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間有十年“撿金”習俗),赫然發現骨頭反面趴在地上、長發散置;方知十年前誤認已死,致此憾事發生,家人悲戚不已。見聞者莫不駭然,引以爲儆。最近有個檢察官去驗屍,當把屍體從冰庫裏抱出來時,竟發現人還活著。”
(叁)、中毒而死
中毒的意義,就是一器官或多器官,受毒藥的作用,而起變化或損壞,實則麻醉劑也。具有此種性質,應與此類並爲一談,因近年服麻醉劑而自殺的人較多,所以特別提出來詳加討論。
(1)、硝酸硫酸鹽酸等 這一類藥品,腐蝕的作用最烈。入口的時候,發激劇的燃燒,以致痛極而暈。口唇依乎藥品的種類,發現或黃、或黑、或白,又發嘔吐、眩暈、泄瀉及劇烈的胃腸炎。五髒壞爛,極痛難忍,兼之虛勞冷汗,脈博弱微,呼吸急促,顔色蒼白等,同時並起,患者以非常之苦悶而死。
(2)、砒石與磷砒 此二種同爲刺激性的毒劑,征候頗相近似。服後發劇烈的胃腸炎,痛至不可忍耐,兼之眩暈嘔吐,及泄瀉等,既而稍稍平複。數日後,胃腸炎再發,起第二次的血管變化,至竅中流血。末後,因脂肪質變性而死。
又大量的砒入血中,起急性中毒。症狀爲劇甚的嘔吐,重笃的神經症狀。神經症狀,即昏睡、谵(ㄓㄢ)妄、搐搦、肢節麻痹、呼吸及心髒麻痹、速致死。砒中毒之後,體內灼熱如火燒一般。其痛如刀劍切斷肉體,輾搏反側,皮膚現出血斑。解剖了以後,見諸多髒器,有出血性。
磷中毒(如服洋火頭(經查《中文大辭典》,似指早期起火用的“火柴”—製造火柴棒所用的原料之一即磷。因是英國化學家倭克爾發明,故稱洋火或自來火。))與砒中毒的情形,大同小異,都死得可怕。
【增補】歙人蔣紫垣,流寓獻縣程家莊,以醫爲業。有解毗毒方,用之十全,然必邀取重資,不滿所欲,則坐視其死。一曰,暴卒。見夢于居停主人曰:“吾以耽利之故,誤人九命矣。死者訴于其司,冥司判我九世服砒死,今將赴轉輪,賂鬼卒得來見君,以此方奉授,君能持以活一人,則我少受一世業報也。”言訖,涕泣而去,曰:“吾悔晚矣!”其方以“防風”一兩研末,水調服之而已,無他秘藥也。又聞諸沈文豐功曰:冷水調石青,解砒毒如神。沈文平生不妄語,其方當亦驗。(見紀文達公《閱微草堂筆記》)
(四)、其他死
(1)、槍殺與刀剌 最近與黃姓軍官談,他從軍將及十載,親曆叁十余戰,身中槍彈,已不計其數。據雲:“正當戰時,槍彈著身,如拳擊然,不覺痛苦。繼而頭漸暈,目漸眩,一霎時就昏過去了。”我問他何以忽然昏去?他道:“痛極而昏。”又道:“在昏過去的時候,痛苦雖不全然覺知,可是醒回之後,其痛難當。有的手爬足踢的、滿地翻滾,身下泥土,也爲成坑。您想他怎樣的難受呢?總之,不論受創輕重,昏過去了,終要醒回。不過創重的人,往往因流血過多,虛憊已極,動不得了,人看了以爲他安然死了,沒有甚麼痛苦;不知他真是極苦難忍,有口難言!”我聽了他的話,頗爲感動。我又有一位姓馬的朋友,他也從軍多年。因我問了他槍傷之苦,他就告我道:“有一次交戰,一個軍官中了槍彈,正從腹部穿過,他即時昏去;醒回來了,滿地翻滾的,向我道痛極了,要我將他槍殺了,以爲早了這種痛苦。我與他爲至好,既不忍出此,然又沒法救他,他在地上,又翻滾了多時,方才死去。當翻滾的時候,見他非常用力,這就是表示他痛苦的利害!”從以上二人所講的話,有兩層意思可以看到:第一層,不致死的槍傷,固然要醒回,就是致死的槍傷,也要醒回來。死不是容易的,須得慢慢的死去。第二層,在那裹翻滾的,確是感到痛苦,即僵臥不動的,未始不感到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許更加利害。合起這兩層意思來,就是說:槍殺了,決不就此昏絕死去,不感到痛苦的。所以要用手槍自殺的人,此中風味,可想而知了!
至于刀傷的痛苦,黃軍官與姓馬的朋友,都謂較諸槍傷,尤其利害雲。
(2)、輾死 近來還有一種新奇的死法,就是將身臥在鐵道上面,等火車開來,一截數段,請大家想想,像這樣的死法,究竟痛苦不痛苦呢?實在是慘酷極了!
(3)、墮高岩死 從高岩墮下,最初的時間,往往因震動過烈,失其知覺。迨醒回之後,痛苦仍在。
據哈伊姆博士從山崖墮下的報告雲:(見《死的研究》)“我身如疾風似的,落于左側岩石之上,又顛墜于後方石上。自覺從十丈空中墜下,頭觸岩石,繼撞雪壁,都聽到沈悶而又絕大的響聲,頓時知覺全失,隔了若幹時間,始感到非常的痛苦。”
(五)、概論
以上所述的種種自殺,雖性質不同,痛苦不同,大概可分爲:(1)、自始至終,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溺死、自缢等,痛苦了了常知,服毒自殺的亦甚清醒。)(2)、昏絕複醒後,痛苦了了在心的。(如服麻醉劑及墜高岩等)(3)、將死之時,意識轉清,過去和現在的景象,並映現分明的。當知這一層,不獨窒息而死的如此,就是其他一切的死,也都是如此。即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但回光反照是外表的,意識轉清是內現的,尚在回光反照之後,絕命之前的。故從第一第二層,知任何種類的自殺,自殺後的痛苦遲早要感受到的,而且是了了分明。從第叁層,知任何種類的自殺,到了臨死,意識決定轉清,既已轉清,故所感痛苦亦愈甚。由是可斷,覺了痛苦,與臨死意識清,爲自殺而死的共有性。就是將肢體截斷,也逃不了這共有性,決定也感到劇烈的痛苦。
要死.卻死不了的苦
命不該絕—尚未酬償宿業完畢,想死—竟連閻羅王也不收留。如果真能一死百了,省卻此世的愁苦,那早死倒也不錯;但偏偏如意算盤打錯了-“不幸”死不了,弄個肢體殘廢或某髒腑受損,那不僅雪上加霜,更恐怕要拖累更多的人,乃至浪費社會資源呢!若“更不幸”真的讓您死了,那其中之苦,絕非我們所能想像,就待下一章節分曉。先看看幾則“不幸”死不了的情節如何—
《完全不必自殺手冊》王瑞德先生所著,王先生是新聞記者,故該書完全是他親自接觸的“社會檔案”,今舉二例:
(一)、第一一六頁:“金××,一位令臺灣演藝界才子爲之傾側自殺的美女,二十幾歲時曾因感情因素,連續吃了相當數量的安眠藥,雖救回了﹁命,但是余害猶存,十幾年後肝功能遭到傷害,導致肝癌,還在腹部開了一刀。”
(二)、第一二五頁:“一位陳姓男子想不開,只因爲太太連續生了二個女兒,深夜時分竟然在醫院護士的更衣室內,持刮胡刀朝自己的四肢和舌頭猛割企圖自盡;雖因被護士發現救回一命,未來卻得面對說話可能發音受損的命運。”
另《向自殺Say NO!》一書第34、35頁中方提出幾則真實的故事:
(一)、有一個女人從七樓的窗戶跳樓自殺,結果重傷,腰部以下全部癱瘓。她往後一生都待依賴長期的看護;在醫院的擔架上翻身,因爲輪椅坐久了,使她長了許多褥瘡。
(二)、有一位年輕人,非得將裝上空包彈的0.45厘米口徑全自動手槍放在右臉頰上,最後子彈射穿他的臉龐,傷及部份的鼻子和顴骨,且毀了他的右眼。這一槍僅在十億分之一秒間就這樣發生了。後來他雖然幸存,但是卻終其一生都帶著—無可挽回的舊痛新傷的回憶。
說有後世是迷信嗎?
“我們做了一世的人,大家沒有死過,活人講死後的真相,確是很不容易。而況要人肯聽,聽了又背信,那是更不容易了。現在我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後的靈魂,的確能記憶生前和臨死時一切景象。所以,把我所見所聞的中外事實寫些出來,證實我的理論是有根據的。不過大家切勿存了一種成見,以爲看得見的就是有,看不見的就是無。要知道,看得見的不必定有;看不見的,亦未必定無。譬如空氣電力,何嘗看得見呢?你們何以卻信爲有。夢幻空花,確是看得見的,何以又說是無?可知若有若無,何嘗以看得見看不見爲標准。更進一層說,平時信以爲有的,往往不有;信以爲無的,往往不無。如原子電子等,科學家信以爲有,而奉爲基本要素。然而東西洋各國,有很多的大學問家、大哲學家,卻不承認世界有所謂實質的存在,謂原子電子等盡屬妄說。至如尋常所斥爲迷信的鬼靈,以爲決無存在的可能,而近來歐美各國,經科學家哲學家等證明,大都認爲實有。總之宇宙間一切真相難明,學識無窮,所以諸事,都不可臆測,也不可妄執。說有說無,信有信無,盡是一私之見,在實際理上,原毫沒相幹。總以一切虛心,勿執成見爲是。”
以上是《自殺以後的真相》作者所提出證明是有所謂的“靈魂”,(佛教一般不用此名相,而用神識,或中陰身,即人死後尚未投胎之前,便稱之中陰。若已決定到那兒受報,便有那一道的身子讓其神識依附,如鬼道衆生有鬼的身體,您知道嗎?鬼也會生病呢!請參見《曆史感應統紀語譯》第一八八頁。)因爲若不相信,則死後同于斷滅,更有什麼真相不真相可言呢?若說迷信,則固然不明究理地一味愚信是可謂之迷信,但若只相信眼前看得到而力求證據,卻不相信在人之外的境界,那是不是也可稱之爲迷信呢?《前世今生》一書,記得是八十一年十月以中文出版,當時長達一年余的暢銷排行榜冠軍,而至今銷售已逾卅萬冊;更重要的是,在現代的精神科學也將催眠引入成爲治療的方式之一。近來在臺灣也有一些精神科的醫師,如陳勝英醫師亦擅用此法來爲患者服務,在其著作《跨越前世今生》第六章有段話:“一件事情,我們因不知而不語,是聰明;若因不知、不語而換爲它不存在,就是無知。在未經詳細研究辯證、真相未明之前,我們都要謹慎,不可強加斷言。如果事情大難判斷,真假難分,我們只有根據實際上發生的經過,不加渲染地報導出來,做爲將來驗證的根據,這才是現代人處理這種不可知事物的正確態度。也唯有如此,我們…
《等待黎明的時刻(修德法師)》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