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近现代佛教寺院管理特点
编辑:释悟莲
来源:闽南佛学
内容摘要:佛教从印度流传到中国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佛教何以能够跨越民族的界限,超越时空的长流。这不仅是因为佛教具有博大精深的宗教思想和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适应各种因缘环境,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能够契理契机地供应人类巨大的精神宝藏。其中,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就是佛教的组织管理。本文以印度佛陀时代、中国古代丛林、近代寺院、现代寺院管理模式为主轴,阐述佛教在不同时期的组织管理,并以此为基础思考当代佛教应该如何发展。
关键词: 制度管理僧教育道风
作者简介:释悟莲,闽南佛学院2009年毕业生。
古人云:“无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人事业成功与否都离不开规矩,更何况一个团体呢?佛教之所以能够流传千年,至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佛教不仅具有健全的管理模式,还能随着不同的时空因缘善为变化适应潮流。佛教讲缘起性空,性空是指诸法无有自性是由各种因缘和合而成,缘起是指诸法是由众缘和合而成,所以了无自性。佛教的管理亦是以此为原则,因为诸法是缘起的,所以佛教会适应不同的缘起在对管理组织做不同的调整。
一、佛陀时代僧团的管理模式
佛在世时以佛为师,世尊初成等正觉于十二年中以,“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志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教化约束众弟子。随后僧团成员扩充,来自当时印度社会的不同背景,沙门思潮中的六师外道、四大种姓的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以及不同民族。由于僧团的不同文化背景,根机也大为不同。而后,世尊对于出家众的律仪广分别说并完善律藏。佛制戒律意在防非止恶,根本目的是为了在僧团这一异质文化混淆的地方,统一弟子们的价值观和裁判由此引起的价值争端。这种统一的价值观,首先能使接受了它的各种群体、个人与社会集团,形成一个具有共同意识的佛教,以形成对佛教教团组织的管理功能。
首先,布萨举过:僧团中每半月举行布萨,若有犯过、不如法行为者于此时应向大众僧至诚发露忏悔。再藉由大众的力量,令其恢复清净,内心安乐。因为僧人有两种清净:一种是持清净,一种是忏清净,正所谓“忏悔则安乐,不忏悔不安乐”。用此来圆满解决僧团问题,使僧团能维持着清净祥和的氛围。其次,僧事僧决: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各团体都有着其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为大家行为规范的准绳,羯磨制度就是僧团“僧事僧决”的最高法制组织。僧团中不管遇到什么样的生活问题,都可通过这个制度来达到彼此意见的统一。再次,息灭诤事:僧团中如果有争议事情,理应以灭诤法来解决。戒律中有七灭诤法,这七种灭诤法具有公正、公平、公开的性质,它有助于僧团的融洽和谐。最后,法治平等:有公平标准的法治,才能形成完备的规章制度,这也是各团体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僧团中亦如此。僧团的序列等级、赏罚功过,概依学业、道业等作为考核内容。评鉴程序公开公平,赏罚严明,这样才能行事一致,发挥弘法度生的功能。
总之,佛在世时,是以建立清净僧团为中心,用以训练僧众陶铸圣贤。这主要是以戒学为基本,以定慧作为进一步的修学。所以佛说:“佛灭后,解脱戒经是汝大师。”因为唯有清净如法的僧伽,才能使正法久住世间,以戒学为基本来训导弟子,这是出家弟子们的生活标准,而导入于有组织有纪律的道德生活中。佛陀建立僧团,其方法是以戒摄僧;其目的是以戒律引导大众生活在清净的律仪之中,来完成僧众的自律和化他。
二、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
佛制戒律,祖立清规。佛教发展到唐代时,百丈怀海、马祖道一等祖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寺院管理制度。《百丈清规》作为一种管理制度,是在总结中国佛教僧团过去的管理经验和吸收当时各种管理文化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
清规是指禅宗寺院组织章程及僧人们日常生活的规则,是僧众行住坐卧所必须遵守的仪规。而怀海禅师创制的丛林清规,正是对马祖创丛林的继承和发展,因此有“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的说法。自百丈怀海禅师创立清规以后,天下丛林皆依此古清规作为寺院生活的仪则。自从唐代“马祖建丛林,百丈立清规”以来,寺院就建立了整套的管理制度,上至方丈,下至清众,都要遵守执行。一个僧人必须具足三千威仪,八万细行。行住坐卧,不离佛法,才能使内心清净,与道相应。〔1〕
(一)以方丈为核心:寺院的最高领导为方丈,此职位并不像是专制时代的统治者,而像是中国旧式教育的全体弟子们的严师。任此职者须是有德之人,是由十方明德共同推举适任者。《百丈清规原序》云:“凡具道眼者,有可尊之德,号曰长老。如西域道高腊长呼阿闍黎等之谓也,即为教化主,处于方丈,同净名之室,非私寝之室。”〔2〕方丈的主要职责是教化众生、领众修行,上堂为僧众开示说法,管理寺院的法务,教导全寺的僧众实修和品德的督导,对僧众起表率作用。所以说作为寺院住持应具备菩提心,对戒律应有基本的了解,这样才能摄受大众,依据戒律精神来管理﹑处理寺院各种问题。
(二)分工明确:《百丈清规》规定,在日常行事方面,执事与一般僧众,理应平等,都居于僧堂:
所裒学众,无多少,无高下,尽入僧堂,以夏次安排,设长连床,施椸施架,挂褡道具,卧必斜枕床唇,右胁吉祥睡者,以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具四威仪也。〔3〕
置十务寮舍,每用首领一人,管多人营事,令各司其局也。他们主管寺院日常行政事务,主饭者目为饭头,主菜者目为菜头,主厕者为净头等等。十务之一的维那,则负责僧团纲纪,“以安清众”,“或有假号窃形,混于清众,别致喧挠之事,即当维那检举,抽下本位挂褡,摈令出院者,责安清众也。或彼有所犯,集众公议行责,即以柱杖杖之,遣逐从偏门而出者,示耻辱也。”这种组织机构实现了佛教僧团作为一种修道集体的本质目标。〔4〕
(三)平等民主:在寺院的实际管理中,《百丈清规》体现出了领导者的个人人格力量与被管理者的自我管理、发挥组织制度的监督与约制作用为一体的平等民主的管理方法。在《百丈清规》中要求,方丈在选举上要求道高腊长,注重发挥个人的自觉自省能力,在实际的管理中既要有方丈的统筹管理,又得有“十务寮舍”首领之“各司其职”,保证僧团管理的可行性和全面性 。因为寺院是十方丛林,不是属于某人专有,所以对于执事的选举应采取民主投票制度,而不是根据个人的好恶或采取世俗手段。
(四)注重创新:《百丈清规》的创制,实为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一个重大创新。它在继承佛教僧团传统原始管理和中国早期创制中国化僧制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了全新的管理方式,提出了独特的僧团管理方式和管理的具体制度,从而形成了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规范模式,完成了中国佛教僧团管理的一大创新。同时也为后来中国佛教其他宗派的融合接受,佛教在中国的健康发展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寺院僧团管理的基本范式。而如今,《百丈清规》更是超越时代和宗教的局限性,成为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我们以现代文明为参照,那么其普遍的现实意义更是显而易见的;后来的中国佛教僧团寺院在机构设置上对它的沿袭,无不证明了《百丈清规》组织机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近代寺院管理模式
(一)佛教改革,提倡人生佛教
“人生佛教”,是太虚大师对佛教的一种改革。太虚大师因见到当时佛教内部的丛林古制,已不能再适应新的变化;僧众的素质低下,受到古制的束缚、社会的摧残,佛教在迅速地走下坡路。此时佛教已进入了从未有过的险恶阶段,为了挽救中国佛教百千年来的鄙陋现象,大师才大声疾呼提倡教制革新、佛教改革。特别重视僧制、僧教育及僧教育学程的次第规划,并且特别加强律仪和经教的训练。大师在1915年写成了《整理僧伽制度论》,后又由于时势的演变,又写了《僧制今论》、《建僧大纲》等,这些都是为了佛教的向上发展和系统的管理。例如大师的僧装改革,就是对佛教出家众的服装改革,此倡导是为了健全僧团、提高僧格、坚定出家立场、履行出家义务,并非为了取消出家与在家的差别。又如在律仪方面大师强调:
最初两年的律仪训练,为僧教育的特要关键,完成此两年的受戒、持戒阶段,才可视为僧格已经确立;为提高僧伽品质,限制必须年满十八岁,有高中毕业程度及正信出家者才可以剃度,并且非入律仪院修学两年的不得给予比丘戒牒。〔5〕
太虚大师对佛教的改革包括教理、教制、教产革命三方面。从而提出了人生佛教。所谓的“人生佛教”实际上是实现人类和平、民主、平等、自由等政治目的的现代思想。
教理革命是在于革除佛教存在的一些障碍自身发展,甚至瓦解自身厌世出世的倾向,恢复佛法的六和精神,把中国佛教逐渐从“寺僧佛教”转为“民众佛教”。为彻底促成佛教出世法的入世转向,使世出世法融为一体,实现佛教慈悲济世的悲愿。这主要体现在大师的净土观念上,他进一步发挥了人间净土的思想。
教制革命即是僧伽制度的改革,它是针对当时丛林制度的弊端和僧团腐化陋习,尤其是带有封建色彩的寺产问题而提出的,实则是要在寺院内部建立整套民主制度。目的在于促成封建的入世转向,以至建立起服务社会的人生佛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保持寺产僧众公有及集体劳作,自食其力的丛林制度;二是恢复僧众民主平等,互敬互悦的僧伽制度,使僧团成为现代民主的典范和弘扬佛法的中心,主张选贤任能;三是创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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