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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讲记▪P53

  ..续本文上一页等于取性与解性和合的赖耶了。这染识中心光明性的全体开显,从它的寂灭离戏论边,称之为无住涅槃。

  

  第二项 辨差别

  甲 正辨差别 [P473]

  又此转依,略有六种:一、损力益能转,谓由胜解力闻熏习住故,及由有羞耻令诸烦恼少分现行、不现行故。二、通达转,谓诸菩萨已入大地,于真实非真实、显现不显现现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习转,谓犹有障,一切相不显现,真实显现故,乃至十地。四、果圆满转,谓永无障,一切相不显现,最清净真实显现,于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转,谓声闻等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故。六、广大转,谓诸菩萨兼通达法空无我性,即于生死见为寂静,虽断杂染而不舍故。

  究竟的「转依」,虽是无住涅槃,但从转舍转得的少分全分等建立「六种」。六种转依,显示离染还净的层次,显示大小二乘的差别。

  「一、损力益能转」:「由胜解力」熏成「闻熏习」,寄「住」在赖耶中,能对治杂染,使染习渐渐减少,清净闻熏习渐渐增多。虽是熏习的消长,也减舍了染力,增益了净能。同时,因胜解闻熏力,菩萨虽少作微恶,也生大惭愧。由闻熏「及由有羞耻」力,能「令诸烦恼」减轻,或「少分现行 [P474] 」,或某一部分「不现行」。这样的转依,胜解行地的菩萨也能做到(诸译本没有不现行三字)。

  「二、通达转」:诸菩萨从「已入大地」「至六地」,在根本智通达诸法的法性,于「真实」「显现」「现前住」的时候,非真实的义相就「不显现」;在「非真实」义相显现现前住的时候,真实的空性就不显现。到第七地才进到纯粹的无相观,所以真妄出入的境界,到六地为止。真实的法性现前,所以叫通达转。从初地至六地总名通达位。成唯识论说初地是通达,二地以上叫修习。在大乘经论中,有此二种不同的存在(依天台家说,一是别教,一是借别明通)。

  「三、修习转」:从七地「乃至十地」的菩萨,「一切」遍计执性的义「相不」再「显现」,无相的「真实显现」,但这是从它的大体而说。这时,「犹有」所知「障」未净尽,七地还有功用,八地菩萨虽做到无功用行的地步,但利他仍是有功用的,所以还须不断的修习到障尽智圆的佛地。 [P475]

  「四、果圆满转」:成佛时,「永无」烦恼所知二「障」,「一切」义「相不显现」,而「最清净真实」的法界彻底「显现」。这最清净的真实,圆融无碍,能「于一切相得大自在」,无所不能。果圆满即是三德具足:永无有障,诸相不现,是断德;最清净法界真实性显现,是智德;于法自在广利众生是恩德。

  上面四种转依,是大乘转依的层层深入,再约大小差别说。

  「五、下劣转」:这是「声闻」缘觉「等」的转依。他们「唯能通达补特伽罗空无我性」,不能通达法无我性,了知唯识,圆见清净的法界性。不悟唯识,也就不知生死涅槃无差别,因此专求自利的小乘,就「一向背生死,一向舍生死」,这是下劣乘的转依。

  「六、广大转」:这是「诸」大乘「菩萨」的转依,不唯通达补特伽罗无我性,且「兼通达法空无我性」:能「于生死」一切法「见」到它本来「寂静」,依依他起而显现的义相本不可得,所以舍无可舍,完成「虽断杂染 [P476] 而不舍」生死的无住涅槃。

  

  乙 简别失德 若诸菩萨住下劣转有何过失?不顾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故,违越一切菩萨法故,与下劣乘同解脱故,是为过失。若诸菩萨住广大转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转依为所依止得自在故;于一切趣示现一切有情之身,于最胜生及三乘中,种种调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诸有情故,是为功德。

  下劣转与广大转,虽都是解脱生死的转依,但「若诸菩萨」打算「住下劣转」,那就「有」三大「过失」:(一)只顾自利,「不顾一切有情利益安乐」事。(二)这就「违越一切菩萨法」,菩萨从大悲生,菩萨应当利生而不应当独善的。如果离去悲心,企图自利,结果(三)不能获得大乘的究竟解脱,「与下劣乘」的声闻缘觉「同解脱」烦恼障,入无余涅槃,不成其为菩萨了。反之,「若诸菩萨住广大转」,那就「有」二「功德」:(一)菩萨在「生死法中」,以无分别智除杂染分而不舍生死,获得大乘的转依。 [P477] 「以」此「自」乘──大乘的「转依为所依止」,转染还净,于一切法中「得自在」安乐,与下劣乘的解脱不同。这是菩萨的自利功德。(二)菩萨安住大般涅槃的广大转依,能遍于一切「趣」生中,「示现一切有情之身」,像观自在菩萨的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那好乐人天果报的,以「最胜生」的人天果报世间法;若具出离心的,以「三乘」圣果解脱的出世法;用「种种调伏方便」,或摄受,或折伏,「善巧安立所化有情」,使他们各能随机得益,获得人天与三乘圣果的安乐,这是菩萨的利他功德。这自利利他的功德,都建立在发心求住广大转依,才能获得。所以菩萨应发大心,求大果,不应该半途退失。

  

  第二节 偈颂

  第一项 转依解脱义 [P478] 此中有多颂:诸凡夫覆真,一向显虚妄;诸菩萨舍妄,一向显真实。应知显不显,真义非真义,转依即解脱,随欲自在行。

  此二偈,出大乘庄严经论。一切「凡夫」无始来为虚妄杂染所染,隐「覆真」理,所以「一向」都「显」现着「虚妄」不实的遍计执性,不曾见到真实。「菩萨」于一切法上「舍」离了虚「妄」,所以能「一向」都「显」现着「真实」不虚的圆成实性,不再显现虚妄。我们「应」该「知」道,这「真义」的「显」现,「非真义」的「不显」现,就是舍染转净的「转依」果。这转依,「即」是累无不寂的大「解脱」。安住这大解脱中,便能「随」所「欲自在」而「行」,无着无碍,不再受其它任何法的牵系。

  

  第二项 涅槃无住义 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尔时由此证,生死即涅槃。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 [P479]

  这转依解脱就是无住涅槃。什么是无住?为什么能无住呢?菩萨「于生死涅槃」的二法中,「若起平等」的无分别「智」,就能知道生死涅槃无差别。生死涅槃没有固定的自性,随染而成为生死,生死是遍计执性,它本来寂静,与随净转显的涅槃平等无二。所以平等智起「时,由此」便能「证」知「生死即涅槃」,于生死中见为寂静。生死既然与涅槃平等,那末「于生死」法便没有什么可舍的了──「非舍」;但烦恼的错觉,使众生在无生死中受生死,菩萨如实的证达,虽不舍生死,也不像众生的受生死苦逼,所以也「非不舍」。生死既非舍非不舍,既本来涅槃,离生死没有涅槃可证,所以也「即于涅槃」法,「非」有另一法可「得」。既见到生死的寂静,证得涅槃与众生不同,所以也「非不得」。菩萨的无住涅槃如此,所以能不舍生死,不着涅槃,尽未来际度众生。 [P480]

  第九章 彼果智

  第一节 出体性 如是已说彼果断殊胜,彼果智殊胜云何可见?谓由三种佛身,应知彼果智殊胜: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变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一切法自在转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谓依法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变化身者,亦依法身,从!9龤史多天宫现没、受生、受欲、逾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诸苦行、证大菩提、转大*轮、入大涅槃故。

  只是一个出障圆明的正法身,从它的离垢寂灭边说叫果断,无住涅槃-- --解脱德;从它的智圆德满边说叫果智,无上菩提──般若德。这两者的总合就是法身德。本论总摄三德为二果,特别注重在圆满的无分别智,所以就在这智果中,开显法身。 [P481]

  【附论】本论讲的佛果三身,与成唯识论、大乘庄严经论都有不同,所以先讲些三身的问题,然后依文解释。佛果,超越不思议,本来无所谓三身、四身,不过从佛的自证化他,能证所证方面,方便建立二身或三身四身的差别。概括的说:就佛的自证说有两义:一是能证智,一是所证如。就佛的化他说也有二义:一是菩萨所见的,一是凡夫小乘所见的。有这四种意义而摄为三身:自证的如是法身或自性身,化他中凡小所见的是变化身,这是没有多大诤论的。但能证智,有说摄在法性身中,有说摄在受用身中;菩萨所见身,有的说摄在受用身中,有的说摄在应化身中,这就成为异说的焦点。拿本论来说:菩萨所见的属于受用身,也没有问题。佛智的属于法性身或受用身,就大有研考的必要。 [P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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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小所见─────变化身

   化他┤

   └ 菩萨所见─────受用身

   ‧‥‥‥‥‥─┘

   ┌ 智‥‥‧(诤论点)

   自证┤ ‥‥‥‥‥‥─┐

   └ 如────────法性身

  

  智,或者把它摄于受用身,但摄于自受用身呢?还是他受用身呢?这又是问题。无着世亲都谈这法身或自性身,受用,变化三身。大乘庄严经论从『依』『心』『业』三方面说明三身:业是利他的,属变化身;心是自利的,属受用身,这受用身,就有自受用的意味;依是自利利他二种功德所依的,属自性身。拿四智来说:大圆镜智配属自性身,妙观察智配属受用身,成所作智配属变化身。但平等性智呢?颂文不明白,世亲解说为属于自性身。自性身的特点是『依』,在凡夫位赖耶为转识所依,转依后镜智为余三智所依;受用身重于自受用方面,变化身则通为菩萨凡小所见。 [P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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