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教文化的研究
孙昌武
内容提要:本文从僧团、寺院的角度谈了佛教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影响与地位。作者认为:佛教僧团中出现的一批名僧,能代表当时佛学的最高水平,也是发展精致的佛教文化的核心力量。佛教寺院是一定时代的佛教文化和教学中心,是佛教文化核心力量的物质基础。当今对佛教文化的研究,就是要保证高水平的学术研究,也就是说培养高层次的佛学人材,建立有基础的佛教义学基地。学术界和佛教界共同研究佛教文化的根本前提是“认可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的立场是佛教为整个文化的一部分。佛教的核心是信众、信仰对象、教义、实践,而思想、学术、文学、艺术、伦理、风俗、中外文化交流则是这一核心影响下产生的文化成果,确立这样宽泛的佛教文化概念,可以在与严格意义上的佛教活动相联系而又相区别的原则之下,更充分也更客观地探讨和评价佛教所创造、所带动的文化成果。
作者:孙昌武,1937年生,天津南开大学中文系教授。
一
50多年前,陈寅恪先生曾说过:“中国史学莫盛于宋,而宋代史家之著述,于宗教往往疏略,此不独由于意执之偏蔽,亦其知见之狭陋有以致之。元明及清,治史者之学识更不逮宋……。” (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序》,《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4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这里谈的是史学,情况当然不独史学为然。在宋明理学的束缚下,忽视宗教的研究成为旧时士大夫间的一种传统,在学术研究中造成了深远影响。所幸自清季以来,佛学研究渐得学界的重视。这其中包括一批启蒙思想家的推动。而近、现代的一些大学问家,往往又都在佛学研究上倾注精力,并卓有成绩。成就荦荦者,就有如谭嗣同、梁启超、章太炎、陈垣、陈寅恪、胡适、熊十力、汤用彤这样的学术大师;佛门中则有杨仁会、欧阳渐、太虚等杰出人物。一时之间,推动中国佛学出现了起衰振弊之势。这些人的佛学研究在世界学术界广有影响,一时曾使中国的佛学研究占有领先的地位。但是近几十年来,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我国的佛教学术研究却大为衰退了。尽管仍有一批卓越的学者在进行艰苦、持续的努力,也创造出许多优秀的成果,但不容讳言的是,从总的形势看,研究队伍萎缩,研究水平降低,十分不适应整个学术发展与文化建设的要求。可喜的是近年来,这方面的研究已引起学术界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宗教政策也在进一步落实;学术界也普遍提高了对于佛教学术的认识,加强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有这两方面的基本条件,中国的佛学研究可望迅速地得以振兴,达到与我们这样一个汉传佛教的中心地和发祥地的国家、与我国文化建设的要求相适应的水平。
对于继续努力提高佛教学术的研究水平,在队伍建设、资料建设、研究内容和方法、研究中的学风等诸多方面,都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笔者仅就佛教文化[1]的认识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佛教是宗教,宗教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上,这决定了它在世界观、认识论上的本质特征。:唯物主义者看来,它在本质上是蒙昧主义的,先验主义的,其信仰是一种迷信。在这一点上,教内与不信教的人的矛盾可说是不能够调和的。但这种矛盾不应当改变所有的人都应当坚持的共同立场,就是承认佛教是历史上形成的、影响长远巨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承认在这个宗教的活动及其影响之下曾创造出辉煌的佛教文化;承认中国佛教是外来佛教经过“中国化”的、反映中国思想意识的产物;承认正是在中国佛教的影响或推动下,中国众多的文化领域产生出宝贵的果实。这样,如果认可儒、道、佛三家是形成中国文化传统的支柱,又认可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必须加以发扬,那么就必须也得认可佛教文化是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着应当加以继承和发扬的内容。当然,如何继承,如何发扬,如何对历史与现实中的现象具体评价,会是人言人殊,可以讨论。但总看法不应当怀疑。这就是团结学术界和佛教界共同研究佛教文化的根本前提。
二
“佛教文化”是个相当模糊的概念,有必要确定一个较明确的界说。日本著名的佛教学者壕本善隆的观点是有一定启发意义的。他在讨论南朝佛教时,把“佛教”与“佛教文化”区别开来。他的主张的大意是说,自慧远到智额时期、以梁武帝时代为顶点的贵族佛教文化,并不是以追求“觉悟”而精进努力的求道实践的佛教,不是由宗教体验所支持的、献身于社会服务的宗教。极端而言,可说是对宗教的“耽溺”,对宗教文化的享受[2]。他的这一看法是否科学可以讨论,把佛教和佛教文化并立起来也不一定合适,但注意到二者的区别是可以给人启示的。
把佛教看作文化,即整个文化的一部分,这是研究佛教的一种立场和观点。但这样,就容易忽略佛教作为宗教的本质特征,实际也不利于认识佛教活动的文化内容。笔者以为可以依据壕本善隆的思路而加以变动。把佛教看作一个总的范畴,其核心部分是有一定的徒众(僧伽、居士)、一定的信仰对象(佛、菩萨)和教义(佛法)的宗教集团及其信仰实践,这也是决定佛教本质的部分。而为这一核心服务的、在这一核心影响下产生的文化成果,如思想、学术、文学、艺术、伦理、风俗、中外文化交流等诸多方面,则都包含在佛教文化范围之内。确立这样宽泛的佛教文化的概念,可以在与严格意义上的佛教活动相联系而又相区别的原则之下,更充分也更客观地探讨和评价佛教所创造、所带动的文化成果。
按照这样的观点来考察佛教及其在文化上的贡献,则佛教文化被佛教的信仰所决定、所制约是必须承认的。这决定了它的本质及其作为宗教文化的一系列特征。但同时也应当承认,佛教文化在其相关的各个领域里,又有着独立的价值与意义。其中包含许多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珍贵遗产,有不少内容直到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即以作为佛教思想核心的哲学世界观而论,当然它是一种宗教唯心主义。但众所周知,无论是大乘基本思想的“般若空”观,龙树、提婆的“中道”观还是无著、世亲等人的唯识思想,也无论是天台、华严的教学,还是禅与净土的法门,都具有丰富、深刻而又有着重大价值的理论内容。中国佛教接受、消化、发展”了外来的佛教思想和理论,并在自身的文化土壤上,与中土传统相斗争、相容摄、相调和,进行发挥与创造,建设起一批中国佛教的学派和宗派,形成了庞大的、内容极其恢宏细密的佛教思想体系。佛教思想对中国历代的思想和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成为中国思想史和整个精神史的主要部分。如汤用彤先生说过:“溯自两晋佛教隆盛以后,士大夫与佛教之关系约有三事:一为玄理之契合,一为文字之因缘,一为死生之恐惧。”(《隋唐佛教史稿》第193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佛教思想深深地影响到一代代的学术、学风和士风。例如隋唐时期宗派佛教教学的高度发展,特别是更为集中地体现了中土意识的华严宗和禅宗的教理,作为当时思想领域最为活跃而富于创造性的部分,多方面地推动了唐代文化的繁荣,从长远发展看,更为宋明理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内容,成为后者形成和发展的依据之一。如道安、慧远、僧肇、道生、智(岂+页)、吉藏、窥基、法藏、慧能、神会、道一、宗密等等,都不只是佛门龙象,还是影响一代思想学术的大思想家;而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许多杰出人物都习染佛说,并从中汲取滋养。恩格斯论及基督教时曾指出:“对于一种征服罗马世界帝国、统治文明人类大多数达一千八百年之久的宗教,·简单地说它是骗子手凑集而成的无稽之谈,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 (《布鲁诺·鲍威尔和早期基督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9卷第328页,人民出版社, 1972年版)佛教对于中国和所传各国也是同样。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宗教(应把原始意识也包括在内)就已经存在。在直到今天的漫长时期里,人类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是依据宗教世界观来把握世界、创造世界的,甚至是依靠宗教生存的。这其中的谬误、混乱是必然存在的。但历史正是在这种曲折和迷惑中前进。今天人们来总结历史,必须看到佛教思想中的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部分。
再如佛教的伦理价值方面,这也是佛教文化研究中的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问题,而且在今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佛教自建立伊始,就把自我“解脱”确立为修证的根本目标,又把约束;身心作为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因此非常注意持“戒”。在中土教学里,“戒”被视为“三学”之一。佛教戒律所规定的行为规范有许多是消极的、不合理的。如要求出家修道(后来的居士佛教例外)、不事生产、轻视妇女等等,都曾造成巨大的蠹害。至于历史上一些僧侣赢利殖财、依托权势之类的丑行更败坏着佛门风气。但佛教的“众生平等”的观念、慈悲的意识与践行,以及倡导清心寡欲的生活、蔑视利禄的品格,都具有伦理上的巨大价值。特别是中国佛教发挥了大乘开放弘通的性格,更为注重现实人生,削弱了佛教本来的悲观、消极的伦理观念。当年韩愈和柳宗元就佛教的意义问题展开论争,柳宗元就说过,对于佛教徒“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而活乎人,若是虽吾亦不乐也”;但他赞赏佛教徒“不爱官,不争能,乐山水而嗜闲安者为多,吾病世之逐逐然唯印组为务以相轧也,则舍是其焉从” (《送僧浩初序》,《柳河东集》卷二五)。王安石在《涟水军淳化院经藏记》里说:“……夫圣人之大体,分裂而为八九。博闻该见有志之士,补苴调屑,冀以就之而力不足,而无可为之地,故终不得。盖有见于无思无为、退藏于密、寂然不动者,中国之老、庄,西域之佛也。既以此为教于天下而传后世,故为其徒者,多宽平而不忮,质静而无求。不伎似仁,无求似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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