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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华严经·十地品》的汉译及其佛学思想▪P7

  ..续本文上一页摄报果、愿智果。其余三种都属于华严经师在诠释经文时所作的发挥。特别是后两种都是引用唯识学的说法来说明初地之果的。不过,澄观所说“唯识三性三无性理智及奢摩他、毗钵舍那等果”可能只是一种大致的说法,并非严格的佛学名相。“三性”即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普遍计度一切法,然后颠倒迷执,认为或有或无者,名叫遍计所执性;万法皆无自性,不能单独生起,须靠众缘俱备,然后乃生,名叫依他起性;诸法的本体,名为法性,亦叫真如,湛然常住,遍满十方,具有圆满成就真实之性,名圆成实性。三性中遍计所执为妄有,依他起为假有,圆成实为实有。“三无性”即相无性、生无性、胜义无性。相无性是说一切遍计所执的事物,其相皆假而非实有;生无性是说一切法皆依因缘和合而生,为因缘而生,并无有实性;胜义无性是说诸法的胜义是原无生灭的,本不可说,因此并无有实性。而“理”即真理,“智”即智能。唯识学将“无漏智”也叫做理智。奢摩他、毗钵舍那即为止、观。法藏、澄观所说的“唯识三性三无性理智及奢摩他、毗钵舍那等果”大概是将上述术语组合起来以说明初地菩萨所证之果。

  第二,离垢地,又作离垢、无垢地、净地、具戒地。进入此地之菩萨,获得守清净戒行,远离烦恼垢染,因此称为无垢;又以此地具足三聚净戒的缘故,也称之为具戒地。如澄观在数家解释的基础上的总结:

  言离垢者,慈氏云:“由极远离犯戒垢故”,谓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择护戒。《唯识》亦云:“具净尸罗,远离微细毁犯烦恼垢故。”……此地中断邪行障,证最胜真如,皆约戒明64。

  这是从总体上对离垢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

  1、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二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所以来者,《论》云:“如是已证正位,依出世间道因清净戒,说第二菩萨离垢地。”言正位者,即初地见道是出世间,依此修于三学。戒最在初,故先来也。前地虽证真,有戒未能无误。又以“十度”明义,前“施”,此“戒”,故次明之。65

  在此,澄观引用了世亲的解释,即第二地是依持于初地而修习的,初地为出世间道,为佛教修学的正位。而将第二地的内容安排为戒,有三层涵义:一是三学之中,戒为第一,所以先言戒。二是初地虽然证得了真理,但在戒方面还不能完全无误,所以需要再行修戒。三是从十度来说,布施之后就是戒度。

  2、约所证。第二地的所证为“最胜真如”。“言最胜者,谓此真如具无边德,于一切法最为胜故。此亦由翻破戒之失,为无边德。是以成于戒行,得于最胜无等菩提之果 。”66澄观的解释与唯识学是一致的,即最胜真如是菩萨在第二地断除邪行障之后所证,由于严谨持戒而证无量功德,于诸法中最为殊胜,因此称之为最胜真如。

  3、约断。关于第二地的所断,澄观说:

  此地中断邪行障,证最胜真如,皆约戒明。言邪行障者,谓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误犯三业,能障二地。由斯二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微细误犯愚,即上“俱生一分”,此能起业。二、种种业趣愚,即彼所起误犯三业。67

  所知障是指执著于所证之法,以及自己所知之境界而障蔽其真如根本智。第二地所断的邪行障,则是指所知障中由于在很微细的方面的误犯,以及由于微细误犯所产生的身、口、意三业。

  4、约所修。即从所修角度言之,离垢地为修戒行。

  5、约修成。从修成角度言之,离垢地为戒行。

  6、约寄乘法。从寄乘法角度言之,二地寄世间人、天乘。

  7、约寄位之行。从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 离垢地为戒度即“尸罗波罗蜜多”。

  8、约果。第二地所得之果,即经文中所说的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

  第三,发光地,又作明地、有光地、兴光地。进入第三地修行的菩萨成就胜定、大法、总持,因修持佛道,而开发出极明净的智能之光,因此,此地称之为发光地。而依照佛教的思维逻辑,以“能”(即主体)、“所”(即对象)言之,则如澄观在数家解释的基础上的总结:

  总有三义,立发光名:一、以初住地十种净心为能发,胜定闻持为所发光。以安住地竟,方始闻法,修得定故。……二、以闻持为能发,胜定为所发。以闻法竟,静处修行,方发定故。三、以胜定、总持并为能发,彼四地证光明相以为所发。……十净心唯是能发,证光明相唯是所发,胜定一种通能、所发。是以此地偏得增上心名。68

  这是从总体上对发光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

  1、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三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第三发光地,所以来者,前“戒”此“定”,义次第故。又,前三地寄同世间“施”、“戒”修法,前二“施”、“戒”竟,今此显修故。《深密》云:前位能持微细戒品,未得圆满世间等持等至,及圆满闻法总持。为令得此因说此地,令勤修学。此则具前二意。69

  澄观所引《深密》应该是玄奘所翻译的《解深密经》,文字虽略有差异,但大意不差。玄奘原译文为:“彼诸菩萨由是因缘此分圆满,而未能得世间圆满等持等至,及圆满闻持陀罗尼。由是因缘,于此分中犹未圆满。为令此分得圆满故,精勤修习便能证得 。”70等持、等至都是定的别名。即心安住于一境而平等维持之义,因此称之为等持。身心平等安祥叫做“等”,以定力才能达至此种等的境界,所以叫做等至。澄观引用唯识学的典籍来强调此第三地的主要目的是修定。澄观在此总结了两种“来意”:一是从三学来说,戒之后即为定。二是前二地檀度、戒度之后,此地显示等持法。

  2、约所证。第三地的所证为“胜流真如”。澄观说:

  唯就总持名证“胜流真如”。《唯识》云: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余教法极为胜故。梁《摄论》云:从真如流出正体智,正体智流出后得智,后得智流出大悲,大悲流出十二部经,名为胜流法界故。71

  如果将这一所证与此地的所修、修成联系起来看,胜流真如则主要是显示定的殊胜。从定中所证的真如之中流出正体智等,从正体智之中流出后得智,从后得智之中流出大悲等等。这些都显示出此地所证之真如的殊相。

  3、约断。关于第三地的所断,澄观说:

  由斯三地说断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贪愚,此障胜定及彼修慧;二、圆满陀罗尼愚,此障闻、思、慧,及障彼圆满陀罗尼故。72

  可见,第三地所断除的障碍从其总名言,称之为“禯钝愚”。具体言之有两种:一是欲贪;二是对于追求圆满陀罗尼的执著。前者障碍定和修慧,后者则障碍闻、思、慧。

  4、约所修。从所修角度言之,发光地为禅行。

  5、约修成。从修成角度言之,发光地为定行。

  6、约寄乘法。从寄乘法角度言之,第三地寄世间人、天乘。

  7、约寄位之行。从寄位行的角度言之,十地各寄一度,第三发光地为忍度即“忍波罗蜜多”。

  8、约果。关于三地所得之果,澄观解释说:

  其所得果,亦“法”及“禅”。梁《摄论》云:“通达胜流法界,得无边法音果。”《金光明》云:“三地发心得难动三昧果。”下文四无量、五神通等,皆定所摄。73陶静 关于澄观在此所说的法,经文中有“日夜唯愿闻法、喜法、乐法、依法、随法、解法、顺法、到法、住法、行法”的文句,经中并且将其当作菩萨在此地所修的正法。因此,澄观所说之法大概是指此“十法”。禅即为禅定,经文中讲了四禅八定。由四禅八定引发出两种果即,行方便果和行功用果。行方便果即四无量行或四无量心即,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行功用果所言即菩萨所具有的、依修禅定而得的无碍自在、超人间的、不可思议之作用,即五种神通——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此外,除了澄观在此所言的第三地之果外,经文中所言的调柔果、摄报果、愿智果,依照法藏、澄观解释别地的体例,也应该列入为是。

  第四,焰慧地,又作焰地、增曜地、晖曜地。进入第四地修行的菩萨,安住于最胜的三十七菩提分法,以智能之火焰,焚烧烦恼之薪,因此名为焰慧地。此名既是法之名,又是一个譬喻,澄观在数家解释的基础上有一总结:

  言焰慧者,法、喻双举,亦有三义:一、约初入地释,初入证智,能烧前地解法慢薪故。……二、约地中释,《成唯识》云:“安住最胜菩提分法,烧烦恼薪慧焰增故。”……三、约地满,从证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为“焰”。74

  这是从总体上对焰慧地的描述说明,以下分八项分别说明:

  1、约来意。关于菩萨来第四地修行的目的,澄观说:

  所以来者,《瑜伽》七十八引《解深密》明四种清净能摄诸地,前三即意乐、戒、定增上,三清净讫,此下第四讫于佛地,明慧增上。故次来也。又,慧有多种。四地正明“觉分相应增上慧住”,故次来也。又,前地虽得世定总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舍于定爱及与法爱。今修证彼行,故次来也。若依本《论》,前三寄世间,今此出世,次第故来。若近望前地,因前定,闻发此证智,故次来也。故《论》云:“依彼净三昧,闻持如实智净显示故。”75

  澄观在此所说的《瑜伽》是指《瑜伽师地论》,而《解深密经》“四种清净”的说法见于玄奘译本的卷四,经文曰:

  云何名为“四种清净能摄诸地”?谓增上意乐清净摄于初地。增上戒清净摄第二地。增上心清净摄第三地。增上慧清净于后后地转胜妙故,当知能摄从第四地乃至佛地。76

  澄观引用经典,为菩萨在修完第三地之后再继续修习第四地提供了五种缘由:一是从此开始说明慧增上,这是从“说法”与“修法”相结合的角度来说的;二是四地正面说明“觉分相应增上慧住”;三是第三地虽然获得了世间的禅定功夫,但却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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