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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九渊的佛教观(刘立夫)▪P3

  ..续本文上一页准则的合理性。同时,陆九渊从佛教的“生死事大”出发,认为去烦恼,免于生死轮回的做法,属于个人问题的解决,属于利己为私的行为。这同以治国平天下为目标的儒家经世学说相比,佛教的出世特征是毋庸置疑的。陆九渊进一步分析说:

  今习释氏者,皆人也,彼既为人,亦安能尽弃吾儒之仁义? 彼虽出家,亦上报四恩。日用之间,此理之根诸心而不可泯灭者,彼固或存之也。然其为教,非为欲存此而起也,故起存不存,不足为深造其道者轻重。若吾儒则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释氏之所怜悯者,为未去轮回,生死相续,谓之生死海里沉浮。若吾儒中圣贤,岂皆只在他生死海里沉浮也?彼之所怜悯者,吾之圣贤无有也。然其教不为欲免此而起,故其说不主此也。故释氏之所怜悯者,吾儒之圣贤无之;吾儒之所病者,释氏之圣贤则有之。试使释氏之圣贤,而绳之以《春秋》之法,童子知其不免也。从其教之所由起者观之,则儒释之辨,公私义利之别,判然截然,有不可同者矣。〔30〕

  佛教徒也是人,既然是人,就不可能完全去掉儒家的仁义道德,虽然出家,也会上报四恩。〔31〕但是,佛教教义的根本则不在此,故有轻重的不同。儒家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佛教强调脱离生死轮回,所以,佛教即使有与儒家相同的主张,也不能判断儒佛两家在根本的原则上相同。

  王顺伯对陆九渊的回答还提出过异议,陆九渊又详细地从三个方面分析了释氏为私、为利的理由。

  其一:

  来书所举爱涅槃,憎生死,正是未免生死,未出轮回;不了四相者,正是未免生死,未出轮回。四相虽有浅深精粗,然其寿者相,亦只是我相。根本潜伏藏识,谓之命根不断,故其文曰:“若有人赞叹彼法,则生欢喜,便欲济度;若有人诽谤彼所得者,即生瞋恨。” 此亦正是未免生死,未出轮回。又如来教:“因地法行,亦无身心受彼生死。”正是免得生死,出得轮回。伊川先生有曰:“释氏只是理会生死,其他都不理会。”近有一前辈参禅,禅丛中称其所得,一日举伊川先生之言,曰:“某当时若得侍坐,便问道,不知除生死外更有甚事?”不知尊兄所见,与此人优劣如何?若尊兄初心不为生死,不知因何趋向其道?

  佛教追求涅槃,憎恨生死,其实却是因为不免生死,不出轮回;佛教追求不著相,却还是著了“寿者相”、“我相”,因为“若有人赞叹彼法,则生欢喜,便欲济度;若有人诽谤彼所得者,即生瞋恨” ,其喜怒之心仍然未能消除。即使有的佛教徒免得生死,出得轮回,只能说明佛教最终还是为了解决个人的生死问题。

  其二:

  来书:“实际理地,虽不受一尘,而佛门事中,不舍一法。”若论不舍一法,则虎穴魔宫,实为佛事;淫房酒肆,尽是道场。维摩使须菩提置钵欲去之地,乃其极则。当是时,十地菩萨犹被呵斥,以为取舍未忘,染净心在,彼其视吾《礼》、《诗》、《春秋》,何啻以为绪余土苴。唯其教之所从起者如此,故其道之所极亦如此。故某尝谓儒为大中,释为大偏。以释与其他百家论,则百家为不及,释为过之。原其始,要其终,则私与利而已。

  《景德传灯录》卷九载有沩山灵佑禅师的语录:“实际理地,不受一尘,万行门中,不舍一法。”其本意是指“凡圣情尽,体露真常,理事不二,即如如佛”。这个思想在《维摩诘经》中有充分的反映,属于世间与出世间圆融不二的大乘主张。陆九渊认为,佛教如果真的“不舍一法”,那就可能无处不是佛事,所谓“虎穴魔宫,实为佛事;淫房酒肆,尽是道场”;佛教如果真的“不受一尘”,那只会视儒家的诗书礼义如土芥,还有什么公心可言呢。所以,佛教从根本上讲违背了儒家的中道,是为了私与利。

  其三:

  来教谓:“佛说出世,非舍此世而于天地外别有乐处。”某本非谓其如此,独谓其不主于经世,非三极之道耳。又谓:“若众圣所以经世者,不由自心建立,方可言经世异于出世,而别有妙道也。”吾儒之道乃天下之常道,岂是别有妙道?谓之典常,谓之彝伦,盖天下之所共由,斯民之所日用,此道一而已矣,不可改头换面。前书固谓今之为释氏者,亦岂能尽舍吾道,特其不主于是,而其违顺得失,不足以为深造者之轻重耳。〔32〕

  王顺伯指出,佛教说的“出世”,并非是指要离开这个尘世之外去建立理想王国;佛教提倡的“经世”精神是不执著于自我。陆九渊并不否认这一点,而是强调,佛教的基本精神并非为了“经世”,以经世而言,儒家是三教中最主要的一家,它所提出的政治主张和伦理准则,是其他两家所不能达到的。

  陆九渊对于儒家和佛教的根本差异的辨析不仅具体,也非常深刻。张立文先生指出:“陆九渊以公私和义利区分儒释,不仅表明了自己学说与佛教学说的区别,而且抓住了儒释在伦理道德上的重要分歧。”〔33〕这个判断无疑是正确的。不过,如果仅仅从公私或义利之辨来断定陆九渊的儒佛之辨的意义是不够的,而且还可能误入歧途。因为公私之辨是宋代理学家关于儒佛之异的共识,并非陆九渊一人所独有。以下仅列二程、朱熹的几段言论即可看出。二程说:

  圣人至公,心尽天地万物之理,各当其分。佛氏总为一己之私,是安得同乎?圣人循性,故平直而易行;异端造作,大小大费力,非自然也,故失之远。〔34〕

  释氏之学,又不可道他不知,亦尽极乎高深,然要之,率归乎自私自利之规模。何以言之?天地之间,有生便有死,有乐便有哀,释氏所在,便须觅一个纤奸打讹处,言免生死,齐烦恼,率归乎自私。老氏之学,更挟些权诈,若言与之,乃意在取之,张之,乃意在翕之;又大意在愚其民而自智,然则秦之愚黔首,其术盖亦出于此。〔35〕

  圣人以生死为常事,无可惧者。佛者之学,本于畏死,故言之不已……至于学禅,虽异于是,然终归于此,盖皆利心也。〔36〕

  至公无私,大同无我,虽眇然一身,在天地之间,而与天地无以异也,夫何疑焉?佛者厌苦根尘,是则自利而已。〔37〕

  要之,释氏之学,他只是一个自私奸黠,闭眉合眼,林间石上自适而已。〔38〕

  朱熹并不满意陆九渊的公私之辨,他说:“至如《与王顺伯》书,论释氏义利公私,皆说不着。盖释氏之言见性,只是虚见;儒者之言性,止是仁义礼智,皆是实事。今专以义利公私断之,宜顺伯不以为然也。”又说:“向见陆子静与王顺伯论儒释,某尝窃笑之。儒释之分,只争虚与实而已。” 〔39〕朱熹虽然也说公私义利问题是儒佛的分歧,但却放在“第二义”,他认为儒佛最大的分歧是“实”与“虚”,〔40〕前者是表面的问题,后者则是深层的问题。当然,陆九渊也曾声称他的学问“只是一实”,但显然没有朱熹那样强调儒家本体意义上的“真实”。这是陆九渊与朱熹在学术思想上的又一个分歧。

  陆九渊与王顺伯讨论儒佛之异的时间是在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时年38岁。〔41〕早前一年,陆九渊与朱熹举行“鹅湖之会”。陆九渊与王顺伯关于儒佛之辨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与朱熹的批评有关,是对朱熹斥陆学为“禅学”的回应。尽管如此,陆九渊在与王顺伯的讨论中始终保持了理性的心态,没有对佛教进行情绪性的抨击。有人问他:“作书攻王顺伯,也不是言释,也不是言儒,惟理是从乎?”他回答:“然。”〔42〕

  四、余 论

  宋代的理学家出于复兴儒学的目的,都有排斥佛老的言论,但在具体的态度上,则不可一概而论。像张载、二程、朱熹、张栻等人,他们既“出入于佛老”,又严于“儒佛之辨”,其辟佛的态度相当严厉和坚决,而陆九渊对佛教则宽容得多。通读陆九渊的文集,读者会发现,陆九渊虽然以儒学的正宗自居,却不公开主张排斥佛教。这从陆九渊的“佛老非异端”、“儒佛不相害”等观点中便可以得出结论。当然,陆九渊也有公私之辨,认为儒家主“公”,佛教主“私”,却没有敌视佛教。正如陆九渊所声称,他一生几乎不谈儒佛之辨,公私之辨是为回应王伯顺之请而作,也有回应朱熹斥陆学为“禅学”的目的。而陆九渊在回答王伯顺的第一封信中就表明了儒佛之间最大差别:儒家要尽人道,就必须讲公义,佛教要去烦恼、免生死轮回,就必须讲生死,这是“立”教的根本的不同;儒家主“经世”,所以是“公”,佛教主“出世”,所以主“私”。在陆九渊那里,“公”和“私”只是事实的存在,而非是非的判断。陆九渊曾有言:“诸子百家,说得世人之病好。只是他立处未是。佛老亦然。” 〔43〕又说:“佛老高一世人,只是道偏,不是。”〔44〕“立处未是”、“道偏”是说佛道的“立场不同”、“宗旨不同”。陆九渊作为一个儒者,他不可能主动站出来赞扬佛教,但从他的整个思想言论中可以推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佛教虽然不能像儒家那样可以经世致用,却可以满足人生的其他需要。

  〔1〕《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一《二先生语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页。

  〔2〕同上,第38页。

  〔3〕《朱子语类》卷一二六,第3014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4〕《进学解》旧说作于唐宪宗元和八年(813),称:“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先生之于业,可谓勤矣。牴排异端,攘斥佛老。补苴罅漏,张皇幽眇。寻坠绪之茫茫,独旁搜而远绍。障百川而东之,回狂澜于既倒。”显然是指佛、老为异端。但作于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的《谏迎佛骨表》却称佛教为“夷狄之一法”。在韩愈的其他文章中也没有异端之说。可见韩愈并没有明确的异端之辨。

  〔5〕《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二先生语二上》:“今异教之害,道家之说则更没可辟,唯释氏之说衍蔓迷溺至深。”

  〔6〕《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伊川先生文七》,《二程集》第638页。

  〔7〕《朱子语类》卷一二六《释氏》,第3039、3040页。

  〔8〕同上,第3040页。

  〔9〕《陆九渊集》卷三四《语录上》,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402页。

  〔10〕《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第423页。

  〔11〕程颐《明道先生行状》记程颢之言曰:“道之不明,异端害之也。昔之害近而易知,今之害深而难辨。昔之惑人也,乘其迷暗;今之入人也,因其高明。自谓之穷神知化,而不足以开物成务。言为无不周遍,实则外于伦理。穷深极微,而不可以入尧、舜之道。天下之学,非浅陋固滞,则必入于此。自道之不明也,邪诞妖异之说竞起,涂生民之耳目,溺天下于污浊。虽高才明智,胶于见闻,醉生梦死,不自觉也。是皆正路之蓁芜,圣门之蔽塞,辟之而后可以入道。”《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二程集》,第638页。

  〔12〕语出韩愈《原道》:“周道衰,孔子没。火于秦,黄老于汉,佛于晋、魏、梁、隋之间。其言道德仁义者,不入于杨,则入于墨;不入于老,则入于佛。入于彼,必出于此。入者主之,出者奴之;入者附之,出者污之。”

  〔13〕《陆九渊集》卷二十四《策问》,第288、289页。

  〔14〕今人杨伯峻将此处译为:“批判那些不正确的言论,祸害就可以消灭了。”大致与陆氏看法接近。

  〔15〕王通在《中说》(又名《文中子》)中首次提出了“三教可一”的观点。他认为,虽然儒家无疑是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但如果一味迷信儒家的学说而取缔佛、道两教,那样只会造成“推波助澜,纵风止燎”。王通看到了历史上封建帝王采用行政和暴力手段消灭佛教和道教,不仅不能达到目的,反而使得二教愈演愈烈,声势不断壮大,这个事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三教都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不是靠人为的手段可以随意废除的。

  〔16〕《庄子·齐物论》:“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17〕《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第474页。

  〔18〕《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第426页。

  〔19〕《朱子语类》卷一二六,第3015页。

  〔20〕《陆九渊集》卷二《与王顺伯》,第16页。

  〔21〕《佛祖统纪》卷五十四云:“宋明帝幸庄严寺,观三教谈论”,可知刘宋时已有三教辩论的活动。

  〔22〕《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第437页。

  〔23〕同上,第438、439页。

  〔24〕《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二程集》第156页。

  〔25〕《朱子语类》卷一二六,第3036、3037页。

  〔26〕《陆九渊集》卷三十四《语录上》,第408页。

  〔27〕《陆九渊集》卷二《与王顺伯》,第19页。

  〔28〕同上,第17页。

  〔29〕《孟子·梁惠王上》载:“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要梁惠王重义而轻利,反对只讲个人私利而不讲天下公利的行为。实际上,孟子说的 “义”就是“公利”之“公”,“利”就是“私利”之“私”。

  〔30〕《陆九渊集》卷二《与王顺伯》,第17页。

  〔31〕佛教的“四恩”一般是指父母恩、众生恩、国土恩、三宝恩。

  〔32〕《陆九渊集》卷二《与王顺伯》,第20页。

  〔33〕张立文:《心学之路——陆九渊思想研究》,第205页。

  〔34〕《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四,《二程集》第142页。

  〔35〕同上,第152页。

  〔36〕同上,第1171页。

  〔37〕同上,第1172页。

  〔38〕同上,第408页。

  〔39〕《朱子语类》卷一二四。

  〔40〕刘立夫:《朱熹的儒佛之辨》,《哲学研究》2008年第11期。

  〔41〕《陆九渊集》卷三十六《年谱》载:“淳熙三年丙申,先生三十八岁。与王顺伯书,再书。”

  〔42〕《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第447页。

  〔43〕《陆九渊集》卷三十五《语录下》,第454页。

  〔44〕同上,第4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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