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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解脫 第十四天 思維輪回苦

  掌中解脫

  第十四天 思維輪回苦

  (帕繃喀仁波切引用法王宗喀巴大師所造的兩個偈頌,即「身命動搖猶如水中泡」等1,先簡略地開示了前行改正動機之法,接著回顧了前面講過的科判,並重述了「獲得後世安樂正方便業果法類」的內容。)

  丁二、于共中士道次第修心

  此科分爲兩部份:(戊一)發起求解脫心;(戊二)抉擇趣解脫道自性。

  戊一、發起求解脫心

  分兩方面:(己一)思惟輪回總苦;(己二)思惟輪回別苦。

  如果按照先前所說的共下士道次第來修習,受持斷十不善的戒律,便能暫時解脫惡趣之苦而受生于某一善趣之中。然而,不應以此爲足!譬如,對于一個月之後將被處決的罪犯來說,鞭答、火漆等日常的刑罰縱然減輕了,最終還是難逃一死;同樣的,如果不能徹底從輪回中解脫,善妙能引業一旦竭盡,必將再入惡趣,正如《入行論》中所說:

  「數數來善趣,數數享諸樂,

  死後墮惡趣,常受難忍苦。」2

  因此,如果想截斷今後的痛苦之流,就應當設法徹底從輪回中解脫。這也是爲什麼要在中士道中發起求解脫心的原因。

  發起求解脫心的方法有兩種:一、由思惟四谛自性之門而發起;二、由思惟十二緣起之門而發起。

  所謂「解脫」3,即是從系縛中脫離之意。譬如從繩索捆綁等束縛中掙脫時,便可說「解脫了繩索的束縛」。我們被業煩惱的繩索捆綁在有漏取蘊上的情況與此類似。4具體說來,因受業與煩惱的控製,以「界」而言,在叁界中結蘊;以「道」而言,在六道或五道中結蘊;以「生處」而言,在胎生等四生5中結蘊——這就是「束縛」的本質。從這種束縛中脫離,便是此處所說的「解脫」。

  就一般而言,「輪回」一詞是指在上至有頂6、下至無間地獄7之中受生流轉的意思。未學過經論的人,談到輪回,以爲是從這一家轉生到另一家,或是在六道中流轉,這是一種依文解義的說法而非輪回的本意。雖然某些學者主張在輪回中數數結生等爲輪回之義,但應以嘉卻‧格桑嘉措的定義爲最正確:有漏取蘊的受生相續爲輪回。所以,截斷業煩惱所控製的後有結生之流,即是解脫輪回。

  此外,就像一名囚犯想要脫離監獄,首先要生起想脫離的心,如果不曾想過監獄的過患,就不會生起這種心念;同樣的,如果沒有希求解脫輪回之心,也不可能勤修解脫之法;而要生起求解脫心,就一定要如《四百論》中所說,對輪回生起厭惡之感:

  「諸智畏善趣,等同諸地獄。」

  也就是說,應當思惟輪回的痛苦。具體的思惟方法可分兩種,一是由四谛之門思惟,一是由十二緣起之門思惟。這裏先講第一種方法:

  薄伽梵在波羅奈斯地區初轉*輪時8,對賢者五弟子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谛!此是集聖谛!此是滅聖谛!此是道聖谛!」

  佛陀講了四谛叁遍9,共計十二相,稱爲「四谛*輪」。所謂「谛」,是指諸聖者如實所見、真實不虛,故名爲「谛」(真實)。

  按照因果的順序,理應先說集谛,然而佛陀卻將四谛的次第顛倒過來,先說苦谛,這裏面有重要關鍵:爲了使度化的對象對痛苦生起厭離,所以佛陀先開示苦谛,如果對苦不起厭離,自然也就不會起斷除苦因之心;祈求離苦之心一旦生起,化機便會勤修離苦之道。所以,佛陀此說,是爲了化機修持的需要,想求解脫的人應將四谛作爲取舍的主要對象。

  至尊彌勒在《相續本母論》中,談到知苦之後當斷苦因等,以譬喻說明道:

  「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

  苦因彼滅如走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大意是說:就像生病的時候,先要認識病因,然後才能服藥以斷病因。第五世DL喇嘛則以水爲喻:「如同露營忽遭水淹,起尋水源欲作堵截。」10因此,想要修習解脫苦病的方法,先要生起希求遠離苦因的心,此心生起需先探究苦因,而探究苦因又需要先了解所受的痛苦,宗喀巴大師說:

  「若不思惟苦谛失,終不能發解脫欲,

  若不思惟集流轉,則不能斷輪回根,

  應厭叁有希出離,了達輪回系縛因。」11

  四谛依次各有四種別法:無常、苦、空、無我12;因、集、緣、生;13滅、靜、妙、離14;道、如、成、出15。

  有漏取蘊有苦、樂、舍叁種受,除有漏苦苦外,我們對其他兩種受並不知其爲苦。例如過去有位咒師曾對妻妾們說:「如果不是因爲怕你們傷心,我隨時都可以去持明剎土。16」後來咒師生病,瀕臨死亡的時候,衆妻妾說:「咒師啊!您現在馬上就可以去持明剎土了,我們可難過了!」咒師卻答道:「唉,我是無法留在這裏了,否則我甯可與你們長厮守,也不願去持明淨上!」或者像阿雜惹麻努的故事。17我們視輪回爲快樂而貪著,根本不知輪回的本性是苦。

  知道痛苦的原因爲「集谛」之後,便應斷除集谛。「集谛」有兩種:「業集」與「煩惱集」。遠離痛苦的果即「滅谛」18,能獲得「滅谛」的方法即「道谛」;需修持「道谛」才能得到「滅谛」。

  關于知苦,《道次第廣論》中開示有八苦、六苦、叁苦等,這裏將八苦攝入「人苦」、將叁苦歸入「周遍行苦」來講。此處講輪回總體的六苦:

  己一、思惟輪回總苦

  思惟輪回總苦分六節:

  庚一、無定過患

  我們雖然偶爾能受生于善趣,但在輪回中受生之後所領受的無非是苦,因爲輪回的快樂完全不可信賴。以人的前半生與後半生爲例,怨仇與親友、父母與子女等角色經常可以在同一生中互換位置。以前有戶人家,戶長的父親經常以屋後池中之魚爲食,死後受生成水池中的魚。母親因爲戀家而變成家犬。與他的妻子通奸的仇人在被殺之後,因爲貪戀其妻而投生爲他的小孩。後來,他捕殺父親所轉生的魚。吃魚肉時,母親所轉生的狗跑來啃食魚骨,遭他鞭打。他又常常將仇人投胎的兒子抱在懷中。舍利弗見到這一情形,口說一偈:

  「食父鞭母,仇人抱懷,

  妻吞夫骨,輪回可笑!」19

  《親友書》也說:

  「父轉爲子母爲妻,怨仇衆生轉爲親,

  及相反事而死殁,故輪回中全無定。」

  我們通常假設怨敵、親友的關系是永恒的,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即便是在同一世的前後半生中,親友往往也可能變成怨家,仇人也可能成爲親人。貧富的情況也是如此,昨日的富人可能因爲遭到搶劫而變成今日的窮人,類似的事件我們時有所聞,一切事情無一下是在剎那變化之中。

  (在詳細敘述了長者吉祥生的本生故事之後20,帕繃喀大師說:

  「看過了長蛇盤繞的女屍、衆多蟲子啃食的大樹,又看到一人被衆多面貌猙獰的閻羅鬼卒捶打、摩羯魚殘遺骨骸堆積如山遮蔽日光,目犍連爲吉祥生解釋說:「那條蛇是某個貪戀自己體貌的婦人的轉世,大木頭是濫用僧伽木料、無所顧忌者的轉世,被鬼卒捶打的人是某個獵人的轉世,摩羯魚骨骸則是你本人前世所遺留下來的。」

  吉祥生的過去世曾是國王,臣僚請示如何判決一名罪犯,當時他正忙著下棋,隨口說了一句:「按王法辦」,此人就遭處斬。等棋下完之後,國王詢問此事如何處置,臣僚們報告說已遵旨處決。國王雖然極爲懊悔,卻仍然因爲殺害此一罪犯之罪而長久受生爲摩羯魚。有一天,有艘船險些被它吞入口中,船上的商人驚恐地念誦「皈依佛」,摩羯魚聞聲閉口,不再吞食,以致餓死,海中諸龍將它的屍體送到海邊。像這樣前世爲國王,後來變成摩羯魚,又變成人等,輪回無定的情況便是如此。

  庚二、無飽足過患

  色對蝴蝶有致命的吸引力,麋鹿、蜜蜂、大象分別對聲、香、觸有特別的貪愛,因而常招來殺身之禍。21輪回的快樂就像喝鹽水一樣,飲用再多也不會滿足。例如,一個有一兩銀子的人,會想:「假使能得到十兩銀子,我就滿足了。」可是等到他有了十兩銀子,又希望能得到一百兩;等到有了一百兩,又想得到一千兩。得千思萬,無有止境,永遠也無法滿足。《廣大遊戲經》中也說:

  「國王當知若有人,悉得天界之欲樂,

  以及人間諸妙欲,此仍不足複追求。」

  以人天的快樂爲例,我乳大王雖能統治四洲及天界,仍然不知滿足,最後福報享盡,複墮南瞻部洲,留下遺囑告誡世人,沒有任何過患更重于欲望深而不知足22。

  同樣的,一個征服者征服了一個地方,便想再征服第二個地方,占領再多的上地仍然不覺滿足,擁有再多,仍然想要擴充基業,不辭勞苦,夙夜匪懈。

  不能知足,即便累積再多財富,也與乞丐無異。以前印度有個窮人名叫「蘇惹達」,在偶然的機會下得到一塊無價之寶,他想把這塊寶物送給最貧窮的人,幾經思量,最後獻給了明勝王,他說:「國王啊!因爲您從不知足,所以您是最貧窮的人!」我們縱然欠缺財物,如果能知足,便是富翁。《親友書》中說:

  「若能少欲知滿足,雖乏諸財仍富有。」

  衆生怙主藏巴嘉惹也說:

  「知足者之家,富翁臥門旁,欲深者難知。」

  相反的,如果不知足,就永遠不會有滿意的一天,所以說,不知足是最大的過失。

  庚叁、數數舍身過患

  不管受取什麼樣的身體,都不能信靠。《親友書》中說:

  「雖得天界大欲樂,以及離貪梵天樂,

  後當仍墮無間獄,成火薪木苦恒連。

  或生天上居日月,自身光照遍世間,

  此後至于黑板中,白手伸展亦不見。」

  雖然我們過去受取過無數梵天、帝釋等身,但都沒有絲毫利益,後來又受生在無間地獄或變成奴隸等;雖然我們曾偶爾生爲日、月天子,以身體的光明照耀四大部洲,死後卻生在洲與洲之間不見天日的地方,伸手不見五指。

  天人的受用我們以前樣樣都享受過,然而任何受用都無法保信。我們曾經在天界多番享用鑽石鋪成的寶座、珍寶砌成的宮殿,現在卻依然只有坐皮墊的分;因此,即使受生爲帝釋,到頭來同樣一無所有,受生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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