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世因果各别,不能和合在一起,这因如何能生果?因此因果不和合是不能生果的。但是,因果要是和合,这证明“果”已存在于“因”中; 这“因”中既然已经有“果”的存在,怎么能说“因”可以生“果”呢?[18]
龙树认为:只要主张“因”、“果”各具自性者,则不论“因”、“果”和合与否,都不能建立因果关系。因为,从自性的立场而言,“因”、“果”既然都各具自性,则二者是各自独立而且不相因待的; 换言之,有自性之物不可能从另一个有自性的东西中生出来。此种两难的局面,只有在设定自性的框架中才会发生。倘若就缘起的角度而言,则“因”与“果”二者空无自性,没有真实的自体,可以随顺众缘,此时“因”与“果”相互依存因而生起诸法,缘起性空的义理就此成立。
综而观之,“两难论证”是龙树拟设论敌陷于自性之困局,据此推论出无自性的成立,也就是空义的证成。诚如本文“引文”一节所言,《中论》既然承袭《般若经》的空性思想,则空义势必成为整部论书的枢纽所在,而“两难论证”正是证成空性思想不可或缺的逻辑方法。因此,在《中论》全文二十七品当中,除了前述“因果”主题之外,“两难论证”的运用于任何主题当中,可谓比比皆是,兹举证如下: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19]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染者染法异,异法云何合?[20]
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21]
若法实有性,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云何而可异。[22]
若我是五阴,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则非五阴相。[23]
成坏共无成,离亦无有成,是二俱不可,云何当有成?[24]
若世间有边,云何有后世?若世间无边,云何有后世?[25]
龙树透过两难论证的模式,为世人揭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空无自性的真理。这种两难论证是龙树在《中论》一书中最普遍运用的推理手法,他希望藉本论证模式,指出在具有自性的大前提下,两难的“矛盾”是构成局面两难的要素[26],这迫使世人必须放弃自性设定,进而成就无自性空的终极真理。只要读者能把握两难论证的关键,则可轻易掌握龙树的推理与论证。
(二)假言三段论证(Hypothetical Syllogism)
“假言论证”与“定言论证”同属三段式论证,但它与“定言论证”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构成要素不是定言论证的“三个概念”而是“三个判断”。假言论证首先将论证的内容分为大前提、小前提与结论三段,此后藉由小前提与结论来判断大前提的正确性。假言论证的构成模式有两种:其一,构成式(Constructive Mode), 其论证的路径大体又可分下列两种“若P则Q, 今Q,故P”或“若P则Q, 今P,故Q”。其二,破坏式(Destructive Mode), 其论证路径则是“若P则Q, 今非Q,故非P”。龙树的论证大多运用破坏式。
兹先举下列偈颂用以解析构成式的逻辑:
若见闻各异,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如是则神多。[27]
本偈颂清楚的展现假言论证“构成式”的下列三段论证,同时由其小前提及结论可以推论出其大前提是错误的,如下:
大前提:如果见者、闻者互异,则受者、想者也应当别异。
小前提:见者见的时候,不但有见,也应当有闻,因为见闻是各异的。
结论:在诸根中、在受想中,可以同时有诸多知觉,那就成为众多的神我(本住)了。
兹再举列说明假言论证的“破坏”模式,如下:
“若其未有受,所受不名受,无有无受法,而名为如来”[28]
大前提:如果有如来则应该有受法。
小前提:今无受法。
结论:故无如来。
上述这个论证说明:并没有未受五阴之身而能称为如来者。在此,如来是“能受”,五阴是“所受”,能所是同时建立的,因为二者都是依缘起方得以成立。[29]
(三)四句否定((Tetralemma 或称catuskoti)
「四句否定」是以“穷举论证法”(又名“分类证法”Proof by cases)作为基础,首先逐一列举可能的状况,而后再分别作成结论来证明其不可行性,因此必须加以否定;易言之,就是借用四句的可能性导出相对的矛盾,因而再回头来否定四句。
“四句否定”是由四个命题构成,每一个命题均逐一加以否定。以下举例说明“四句否定”在逻辑论证上的意义:
“去者则不去,不去者不去,离去不去者,无第三去者”[30]
这句偈颂出自<观去来品第二>,它意指“纵破”,亦即假使有“去者”,也仍然不能有动作的“去”。要有“去”,就不外“去”的那个人在那里“去”,或者没有“去”的那个人往那里“去”。“去”的那个人能够有“去”的动作,一般都认为,其实“去者”就是已经“去”的人,动作也过“去”了,那里可说“去者”还有“去”呢?所以“去者”“不去”。“不去者”当然也不能有“去”的动作,因为不去,就等于没有动作。据此,“去者”、“不去者”都不能“去”。世人或者以为有第三者能去,但是这第三者,不是“去”了,就是没“去”,离了“去者”与“不去者”,根本“无第三去者”的存在,所以第三者的“去”,同样是不可能,既然没有第三“去者”,自然也没有“去”与“不去”的动作。在这个偈颂中,“四句否定” 的模式,如下:第一、否定“去者”的“去”。第二、否定“不去者”的“去”。第三、否定“去”与“不去”。第四、否定“第三去者”。
龙树所要批判的对象,都是针对世间知解的常理,也就是吾人在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事实,例如:去来,不单就人说,流水、行云在空间中有位置的移动,都可称之为“去来”,更彻底的说,“生灭”就是“去来”。这些诸行无常的生灭,都是缘起的存在,存在者就是运动者,从缘起的立场无不是去来者。但缘起是无自性的,凡是执着自性为有的,不是动体静,就是误认矛盾为真理。因此龙树由自性的立场出发,先将四种“去”加以否定,因而导出自性的“去”是不可能的结论,就此论敌必须舍弃自性的立场,才能解决“去”的困局。总而言之,龙树所要破斥的不是世间一切事实的存在,而是藉由对自性的评破,以利证成“性空”义理。
兹将《中论》一书当中攸关“四句否定”的偈颂,略举如下: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说诸苦,于果则不然。[31]
如来现在时,不言有与无,亦不言有无,非有及非无。[32]
一切法空故,何有边无边,亦边亦无边,非有非无边。 [33]
今若无有常,云何有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34]
综而观之,龙树用“四句否定”来阐述四句无法表达真理的本来面目,所以应该加以否定。因为,四句都是企图用言语来表达真理,殊不知语言只是一种假名施设,它必须以缘起无自性作为约定俗成来建构;易言之,语言是相对性的,而真理则有绝对的性格。世人试图以相对性的语言想要描述绝对性的真理,终究是会限制真理的绝对性,因为真理是不落言诠的,它是超越语言所能表述的。因此,《中论‧观法品第十八》云:“一切实非实,亦实亦非实,非实非非实,是名诸佛法”,这不仅是一个典型的“四句否定”范例,同时也传达佛法是超言绝虑的真理。
四、“归谬论证”(Prasanga)与“自立论证”(Svatantra)——论理之诤
在龙树所处的时代,教外学派林立,教内则有部派佛教对阿毘达磨各学派的众说纷纭,当时龙树论证空义是透过与外道及阿毘达磨之间的对话与论辩而展开的。[35]清辨的《般若灯论》指出,上述参与对话的学派包括有僧佉、鞞世、阿毘昙、裸形部等; [36]再者,理查德·德鲁宾逊则根据青目注释《中论》的第一品中列举相关的派别,如下:其一,外道:正理派、胜论派与数论派。其二,小乘行者:其主张“诸法实有”,例如说一切有部毘婆沙师、与经量部。其三,小乘学者:主张“诸法空无”的虚无论,例如由大众部分裂而出的多闻部。[37]龙树对上述外道及小乘行者,提出“空性”的现观以对治实有论; 再以“二谛中道”批判主张“诸法空无”的小乘虚无论学者,以灭除其断见。据此,吾人了知龙树论理完全是“应机说法”的,这造成批注龙树思想的困难度与纷歧。在注释《中论》的学者当中,佛护、月称与清辨当属举足轻重的大师,他们是中期中观学派的代表人物,然其解读龙树的论理方法却大异其趣。随后佛护与月称被后进学者归类为“归谬论证派”(或称应成派),而清辨则代表对立的“自立论证派”。两派学者由于论理的方法大幅歧异,因此彼此交互攻诘问难,形成中观学历史上著名的论理之诤。
由于“归谬论证”与“自立论证”的辩证涉及龙树论理的核心,因此研究者将此二派的论点阐述如下:
(一)何谓“归谬论证”与“自立论证”
本文第二节业已陈述, 所谓“归谬论证”即是由对论者的主张归结出谬误之所在,而后由此归谬引导论敌迈向真理。“归谬论证派”主张中观论者无须有自己的主张与命题,因为任何主张必定包含“二律背反”[38]的矛盾,若说某一主张是真理时,则其反面的主张也可谓真理,此乃由于语言与概念的先天限制性所致。就胜义谛而言,任何主张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中观论者若提出某一言论,则其言论势必与对手的言论或与俗谛相同,这绝不是中观论者所应有的论理方式。“归谬论证”的论理是指出对方所用的论理、观点终将归结于矛盾,因而认为独特的命题并不是必要的,这也是龙树在《中论》一书中,不断评破论敌的观点,但从不举证自己的主张,足见龙树是运用“归谬论证”的方法…
《《中论》“空”义的主要逻辑解析(圣玄)》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