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眉注
姚秦叁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徐恒志 注
許洪亮編錄
說明:經中括號內黑體字爲徐老眉注,下劃線爲徐老所劃。
一、釋名——法喻爲名。
二、顯體——實相爲體。
叁、明宗——慧照無住。
四、力用——破我滅罪。
五、教相——至極圓頓教。
[金剛,堅(體)利(用),明(相)。
“般若”五種不翻之一。1、秘密不翻;2、含多義不翻(如薄伽梵、大義);3、此方無(如閻浮樹);4、順古不翻,如“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5、生善不翻(“般若”常存梵音)。鸠摩羅什大師,譯爲“童壽”,幼年有壽者之德,十二歲大徹大悟。
經,修多羅,譯爲“契經”,貫攝常法經。姚秦,晉朝後符秦(前秦),別于符堅之秦朝,曰姚秦(後秦)。姚興。]
法會因由分第一
[梁武帝之子昭明太子所分] [證信序——六成就,信、聞、時、主、處、衆。]
如[不變(信)]是[無非(聞)]我聞,一時[時],佛[主]在舍衛國[舍衛國,波斯匿王京都,譯爲豐德和聞物。]祗樹給孤獨園[處][舍衛國祗陀太子樹、須達多長者園,此園作佛講經處。],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衆]。[“怖魔”、“乞士”、“破惡”,“大比丘”即是回小向大的比丘。“衆”即“和合衆”,身、口、意、戒、見、利名事和,六和僧。]爾時,世尊食時,著衣[五衣,作務衣。七衣,入衆衣。大衣,僧伽梨,講經,乞食穿。]持缽,入舍衛大城[舍衛國京都]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顯實相理體和觀照妙用,合之,穿衣吃飯即文字相(叁般若)]
善現啓請分第二
[二—八,生信。九—十六,開解。十七—二十叁,起修。][從第二分到第八分是生信,到第六分就生起清淨信心。]
時,長老須菩提[空生(生時七寶空),善吉、善現,青龍陀如來再來。]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印度以右爲上]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已發菩提心],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問二大問題][應該怎樣使真心安住,與十七分既應無所住後,那麼“怎樣是應住”,怎樣才能降伏妄心。二者意義深淺不同。一是教下手,一是解義趣之後——住心無住、降心離相。]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加護懷念]諸菩薩,善付囑[付與、叮囑]諸菩薩。汝今谛聽!當爲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大乘正宗分第叁
[降心、離相,離相度生即能降伏其心(妄心)。]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色界]、若無色[空無邊處];若有想[識無邊處]、若無想[無所有處]、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離相度生,不住能度、所度。衆生本有佛性,自性自度。]。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我相能度,人相所度,能度、所度衆生不一,衆生相;執著不舍,壽者相。一發嗔心,即具四相,以我爲主。]
妙行無住分第四
[住心、無住]
“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即一切法——六塵],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無住行施,即能安住真心。][降伏妄心即安住真心。二而不二。]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如理實見分第五
[丈六金身叁十二相]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凡所有相……上二句是一念不生,下二句是了了分明。上二句是空,下二句是有。]
正信希有分第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初五百年解脫堅固,二五百年禅定堅固,叁五百年多聞堅固,四五百年塔寺堅固,五五百年鬥诤堅固。]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即一萬年中的第一個五百歲,一萬二千年中的後一個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持戒修福爲大乘佛法基礎。若偏執空理,成“惡取空”。]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衆多人相法相的差別叫衆生相。執著壽命叫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我空、法空、空空]。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 [不應取我、法,執四相(法包括我、法二相,非法即空。)],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無得無說分第七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如來說法應病與藥,不可執著]、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非有法、非空法][ 不可執著、非有非空]。所以者何?一切聖賢,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同依無爲法,但有修證差別。][叁賢十聖雖有差別,卻同依無爲法而修。]
依法出生分第八
[第一次校量持經的功德]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福德] [是世間福德,非無相的出世間福德本性。]即非福德性[出世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複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爲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文字般若出生諸佛]。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法尚應舍,不能執著。]
一相無相分第九
[按俗谛有迷悟凡聖,按真谛一切皆空。]
“須菩提!于意雲何?須陀洹[名爲入流,斷叁界見惑盡]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爲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對六塵不起分別,而無所入。],是名須陀洹。”“須菩提!于意雲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心不分別,一往來之相。],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于意雲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爲不來[不起“不來”的分別心],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于意雲何?阿羅漢[無生、殺賊、應供] [前面是小乘分位之果,阿羅漢近于佛的覺道]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
《涵芬集 第一部分 心法指歸 八、《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眉注》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