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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三圣”研究(弘安法师)▪P4

  ..续本文上一页通玄的创新。

  四、三圣与主伴的关系。李通玄认为三圣之间存在“主伴”关系,他说,“以此义故。用佛、文殊、普贤三德互为主伴,以成法则,化利众生之首。”[73]“三德”之间是“互为主伴”的关系,以一人为“主”,其余二人就为“伴”,原因是“化立众生之首”,即教化众生的需要。

  五、三圣与体用的关系。李通玄说:“三人互体成一法界之体用也。即文殊为始见道初,法身本智之门;普贤即为始见道之后,行行之门;佛即二事之中无作体也。”[74]由这一句话,我们可以看出,毗卢遮那佛与文殊、普贤之间有体用的关系,即前者是后二者的“体”,后二者是前者的用。总之,三者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处处都有体现。

  

  2.文殊与普贤及其所表的法之间的关系

  李通玄非常重视文殊与普贤的关系,文殊与普贤所表的法也是有密切的关系的。一、体与用,因与果的关系。李通玄在《新华严经论》中说:“以文殊为法界体,普贤为法界用,二人互为体用。或文殊为因,普贤为果,或二人互为因果。此一部经,常以此二人表体用因果,今古诸佛同然。”[75]“文殊表“因”、“体”,普贤表“果”、“用”,这是两者关系具有确定性的一方面;文殊和普贤可以互为体用,互为因果,这是两者关系具有的不确定性的一方面。李通玄通过描述两者关系既确定又不确定的两方面,论证了文殊与普贤的绝对平等。”[76]二、理与行、体与用的关系。李通玄说:“文殊以理会行,普贤以行会理,二人体用相徹,以成一真法界。”[77]此处,李通玄认为二者在“成一真法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三、因与果、理与事、体与用的关系。李通玄说:“如《出现品》,即是经中如来自放眉间光灌文殊顶,放口中光灌普贤口,令此二人共相问答,明因果、理事交彻相入故。以此二人理事、体用二门成佛果故。”[78]这里文殊与普贤还代表了“理事”门与“体用”门,这是为了“成佛果”的需要。另外,文殊与普贤还有理与智、小男与长子、主与伴等多重关系。总之,在李通玄看来,《华严经》处处都有文殊与普贤的平等的、相互依存的关系,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我们从“强调三圣一体,有意抬高文殊”与“用三圣表人与人、人与法、法与法的关系”两个方面对李通玄的华严三圣进行了简介,不难发现,“李通玄的学说既有与华严宗理论完全不同的方面,又有构成从法藏到澄观理论过渡的重要内容。他的学说既是华严学的分流,又是华严学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79]。以《周易》释《华严》而著称的李通玄长者,确实开创了中国研究《华严经》的新局面。

  

  四、澄观的“三圣”

  

  与李通玄不同,澄观有一部简短的《三圣圆融观门》集中论述三圣圆融的问题。澄观在《演义钞》中说,“别有《三圣圆融观》”[80],《宋高僧传》说,“允齐相请述《华严经纲要》一卷,《法界玄鉴》一卷,《三圣圆融观》一卷”[81],可见,澄观的确有一部《三圣圆融观》,庆幸的是这部著作保存了下来。关于《三圣圆融观》,我们有三点需要说明。一、笔者查找《二十二种大藏经通检》[82],这部著作仅存于《大正藏》与《续藏》中,说明此部著作可能在我国曾经长期失传,1700余字的重要著作失传,侧面反映了华严义学在中国长期衰落的局面。二、《华严经疏》[83]与《演义钞》[84]中有与《三圣圆融观》相同、相似的内容,说明《三圣圆融观》的确是澄观的著作,同时也使我们无误地理解这部著作有了方便与保证。三、本文中说明澄观的三圣,依据的是《三圣圆融观门》。因其篇幅较短,所以将其的全文加标点,并作简短的说明。《三圣圆融观》的全文如下:

  “夫上圣观人设教,言不虚陈;按指发挥,触事皆通。因有妙德,叩示以二圣,表法之二义,遂著《三圣圆融观》。一毛之智,观难以度成;粗依教理,略示纲要。惟冀远识,虚己而求之焉。

  三圣者,本师毗卢遮那如来、普贤、文殊二大菩萨是也。大觉应世,辅翼尘沙,而《华严经》中独标二圣为上首者,托以表法,不徒然也。今略显二门:一、相对明表,二、相融显圆。

  且初门中,三圣之内,二圣为因,如来为果。果起言想,且说二因。若悟二因之玄微,则知果海之深妙。然“二圣法门”略为三对。

  一、以能信、所信相对。谓普贤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缠如来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众生皆如来藏,普贤菩萨自体遍故。初会即入如来藏身三昧者,意在此也。文殊表能信之心。《佛名经云》:一切诸佛皆因文殊而发心者,表依信发故;善财始见发大心者,当信位故。经云:文殊菩萨出生一切菩萨,无休息故。然信但有信,而未能见及所信、所证无二理故。无初普贤,信可始生?理唯极见故。文殊居初,普贤居后。

  二、以解、行相对。普贤表所起万行,上下诸经皆言普贤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穷方便故。慈氏云:汝先得见诸善知识,闻菩萨行,入解脱门,皆是文殊威神力故。又云:文殊常为一切菩萨师故。又云:文殊师利心念力故。

  三、以理、智相对。普贤表所证法界,即出缠如来藏,善财童子入其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故。一毛广大即无边者,称法性故。普贤身相如虚空故。又见普贤即得智波罗蜜者,明依于理而发智故。文殊表能证大智,本所事佛,名不动智故。慈氏云:文殊师利常为无量百千亿那由他诸佛母故。文殊于诸经中所说法门,多显般若旨故。又云:从文殊师利智慧大海所出生故。见后文殊,方见普贤,显其有智方证理故。是以古德铭“后文殊”为“智照无二相”。不视身相者,表极智甚深,心境两已,信解双绝故。又理开体用,智分权实故;以文殊二智,证普贤体用。此之一门,古德亲问三藏,言有经说,未传此方。又此一门亦表定、慧,理本寂故,智即慧故。亦表体、用,普贤“理寂”以为心体,文殊“智照”为大用故。

  第二,相融显圆者,亦二。先明二圣法门各自圆融。谓文殊必因于“信”方能成“解”。有解无信,增邪见故;有信无解,长无明故。信解真正,方了本原,成其极智。极智反照,不异初心。故初发心时,便成正觉。又前方便之智不离智体故。后文殊名智照无二相,照、信不殊于智,故从无身相而展右手。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隐隐。次普贤三事自相融者。理若无行,理终不显;依体起行,行必称体。由行证理,理无行外之理;由理显行,无理外之行故。随所证理,无不具一证一切证。故见普贤一毛所得法门,过前不可说倍。又是即体之用故。毛孔法门缘起无尽,由是普贤三事涉入重重。

  二者,二圣法门互相融者。谓要因于信方知法界。信“不信理”,信即为邪,故能所不二。不信自心有如来藏,非菩萨故。次要藉于解,方能起行;称解起行,行不异解。则解行不二。次以智是理用,体理成智,还照于理。智与理冥,方曰真智。则理智无二。故经云:无有如外智能证于如;亦无智外如为智所入。又法界寂照名正(止),寂而常照名观。观穷数极,妙符乎寂,即定慧不二。又即体之用曰智,即用之体曰理,即体用无二。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隐隐,即是普贤三事涉入重重,此二不异,名普贤帝网之行。故《普贤行品》反上下诸经,广显理事圆融为普贤行,非独事行名普贤行。既二圣相融而不名文殊行者,摄智属理,唯一心法界故,举一全收。

  二圣法门既相融者,则普贤因满,离相绝言,没因果海,是名毗卢遮那。光明遍照,唯证相应故。《法界品》中普贤之后便偈赞佛德者,显果相也。品初如来自入三昧,现相无言,表所证绝言。而普贤开显,放光令悟,表能证绝言。而文殊开显者,即斯意也。

  若合三圣法门,以为经目者,普贤是“大”,所证理体,无不包故。文殊是“方广”,理上之智为业用故。又通是普贤,理含体用,通为所证故。文殊、普贤二俱华严万行,披敷信、智、解、行皆是因华,用严本寂体故。舍那即佛,通圆诸因,证上体用,故说即为经,因言显故。既包题目无遗,则摄“大经”义尽。

  亦一代时教,不离于此理、智等。然上理智等,并不离心,心、佛、众生无差别故。若于心能了,则念念因圆,念念果满。《出现品》云:菩萨应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觉故。而即一之异,不碍外观,勿滞言说。若与此观相应,则触目对境,常见三圣及十方诸菩萨,一即一切故,心、境无二故。依此修行,一生不克,三圣必圆矣。”[85]

  我们不难看出,证明三圣圆融,主要还是要解决文殊、普贤二圣圆融的问题。二圣所表的法是不同的,不同的法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恰恰是二圣圆融的原因。普贤所表的法是:所信(即为“在缠如来藏”)、行(所起万行)、理(即为“出缠如来藏”),文殊所表的法是:能信(即为“能信之心”)、解(即为“能起之解”)、智(即为“能证大智”),这些都是“相对明表”中的内容。这样,证明二圣圆融,不但要证明二圣所表的能信、所信,解、行,理、智之间的圆融、依存的关系,还要解决普贤所表的所信、行、理三法之间的圆融、依存关系,以及文殊所表的能信、解、智三法之间的圆融、依存关系,这些在“相融显圆”得以证明。值得一提的是,《宋高僧传》中记载,“况文殊主智,普贤主理,二圣合为毘卢遮那,万行兼通即是华严之义也。吾既游普贤之境界,泊妙吉之乡原,不疏毘卢有辜二圣矣。”[86]我们认为是很准确的记载。另外,关于普贤与文殊,我们还可以参考《大华严经略策》中的“第十九普贤行愿”[87]“第二十文殊祖师”[88],因为《大华严经略策》“被认为是对数百万言的《华严经疏》的极简略的归纳。”[89]

  

  结 语

  

  由于篇幅与时间的原因,本文还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如未详细比较李通玄的三圣所表的法与澄观的三圣所表的法有何…

《“华严三圣”研究(弘安法师)》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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