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与生起的本身,即含有生者必灭,有必归无的必然性。 例如触是依于六入而有而生的,那么,触即不离六入,没有触的独存性。一旦作 为因缘的六入,起了变化或失坏了,触也不能不跟着变化及失坏。这即是说:凡 是依缘而起的,此生起与存在的即必然要归于灭无。所以佛说缘起,不但说「此 有故彼有」的生起,而且说「此无故彼无」的还灭。依他而有而生,必依他而无 而灭,这是深刻的指出缘起的内在特性。『阿含经』说:人是地水火风空识── 六大和合而成的。但这性能不同的六大,一失均衡,即有病、老、死的现象,这 即是具体的说明了由此而生,必由此而灭。所以缘起法有此二大定律:即相依相 生的流转律,又相反的有相依相灭的还灭律。依于缘起,成立生死,也即依之成 立涅槃,佛法是何等善巧!
二、序列的必然性:佛法说缘起,不但说明「此故彼」的因果关系,而且在 因果中,抉出因果生灭的序列必然性。如悟入十二有支,这决不止于别别的因果 事实,而是从一切众生,无限复杂的因果事相中,发见此因果的必然程序。如发 [P63] 见日月运行的轨道,看出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从前,大众学者特别重视这点, 因此说缘起是不变(无为)的因果轨律。佛说「得法住智」;经说「是法住法位 ,世间相常住」,都是说明缘起序列的必然性。但依中观义来说:缘起的序列必 然性,决非离事说理,在缘能起果的作用中,现出此必然的理则。生死相续,似 乎依照此理则而发展,佛也不过发见此因果事中的理则而已。
三、自性的空寂性:从缘起果的作用,有相关的因待性,有序列的必然性。 此因待与必然,不但是如此相生,也如此还灭。如进一层考察,一切法的如此生 灭,如此次第,无不由于众缘。那么,此有无生灭的一切法,即没有自体,即非 自己如此的。这即能从如此生灭次第中,悟入此是即空的诸行,并非是实有实无 实生实灭的。彼此因待,前后必然,世间的因果幻网,似乎有迹可寻,而自性空 寂,因果幻网即当体绝待,了无踪迹。所以说:缘起是「宛然有而毕竟空,毕竟 空而宛然有」。
第二节 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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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是无自性的,甚么是自性呢?自性svabha^va是专门术语,如『壹输 卢迦论』说:「凡诸法体、性、法、物、事、有,名异义同。是故或言体,或言 性,或言法,或言物,或言事,莫不皆是有之差别。正音云私婆婆,或译为自体 (的体),或译为无法有法(的法),或译为无自性(的)性」。所举的名字虽 很多,而意义是同一的。所谓体、性、法、物、事,皆即是「有」的别名。但它 又说:梵语的私婆婆,或译为体、法、性。依梵语说:婆婆(bha^va )即是「有 」。此字,什公每译为法,也或译为物。『般若灯论』也有译作体的。「有」前 加sva ,即私婆婆,即自性的原语。或译自体,含有自己有、自己成的意义,是 自己规定自己的。凡是法,即有其特殊的形态与作用,其所以有此形态与作用, 依自性说,即是自己如此的。此自性的另一特性prakr!ti,什公译为性,意 义为本源的性质,即本质或原质。所以,自性是自己如此的,也是本来的性质如 [P65] 此的。如哲学上所说的实在、本体、本元等,皆与此自性的含义相合。
要明了「自性」一语的意义,请听萨婆多部所说。如『大毗婆沙论』卷七十 八说「如说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应知亦尔」。萨婆多部的学者 ,把自性、我、物、自体、相、分、本性看成同一意义。尤其所谓「分」,最值 得注意。此分,就是事物的最后原素,也即是所谓「点」,即「其小无内」不可 再分割的东西。萨婆多部以为一切法不外两种:一、假有,二、实有。假有的, 如『顺正理论』卷十三说:「是假有法,宁求自性」?假有法即不能追求其自性 的。依他们说:假有的必依于真实的。依于实有,构成前后的相续相,同时的和 合相。此和合及相续,即假有的,可以说没有自性。而在相续与和合的现象中, 分析到内在不可再分析的点,即是自性实有的。如在色法的和集中,分析至极微 ,以极微的物质点,为集成粗显色相的实质。对于精神作用,也分析到心心所的 单元。此分析出的单元,是自性,也称为我──我即自在义。如『婆沙』卷九说 :「善说法者,唯说实有法我,有性实有,如实见故」。补特伽罗我是五蕴和合 [P66] 有的,所以是假;假的所依是自性实有,所以说:「有性实有,如实见故」。这 种思想,即是假定世间事物,有实在的根本的自性物,而后才有世间的一切。他 们从「析假见实」的方法,分析到不可再分析的质素──心、物、非心非物,即 是事物的实体,也即是所谓自性,自性即万有的本元。如『顺正理论』卷十三说 :「未知何法为假所依?非离假依可有假法」。「假必依实」──自性有,是最 根本的见解。萨婆多主张有自性的,于是佛说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照他们的意 见,追究诸法的实在,相续与和合假所依的自性法,即是三世常如其性的、不变 的,有不能无、无不能有的,甚至可以称为法我了。
假有无自性说,经部师是扩大了。但自性有的基本原则,并未改变。三世常 如其性的一切法,在经部的现在实有论中,转化为潜在于现在的种子或旧随界。 此种子与界,虽不断的从种子而转化为现行,现行转化为种子,但依旧是不变的 。这点,唯识学者说得明白,名为「自性缘起」,即色生色,眼生眼,贪生贪, 有漏生有漏,无漏生无漏。这样的因缘论,即是从一切有部析假见实得来的自性 [P67] 有,不过从三世常如而使之现在化而已。自性有的原则,完全吻合。依经部师, 蕴、处是假的,而十八界是实有的。相续和合的现行,都依于真实的界性。『瑜 伽论』在批评性空时说:「譬如要有色等诸蕴,方有假立补特伽罗,非无实事而 有假立补特伽罗。如是要有色等诸法实有唯事,方可得有色等诸法假说所表,非 无唯事而有色等假说所表。若唯有假而无实事,既无依处,假亦无有」。经部与 瑜伽论者,禀承那「假必依实」的天经地义,所以不能说一切无自性空而必须说 「自性有」的,假有的可空而自性有的不可空。『解深密经』也这样说:「云何 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名假安立(假名),自性差别乃至随起言说。云何诸法 依他起性?谓一切法缘生自性」。在论到有自性与无自性时,即说:「此由假名 安立为相,非由自相安立为相,是故说名相无自性性」。这分为假名安立与自相 ──即自性安立:假名安立的,无自性、空;自相安立的,即是有自性了。追求 事物中的根元,看作实在的,依此而成立世出世一切,都是「自性」论者。又如 『楞严经」说:「若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叶缕结,诘其根元,咸有体性 [P68] ,纵令虚空亦有名貌,何况清净妙净明心,性一切心而无自体」?这是自性论者 的另一面目。在万化中,终必有一个真实自性而不是假的,这即是「自性」的意 义。一般的宗教与哲学,无不从此自性的老路而来!
『中论』「观有无品」说:「众缘中有法,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 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这是『中观论 』对于「自性」的具体说明。佛法说缘起,除了极端者而外,谁都承认,但总觉 得是诸法自性有,由众缘的和合关系而发现。若依中观的看法,自性与缘起,是 不容并存的。有自性即不是缘起的,缘起的就不能说是自性有的。因为,若法要 由众缘和合而现起,即依众缘而存在与生起;承认由众缘现起,即等于承认是作 法。「作」,就是「所作性故」的作,有新新非故的意义。若主张有自性的,即 不能是所作。因为自性有即自有的,自成的,自己规定着自己的,这如何可说是 作法?缘起是所作的,待它的;自性是非作的,不待它的。二者是彻底相反的, 说自性有而又说缘起,可说根本不通。佛说无常,即显示缘起是作法,否定了自 [P69] 性的非作性;凡是缘起即是和合的,如补特伽罗是依待五蕴等而假立的,所以佛 说诸法无我,即否定了自性的不待它性。无常无我的缘起论,即说明了诸法的无 自性。
但如此的自性,表现于学者的思想体系中,依佛法说,这都是分别的自性执 。众生生死根本的自性执,应该是众生所共的,与生俱来的俱生自性执。这是什 么?不论外观内察,我们总有一种原始的、根本的、素朴的,即明知不是而依然 顽强存在于心目中的实在感,这即一切自性执的根源。存在的一切,都离不开时 间与空间,所以在认识存在时,本来也带有时空性。不过根识──直觉的感性认 识,剎那的直观如此如此,不能发见它是时空关系的存在,也即不能了达相续、 和合的缘起性。这种直感的实在性,根深蒂固的成为众生普遍的妄执根源。虽经 过理性──意识的考察时,也多少看出相续与和合的缘起性,而受了自性妄执的 无始熏染,终于归结于自性,而结论到事物根源的不变性、自成性、真实性。因 为自性是一切乱相乱识的根源,虽普遍的存在于众生的一切认识中,而众生不能 [P70] 摧破此一错误的成见,反而拥护自性──元、唯、神、我为真理。总之,所谓自 性,以实在性为本而含摄得不变性与自成性。西藏学者有说自性的定义为:不从 缘生,无变性,不待它,大体相近。自性的含义中,不待它的自成性,是从横的 (空间化)方面说明;非作的不变性,是从纵的(时间化)方面说明;而实在性 ,即竖入(直观)法体的说明。而佛法的缘起观,是与这自性执完全相反。所以 ,自性即非缘起,缘起即无自性,二者不能并存,『中论』曾反复的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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