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_《般若經》──甚深之一切法空
第四節 空之發展與類集(p.155〜p.167)
一、大乘《般若經》的特色(p.155〜p.156)
(一)《般若經》以超越名、相、分別的涅槃,也就是釋迦如來的自證爲根本立場。依此來觀一切法,有爲與無爲不二,生死與涅槃不二,一切是無二無別,「絕諸戲論」。以此來化導,就不如釋尊那樣的教化,不從無常、苦入手,而直從空、無相、無願等入門,這是「大乘佛法」──《般若經》的特色。
(二)表示這一內容的,如上文引述1,有空、無相、無願、不起、不生、無所有、遠離、寂靜、如、法界、實際等種種異名,而《般若經》所獨到發揚的,是空──一切法空。
(叁)本來,《般若經》不是非說「空」不可的,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全經但說「無相」,竟沒有一個「空」字。2
(四)被推定爲「原始般若」的,《道行般若經》的〈道行品〉,也沒有說到「空」,只說「離」、「無所有」、「無生」、「無性」、「不可得」等。
二、「空」義在「下本般若」中的發展(p.156~p.157)
(一)「下本般若」說到了「空」,起初說:「以空法住般若波羅蜜」3。
什麼是「安住空法」?經4上說:不住一切法;不住一切法的常與無常,樂與苦,淨與不淨,我與無我,空與不空(「中本般若」5更不住寂滅與不寂滅,遠離與不遠離)。
(二)須菩提說:甚深法是隨順一切法的;是(甚深)法無障礙處,是法無生,是法無處[足迹]。諸天子聽了,贊歎說:「長老須菩提爲隨佛生;有所說法,皆爲空故。」6 「皆爲空故」7,玄奘譯爲「一切皆與空相應故」8。
這可見經文所說的無障礙處,無生,無處,都與空相應,可說都是空義。
(叁)釋提桓因說:「須菩提!如(汝)所說者,皆因于空」9。
「皆因于空」,是說須菩提安住空法,本著空的體悟而說法,所以一切(境)法,所行法,所得(果)法,得法者,都無所得。
(四)依據這幾則經文,及上所引法空性的種種異名10,可知「下本般若」所說的,是在般若的實踐中,明甚深空性。甚深空性,經聽聞、思惟、觀察,而到達無生法忍的徹悟。
叁、「空」義在「中本般若」中的發展與類集(p.157〜p.160)
到了「中本般若」,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將種種空類集起來。「中本般若」是應該分爲叁分的。
〔依《摩诃般若波羅蜜經》來說,全經九十品,可以分爲叁分:前分、中分、後分〕
【(一)「中本般若」〈前分〉中「空」之類集】
經中雖並舉叁解脫門,卻更重視「空」
〈前分〉:經上說:「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相應,所謂空、無相、無作」。雖並舉叁解脫門,卻更重視「空」,所以說:「是空相應,名爲第一相應」。「于諸相應中爲最第一相應,所謂空相應」11。
「七空」之類集:
A、《大品般若經》: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卷1〈習應品第3〉(大正8,222c28~223a1)說:
「菩薩摩诃薩行般若波羅蜜,習應七空,所謂:性空、自相空、諸法空、無所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
「七空」,是「中本般若」所共說的,但《放光般若波羅蜜經》,《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12、〈第叁分〉13,都沒有列舉七空的名目。
B、《光贊般若波羅蜜經》:
《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列舉了七空的名目:「內空、外空、有空、無空、近空、遠空、真空」(即勝義空)14,又與《摩诃般若波羅蜜經》所說的不同。
C、《放光般若經》:
《放光》等沒有列舉名目,而列出名目的又彼此不同,那「七空」到底是那七種空呢?依經文來觀察,「七空」是總結上文的,如《放光般若經》說:「何謂七?上七事是也」15。上文說習應空,是別觀(1)五蘊空,(2)十二處空,(3)十八界空,(4)四谛空,(5)十二緣起空,(6)一切法(若有爲、若無爲)空,(7)本性空。
這就是〈前分〉所說的七空吧!
【(二)「中本般若」〈後分〉中「空」之類集】
十四空(以「一切法空」爲最末):
「中本般若」的〈後分〉,有十四種空的類集,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叁分〉卷523,大正7,682b)說:
「菩薩摩诃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觀〔1〕內空內空性不可得,觀〔2〕外空外空性不可得,觀〔3〕內外空內外空性不可得,觀〔4〕大空大空性不可得,觀〔5〕空空空空性不可得,觀〔6〕勝義空勝義空性不可得,觀〔7〕有爲空有爲空性不可得,觀〔8〕無爲空無爲空性不可得,觀〔9〕畢竟空畢竟空性不可得,觀〔10〕無際空無際空性不可得,觀〔11〕無散空無散空性不可得,觀〔12〕本性空本性空性不可得,觀〔13〕相空相空性不可得,觀〔14〕一切法空一切法空性不可得;是菩薩摩诃薩安住如是十四空中」。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二分本〉,《放光般若經》,《摩诃般若經》,與〈叁分本〉相當的經文,都明確的說到了「十四空」,這是以「一切法空」爲最後的16。
另一種十四空的分類(以「自相空」爲最末)
此外,《摩诃般若波羅蜜經》說到:「一切法以〔1〕內空故空,〔2〕外空故空,〔3〕內外空故空,〔4〕空空、(〔5〕大空、〔6〕第一義空)、〔7〕有爲空、〔8〕無爲空、〔9〕畢竟空、〔10〕無始空、〔11〕散空、〔12〕性空、〔13〕一切法空、〔14〕自相空故空」17。
這也是十四空,但脫落了「大空」與「第一義空」。這是以「一切法空」在前,「自相空」在後的十四空。
《大般若經》的〈第二分〉、〈第叁分〉,也都是這樣的,只是簡略的說:「由內空故空,如是乃至(由自)相空故空」18。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的〈歎淨品第42〉(屬于〈中分〉),也有以「自相空」爲後的十四空;《大般若經》〈第二分〉相同19。但〈第叁分〉與《放光般若經》都沒有。所以十四空是〈後分〉的類集,這是後來被移寫到〈中分〉去的。
十四空的組集成立,爲以後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的基礎。
【(叁)「中本般若」〈中分〉中「空」之類集】
「十六空」
十六空,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叁分〉。在〈中分〉說明「大乘相」時,立十六空(〈叁分〉處處說十六空)。十六空是:在十四空的最後「一切法空」下,加「無性空」與「無性自性空」20。
但在〈緣起品〉的「勸學般若」中,十六空以下,又說「及所緣空、增上空等,無空等」21,這是值得注意的。
「十八空」
〈中分〉「大乘相」所說的空
十八空,是《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在〈中分〉「大乘相」中,立十八空;這是在十六空中,插入了「不可得空」 與「自性空」。同屬于「中本般若」的《摩诃般若經》,《放光般若經》,《光贊般若經》,也同樣的立十八空22。 [Table]
「勸學般若」處所說的空
在「勸學般若」處,《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立二十空23(與〈上本般若〉同)。
《摩诃般若經》,也是十八空24。
《放光般若經》中,脫落了「內外空」,「自相空」,「自性空」,「無性自性空」,僅有十四種空25。
《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在〈勸學〉中,卻提到了「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究竟之空」(畢竟空)、「所有空」、「無有空」、「有爲空」、「無爲空」、「真空」(勝義空)、「無祠祀空」、「無因緣空」、「因緣空」、「自然 相空」(自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所有空」(無性空)、「自然空」(自性空)、「無形自然空」(無性自性空)、「因緣威神空」──二十一種空26。
與十八空相比對,少了「無際空」、「散空」與「本性空」,卻又多出了「所有空」、「無有空」、「無祠祀空」、「無因緣空」、「因緣空」、「因緣威神空」。
[Table]
《光贊般若波羅蜜經》出現「二十一空」的原因:
《光贊般若波羅蜜經》這一非常不同,可與〈第叁分〉比較的,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79(大正7,430c)說:
「通達內空、外空……無性自性空,及所緣空、增上空等,無空等」。
〈第叁分〉所說的「所緣空」、「增上(緣)空」,與《光贊般若》的「因緣空」、「無因緣空」、「因緣威神空」,不是有類似的意義嗎!
原來,在勸學般若中,這部分經文的次第,各種經本是這樣的27: [Table]
依此可見,在十八空下,應該是四緣,而《光贊般若》及〈第叁分〉,卻把「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等,也誤作空的一項了。這一定是梵本傳寫的錯失,是不足爲據的。
至于〈第叁分〉所說的「無空等」,那是十八空以外的,「有性空」、「無性空」、「自性空」、「他性空」的略舉。
四、「空」義在「上本般若」中的發展與類集(p.161~p.162)
【(一)「空」義在「上本般若」中,從「十八空」演化爲「二十空」的過程】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初分〉(「上本般若」),對原有的「自相空」(或作「相空」或「自共相空」),分立爲「自相空」與「共相空」──二空。原有的「散空」(或作「無散空」或「散無散空」),分立爲「散空」與「無變異空」──二空。這樣,十八空就演化爲二十空28。
「中本般若」所有的七空,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上本般若」一律改寫爲二十空,于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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