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四.叁二八 頌言「思量爲性相」者,雙顯此識自性、行相。
【疏翼】
第二依所問以辨第二能變相十門分別中,第四出體釋義門,及第五行相門,或合解自性行相門。于中分四︰一、總釋頌雙顯,二、別解性相,叁、兼釋別名,四、因果相對明。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七】
自下第四、合解自性行相二法。
前論頌中第一行頌[1]第四句雲「思量爲性相」,第四、第五門。今牒之雲[2]。
此中雙顯體性、行相──自證、見分──二法體也。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複次,應思雲何爲彼自性耶?故頌說言:思量爲性、相,如是以思量我爲自性故。依訓釋詞,說名爲意。
【論文】
四‧叁二九 意以思量爲自性故,即複用彼,爲行相故。
【疏翼】
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門中,第二別解性相。
【述記‧卷二十七】
所以者何?
第七末那「以思量爲自性故」。《對法》第二[3]、《攝論》第一[4]、六十叁[5],皆雲「思量」是意,即自證分。前第八識「了別」爲行相[6]。今既言「意」,故意即是第七行相──即是見分──體性難知,以行相顯。其實,「思量」但是行相;其體,即是識蘊攝故[7]。
【論文】
四‧叁叁○ 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審思量,名末那故。
【疏翼】
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門中,第叁兼釋別名。
【述記‧卷二十七】
通名心、識,非此相關。由此性、相二義,兼解所立名「意」所由;能審思量各自所取[8],名「末那」故。
【論文】
四‧叁叁一 未轉依位,恒審思量所執我相;已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
【疏翼】
第四合解自性行相門中,第四因果相對明。
【述記‧卷二十七】
初地以前,二乘有學等,恒審思「我相」,即有漏末那。初「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亦名末那。此解疑難,恐疑無漏七不名末那故。
六十叁問︰如世尊言,出世末那雲何建立[9]?
答︰一、名不必如義,彼無漏第七不名「末那」,名是假故。二、能審思量無我相故,亦名「末那」,顯通無漏。即知此名,非唯有漏。
即是第四、體,第五、行相門。
【疏翼】
以上第二依所問以辨第二能變相十門分別中,第四段文合解第四出體釋義門,及第五行相門或合解自性行相門訖。
【論文】
四‧叁叁二 此意相應有幾心所?
【疏翼】
第二依所問以辨第二能變相十門分別中,第五段文即合解第六顯染俱門及第七觸等相應門。
【述記‧卷二十八】
次下、第五段,合解第六、第七二門[10]。
此、總問言︰此俱幾所?
後、總答言「且與四種」,故合爲文。
此、即初問。
【論文】
四‧叁叁叁 且與四種煩惱常俱。
【疏翼】
第五段文合解第六第七兩種相應心所門中,第二答。
【述記‧卷二十八】
下、答之中,文分爲二︰初、解因相應,後、辨果相應。辨因相應中分叁︰一、解染俱,二、釋余俱,叁、解受俱。就釋染俱中,複分爲二︰初、釋頌文,後、辨廢立。釋頌文中,又分爲叁︰初、解總句「四煩惱常俱」,次、顯別句,列四煩惱,後、解「煩惱」字[11]。總舉頌中第五句答。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若以此亦是識體故,決定與諸心所相應者,此中未知與何心所相應,及幾多時相應。是故頌曰︰有覆無記攝,四煩惱常俱﹝「有覆句」漢譯爲第七頌第一句。藏文作第六頌第一句。梵本屬第六頌第二句﹞。
論曰︰諸心所有法有二種︰一者、煩惱,二者、此余。爲簡別此余故,今說「煩惱」言。六煩惱中,非與一切盡相應故。複說「四」言,言「俱」者,即是相應。煩惱亦有二種︰一者、不善,二者、有覆無記。爲簡別不善,故說「有覆無記」言,此有覆識不應與不善相應。「有覆」者,由是染汙故;「無記」者,由不可記別善及不善性故。言「常」者,謂一切時,即盡此識所有邊際,恒與彼等相應﹝蓋指因位﹞。
【論文】
四‧叁叁四 此中「俱」言,顯相應義。謂從無始,至未轉依,此意任運恒緣藏識,與四根本煩惱相應。
【疏翼】
第一解總句「四煩惱常俱」中,第二別解「俱」言。
【述記‧卷二十八】
釋頌「俱」言,顯非余義。顯與四種相應位次、行相、所由。
相應五義,如第八識處,即第叁卷說[12]。此初五字且解「俱」字及因解「四」,非一法故。「煩惱」後辨。
【疏翼】
以上第一釋頌文中,第一解總句「四煩惱常俱」訖。
【論文】
四‧叁叁五 其四者何?
【疏翼】
第一釋頌文中,第二顯別句﹝第六、第七句﹞列四煩惱。文分爲叁︰一、問起,二、舉二句頌作答,叁、解「並」等字。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八】
下、列別名釋次二句[13]。
問起列名。
【論文】
四‧叁叁六 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是名四種。
【疏翼】
第二顯別句列四煩惱中,第二舉二句頌作答。于中有二,此初列頌名。
【述記‧卷二十八】
舉頌第六、第七句[14]答。于中有二︰初、列頌名,後、依列別釋。
此以無明爲本,因先有故,先說無明;後叁,果故,後說余叁。諸論先陳其果,後說其因,以尤重故。
【論文】
四‧叁叁七 我癡者,謂無明──愚于我相,迷無我理,故名我癡;我見者,謂我執──于非我法妄計爲我,故名我見。
【疏翼】
第二舉二句頌作答中,第二依列別釋。于中又二︰一、解「我癡」、「我見」,二、解「我慢」、「我愛」。此即初文。
【述記‧卷二十八】
釋二種名,如論可解。
其無明相,《瑜伽》第十[15],及《緣起經》[16]、《對法》第一[17]、第四[18]、《顯揚》第一等[19]解。並諸無明相攝,不共無明等,如下[20]證中說。
【論文】
四‧叁叁八 我慢者,謂倨傲──恃所執我,令心高舉,故名我慢;我愛者,謂我貪──于所執我深生耽著,故名我愛。
【疏翼】
第二依列別釋中,第二解「我慢」、「我愛」。
【述記‧卷二十八】
釋此二名,亦如後卷[21]。
「倨」者,倚恃;「傲」者,傲憚。
其我愛如第十《瑜伽》[22]、《對法》第一[23]、第六[24]、《顯揚》第一[25]等說。
我慢、我見,並如五十五[26]、五十八[27]等說。
【疏翼】
以上第二顯別第六第七句頌中,第二舉二句頌作答訖。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一雲︰
雖已總說,未知差別;今顯差別。頌曰︰謂我見、我癡﹝梵本、藏文作「我見、我癡」;漢譯「我見」在後﹞、我慢、我愛。
論曰︰于諸取蘊、隨觀爲我,名爲我見,即是薩迦耶見義。癡者,謂無知,于我無知,名爲我癡。我慢者,謂思量我所有境,即是計我起慢義。我愛者,謂于我貪著,即是喜樂我義。此中若愚于阿賴耶識自性者,即于阿賴耶識,生起我見。由隨觀爲我故,令心高舉,是名我慢。由有此叁故,于所思量爲我事愛著不舍,是名我愛。
複說頌曰︰由無明、我見、我慢、我愛四,令意常染汙,思量我爲相,能作顛倒因。此意恒染汙,善、無記心時,常爲我執因。
【論文】
四‧叁叁九 「並」,表慢、愛,有見、慢俱,遮余部執無相應義。
【疏翼】
第二顯第六第七句頌中,第叁、解「並」等字。
【述記‧卷二十八】
自下第叁、解「並」等字。
前頌中雲︰「並我慢我愛」。今解彼「並」字,謂頌「並」字表「慢、愛」二法與「見」俱起,「愛」與「慢」俱起。
今此通言,雲「表慢、愛有見、慢俱」,意遮薩婆多等,無相應義。彼不許相應,各自力起。大乘相應,如下[28]當解。
【疏翼】
以上第一釋頌文中,第二顯第六第七二別句列四煩惱訖。
【論文】
四‧叁四○ 此四常起,…
《成唯識論疏翼 第二冊 卷四 十一、合解自性行相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