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观行分别为不真实(邪),因为这时当未触证真如。
为离这二边执,所以佛以二木相擦生火来作譬喻。经迦叶,譬如二木相揩即能生火,火生之时还自烧木。两木若尽,火亦无依。[注31]
这即是说,前说两种观修上所作的分别,不能相离而成立,是为无二。
因此,在观修次第上只有超越,没有所谓“遮拨”。同时亦必须超越,否则便有如只持着一根木头,智火无从生起。遣余处的弊病,即在于明明有两根木头,他却硬要抛掉一块。因为他以为:这木头,即等如我观修的木头,所以我只须拿着一根木头来观修,也就够了。
第五、有作无作二边。
在观修时,有人执着:欲修证智,必须先有作意,然后才能事成;但亦有人执着:智慧“无事无能”(这是对“无智亦无得”的误解)。何以故?因为惑相对于解惑而生起,所以惑自然灭,非解能除,是故无所谓解惑之智。
两种边见,后者比前者严重,前者充其量令行人永远落于作意边,后者是落于缘起而永不能自拔。譬如以为惑相对于解惑而生起,所以认为惑自然解,那就是将一切法都放在相对缘起上来衡量,而不知这衡量其实是遍计。由于凡落缘起即是落于遍计,所以情形便比执著作意为严重。
为此佛于经中说灯喻——
迦叶,譬如燃灯,灯光既起,黑暗即灭,而彼灯光虽不作意言能灭暗,暗由我灭,而必因于光起暗方得灭。是故灯光虽不作意,非无事能。
智慧亦尔,不作是意:我能灭惑,而亦非不由智慧生,惑便除灭。故知智慧不无事能。若说作意,我能灭惑,是名增益,即有作边;若说智慧起时无明自灭,不由智慧,是名损减,即无作边。
由是世亲说:智慧生起,非作故不增、非不作故不减,是名中道。
在观修中生起边见,这是极其严重的边见,修禅宗的人、修宁玛派大圆满法的人,都容易堕入“智慧生时,惑自然解(无明自灭)”这种边见,甚至许多导师在宣扬这种边见,他们亦用灯光生时,暗自然灭来譬喻,可是却不说灯光虽不作意灭暗,但却非无灯光,亦非无灯光的功能。所以在观修时,如何能令灯光发挥功能,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否则必落入口头禅、口头大圆满。修瑜伽行,必须在行持上“忆念清净”,便是离这边执。
第六、不生与同生二边。
不生,是说在观修时,觉得于凡夫心识相续中,常时生起烦恼(毒),从不生起“道”。如今是这样,未来亦定然是这样,由是虽观修亦永不解脱。
同生,是说在观修时,认知诸惑于无始时来即有,根深蒂固,观修中虽能同时生起“对治道”,可是这“对治道”初生力弱,如何能灭除根深蒂固的惑呢,由是亦永不解脱。
这重边见,是导师级边见。许多导师不说解脱法,而座下弟子却六七位数字,如何教导呢?便只能设法令弟子情绪平和,鼓励他们行善,那便叫做“积资粮”。如果有弟子问及成佛之道,立刻便用三大阿僧祗劫来教训弟子。那即是说,以为无对治道可生起,或以为无明根深蒂固,只有经三大阿僧柢劫的对治道始能除灭。却不想想,弟子若轮回再成弟子,自己轮回再成导师,若从来不教弟子生起对治道,这弟子轮回三大阿僧祗劫之后,对治道始终不得生起,因为那经三大阿僧抵劫的导师依旧会对弟子说:“成佛是三大阿僧抵的事。”
由于这边见牵涉到传灯教法,所以佛举例说——
迦叶,譬如峻暗山岩及庙堂房舍,无数千年暗在其中,未曾有人燃灯照了。设有人能于中燃灯,得成以否(灯点得起来吗)?
答言:得成。
迦叶,此中诸暗得作念言,我住此已久,我今不去——是暗能作此意以否?
不可,世尊。何以故?灯光既成,不得不去。
迦叶,如是烦恼及业,从无数劫来,在众生相续中,若能生一念正思惟者,则久劫烦恼悉皆自灭。
迦叶,是灯光者,即譬圣无分别智;黑暗者,即譬众生烦恼业。由此灯,譬道“不生”执……暗灭者,破“同生”执。
是故观修中但依观修,但能生起一分无分别智,即此便是正道,不可于“不生”、“同生”二边见中彷徨。
生起无分别智的观修,即是瑜伽行。若唯停留在言说的边际来说瑜伽行,那就落在“不生”的边际;若以为已理解佛法,已能情绪平和便是修对治,那亦必然落在“同生”的边际,因为行者从来没有体验过少分无分别智生起的境界。
三无性有自性,即是生起无分别智的抉择,没有这抉择,对治道非“不生”即“同生”,故是为观修的根本抉择。
悟入“三自性相无自性”是由体性去认识现象;悟入“三无自性有自性”,是悟入体性之所依,两种悟入相成,便即世亲所说的“三性智”。在《三自性判定》中有一颂云
与识变相违 如义见无境
随逐三性智 离功用解脱
颂中所谓“随逐”,是弥勒瑜伽行的道名言,即行者对一境界的“长时随逐”,它的详义,见于《辨法法性论》。下来当说及,于此处可以不赘。
说到这里,读者便当已理解“三无自性有自性”的实义与重要性。
(四)转依
由修学瑜伽行证无分别智,名为转依(asrayaparivrtti)。这即是说,无分别智并非可由修学而新得,只是于修学中由转变而成就。
唯识今学所说的转依,跟弥勒瑜伽行所说略有不同,说到转依果(所转得),差别更大。《成唯识论》说“所转得”有二:一所显得,即是大涅槃;二所生得,即是大菩提。那就将转依果厘定为成佛,而瑜伽行派则认为,由依于“法”转而依于“法性”,那已经是转依,并不唯于佛地才说有转依果可“转得”。
本来二者的说法,亦可以看成为无有差别,唯识但依最究竟而说,而瑜伽行则根据行者的次第修学所证而说。不过由于二者的着眼点不同,所以瑜伽行可以将修学所证,视为本来清净光明的心性渐次显露,亦即如来藏显露,但唯识家则不能依循这个观点,因为他们牢牢立足于心识,所以便只能将修学所证看成是心识的运作,亦即是心识上“自证分”的“自证”。这“自证”,不能说是如来藏显露,因为“自证分”永与心意识相依,亦即永与阿赖耶识相依。
上来所说,即是中观家之说唯识家执实心识。唯识家可以有很多辩解,可是一直由八世纪至近代,中观家仍然这样来为唯识定位,汉藏佛学家初无二致,由印入藏为西藏开展“新译传承”的阿底峡尊者,一入西藏便极力说唯识为不了义,跟“旧译传承”的吉祥积大译师(sKa ba dpal bnsegs)判教一致,为甚么呢?正因为印度瑜伽行中观学者,认为“转依”即是转阿赖耶依如来藏,而且并非一转即依,这转依须要经历一段过程,那就是由资粮道至无间道上的修学,也可说是“加行无分别智”的修学,于修学中,渐渐悟入法性(悟入如来藏),悟入法与法性不一不二(阿赖耶与如来藏不一不异),那便是由现观佛密意上的庄严而现证无分别。
在这转依过程中,心识当然起功用,但凡心识起功用而成的行相,必然有相,因为行相若依心识而成,便即是依分别而成;行相若由“自证分”而现证,那亦必然成为实法,因为“自证分”不能离虚妄遍计。
这说法,不是由名言诤论而说,而是依修行者的实际情形而说。在理论上无论说得怎样圆通,说“相依”即无自性、“相观待”即无自性,都没有用,因为行者一入观修所缘境,“自证分别这个概念便已经起着妨碍的作用。
所以瑜伽行中观只承认弥勒的学说,心识只有“相分”和“见分”,这两份便是“自证分”。也即是说,这原是常人的心识状态,由见心的行相而认识事物。如果说,那“见分”还要由一个“自证分”去认识,那么,行人便一生都要依赖着它,然后才能修学止观,这是无端加进来的施设,亦成为修证时的负担。有了这个负担,所以只有等阿赖耶识灭,才能转起如来藏——这在唯识家,称非阿赖耶识灭,只是转为无漏第八识,亦即无垢识。
这时候,说菩萨是“染净”,便只有从种子来说,因为既有有漏种子起现行,复有无漏种子起现行,所以可以说有染有净,不能说为行人次第超越阿赖耶而渐见如来藏显露。
这也即是说,将心识施设得愈复杂,其实愈不利于观修,不过,理论则可以建立得完整,当诤论时,可以方便成立为“量”。
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不妨根据弥勒的说法来说明转依,那就方便许多,而且直接。
弥勒瑜伽行所说的转依非常简单。一切法可以分成两类:法与法性。一切杂染都是法;一切清净都是法性。
如何建立它们的相呢?
首先要分别“能相”与“所相”。所谓能相,即是性相,亦即成立所相的定义与范限,所相即在此定义与范限中成立。
例如“法能相”,它的定义是“虚妄”与“遍计”。《辨法法性论》(依拙译)说——
法能相者谓虚妄遍计 似二显现及名言显现
无而显现故说为虚妄 计度无境故说为遍计[注32]
所谓虚妄,即是说一切法实由能取所取而成显现,这就称为“似二显现”,即是由二取成为“似有”(而实非有)的相;所谓“遍计”,即是依名言而计度,由是成立种种差别与自性,这就称为“名言显现”(依名言而成立的相)。
一切“法所相”,便在虚妄与遍计的定义中成立,不能超出此范围之外,所以一切法都是遍计自性相。即使由相依缘起、相对缘起、相碍缘起来成立法相(如“相依有”等),这法相亦其实未离二取与名言,是故依然是遍计自性相。
甚么是“法性能相”呢?《辨法法性论》说,即是真如。颂云——
法性能相谓真如 离诸能取与所取
离诸能诠与所诠 都离差别即真如[注33]
离能取所取即是离二取,离能诠所诠即是离名言,尽离由二取与名言所成立的差别,那便是“真如”这种境界,是即名为法性能相。
一切“法性所相”即在这定义下成立,不…
《四重缘起深般若 第三章 弥勒瑜伽行 2 法相》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