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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夏安居及律学的现代意义(释果悦)

  结夏安居及律学的现代意义

  编辑:释果悦

  来源:闽南佛学

  内容提要:安居法是戒律作持中的重要一章。“形心摄静曰安,要期在住曰居”,安止一处,摄心修道,完善自行,是佛制安居的深意。本文主要依据《四分律藏》及南山三大部,对安居的几项重要事仪:安居缘起、时间、处所、分配房舍及安居中的修学,作一较通俗、具体的解说;并阐述戒律是佛法的根本,五夏以前应专精戒律。戒行无缺,才能彰显佛法在世间的真正价值。故本文又针对戒法的适用性提出一点看法:唯有深入律藏,洞达开遮,才能因时、地的不同而对戒律取舍的问题合理地把握,使戒法真正适用于僧团,服务于社会,成为弘范三界、利乐有情,建立现代僧团的利器。

  关键词:安居 戒律 僧团 禅定 经行 适应性

  作者简介:果悦,闽南佛学院2001级本科毕业生。

  律学,以保持洁净的志行分为止持与作持,结夏安居是戒学中的重要部分,在《四分律藏》中独列一品,名为“安居犍度”1。 “犍度”是梵语,译成汉语意为“法聚”,即把有关安居的法汇聚在一处,是为“安居犍度”。安居之原由虽为避世人讥诃,但亦是佛陀大慈悲心,令五众弟子得以息缘修道,自行成就,广积弘化资粮,以期随缘度生的行门。出家人既要自利又要利他,春夏冬一切时人间游行,则身心驰散,容易荒废道业;而偏安一处又不易发起菩提道心,所以佛制三时中结“夏安居”,习律坐禅,培养品格、识量,成办僧团六和,光显佛法清净幢相;余二时可以游化度生,以成利他。安居中应以研习戒律为主,修学禅净教典为辅,戒律乃佛教最耀眼的一枚图腾,是弘化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严净毗尼”方可“弘范三界”2,戒律严净则整个佛法庄严。佛法不出三无漏学,修学佛道应戒、定、慧次第而进,“由戒生定,因定发慧”3,以“戒是无上菩提本故”4,“欲报佛恩,当持净戒,护持正法。夫能维持正法,三乘道果相续不断"5。 “出家之人,当先护持清净戒行,戒行清净,则能获得现前三昧,成就无上菩提"6。而持戒重于通晓止作二持,了达开遮持犯。在严净毗尼的基础上,以智慧变通,不拘一格,令其适用于时代与不同的地域环境,既不可以凌空大言,亦不应死守一隅。故印顺导师云:

  虽然说律是佛制,只好依教奉行,但律是世间悉檀,更着重于时、地、人的适应。一分重律的,拘于古刹,不知变通,而一分学者,索性轻律不谈7。

  所以佛说“五夏以前专精戒律”,意在“洞明二百五十戒开遮持犯”,也为了“常一其心,念无错乱,谓依四念处行道"8,佛之深意可窥。本文对安居的阐释,旨在提倡僧团安居,进而深研戒律,了达开遮,深明持犯,使僧团和合,僧制建全,自行成就。倡导安居,亦能僧俗同利,令人的心灵由浮躁走向澄清,社会从动乱变为安宁。不仅佛教与时并进,而且由此能为现代化佛教增添新的一页。

  一、安居缘起与制意

  安居的梵文为Vārsika或Varsa,巴利文为Vassa,意译为雨季。亦称为夏安居、雨安居、坐夏、夏坐、结夏、九旬禁足等。安居之制始于印度古代传统宗教,其中婆罗门出家者,每年中的八个月以云游的方式行脚于各地,其余四个月的时间,由于雨季的影响,在固定场所安住。耆那教亦有在雨季安住的严格规定9。佛教成立之后,佛陀为了避免世人讥诃,故制五众弟子结夏安居。南传佛教国家均按律制而举行安居策修活动。汉地佛教僧团的结夏安居,亦随着《十诵律》及《四分律》等广律的传译而付诸实行。结夏安居作为僧团一年中的重要行事,是佛教修学生活的根本内容之一。日本佐滕密雄先生在《原始佛教教团的研究》中指出:“安居为比丘一年中专心修学的最佳时机,同住一处的比丘相互诵说经典,讨论律制,并对各自的疑问进行交流”10。安止一处,彼此对于学问与修行均有所促进、助益。

  (一)安居缘起

  “法不孤起,仗缘方生”,佛制每一种法都是藉因缘而说,断无私心自说之理。《四分律》中记载:舍利弗在寂静处思维,哪尊佛修梵行佛法久住?哪尊佛修梵行佛法不久住?于是起坐往世尊所启问。佛答:毗婆尸佛、尸弃佛、拘留孙佛、迦叶佛佛法得久住,以制戒说戒的缘故。舍利弗于是请佛制戒,佛言:舍利弗,且不要说!佛自知制戒的时间。若无犯而说,如人身生痈疮未熟而破之,必不能生起世人的信敬之心11。所以佛陀以一切智观因缘成就(有犯戒因缘起),以十益摄取于僧:令僧欢喜、令僧安乐、未信令信、已信令增、难调令调、惭者得安、断现在有漏、断未来有漏、正法久住故。顺应当时的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律制规约。

  有关安居之缘起,《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中记载的内容大致相同。《四分律》卷三十七〈安居犍度〉载:

  尔时,佛在舍卫国癨树给孤独园。时六群比丘,于春夏冬一切时人间游行,时夏月暴雨大涨,漂失衣钵、坐具、针筒,踏杀生草木。时诸居士见皆讥谦:沙门释子不知惭愧,踏杀生草木;自言,我知正法,如是何有知正法?诸外道法,尚三月安居,此诸释子,而于一切时春夏冬人间游行,天暴雨水大涨,漂失衣钵坐具针筒,踏杀生草木,断他命根,至于虫鸟尚有巢窟,止住处。12

  以此因缘,佛种种诃责六群比丘,不应一切时人间游行,犯突吉罗,从今以后,听比丘安居。比丘尼亦别制安居:“佛在癨陀村,时有比丘尼,不夏安居,诸尼谴责,白诸比丘,转白佛,诃责结戒。13”尼若不安居结波逸提(余四众结吉),以外化因缘少故。陶静《梵网经》云:“冬夏坐禅,结夏安居”14,可知大小乘律,通制安居。

  (二)安居之制意

  元照律师云:“形心摄静曰安,要期在住曰居;随时警励曰策,三业运善曰修”15。

  意思是说出家五众各随住处三月安住,精进办道,“假日追功,策进心行”16,不许一切时驰散游行,乱道防业。道宣律师云:

  有待之形,托缘不一,必量过起,夏暑偏多,一则损生害命,深乖慈道;二则招世讥谤,不及禽兽;三则为过既深,故非道业。春冬过少,待缘开赴。17

  印度一年分为春夏冬三季,而夏季炎热,诸过并起,佛为免世人讥谤,制比丘息缘修道;而春冬过少之时,可以游行弘化。这样就可以自他两利,不偏于一边,而符合佛制教的中道本意。由此也可见佛陀的大慈悲、善巧方便如是。

  二、安居时间及处所的规定

  (一)安居时间

  1、结夏安居之时限

  《四分律》卷五十八中云:“佛言:“有三种安居,前安居、中安居、后安居”。”18“前安居者住前三月,后安居者住后三月”19。前安居从四月十六日始,至七月十五日结束;中安居的时间:从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于此时间内作法者,均属中安居。中安居结束的时间是:从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前增一日,后减一日,但数满九十天为限;后安居作法时间仅五月十六一天,此日安居,必须坐夏至八月十五日方为夏坐圆满。总之,必九旬安住一处,才算安居成就,增长一岁。

  按印度历法夏季共四个月,从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而此算法又多有争议,于南山三大部中有详细说明),佛以赏劳前安居、迦耺那衣因缘及利益不及前安居者,仅制三个月安居,留一个月以变通之20。

  南传律藏中则有前雨安居与后雨安居,各共九十天。由于印度各地雨季时期不同,各地的安居时间也不统一21。玄奘法师在《大唐西域记》卷二的“印度总述”中,对印度佛教僧团安居的时间作了记载:

  印度僧徒,依佛圣教,坐雨安居,或前三月,或后三月。前三月当从五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后三月当从六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22

  玄奘法师解释,造成安居时间前后不同的原因为:“方言未融,传译有谬”,或是“斯乃据其多雨,亦是设教随时也”。季羡林先生亦云:“各地的雨季不同,而决定了各地安居时期的差异”23。

  2、闰月算法

  安居的时间亦随闰月而有增减长短的不同。宣祖于《四分律比丘尼钞》卷三云:

  夏闰者,若闰五月、六月,定百二十日安居。若闰四月者,从四月十六日至闰月一日结者,并四月住;若闰月二日已后结者,渐渐转少,以越闰月故;若五月一日迄至十六日结者,皆三月住。若闰七月,从四月十六日及五月一日结者,尽三月住,由未到闰故;若五月二日已后结者,皆四月住,由九旬未满。合闰月故。24

  若于夏四月中有闰月之时,可作三种分别,如图所示:

  3、受日法

  “受日”,通俗地讲即请假之意。于九旬这么长的时间中,三宝及父母难免会有事缘产生,有事缘外出怎么办呢?佛制可以受日外出25。

  《四分律》中记载,为三宝及父母因缘可以作法,受日离界外出。《十诵律》亦云为七众之事可以受日。《四分律》卷三十七云:“佛言,自今以去,听有如是事,受七日法。若十五日,若一月,白二羯磨”26。

  受日法分两种,一、对首法,七日法是。二、白二羯磨法,半月、一月法是。其羯磨文于南山律《羯磨疏》、《四分律比丘尼钞》、《毗尼作持要录》中均有明文,需者一查便知。

  此二种受日法,比丘尼仅有对首法,因为尼众较少有外化的因缘,偶逢因缘一般受日七天便可往返,不须半月、一月法,故无羯磨受日。

  (二)所依处所及分房舍法

  1、所依住处

  安居所依的处所《四分律》中并没有详细规定。除露地、树上及命梵难处,其他如树下、小屋、冢间、自然山窟、树林中、船上、檀越房舍、阿兰若处、僧伽兰中作法界内均可安居27。

  《明了论》中有五种成安居:处所有覆盖,可挡风雨,堪用功处;四月十六日及五月十六日、为成就前后安居之处;十六日及界即成;于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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