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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谛三藏对阿黎耶识的建构——具有认识论意义的存有论▪P3

  ..续本文上一页赖耶识”35,这说明阿黎耶识与异熟这两个概念已经结合。《摄抉择分》将阿黎耶识规定为异熟无记36,但是相应的异译《决定藏论》里并无“无覆”,只有“无记”37。在一般意义上,“无记”即是“无覆无记”的意思,《摄抉择分》又说:“异熟于一切处,当言唯是无覆无记”38,因此阿黎耶识作异熟果,其性类是无覆无记也是理所当然的。同时,阿黎耶识还承担着成立染净法根据的功能,但是在《瑜伽师地论》、《辩中边论》和《大乘庄严经论》还未出现阿黎耶识是染净法的统一的说法39。但是,在《摄大乘论》已经明确规定,世间杂染法与出世间清净法,都是基于阿黎耶识而成立,而且指出阿黎耶识是无覆无记。无覆无记才能使阿黎耶识接受染、净法的熏习,而持有与迷、悟相对的中性性质。

  安慧将无覆理解为客尘烦恼所不覆,这是把烦恼视为外来的东西,即是说阿黎耶识是一非烦恼性的的存在。但是,这不能代表阿黎耶识是清净的40。其实,阿黎耶识是“杂”法而非“染”法,原因在于它是无记的。对于“异熟”,《成唯识论述记》卷一41指出异熟有三义:(1)变异熟:果是由变异而成熟的,是指“转化”的意思;(2)异时熟:结果与原因不是同一时成熟的;(3)异类熟:结果与原因在性类上是不同的。说一切有部主张“异类熟”,经部主张“变异熟”,瑜伽行派亦主张“异类熟”。因为从前的善恶活动成熟后,转化为现实的存在,经过消解转化,存在本身已经没有善恶色彩,所以异熟故无记。《成唯识论》还列举出两条理由:(1)善染依;(2)所熏性,善恶活动都会影响到生命的存在形态,而作为受熏主体必须容受,故是非善恶性的;同时,熏习的进行,已经设定了阿黎耶识的存在是无记性的。因此,作为阿黎耶识的存有,含有一种隐性的价值意义。

  真谛译《转识论》只是指出阿黎耶识是“自性无记”42,而没有指出是无覆无记。但是,在《摄大乘论释》中则明言“果报识”定是无覆无记。43可见,阿黎耶识是无覆无记,这是瑜伽行派共同的观点。

  四、缘识与用识

  从能藏、所藏、执藏到自相、因相、果相,建立了根本识与诸转识之“互为缘性转相”,通过种子与熏习的作用,保持了生命的连续性与体验流的统一。但是,生命的显现必须建立“阿黎耶识与诸识等俱转”,这样的生命才是有生机的。44

  在《中边分别论》及《摄大乘论》中,阿黎耶识有一异名称为“缘识”(pratyayavij`qna),前六识或七识称为“用识”、“受者识”。《中边分别论·相品》第9偈说:

  [梵]eka/ pratyaya_vij`qna/ dvit]yam aupabhogika/|upabhoga_pariceheda_prerakqs tatra caitasq4\

  [现译]一则是缘识,第二是有受用。受用、分别与起作,这些是心所。

  [真]第一名缘识,第二是用识;于尘受分别,引行谓心法。

  [玄]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所。45

  按照安慧的解释,阿黎耶识称为缘识的原因,在于其为一切有漏法种子所系属,又是其余转识生起的因缘46。阿黎耶识具有三方面的特质:一、摄藏种子;二、显现有情及器世间等;三、一向异熟性故无记。所以,缘识主要从阿黎耶识能够摄藏种子这方面特质而言的。

  转识(prav3ttivij`qna)是由本识生起、现起,所以又可以称为“生起识”、“受用识”47。对于转识,安慧、窥基注释为七识48,《摄大乘论》引用此偈,《无性释》及真谛译《世亲释》注释为“六转识”49。受用识是从本识现起的能取能受用者,这种作用可以分为受、分别、引行三种。真谛译《中边分别论》说:

  于尘受者,谓领尘苦等,说名受阴。分别者,谓选择尘差别,是名想阴。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谓欲思惟及作意等,名为行阴。如是受等,名为心法。50

  真谛译世亲的注释,受用就是能够领纳、受用五尘的苦乐,为受蕴;分别是能取境界相貌,而安立言说的想蕴;引行(即“推”)是推动、引导心的力量,即是行蕴。无性在注释此偈时,也是将此三种作用称为受蕴、想蕴、行蕴51。但是,玄奘译《辨中边论》将此三种作用称为三种心所,即受用为受心所,分别为想心所,引行为思心所、作意心所52。玄奘的翻译,与梵文相同,即五遍行除触以外的四种心所。

  真谛译《摄大乘论释》继承《中边分别论》的基础上,并且加以增补下面一段:

  二说名受识者,其余诸识前说名生起识。今说名受识,能缘尘起,于一一尘中能受用苦乐等,故名受识,即是受阴。了受名分别者,此三受若有别心能了别,谓此受苦、此受乐、此受不苦不乐,此识名分别识,即是想识。起行等心法者,作意等名起行,谓此好彼恶等;思故名作意,此作意能令心舍此受彼,故名起行,起行即是行阴。六识名心,从此初心,生后三心,故名心法。53

  印顺认为真谛的解释有点杂乱54,他根据《大乘庄严经论·述求品》,指出此三心法分别指前七识55: (1)“能受用”,是前五识,五识依于五根,受用五尘境界,感受的意义特别明显。(2)“分别”,是第六识,意识不但有自性分别,而且有随念、计度二种分别,所以分别是第六识的特色。(3)“推”(案:即引行,《大乘庄严经论》是指“意”),为第七识。推者推度,第七推度,妄执第八为我,所以名推56。《大乘庄严经论》是基于“一种七现”的立场,依种子识而成立唯识。这三心法固然都是受用的转识,是本识现起的各种作用,所以是本识的心所法。在转识的本位上,又现起即心所现的贪等、信等的心所。印顺的这种解释,对于《大乘庄严经论》来说,是通顺而且正确的。但是,相对于《中边分别论》和真谛译《世亲释》来说,尽管其解释有点曲折,但未必如此。玄奘译《世亲释》根本没有解释这三心法,《辨中边论》明确将其解释为“三心所法”。

  真谛将“受识”称为“生起识”,即是转识或六识;“受识”又称为“受阴”,则又成为心所,这是第一难解之处。第二,“了受名分别者”,称为分别识或想,这有将受用与分别合为一种识的嫌疑。这两点是其难解之处,我们列表如下:

  《中边分别论》真谛译《摄大乘论释》〖BHDG1*2,FK10ZQ,K10ZQ,K10ZQ,K10ZQF〗用识转识生起识受识受受阴受识受阴分别想阴分别(了受)

  分别识(想识)

  引行行阴起行行阴

  这里的关键有两点:第一,要分别两种受识,我们看真谛的行文“二说名受识者,其余诸识前说名生起识。今说名受识”,按照牟宗三的解释,六识或生起识的“受识”是“受用主”,强调对六尘的分别性;而受蕴的“受识”是能受用性,受用苦乐等57。这样,我们就不会被真谛所说的“受识”迷惑,而无法分清二者的区别。第二,“了受名分别者”,这是指对“受”的了别或分别,即想蕴的作用,《中边分别论》说:“分别者,谓选择尘差别,是名想阴”,所以分别即是想蕴。真谛说:“六识名心,从此初心,生后三心,故名心法”,阐释了生起识为六识,又可以称为“心”;而受、分别、引行是六识的作用,由六识所生,所以称为“心法”,即是心所。这三种心所法常与阿黎耶识与用识俱起,每刹那都辗转生起,构成虚妄分别的作用。真谛在解释《摄大乘论》时,仍然是按照世亲的思想而进行的,而将用识或生起识的三种作用理解为心(所)法。但是,真谛并没有将染污意包含入转识的范围,体现早期唯识思想的特色。

  同时,由于阿黎耶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的作用,从而与受用识构成相互因果关系。《摄大乘论》引用《阿毗达磨经》偈颂:“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此二互为因,亦恒互为果”,真谛译《世亲释》说:

  释曰:此言欲显本识及受用识互为因果,“以《阿含》为证,与《阿含》不相违则定可信。又若不作此言,未知此证从何而出,为是圣言,为非圣言”。故作此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者。若本识作识法因,诸法为果,必依藏本识中。若诸法作本识因,本识为果,必依藏诸法中。此二互为因,亦恒互为果者,若本识为彼因,彼为本识果;若彼为本识因,本识为彼果。“如此因果理,有佛无佛,法尔常住”。58

  转识就是一切杂染不净法,都是以本识为体。转识望于阿黎耶识摄藏的种子,现行诸法都是从种子所生,所以是阿黎耶识的所生果,阿黎耶识是诸法的因,这是从“能藏”义说的。从“所藏”而言,阿黎耶识望于现行诸法的熏习,阿黎耶识是现行诸法的果,诸法又是阿黎耶识的因。因此,从种识不分的立场,以阿黎耶识的能藏、所藏,从而建立了阿黎耶识与转识之间相互因果的关系密切。

  引文开头的引号部分,藏译、玄奘译、笈多译《世亲释》都没有,但是却与《无性释》“此中为显阿赖耶识与诸转识,更互为缘引阿笈摩,令其坚固故,说诸法于识藏等”59有相通之处。按照论文原意,此偈应该出自《阿毗达磨大乘经》,而非出于《阿含》,这种说法出现于唯独《无性释》与真谛译《世亲释》,其余诸本一律未见。《杂阿含经》卷十二“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60说明识与名色的相互因果关系,但是,从《摄大乘论》及世亲、无性的原意,不可能引用《杂阿含经》类似的话,而只可能引自《阿毗达磨大乘经》。61

  《无性释》同时又引用《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的一段文字,来说明阿黎耶识与诸转识的相互缘起关系62。真谛译《决定藏论》卷上,亦指出“阿罗耶识与余诸识互为因缘”,各有二义63。我们依《决定藏论》说明阿黎耶识与转识之间的因果关系。

  首先,阿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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