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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讲记▪P14

  ..续本文上一页所可记别的才能受香臭的熏习一样。本识是无覆无记性,所以赖耶是所熏习。这简去善法与恶法的受熏。

  (3)「可熏」:有容受熏习的可能性,叫做可熏。和教育学上的可塑性相近。凡是和别法俱生俱灭,后念生起的时候,它能感受另一法的影响,而起限度内的变化,才能受熏习,否则是不能熏习的。阿赖耶识是种识和合的瀑流,它非坚密的不可入的个体,能受转识的熏习,所以是所熏。这简去 [P100] 体性坚密的真实常住法,不能受熏。成唯识论又说要有自在为主才是可熏,所以又简去不自在不为主的心所法。

  (4)「与能熏相应」:所熏的还要为能熏性同时同处,不即不离。假使剎那前后不同时,它身间隔不同处,虽具备了上述的三义,那还不能算是所熏。所以唯有自身与转识同时的阿赖耶识,才是所熏性。

  「所熏,非异此」阿赖耶一切种子识,另有可熏性的东西,唯有阿赖耶识具备上面的四个条件,才「是为熏习相」。前面讲的种子六义,可通内外种子,而这里说的熏习四义,不但不通于外种,就是其它的内法也不具足;唯有内法中的阿赖耶,才够这资格。转识──从缘所起的诸法,都是能熏,小乘共许,所以无着没有提到能熏的定义。不过讨论到何谓所熏,却大有诤论,所以非建立它的定义不可。后代成唯识论所说的能熏四义,那是它所特有的。

  何谓所熏,是大小乘不同的,所以在自立定义以后,下一颂要破经部譬 [P101] 喻师六识前后受熏的异计。「六识无相应」,是说六识与受熏的定义不相符合。为什么呢?有「三差别相违」故。(一)六识的所依差别,(二)六识的所缘差别,(三)六识的作意差别。六识间,所依,所缘,作意,各不相同,因此,前识与后识,也就没有一类相续的坚定性,既然转易不定,那怎能成为所熏?这不是说能熏与所熏间的不同,是说受熏法在前后相续间,不能有差别相违的现象。不但六识的前后差别不成受熏者,就是前后一类相续 ──经部师的前念熏于后念,也还是不能成立的。凡是熏习,与能熏必须同时相应。经部师既然「二念」前后「不俱有」,在所熏四义中,就缺了能熏所熏和合相应的条件,所以也不成熏习了。后念识是前念识的同「类」── 前识后识同是识,所以在时间上虽不俱有,还是可以受熏的:经部师这样解说。但在唯识家的见解,还是不成!同类就可以受熏吗?如圣者的净识和凡夫的染识,也同是识之一类;五色根和意根,同是根之一类,也都应该互相受熏了!其它如色蕴与受蕴行蕴,同是蕴之一类;眼处与法处,同是处之一 [P102] 类;色界与法界,同是界之一类,这一切同类的,都应该互相受熏了。这样的推「例」其「余」,就「成」很大的过「失」了!经部师既不承认这些同类法可以互相受熏,那么前后识的同类受熏,当然也不能成立!无性把类例余成失,看作经部中的另一派,主张有不相应行法的识类及剎那类受熏,不可信!

  (六)种子的生因和引因:「此外内种子,能生引应知」;能生,是任何一法的能生之因;能引因,是一种能够引长残局,使已破坏的人物,获得暂时存在的力量。如人一期生命的存亡,死了却还有尸骸暂时存留着,这使尸骸不与生命同时顿灭的力量,就是引因。「枯丧由能引」,是证明引因的必要。丧是内有情界的丧亡;枯是外植物界的枯萎。有情遗骸的存在,豆麦等枯杆的残留,这都是引因的力量。假使没有引因,动物死了,草木枯了,就应什么都顿时散灭。事实证明,死尸枯枝是「任运」的渐「后」渐「灭」,故知引因力的必然存在。譬如射箭,弯弓的力量,使箭蓦直飞去,暂时不 [P103] 堕,这就是引因。

  世亲的意见:内名言种,由阿赖耶识中的异熟习气,招感生起一期的生命自体,从入胎出胎起,相续执持下去,乃至老死,在它一期生命流中,都叫做生因。死了以后,阿陀那识不复执持这个生命的自体,祗剩个死尸,乃至死尸完全消灭,这遗骸的残存,是引因。外种亦复如是,从发芽至开花结果的这一期间,皆名生因;从枯焦以至残枝的毁灭,这其间是引因。无性说:内识种在最初入胎受生,生起名色,是生因;六处以后,从幼小乃至死后的死尸,都名引因。外种开始发芽叫生因;长大抽叶开花结果,乃至枯焦毁灭,这都名为引因。此说固然也有相当的理由,但与本论文不合。

  

  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复说二颂:外或无熏习,非内种应知;闻等熏习无,果生非道理;作不作失得,过故成相违;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

  魏译没有这两颂,唐隋的译本虽有,世亲也没有解释。

  (七)种子的内外不同:「为显内种非如外种」,又特别的再说两偈。 [P104] 先说有无熏习的不同:照上面看,内种外种同样的具有六义,具有生引二因,好象二者是没有差别的;可是在熏习的一点上,却显然有着不同。内种『熏习故生』,下面用三种熏习摄一切种,就是说内种必由熏习而有的意思。「外」种则「或无熏习」,或有或无,没有一定。如香花的熏习苣!9泓,引起苣!9泓中的香气,这苣!9泓中的香气,是有熏习的。 若从炭中生苣!9泓,从牛粪堆里生香莲华,从毛发里生蒲等,这是没有熏习的。牛粪中没有莲华,牛粪也不会熏生莲花,那怎么生莲花呢?这是没有熏习而生的。小乘学者有这样的两派:一是主张有些东西,没有种子可以生起,由于大众共同的业力所感,自然会生起来。一是主张非有种子不可,比方这个世界坏了,以后再成,草木等的生起,不是无因有的,是由它方世界吹来的。本论此颂,同于第一派。但「非内种」也可以没有熏习,内种是必有熏习的,因为没有「闻等熏习」,记忆及如理作意等「果生」,是「非道理」的。因此,佛教主张什么都由学而成,没有不学而成的事。假使不承认内种必有熏习,就应该「作」闻 [P105] 思熏习的反而忘「失」,「不作」闻思熏习的反而获「得」果生。这与真理事实都「成相违」而有「过」失。再说假实的不同:内种是万法生起的真因,实是种子;外种只是假立的。所以说:「外种内为缘,由依彼熏习」。外种是以有情的内种为因缘的,由阿赖耶识熏习,才有外种显现,又从外种引起芽等果法。没有阿赖耶的熏习,外种就不会有;实际上,芽等也还是从赖耶现起的。

  

  三 四缘料简 复次,其余转识普于一切自体诸趣,应知说名能受用者,如中边分别论中说伽陀曰: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法。如是二识更互为缘,如阿毗达磨大乘经中说伽陀曰: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

  上面说的甚深缘起,再从四缘上略为料简一下。要说明分别自性缘起,先得提出转识──受用缘起来一谈:知道了受用缘起,也就明白转识与赖耶 [P106] 的互为因缘了。

  除赖耶以外,「其余」诸识,总名为「转识」。转,是生起现起的意思。转识都是由本识生起,所以陈译作『生起识』。转识「普于」三界「诸趣」所有的「一切自体」,是能受用者。赖耶摄受自体熏习,因业感成熟,现起五趣的一切生命自体。在自体中依现行的诸根生起心识的认识作用,受用苦乐的果报,这完全是属于转识,赖耶只能现起,它没有任何苦乐的享受。能受用者,本论下文说有二种:一、六识叫受用识,能受用六尘境界;二、所依的身者识,它能执受诸趣的自体。这七识,「应知说名能受用者」。

  「中边分别论」就是辨中边论。弥勒的本论中,曾说到这受用识。它把诸识分为两类:「一则名缘识」,就是能为诸法生起因缘的阿赖耶识;「第二名受者」,就是能受用诸趣自体的转识。这第二受者识「中」有三种心(所)法:一、「能受用」,就是受蕴;二、「分别」,就是能取境界相貌而安立言说的想蕴;三、『推』,就是行蕴,行蕴本包含许多的心所,但主要 [P107] 的是思心所,佛也尝用思来代表行蕴。因思有推动心的力量,所以这里称之为推。能受用、分别、推,这三种「心(所)法」,都是与转识俱有相应,能助成受者识共同受用境界。

  【附论】一般的讲解如此,真谛译的摄论世亲释也同。然在他译的世亲释辨中边论里,却有不同的解说,不过有点杂乱;现在依庄严论的体系,给中边论颂作一本义的解说:『缘识』是种子阿赖耶识。『受者』是从本识现起的能取能受用者。这其中又分为三类:一、「能受用」,是前五识,五识依于五根,受用五尘境界,感受的意义特别明显。二、『分别』,是第六识,意识不但有自性分别,而且有随念计度二种分别,所以分别是第六识的特色。三、「推」,是第七识。推者推度,第七推度,妄执第八为我,所以名推。此三,固然都是受用的转识,但望于赖耶心王,它就是心所;从心所生名为心所,七转识是由本识现起的各种作用,所以是本识的心所法。在转识的本位上,也还称之为识,它又现起即心所现的贪等 [P108] 信等的心所。大乘庄严经论第五卷说:『能取(受用)相有三光,谓意光,受光,分别光。意谓一切时染污识,受谓五识身,分别谓意识』。意光就是中边的推,受光就是中边的能受用,分别光就是中边的分别。该论不很明白的说这三者就是七、六、前五的三类识吗?这唯识的本义,在世亲论中,已经开始改造了。

  说到转识,自然要说它与本识的关系。转识就是一切杂染品类诸法,因一切杂染诸法,都是以识为体的。本识与转识的关系,本论引「阿毗达磨大乘经中」的偈颂来说明。「诸法」就是转识,「于识藏」就是转识望于种子阿赖耶识的摄藏,现行诸法皆从赖耶种子所生,所以是赖耶的所生果,赖耶就是诸法的因。反之,阿赖耶「识」望于现行诸「法」的熏习,那赖耶为现行诸法的果,诸法又是赖耶的因了。所以说:「更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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