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略疏
福州鼓山湧泉禅寺傳法沙門 元賢 述
金剛略疏序
衆生汩沒于生死海中,頭出頭沒,無有出期,其故何哉?良以心鏡本淨,像色元虛,而衆生認以爲實。繇是起欣厭、生去取、造妄業,而自甘招幻輪而忍苦。譬如夢中見虎,人與虎而俱非;眼裏生華,眼並華而交病。執之不舍,甯有已時!我佛憫之,爲說破有之法,名大般若。
般若凡有八部,而金剛其一也。金剛凡有六譯,而秦譯其一也。文約而義豐,辭顯而理奧,實爲八部之精要。其指歸于破人、法之妄執,了一心之實相,令諸衆生,不取于相,如如不動而已。
余弱冠時,即知讀此經,求其義于諸疏,心殊厭之,以理本直也,而釋之以纡回;辭本顯也,而索之于隱昧。蓋多絆于二論之葛藤而不能自脫者也。即有弗宗二論者,則又妄逞胸臆,越宗趣而違佛旨,識者呵之。故疏金剛者不下數十家,求其善疏,莫之或聞。
辛巳之秋余自婺反建,寓居寶善,時心石師作金剛渎蒙,一宗圭峰長水而刪繁就要,以便初機,命余訂之,余雖從事其間,亦不過依他作解,因人成事而已,于己心終未能安。故金剛一疏,反成不了之業。
迨乙酉春改製後,倦于說禅,終日坦腹而臥,無以消閑,乃取是經日疏之,盡誅舊日葛藤,獨揭斬新日月,但理求其當,辭求其達,無纡回隱昧之獘而已。叁易稿而疏成。客有難余者曰:古疏上祖慈尊,下宗二論,無片言只字,不有所本。今子棄之而弗從,豈子之智,能超于諸大聖哉?余曰是不然,子謂天親能背無著不?曰不也。子謂無著能背內院不?曰不也,子既謂叁聖相承,如水傳器,則宜確守師說,如天臺後學,一字不敢移易可也。今觀天親立二十七疑,已非無著之意;無著分一十八住,亦非內院之言,則何其分道而馳?若此哉,子若知無著、天親之必不背內院,則知余今日之必不背無著天親也。客謝而退,因並錄之,以弁簡首。
石鼓主人釋元賢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寶名,其體最堅,一切物不能壞;其用最利,能壞一切物。故佛以之喻般若之德。
般若梵語,此雲智慧。其體即實相,雖流轉六趣而不損,猶金剛之堅也。其用即觀照,能照破一切而不留,金剛之利也。
約其功能稱波羅蜜,波羅蜜亦梵語,此雲彼岸到。意以生死爲此岸,煩惱爲中流,涅槃爲彼岸。全由般若爲之舟楫,乃能離生死岸,渡煩惱流,而登涅槃岸也。
經者鏡心之文,載道之器,其義訓法、訓常、亦訓徑。法者十界同遵之正軌也,常者萬古不易之常道也,徑者出凡入聖之要路也。若今經即般若爲修行者之正軌常道要路,是名爲經也。
此經大旨,宗乎無相,而以不住爲方便,複以夢幻泡影露電六觀爲方便中之方便。初破我相,次破法相,後破非法相,此叁既破,即是實相;而實相無相,究竟無所得而已。證此無所得之法,是謂如如,是謂無爲,是謂涅槃,是謂菩提,亦但有其名而已。向下備陳此旨,觀者詳之。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古謂之證信序,乃明法有所受也。如是者,指法體也,不變不異曰如,離過絕非曰是。
我聞者,阿難自述所聞也。阿難已達我空,實不計我,但隨俗假稱,故名爲我。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生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也。
一時者,以諸方年月不同,難以標定,故但雲一時,乃取師資合會,聽說究竟,爲一時耳。
佛,具雲佛陀,此翻覺者。覺有叁義,謂自覺、覺他、覺滿也。
舍衛國屬中天竺境,祇樹給孤獨園,乃佛所居精舍,在舍衛城外東南五裏間。緣爲給孤獨長者買園,祇陀太子施樹,故以爲名。
大比丘等,乃佛常隨之衆也。大者臘高德著之稱。比丘梵語,此翻乞士,謂上于諸佛乞法,下于衆生乞食也。千二百五十人者。憍陳如、叁迦葉、舍利弗、目犍連、耶舍長者並諸眷屬也,此並先事外道,艱苦累劫,一無所證,才得見佛,便登聖果。感佛深恩,故常隨侍。其余天龍八部四衆等,皆結歸流通分中,首尾相望,蓋影略耳。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此敘說法之由也。將說般若而以乞食爲由者,欲顯般若大法,不出尋常日用之間也。
佛稱世尊者,十號俱彰,爲世中尊也。
食時乃辰巳之間,以早食已辦,施受俱便也。
著衣持缽者,七佛以來,乞食之常儀。乞食者,佛以乞食爲正命食,余食爲邪命食,故製比丘必乞食以自活。今佛亦自乞者,凡有叁意:一使懈怠者生慚,二使貢高者除慢,叁使見聞者獲益也。次第乞者,佛行平等慈,不擇貧富也。
敷座而坐者,乞食事畢,將說大法也。秦譯止言坐,他譯俱言入定,示散心說法,不能如實,必從定發,方稱理也。又論雲:他經敷座,乃是侍者,惟說般若,佛自敷座,以尊重般若爲諸佛母故。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
長老者,僧中之首。須菩提梵語,此雲空生,又名善現。佛十大弟子中解空第一。西域記雲:空生乃東方青龍陀佛,示迹釋迦會中,發揚空理者也。
偏袒右肩等,乃西竺卑敬之義。
希有者,曠劫難逢,大千惟一,福慧超絕,叁皆希有也。
如來者,體本自如,無來而來也。
護念者,言佛善將大法護念諸菩薩,使速至成佛,無少留難也;付囑者,言佛善將大法付囑諸菩薩,使轉度有情,毋令斷絕也。
菩薩具雲菩提薩埵,此翻覺有情。諸佛覺而無情,衆生有情弗覺,惟茲能覺而猶有情,故稱菩提薩埵。
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此雲無上正等正覺,即諸佛正遍二智也。
雲何應住者,問未發心時;心住塵境,今既發心,應當依何境界而住?雲何降伏者,問心或不住,又當依何法而降伏之。此應住降伏之法,即所謂善護念付囑者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谛聽!當爲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重言善哉者,贊其所說之是,亦贊其所問之要,能廣益大衆及將來也。谛聽者,誡其不可以生滅心聽實相法也。如是者,懸指般若而言。謂但應如是之法而住,如是之法而降伏其心;若不如是,則所住即是妄境,降伏轉成妄心,又安能得無上菩提哉!唯然者,順從之辭。此雖已領其指而未得聞其詳,故複請之。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此詳答所問也。問雖有二,佛乃總答,意以惟在降伏其心,勿令著相,更不可別求應住之法。故先標降伏其心,後結應如所教住也。「所有」下,言其發心廣大而深遠,正所謂菩提心也。
胎卵濕化者,叁界受生差別也。天與地獄惟屬化生,鬼兼胎化,人畜具四。有色者,色界天也;無色者,無色界天也;有想者,識處天也;無想者,無所有處天也;非有想非無想者,非想非非想處天也。
涅槃此雲滅度,謂滅五住煩惱,度二種生死。名無余者,乃成佛究竟,更無余依也。既曰皆令入無余涅槃,又曰滅度之何,乃華梵雙舉也。夫一切衆生根性不同,何得皆入涅槃,蓋爲凡是有心,定當作佛。發廣大心者,豈合有遺。但善根成熟者即爲度脫;未成熟者且令成熟;若八難之輩,亦曲爲其成種,至後時度之也。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言菩薩發心度生,雖極其廣大深遠,然實無一衆生得滅度者。以菩薩不滯于相故也。若有四相,即有能度、所度,直生死之凡夫耳,豈菩薩之謂乎。
此節佛答問意,以無相爲所應住,以有相爲當降伏也。
四相:據論認五蘊爲我、我所,名我相;計我生人異于諸趣名人相;計我由五蘊等法共聚而生,名衆生相;計我受一期報命不斷名壽者相。此總一我相,分之爲四也。然愚謂今經說無四相,不止是說人無我。如雲實無衆生得滅度,則非獨無衆生,亦無涅槃也;又如下文雲,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知般若妙光,直徹叁空,豈止人空而已哉。
【「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上言不可有相,非是滅相;令無,但是不住而已。不住,正示降伏之法。今約行以明之。「于法」者總標六塵。
布施有叁:資生施、無畏施、法施也。叁施可攝六度,六度廣攝萬行。故今舉布施一度以該之。又准大般若經,始自五蘊,終至菩提,俱不何(編者注:「何」疑是「可」)住,今但言六塵,亦是舉一以該之耳。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征雲:何以故要不住相布施耶?以不住相布施,則施契性空。性空無邊,故福亦無邊。下舉十方虛空,正喻福德之無邊也,凡有二意:一喻廣大無盡,二喻究竟不窮。但應如所教住者,非單結應住,實並結降伏其心。佛意以住相即是妄心,不住相即是降伏,妄心既降,超然無住,即是所應住也。佛答二問已竟,又恐人隨語生疑,故下詳爲斷之。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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