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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近現代佛教寺院管理特點(釋悟蓮)

  淺談近現代佛教寺院管理特點

  編輯:釋悟蓮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摘要:佛教從印度流傳到中國至今已有兩千多年的曆史,在這漫長的歲月中,佛教何以能夠跨越民族的界限,超越時空的長流。這不僅是因爲佛教具有博大精深的宗教思想和體系,更爲重要的是它能夠適應各種因緣環境,在不同的時空條件下能夠契理契機地供應人類巨大的精神寶藏。其中,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佛教的組織管理。本文以印度佛陀時代、中國古代叢林、近代寺院、現代寺院管理模式爲主軸,闡述佛教在不同時期的組織管理,並以此爲基礎思考當代佛教應該如何發展。

  關鍵詞: 製度管理僧教育道風

  作者簡介:釋悟蓮,閩南佛學院2009年畢業生。

  古人雲:“無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人事業成功與否都離不開規矩,更何況一個團體呢?佛教之所以能夠流傳千年,至爲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佛教不僅具有健全的管理模式,還能隨著不同的時空因緣善爲變化適應潮流。佛教講緣起性空,性空是指諸法無有自性是由各種因緣和合而成,緣起是指諸法是由衆緣和合而成,所以了無自性。佛教的管理亦是以此爲原則,因爲諸法是緣起的,所以佛教會適應不同的緣起在對管理組織做不同的調整。

  一、佛陀時代僧團的管理模式

  佛在世時以佛爲師,世尊初成等正覺于十二年中以,“善護于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叁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教化約束衆弟子。隨後僧團成員擴充,來自當時印度社會的不同背景,沙門思潮中的六師外道、四大種姓的不同階層,不同職業以及不同民族。由于僧團的不同文化背景,根機也大爲不同。而後,世尊對于出家衆的律儀廣分別說並完善律藏。佛製戒律意在防非止惡,根本目的是爲了在僧團這一異質文化混淆的地方,統一弟子們的價值觀和裁判由此引起的價值爭端。這種統一的價值觀,首先能使接受了它的各種群體、個人與社會集團,形成一個具有共同意識的佛教,以形成對佛教教團組織的管理功能。

  首先,布薩舉過:僧團中每半月舉行布薩,若有犯過、不如法行爲者于此時應向大衆僧至誠發露忏悔。再藉由大衆的力量,令其恢複清淨,內心安樂。因爲僧人有兩種清淨:一種是持清淨,一種是忏清淨,正所謂“忏悔則安樂,不忏悔不安樂”。用此來圓滿解決僧團問題,使僧團能維持著清淨祥和的氛圍。其次,僧事僧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各團體都有著其相應的規章製度作爲大家行爲規範的准繩,羯磨製度就是僧團“僧事僧決”的最高法製組織。僧團中不管遇到什麼樣的生活問題,都可通過這個製度來達到彼此意見的統一。再次,息滅诤事:僧團中如果有爭議事情,理應以滅诤法來解決。戒律中有七滅诤法,這七種滅诤法具有公正、公平、公開的性質,它有助于僧團的融洽和諧。最後,法治平等:有公平標准的法治,才能形成完備的規章製度,這也是各團體組織發展的重要因素。“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可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僧團中亦如此。僧團的序列等級、賞罰功過,概依學業、道業等作爲考核內容。評鑒程序公開公平,賞罰嚴明,這樣才能行事一致,發揮弘法度生的功能。

  總之,佛在世時,是以建立清淨僧團爲中心,用以訓練僧衆陶鑄聖賢。這主要是以戒學爲基本,以定慧作爲進一步的修學。所以佛說:“佛滅後,解脫戒經是汝大師。”因爲唯有清淨如法的僧伽,才能使正法久住世間,以戒學爲基本來訓導弟子,這是出家弟子們的生活標准,而導入于有組織有紀律的道德生活中。佛陀建立僧團,其方法是以戒攝僧;其目的是以戒律引導大衆生活在清淨的律儀之中,來完成僧衆的自律和化他。

  二、馬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

  佛製戒律,祖立清規。佛教發展到唐代時,百丈懷海、馬祖道一等祖師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寺院管理製度。《百丈清規》作爲一種管理製度,是在總結中國佛教僧團過去的管理經驗和吸收當時各種管理文化的合理因素的基礎上形成的。

  清規是指禅宗寺院組織章程及僧人們日常生活的規則,是僧衆行住坐臥所必須遵守的儀規。而懷海禅師創製的叢林清規,正是對馬祖創叢林的繼承和發展,因此有“馬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的說法。自百丈懷海禅師創立清規以後,天下叢林皆依此古清規作爲寺院生活的儀則。自從唐代“馬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以來,寺院就建立了整套的管理製度,上至方丈,下至清衆,都要遵守執行。一個僧人必須具足叁千威儀,八萬細行。行住坐臥,不離佛法,才能使內心清淨,與道相應。〔1〕

  (一)以方丈爲核心:寺院的最高領導爲方丈,此職位並不像是專製時代的統治者,而像是中國舊式教育的全體弟子們的嚴師。任此職者須是有德之人,是由十方明德共同推舉適任者。《百丈清規原序》雲:“凡具道眼者,有可尊之德,號曰長老。如西域道高臘長呼阿闍黎等之謂也,即爲教化主,處于方丈,同淨名之室,非私寢之室。”〔2〕方丈的主要職責是教化衆生、領衆修行,上堂爲僧衆開示說法,管理寺院的法務,教導全寺的僧衆實修和品德的督導,對僧衆起表率作用。所以說作爲寺院住持應具備菩提心,對戒律應有基本的了解,這樣才能攝受大衆,依據戒律精神來管理﹑處理寺院各種問題。

  (二)分工明確:《百丈清規》規定,在日常行事方面,執事與一般僧衆,理應平等,都居于僧堂:

  所裒學衆,無多少,無高下,盡入僧堂,以夏次安排,設長連床,施椸施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右脅吉祥睡者,以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具四威儀也。〔3〕

  置十務寮舍,每用首領一人,管多人營事,令各司其局也。他們主管寺院日常行政事務,主飯者目爲飯頭,主菜者目爲菜頭,主廁者爲淨頭等等。十務之一的維那,則負責僧團綱紀,“以安清衆”,“或有假號竊形,混于清衆,別致喧撓之事,即當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挂褡,擯令出院者,責安清衆也。或彼有所犯,集衆公議行責,即以柱杖杖之,遣逐從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這種組織機構實現了佛教僧團作爲一種修道集體的本質目標。〔4〕

  (叁)平等民主:在寺院的實際管理中,《百丈清規》體現出了領導者的個人人格力量與被管理者的自我管理、發揮組織製度的監督與約製作用爲一體的平等民主的管理方法。在《百丈清規》中要求,方丈在選舉上要求道高臘長,注重發揮個人的自覺自省能力,在實際的管理中既要有方丈的統籌管理,又得有“十務寮舍”首領之“各司其職”,保證僧團管理的可行性和全面性 。因爲寺院是十方叢林,不是屬于某人專有,所以對于執事的選舉應采取民主投票製度,而不是根據個人的好惡或采取世俗手段。

  (四)注重創新:《百丈清規》的創製,實爲中國佛教僧團管理的一個重大創新。它在繼承佛教僧團傳統原始管理和中國早期創製中國化僧製的基礎上,適應時代和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建立了全新的管理方式,提出了獨特的僧團管理方式和管理的具體製度,從而形成了中國佛教僧團管理的規範模式,完成了中國佛教僧團管理的一大創新。同時也爲後來中國佛教其他宗派的融合接受,佛教在中國的健康發展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成爲寺院僧團管理的基本範式。而如今,《百丈清規》更是超越時代和宗教的局限性,成爲整個中國傳統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我們以現代文明爲參照,那麼其普遍的現實意義更是顯而易見的;後來的中國佛教僧團寺院在機構設置上對它的沿襲,無不證明了《百丈清規》組織機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叁、近代寺院管理模式

  (一)佛教改革,提倡人生佛教

  “人生佛教”,是太虛大師對佛教的一種改革。太虛大師因見到當時佛教內部的叢林古製,已不能再適應新的變化;僧衆的素質低下,受到古製的束縛、社會的摧殘,佛教在迅速地走下坡路。此時佛教已進入了從未有過的險惡階段,爲了挽救中國佛教百千年來的鄙陋現象,大師才大聲疾呼提倡教製革新、佛教改革。特別重視僧製、僧教育及僧教育學程的次第規劃,並且特別加強律儀和經教的訓練。大師在1915年寫成了《整理僧伽製度論》,後又由于時勢的演變,又寫了《僧製今論》、《建僧大綱》等,這些都是爲了佛教的向上發展和系統的管理。例如大師的僧裝改革,就是對佛教出家衆的服裝改革,此倡導是爲了健全僧團、提高僧格、堅定出家立場、履行出家義務,並非爲了取消出家與在家的差別。又如在律儀方面大師強調:

  最初兩年的律儀訓練,爲僧教育的特要關鍵,完成此兩年的受戒、持戒階段,才可視爲僧格已經確立;爲提高僧伽品質,限製必須年滿十八歲,有高中畢業程度及正信出家者才可以剃度,並且非入律儀院修學兩年的不得給予比丘戒牒。〔5〕

  太虛大師對佛教的改革包括教理、教製、教産革命叁方面。從而提出了人生佛教。所謂的“人生佛教”實際上是實現人類和平、民主、平等、自由等政治目的的現代思想。

  教理革命是在于革除佛教存在的一些障礙自身發展,甚至瓦解自身厭世出世的傾向,恢複佛法的六和精神,把中國佛教逐漸從“寺僧佛教”轉爲“民衆佛教”。爲徹底促成佛教出世法的入世轉向,使世出世法融爲一體,實現佛教慈悲濟世的悲願。這主要體現在大師的淨土觀念上,他進一步發揮了人間淨土的思想。

  教製革命即是僧伽製度的改革,它是針對當時叢林製度的弊端和僧團腐化陋習,尤其是帶有封建色彩的寺産問題而提出的,實則是要在寺院內部建立整套民主製度。目的在于促成封建的入世轉向,以至建立起服務社會的人生佛教。主要體現在叁方面:一是保持寺産僧衆公有及集體勞作,自食其力的叢林製度;二是恢複僧衆民主平等,互敬互悅的僧伽製度,使僧團成爲現代民主的典範和弘揚佛法的中心,主張選賢任能;叁是創辦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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