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去劝励他,这是可笑和可耻的事情。大乘菩萨利生修行,是主动而积极的,并不需要他人劝勉,因为大乘菩萨将解脱众生当成本份工作,就像我们吃饭穿衣一样。我们作为修习大乘佛法的行人,如果生起了菩提心,一定要时刻不忘“众善己应为,谁亦不仰仗”,一切善法都应主动去承担。如果要别人劝导、帮助,自己才去修行,这不是大乘佛子的行径。
在《格言宝藏论》中说:“常依他人扶持者,一旦此人会遭殃;犹如天鹅携乌龟,终于摔死于地上。”如果自己不去努力,只是倚靠他人,世间小事也成功不了,更何况说是天上天下最大的成佛事业。古人常说学佛出家,是三界中无比的大事,非帝王将相所能比。这样的大事只有靠自己勇猛无畏、果断地去清除菩提道上一切障碍,努力积聚二资,不达成佛彼岸,决不罢休。具足这样的气魄,方有成就的可能。
《华严经》中说修行人“应于一切时,勇猛大精进”,这是我们修行中的关键。特别是这样的年代,很多修行人缺乏这种大丈夫气魄,在修行中经常放逸,没有他人劝勉,自己就不去精进修行。就像我们有些人背诵经论一样,如果没有上师督促,自己就放弃了,一点自觉主动性也没有。这种坏习惯不改变,你的菩提心能不能护持,你的修行最终会如何呢?你们应该好好想想。成佛是自己的事,是所有不甘堕落者的终极大事,你们看看本师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是如何去勇猛精进地修行,以往高僧大德是怎样为自他利益事业而修苦行,如果能时刻不忘这些教言与往昔修行人的典范,相信大家自主自强、勇猛精进之心也一定能蒸蒸日上!
施等波罗蜜,层层渐升进;
勿因小失大,大处思利他。
布施、持戒等六波罗蜜的修习,应依次第层层增上而行;不要因拘泥于小小德行而舍去较大善法,善法大小应该在利他层面上去考虑。
“六波罗蜜多”——布施、持戒、安忍、精进、静虑、般若,这是大乘菩萨所有法门的总摄。在此六度之中,有一定先后次第,在布施功德的基础上才产生持戒,在持戒的基础上再出生安忍……,依次由前前而生后后。在《经观庄严论》中对此有较详的论述。六度法是佛陀依众生的根器而设的次第法门。像上高楼一样,如果有一层层的阶梯,我们就能很顺利地到达楼顶,同样,我们依六度法门,也能稳固地层层上进,顺利成就佛果。所以,这个次第大家一定要清楚,了知后要去依教“层层渐升进”。
“勿因小失大”——不要为小利而失大利。在修行过程中,要善巧于取舍。善法有大小之分,当自己的力量无法兼顾时,不要因小而失大,应舍小取大。比如说持戒与布施比起来,持戒功德相对要大得多,因此在修习持戒时,就应将持戒放在首要位置,布施次之。世亲论师说过:“如大海水与牛迹水,其量相差悬殊;持戒功德与布施功德亦如是,百年布施不如一日持戒。因行布施容易,世间屠户等劣种人也可做到,但持戒并非如此。”要做到持戒,必须要对三宝有信心,有一定正知正念。这点大家都应明白,在求证菩提的修行中,要观察诸善法功德大小,不能拘泥于小善而舍大善。在《百喻经》里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小孩为了一块糖,而将家里的金银财宝给了小偷,比喻有些人舍大利而取小利,这是极其愚痴的行为,在我们修行中应切实加以注意。
在此,有些人或许有疑惑:本论前面说“经说布施时,可舍微细戒”,与此处不是矛盾了吗?一点也不矛盾,前面说“可舍微细戒”,是针对修学布施者的层次而说,其实也是观待于义利大小而言。因为“大处思利他”,大乘菩萨行善法的大小标准是依利益他人大小而分,对众生利益大的行为是大善,利益小的是小善。如果布施对众生利益较大时,对支分微细戒律是可以开许的。在《无尽慧经》中对此有专门论述:比如有人远来向安住寂静处的菩萨求法,而菩萨正在守持禁语寂静安住等戒,这时如果菩萨不舍禁戒,不为求法者布施教言,则为因小而失大,根本戒也就触犯了;如果为利益他人毁坏禁语等微细学处,不但没有过失,而且有很大功德。但是,这种开许在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微细的支分戒,如果布施与主要戒条有抵触,就要舍布施而持戒,因为这时持戒功德远远大于布施。
在此取舍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教证与清净智慧来选择。到底何种善法能真正利益众生,并不是以一般凡夫所谓的好心好意抑或恶意之标准而定,因为凡夫人智慧低劣,看不到长远因果,有些事表面与其真实面有很大差别。再者,如果以智慧深入思辨自己的发心,有时虽然好像是利益众生,实际上大多数是以利益自己为出发点,为自私自利而行表面的利他之行,这样不但无有功德,反而有过失。所以在此过程中,必须用智慧来摄持,防止自己造恶业。现在这个时代,许多人口头上说得很好听:我要弘法利生,因而大兴土木造庙子、塑佛像、讲开示……,作很多表面上的善法,但真正目的却落在追求名闻利养、自己今生后世的人天福报上,这种作法实际上没有多大意义。
真正的大乘菩萨,他的所行有时从表面上看可能与利益众生无关,有时甚至是为了个人利益,但实际上,他一切行事皆是利益众生的甚深密行。他在为一件似乎私事忙碌时,实际上要牵涉到很多众生的利益,就像密勒日巴尊者一样,一生都在寂静山中独自修行,而他的个人修行利益了所有众生,这一点必须用智慧火眼金睛仔细地观察。现代商业社会是龙蛇混杂,名优产品与假冒伪劣产品掺杂在一起,一般人很难分辨清楚;佛教界也是如此,不以智慧去观察,极难辨出真假。
辛三、(饶益有情戒)分三:壬一、饶益有情;壬二、以财法而摄受;壬三、防护他人之不信。
壬一、(饶益有情):
前理既已明,应勤饶益他,
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
明白了上述道理后,就应该精勤利他。具有深远智慧的大悲佛陀,为此对菩萨开许了一些身语遮戒。
前面已将菩萨的摄律仪戒、摄善法戒一一阐明。修持了这些学处后,应以六度四摄法精进地利乐一切众生。大家都知道,大乘菩萨一切学处其根本出发点,即是利益一切众生。阿底峡尊者也强调过:大乘与小乘的划分是以菩提心而区分。修行人发菩提心,进入大乘后,自己的一切心念言行都应以利益众生为出发点,修习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成熟自善根,然后修习于无助伴者、愚痴者、有恩者、忧苦者等十一类有情,如其所应而作义利的饶益有情戒。
在对众生作义利过程中,如有些行为不得不与律仪戒发生抵触,那时该如何取舍呢?如果为利益他人而犯律仪戒,会不会堕地狱呢?在此,本师释迦牟尼佛有些开许,如果在真实地饶益众生中,不得不去违背身口的律仪,也可以开许。佛作这些开许,并非随意而作,而是依据他通达三世一切的甚深智慧与无边大悲心。“慧远具悲者”指佛陀,佛陀圆满了如所有智与尽所有智,能现见万法,如果众生造了恶业将堕落,佛陀能了知无碍,并依无缘大悲心,佛陀一定会挽救。所以,佛陀作的开遮,我们尽可依循而行。在对众生有很大利益时,佛开许一般情况下遮止的身口七支不善业等律仪戒(十不善业中的身语七支)。在《善巧方便经》中说:“商主以大悲心杀一恶人,摧坏多劫生死流转。”这个公案大家都知道,本师释迦牟尼佛在因地,转生为大悲商主行持菩萨行时,有一黑人持短矛者预谋杀五百菩萨,为了制止他因恶行而堕落地狱,大悲商主以宁愿自己下地狱的悲心,杀死了黑人持短矛者。依凭这种勇猛的发心,大悲商主圆满了十万大劫的资粮;另外也有公案说婆罗门星宿为了救护婆罗门女,而生大悲心,坏自梵行与婆罗门女成家,依此悲心,也圆满了一万劫的资粮。
在根索曲扎仁波切的讲义中,也引用了这两个教证,但与华智仁波切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所讲的稍有不同,可能是各自出处的经典不同。这也没有什么可疑惑的,因不同经典是佛陀针对不同根机的众生、在不同时处而说。佛在小乘戒中严格遮止的律仪,在大乘根机的行者前,为了饶益众生,佛也开许了身口遮戒。在《入行论》大讲义中,对身口七种遮戒的开许讲得很详细,与《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相同。
在《学集论》中,也引用了《善巧方便经》,说出家菩萨为了利益有情,对别解脱戒的根本戒也有开许之处;《宝云经》中也有同类教证;在宗喀巴大师的《菩提正道菩萨戒论》中(P204-217,此于性罪与别解脱戒差别)对此七支开遮广引《瑜伽师地论》而详作了阐述。佛经中的这些开许和遮止都是为究竟利益众生,在一般情况下,为了防止损害众生而作遮止,而在特别情况下,“由具悲愍非为恶”,不但不是恶行,而且是很大的善行。但这必须依靠真实而坚定的饶益他人之心,一般修行者只有相似悲心,所以不能开许,这些大家应详阅戒论。
我们一般凡夫,口头上说为了饶益他人,或者以一些相似的悲心,去做不如法的各种行为,这些都是自相恶业,绝不开许。内心的贪嗔烦恼不断除,以这些烦恼为因去行事,无论你口里说得多妙,心里想得多美,但只要与戒律相违,定会招致不可思议的恶报。一些人见到佛经中有这样的公案或开许,他们就以此为由而蠢蠢欲动。这类人当切实留意,狮子跳的山涧,狐狸不能跟着去跳;凡夫没有大菩萨那样的智慧和悲心,因而大菩萨的行径,凡夫没有能力去完全仿效实行。根索曲扎仁波切在讲义中说:“出家菩萨对淫戒、杀戒都没有开许,如果是为了真实利益众生不得不行持,则应先舍戒,后方可行持。”他也引用了很多教证理证,但在此不再广述。
总之,这类开许是佛以深远智慧观察微细奥妙的因果而作,是诸获得无染清净意乐的菩萨行境,是极微细难行之处。我们应当观察自心,自己不具足这种能力、境界前,应老老实实地遵律仪戒而行。而且,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类开许只限于身语律仪,对心意的遮戒,任何时处都没有开许。因诸法的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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