之而已,无他秘药也。又闻诸沈文丰功曰:冷水调石青,解砒毒如神。沈文平生不妄语,其方当亦验。(见纪文达公《阅微草堂笔记》)

  (四)、其他死

  (1)、枪杀与刀剌 最近与黄姓军官谈,他从军将及十载,亲历三十余战,身中枪弹,已不计其数。据云:“正当战时,枪弹著身,如拳击然,不觉痛苦。继而头渐晕,目渐眩,一霎时就昏过去了。”我问他何以忽然昏去?他道:“痛极而昏。”又道:“在昏过去的时候,痛苦虽不全然觉知,可是醒回之后,其痛难当。有的手爬足踢的、满地翻滚,身下泥土,也为成坑。您想他怎样的难受呢?总之,不论受创轻重,昏过去了,终要醒回。不过创重的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虚惫已极,动不得了,人看了以为他安然死了,没有甚么痛苦;不知他真是极苦难忍,有口难言!”我听了他的话,颇为感动。我又有一位姓马的朋友,他也从军多年。因我问了他枪伤之苦,他就告我道:“有一次交战,一个军官中了枪弹,正从腹部穿过,他即时昏去;醒回来了,满地翻滚的,向我道痛极了,要我将他枪杀了,以为早了这种痛苦。我与他为至好,既不忍出此,然又没法救他,他在地上,又翻滚了多时,方才死去。当翻滚的时候,见他非常用力,这就是表示他痛苦的利害!”从以上二人所讲的话,有两层意思可以看到:第一层,不致死的枪伤,固然要醒回,就是致死的枪伤,也要醒回来。死不是容易的,须得慢慢的死去。第二层,在那裹翻滚的,确是感到痛苦,即僵卧不动的,未始不感到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许更加利害。合起这两层意思来,就是说:枪杀了,决不就此昏绝死去,不感到痛苦的。所以要用手枪自杀的人,此中风味,可想而知了!

  至于刀伤的痛苦,黄军官与姓马的朋友,都谓较诸枪伤,尤其利害云。

  (2)、辗死 近来还有一种新奇的死法,就是将身卧在铁道上面,等火车开来,一截数段,请大家想想,像这样的死法,究竟痛苦不痛苦呢?实在是惨酷极了!

  (3)、堕高岩死 从高岩堕下,最初的时间,往往因震动过烈,失其知觉。迨醒回之后,痛苦仍在。

  据哈伊姆博士从山崖堕下的报告云:(见《死的研究》)“我身如疾风似的,落于左侧岩石之上,又颠坠于后方石上。自觉从十丈空中坠下,头触岩石,继撞雪壁,都听到沉闷而又绝大的响声,顿时知觉全失,隔了若干时间,始感到非常的痛苦。”

  (五)、概论

  以上所述的种种自杀,虽性质不同,痛苦不同,大概可分为:(1)、自始至终,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溺死、自缢等,痛苦了了常知,服毒自杀的亦甚清醒。)(2)、昏绝复醒后,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服麻醉剂及坠高岩等)(3)、将死之时,意识转清,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并映现分明的。当知这一层,不独窒息而死的如此,就是其他一切的死,也都是如此。即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但回光反照是外表的,意识转清是内现的,尚在回光反照之后,绝命之前的。故从第一第二层,知任何种类的自杀,自杀后的痛苦迟早要感受到的,而且是了了分明。从第三层,知任何种类的自杀,到了临死,意识决定转清,既已转清,故所感痛苦亦愈甚。由是可断,觉了痛苦,与临死意识清,为自杀而死的共有性。就是将肢体截断,也逃不了这共有性,决定也感到剧烈的痛苦。

  要死.却死不了的苦

  命不该绝—尚未酬偿宿业完毕,想死—竟连阎罗王也不收留。如果真能一死百了,省却此世的愁苦,那早死倒也不错;但偏偏如意算盘打错了-“不幸”死不了,弄个肢体残废或某脏腑受损,那不仅雪上加霜,更恐怕要拖累更多的人,乃至浪费社会资源呢!若“更不幸”真的让您死了,那其中之苦,绝非我们所能想像,就待下一章节分晓。先看看几则“不幸”死不了的情节如何—

  《完全不必自杀手册》王瑞德先生所著,王先生是新闻记者,故该书完全是他亲自接触的“社会档案”,今举二例:

  (一)、第一一六页:“金××,一位令台湾演艺界才子为之倾侧自杀的美女,二十几岁时曾因感情因素,连续吃了相当数量的安眠药,虽救回了﹁命,但是余害犹存,十几年后肝功能遭到伤害,导致肝癌,还在腹部开了一刀。”

  (二)、第一二五页:“一位陈姓男子想不开,只因为太太连续生了二个女儿,深夜时分竟然在医院护士的更衣室内,持刮胡刀朝自己的四肢和舌头猛割企图自尽;虽因被护士发现救回一命,未来却得面对说话可能发音受损的命运。”

  另《向自杀Say NO!》一书第34、35页中方提出几则真实的故事:

  (一)、有一个女人从七楼的窗户跳楼自杀,结果重伤,腰部以下全部瘫痪。她往后一生都待依赖长期的看护;在医院的担架上翻身,因为轮椅坐久了,使她长了许多褥疮。

  (二)、有一位年轻人,非得将装上空包弹的0.45厘米口径全自动手枪放在右脸颊上,最后子弹射穿他的脸庞,伤及部份的鼻子和颧骨,且毁了他的右眼。这一枪仅在十亿分之一秒间就这样发生了。后来他虽然幸存,但是却终其一生都带著—无可挽回的旧痛新伤的回忆。

  说有后世是迷信吗?

  “我们做了一世的人,大家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确是很不容易。而况要人肯听,听了又背信,那是更不容易了。现在我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一切景象。所以,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事实写些出来,证实我的理论是有根据的。不过大家切勿存了一种成见,以为看得见的就是有,看不见的就是无。要知道,看得见的不必定有;看不见的,亦未必定无。譬如空气电力,何尝看得见呢?你们何以却信为有。梦幻空花,确是看得见的,何以又说是无?可知若有若无,何尝以看得见看不见为标准。更进一层说,平时信以为有的,往往不有;信以为无的,往往不无。如原子电子等,科学家信以为有,而奉为基本要素。然而东西洋各国,有很多的大学问家、大哲学家,却不承认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谓原子电子等尽属妄说。至如寻常所斥为迷信的鬼灵,以为决无存在的可能,而近来欧美各国,经科学家哲学家等证明,大都认为实有。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学识无穷,所以诸事,都不可臆测,也不可妄执。说有说无,信有信无,尽是一私之见,在实际理上,原毫没相干。总以一切虚心,勿执成见为是。”

  以上是《自杀以后的真相》作者所提出证明是有所谓的“灵魂”,(佛教一般不用此名相,而用神识,或中阴身,即人死后尚未投胎之前,便称之中阴。若已决定到那儿受报,便有那一道的身子让其神识依附,如鬼道众生有鬼的身体,您知道吗?鬼也会生病呢!请参见《历史感应统纪语译》第一八八页。)因为若不相信,则死后同于断灭,更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言呢?若说迷信,则固然不明究理地一味愚信是可谓之迷信,但若只相信眼前看得到而力求证据,却不相信在人之外的境界,那是不是也可称之为迷信呢?《前世今生》一书,记得是八十一年十月以中文出版,当时长达一年余的畅销排行榜冠军,而至今销售已逾卅万册;更重要的是,在现代的精神科学也将催眠引入成为治疗的方式之一。近来在台湾也有一些精神科的医师,如陈胜英医师亦擅用此法来为患者服务,在其著作《跨越前世今生》第六章有段话:“一件事情,我们因不知而不语,是聪明;若因不知、不语而换为它不存在,就是无知。在未经详细研究辩证、真相未明之前,我们都要谨慎,不可强加断言。如果事情大难判断,真假难分,我们只有根据实际上发生的经过,不加渲染地报导出来,做为将来验证的根据,这才是现代人处理这种不可知事物的正确态度。也唯有如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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