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四四三。
⑤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五一~二五二。
⑥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八八。
⑦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八九~二九○。
⑧现存汉译不同部派诵本的「摩得勒伽」有四:说一切有部《十诵律》的「摩得勒伽」、《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的「摩得勒伽」、先上座部《毗尼母经》的前六卷、大众部《僧只律》的「杂诵跋渠法」和「威仪法」(见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八七)。
⑨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七○、三三○。
⑩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九四~二九七。
⑾郭忠生译,E.Frrwallner撰〈犍度篇〉,《谛观杂志》,第五十七~六十一期。
⑿平川彰,《律藏之研究》,页五七三、五七四、五八八。
⒀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五○。
⒁现存各部广律,由于师承、学风的不同,形成不同的部系;同一部系自然相近,不同部系差别就较大;但也有些部分与不同部系相近,与同一部系反而不合;此原因除共同教区的影响外,还有源于古老的共同传统(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二二四》。
⒂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六一、三六三、三五三、三五四。
⒃受具主体可分三部分:㈠、「十众受具」制度的次第完成;㈢、出家受戒的种种规定.,㈢、临, 坛受具的作法。
⒄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八五~三八九。
⒅《三论玄义》(《大正藏》第四十五册,页九上)。
⒆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六六~三七○。
⒇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二四~三二七、三三四。
(21)平川彰,《律藏之研究》,页六二○、六三四。(22)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二八~九、三四二、四五三~四五四。
(23)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二五。
(24)《四分律》,卷四十三(《大正藏》第二十二册,八七八上)。
(25)民国七十九年八月四日,笔者访问于南投「水光别苑」。
第五节比丘尼律的组织
在佛教的僧伽体制中,比丘尼僧虽是独立的;但实际上比丘尼僧附属于比丘僧。对于比丘尼律,由于《律藏》的结集是以比丘律为主,比丘尼部分形成附属,所以尼律中有「共戒」、「不共戒」,而只略举「不共戒」。
印顺法师在比较各部比丘尼律的「不共戒」时,发觉《僧只律》的一○七条不共戒中,「波逸提」占七一条;《五分律》的一七五条不共戒中,「波逸提」占一四一条;而此二律「不共戒」条数差异的主因,也就是「波逸提」条数的差数。①透过分析整理,他发觉上座部律师增订的「波逸提」并非都是新创,而主要是将僧伽中的惯行规制,如「八敬法」与「杂跋渠」条文化了,这是上座部律师的学风。但在《僧只律》的「波逸提」中,并无「八敬法」学处,这可说是古形;而有些在《僧只律》中为「僧残」与「舍堕」的,在上座律中也转化为「波逸提」。因此推论说:「佛灭以来,比丘僧(比丘尼律的集成者)对比丘尼的管教,起初是异常严厉的。但在部派一再分化过程中(公元前二○○~一○○年),显然已大为宽容。」②这是由于各部派对尼众态度的自由取舍,繁简也就不同。但在比丘尼律的编集中,琐细的规章愈来愈多,而使得「波逸提」条数不断增加;这也可看出比丘尼律,在持律比丘的编集中没被重视,故没有严格公认的传说:等到部派一再分裂而各自为政,对比丘尼戒的集成,更无标准可言。③
又《律藏》中有关比丘尼的「不共」规制,上座部中是分别说系的「比丘尼犍度」,或说一切有部的「杂诵」或「杂事」中的「比丘尼法」。他认为在组织上,《僧只律》分散在二处(杂跋渠比丘尼法)是古形,次为说一切有部律,分别说系结为「比丘尼犍度」是最齐整也是最后出的。④对于比丘尼律集成的先后,从尼戒条数的多少与「比丘尼犍度」内容的广略,比较得知次第为:《僧只律》、《铜鍱律》、《四分律》与《十诵律》、《五分律》与《根有律》。⑤
综观印顺法师探究《律藏》内容的新古次第,表解如下,也可知其不同意巴利《铜鍱律》为最古的理由所在。
(附表二)律藏内涵的成立次第
戒经仪规
一、铜鍱律,二、僧只律、五分律、十诵律,
三、根有律、解脱戒经、四分律
律藏序分
一、说一切有部律,二、大众僧只律,三、分别说系律
「经分别」文句分别
一、僧只律、铜鍱律,二、五分律、根有律
犯相分别
就事分别
一、僧只律,二、十诵律、根有律,三、四分律、五分律、铜鍱律、
约义分别
一、僧只律,二、五分律,三、铜鍱律,四、四分律、
本生
一、僧只律,三、十诵律、根有律、
譬喻
一、铜鍱律,二、僧只律、四分律、五分律,三、十诵律
「摩得勒伽」标举项目
一僧只律,二、毗尼母经,三、毗尼摩得勒伽,四、十诵律、
「受戒犍度」事缘部分
一、十诵律、二、根有律,二、铜鍱律、四分律、五分律、
相关部分
一、十诵律,根有律、二、铜鍱律、四分律、五分律
比丘尼律
一、僧只律、二、铜鍱律,三、四分律、十诵律,四、五分律、根有律
注释
①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四一四。
②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四二六。
③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四二八~四二九。
④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三九八~三九九。
⑤师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四二九。
第四章印顺法师对印度佛教几个戒律问题的探究
第一节对早期佛教几则戒律问题的新诠
《妙云集》为印顺法师在民国五十八年以前作品的编辑,但并未将民国五十三年底至五十四年中,一连发表的五篇有关印度佛教早期史实的文稿编入。这是因其原预备收录或改写在「佛陀及其弟子」与「部派佛教之开展」中。①(今已收入《华雨集》第三册)
此五篇乃〈论提婆达多之破僧〉、〈阿难过在何处〉②、〈佛陀最后之教诫〉、〈王舍城结集之研究〉、〈论毗舍离七百结集〉。笔者认为此五篇主题独立,论述方式都是透过各部派经律的比较,而有不同于传统研律者之见;可谓「现代的研律范例」。笔者将其外加与女众出家有关的「八敬法」③共分七子题,探究其对戒律的新诠释。
一、关于女众出家
〈阿难过在何处〉文中,提及「女众出家」。
佛陀成道后,佛的姨母摩诃波阇波提与众多释种女,曾到处追随佛陀请求出家而不被允许。后经阿难代为请求,终于答应女众出家。
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中,印顺法师认为:女众出家,得到修道解脱的平等机会。故释尊在世时,出家女众也是人才济济;如持律第一的钵咤左啰,说法第一的达摩提那等;而达摩提那的论究法义,还被编入《中阿含经》中,成为原始佛教的圣典之一。④
但释尊涅槃不久的王舍城结集上,大迦叶指责阿难求佛度女众出家;因释尊预记女众出家会使佛法早衰(正法减少五百年)。对大迦叶的所谓「释尊预记」,印顺法师提出二点质疑:
一、关于「女众出家会使佛法早衰」。这是各部广律一致的传说;例如《四分律》说:「譬如阿难!有长者家男少女多,则知其家衰微……如好稻田而被霜雹,即时破坏。如是阿难!女人在佛法中出家受大戒,即令佛法不久。」⑤
印顺法师认为:第一譬喻如中国所说的阴盛阳衰。女众出家多于男众,也许不是好事,但这不能成为女众不应出家的理由;因为请求出家,并不就会多于男众。而就第二譬喻来说,以男众喻稻麦,女众喻霜雹(《铜鍱律》作病菌);但男众真的是健全的稻苗,女众就是霜雹病菌吗?如就为比丘而制的四波罗夷、十三僧残等重罪,都与出家女众无关,但一样犯了。所以上述二喻只可说是古代社会重男轻女,以女子为小人、祸水的想法。如认为释尊起初不许女众出家,即因女众似病菌;佛会明知而仍移植病菌到稻田吗?
二、关于「女众出家,正法减少五百年」。印顺法师根据经律,发现有三项不同的叙述:
㈠、阿难一再请求佛才允许,阿难即转告瞿昙弥。女众出家已成定局时,佛才预记正法将减损五百年;阿难听了没有任何反应。这是南传《铜鍱律》与《中部》的〈瞿昙弥经〉所说。
㈡、如上所说,但末后阿难听了悲恨流泪向佛言:「世尊!我先不闻不知此法,求听女人出家受具足戒;若我先知,岂当三请?」⑥这是《五分律》所说。印公认为若实如此,阿难在结集法会上早该痛哭认罪了,为什么不见罪?
㈢、阿难请佛允许女众出家,佛就告诉他,女人出家正法不久,并为说二喻;但阿难不管,继续请求,佛才准许。这是《四分律》、《中阿含》〈瞿昙弥经〉所说的。印公认为以常情论,敬佛敬法多闻敏悟的阿难,会明知如此还强请求吗?此无非「释尊预记」的传说不合情理,但律师们又非把它放进去不可,于是产生将「预记」放在那一阶段都不合的矛盾!⑦
至于律典中会有「释尊预记」的原因,在《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中他解释到:这实由于佛陀晚年,比丘们没有早期的清净;大有制戒越多,比丘道念越低落的现象。这或因佛法发展,名闻利养易得,动机不纯的出家多了,造成僧多品杂的现象;或因女众出家与男众不免有所接触,而增加僧团内部不少问题。因此头陀与持律的长老们,将这一切归咎于女众的出家,推究责任而责备阿难。
然而女众出家虽是阿难的请求,却也是佛所慈允的;大迦叶当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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