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門論》探微
作者:姚南強
陳那的《正理門論》是叁支新因明的第一部代表作,集中體現了陳那前期因明思想,並成爲漢傳因明的主要經典。
長期以來,因其言簡義奧,索解爲難,故研究者甚鮮。
本文在對《理門論》的邏輯結構進行分析的基礎上。
以現代邏輯爲工具,以比較研究爲方法,對其中所反映的陳那因明的推理基礎、認識論前提、推理形式及推理的有效性等問題作了較全面的剖析。揭示了作爲世界叁大邏輯起源的
古印度因明與古希臘以及中國古代的邏輯一樣,都是從類推理發展而成的,從而說明了人類思維具有共同性,也證明了東方文明對邏輯發展的貢獻。
由於對《理門論》中豐富的邏輯思想了解不夠,在國內外一些學者中有一種貶陳那褒法稱的偏向,其實,法稱的貢獻主要在認識論方面,陳那才是首先使因明成爲一個獨立學科的人,《理門論》正體現了這一點。
作者還認爲,《理門論》不僅是漢傳因明的直接淵源,與藏傳因明也有其內在的邏輯聯系,這正是現代因明研究中的一大課題,有待於我們去開拓和挖掘。
因明本來是知識論(認識論)、邏輯學和論辯術叁者的共生體。古因明對論辯的規則、方法有詳盡的闡述,也有邏輯學和認識論的內容。陳那的新因明才第一次形成了一個獨立的,比較完整的邏輯學體系,並由天主的《入論》進一步系統化。這也是漢傳因明的主要內容。
《理門論》是陳那的前期著作,完整地反映了陳那的邏輯思想。長期以來,因其深奧難讀,國內外研究者寥如晨星,本文正是想在這個相對來說較爲薄弱的研究領域裏作一些
探索性的工作。
本文側重於分析《理門論》的邏輯前提,邏輯結構,論證的本質和形式,及其有效性問題。
一、陳那因明的認識論前提
形式邏輯不能解決內容的問題,因此作爲邏輯推理的前提是否真實只有通過哲學認識論才能解答。因明是推理,又是論證,更強調保證前提(論據)的真實性。陳那的叁支作法主要是演繹,但又帶有歸納。無論是演繹還是歸納,其結論的可靠性都離不開前提的真實性。因此,了解一下陳那因明的認識論前提是十分必要的。可是在《理門論》中,這一部分的敘述比較簡略,必須聯系陳那的《集量論》《觀所緣緣論》等其他著作一起來分析,才能把問題講清楚。
(一)認識對象──「萬法唯識」
陳那在佛學上屬於唯識宗。唯識宗認爲,外部的物質世界是虛幻不實的:「世間聖教說有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l)主、客體的區分不過「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2)「唯識宗把「真實」分爲四個層次,即世間極成真實、道理極成真實,煩惱淨極成真實、所知障淨極成真實。(3)這與古希臘柏拉圖理念論中的四個世界的劃分有點相似。第一是世俗的真,第二種是世俗和佛理認識上的真。這二種真實,雖然不屬於「錯亂」,但從根本上說仍是一種「假定」的真,仍「不離虛妄」。而只有後二種真實才是真正的真實。《集量論》認爲,只有如來才能「由因果功德圓滿門中禮贊成爲定量。」
這種真如狀態大致相當於黑格爾的絕對精神,但這種「絕對」又是超驗的,是不可能通過感性或理性來把握,甚至是根本不能言說的,只能靠神秘的某種直覺來領悟。────────────(1、2)《大正藏》第 31卷P.1,《成唯識論》卷 1。( 3 ) 見《瑜伽師地論》,本地分中的<真實義品>。
因明的現量和比量主要是認識前二種經驗世界的真,而且正是在這種經驗之真中了悟到世界本質上的「妄」,從而爲最終達到「真如」掃清道路。在藏傳因明中,宗喀巴也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把因明看作達到內明的必由之路。在這一點上又與康德相通。康德也承認有一個彼岸的,不可知的「自在之物」,理性只是反映了自由之物的現象,而理性一旦試圖要去把握自在之物本身,就會形成「二律背反」,只有依靠信仰才能達到彼岸。不同的是,康德的自在之物像是一種物質實體,而唯識宗的「真如」只是一種精神本體。
既然真理不可能被理性所認識,那麽因明的推理,證明又有什麽用處呢
用處還是有的,這好比是「一塊寶石藏在密室中,但從鎖孔中泄出光來。給人看見了,他便向那光走去,誤執光便是寶石,但他仍達到了那寶石。(4)「因明的功能就在於排除「誤執」,引導人們接近「真如」。
陳那在這一哲學前提上是嚴格恪守唯識宗的立場,並貫穿在他的現量和比量的學說之中。
(二)陳那對帶相說和自證說的改造
主、客體能否同一和如何同一,是認識論的中心議題。一方面,主體是如何反映、把握客體的,這在因明是「帶相說」; 另一方面,主體又是何以確知已把握對象,這在因明是「自證說」。
帶相說最初由經部提出,「他們認爲心法生時必定變帶所緣境界的表象,成爲心法的相分」,「此說原來和經部根境爲先,後方識了的理論相照應(因爲境在過去,所以識了之時須有變帶行相以爲媒介了 ) 」。(5)對此,世親在《俱舍論》的「破我品」中介紹說 :「……如是識生,雖無所作,而似境故,說名了境,如何似境,謂帶彼相。」
陳那引入了帶相說,但從唯識的立場作了改造。他在《觀所緣緣論》中說 :「所緣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令能緣識托彼而生,內色如外現,爲識所緣緣,許彼相在識,及能生識故」。(6)意思是說 : 第一、人的認識過程是這樣的 : 由能緣識依托第八識所變的相分( 即所謂「本質」)而變似其相,如以眼、耳、鼻、舌、身五識而言。即是依仗第八器界相爲本質而變似色、聲、香、味、觸等親相分(自識所變者名親相分,亦名影像相),────────────(4)迦衍達《正理谕飾》p.281。則引自《世界宗教研究》
1989年第2期P.55。(5)見呂 《印度佛學源流略講)p.317~318。(6)《大正藏》第31卷 p.888~889。
從而爲自識的見分所緣慮( 即知與觀) 。
第二、所緣的相分,本身是「內色外現」,彷佛是外境,其
實仍在識內。
陳那在《集量論》中進一步指出,「境者,謂色等識者,謂顯現彼。識者,即與境相類似之識。凡識者,皆現彼義及自體。不爾境體即識體者,二者應成無別,或則後時生識,應不得取昔境。何以故。非彼境界故,以是凡識應具二相。(7)這裏陳那明確反對經部的境先識後觀點,認爲境和識是一體,是識同時顯現的二相,這正是堅持了唯識論的立場。《理門論》中也有類似的反映:「唯內證言,是色根境界。」意思是說,現量其實是以五識所具有的見分(認識主體)親緣五識所變現的相分(認識對象),而且是遠離名言概念的,此色境屬於眼根作用的範圍。
由此可見,陳那的帶相說與經部有原則區別,是以唯論識加以改造後的帶相說。相反,法稱仍堅持了經部的帶相說,並有所發展,爲後期經部師所信奉。(8)
在認識中,主體又是如何確認對對象的把握呢
作爲佛教哲學,當然不可能提出真理的實踐標准。經部是用「自證說」來解答這一問題的 :「譬如火點著時,一時間便照見了它自身和瓶等物體; 又像聲音發出時,也是一時表白了自己和各種語義 ;意識正是這樣,生起的時候了別境界也了別自體,所以應該有自證這一回事。(9)呂 先生還舉例說:「譬如眼見色象覺得賞心悅目,在這見色的時候,不但是了解對象爲色,並且還了解是「見」;又在覺得愉快的時候,也了解這是愉快之「感」」。(10)從這個例子看,自證不僅是對認識對象,而且是對主體的認識活動,主體的認識感受的自我證知,是「叁合一」的自證。
陳那接受並改造了自證說:在《理門論》中,把「自證分現量」列爲四種現量之一,並進一步從量果關系上進行了發揮。《理門論》雲 :「又於此中無別量果,以即此體似義生故,似有用故,假說爲量」。這是說,量果(認識的結果)不在別的地方,就在心中(自證義) 因爲能量與所量都離不開自證分,它們都可以稱之爲現量。《集量論》更爲明確 :「此中所說量果,非如外道所計,離能量外別有量果,是即能量心(不離於能量) 而爲量果」,「以識緣境,了境即果」。(ll)這是說,心法生起之時即自然地顯現出它自身和境界(認識主體和對象)兩部分從而各有了別,作爲認識的功能就是「量智」,作爲認識之成果即是「量果」。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在自證上────────────(7)呂 《集量論釋略抄》p.11。(8)見呂 《印度佛學源流略講》p.20。(9)同上,p.319。
(10)《因明論文集》p.l95。
(11)法尊《集量論略解》p.6。
說,陳那也貫徹了他的唯識論觀點。
(叁)關於現量和「無錯亂」要求
什麽是現量
《理門論》曰 : 「謂若有智於色等境,遠離一切種類、名言、假立、無異、諸門分別,由不共緣,現現別轉,故名現量。」意思是說,現量就是以正智去認識色、聲、香、味等境中的自相,並且不介入一切種類和概念名稱等主觀上的區分──五識的見分與相分間的「緣」是各別進行的,互不相染,互不聯系,這叫做現量。由此可知,陳那的現量是指純感覺,不但要遠離名言種類的區別,感覺之間也不能相互聯系。實際上陳那的現量是排斥「知覺」和「表象」的:
「離分別」是陳那對現量的根本要求,但在《集量論》中他又把「錯亂」列爲第七種似現量 :「迷亂世俗智,比與所比生,憶念及希求,似現有翳膜」。(12)其中前六種《理門論》稱之爲 :「憶念、比度、希求、疑智、惑亂智……世俗有」。沒有提到的第七種「有翳膜」者,是指白內障患者好像會看見空中有蓮花,車輪邊上長毛,月亮成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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