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吉藏叁谛說初探(釋如戒)▪P3

  ..續本文上一頁)部分,吉藏認爲:成實師以爲二谛各是實有其性的,而計執因緣所生法是存在的,即是空意。而空即是假有之意──成實師的二谛(真谛:空;俗谛:有)相即之意。因此,吉藏借「中道」以彈破實有「二谛」。

  從「破病漸舍釋」的說明中,吉藏借由「因緣」、「空」、「假」以及「中道」四個層次面,逐次地彈破其實有的計執。此中,可明顯地看出衆生的執取過程的粗、細。另一方面,似乎也可以說明其實踐體驗的不同層次或次第。有關「破病漸舍釋」的內容,可如下圖表示:

  p. 305

  2.依因緣正義釋

  有關「依因緣正義釋」,《中觀論疏》卷第十本中,吉藏曾說明如下: (a)所言因緣所生法者,……此即是空者。以所生是能所,能所不自所。不自所則不所,是故所空也。(b)亦爲是假名者,空所不自所,故不所;(c)所空不自空,故不空。(d)不知何以目之,故雲假名說空所,假名說所空。(e)此空所、所空,皆是無名相中,爲引導衆生故假名說耳。(f)問:何故假名說空所、所空耶?答:欲爲令因空所悟不所,由所空悟不空,故言亦是中道義。以空所不所,所空不空故即中道。[27]在上述引文中,

  p. 306

  吉藏所使用的語彙中,實在使人難以了解其中所要表述的義涵,今筆者嘗試去解讀。在(a)當中,吉藏所要論證的「所」生是空性的。吉藏是依于「能」和「所」的因緣性──關系性,而論證「所」的「不自」──無自性,進而論斷此是「所空」。[28]而(b)所要論證的是,在(a)當中的「所」、「空」的雙重否定。也就是說,「空」和「所」是因緣生──「空所」。如果,「空」和「所」是因緣生,又前述「所」是無自性的,因此,此「空所」是「不所」。(c)相反地,「空」是借由「所」與「因緣」上而成立的,那末,「空」也是無自性的,因此,「空」是「不空」。(d)是在說明:「空」和「所」是言說不到它,分別心推度不到它,它是超越其本來的概念。但爲了度脫衆生,不得已即衆生固有的名言而巧用安立爲空所、所空。(e)這空所、所空本是「無名相」,但因衆生皆是依于名相而行,故聖者們便也假名相說。(f)聖者們說空所、所空的用意是在于:從「空」和「所」(=有)是因緣所成,因此,所→無自性→不所;空→無自性→不空。其次,假名安立的所(=有)和空,本是不所(=不有)、不空,故泯除所和空的二見,則不所、不空所成的「中道」理成。

  由這段引文所闡述的「依因緣正義釋」中,我們可以發見:吉藏自家所主張的「依因緣正義釋」是以有、無爲「假」,非有、非無爲「中」的「中假義」爲其诠釋的主軸。(請參照:(e)、(f))

  3.中假義釋

  對于第十八偈的另一诠釋方式──中假義釋,在《中觀論疏》卷第十本當中,曾作如下說明: 「因緣所生法」,此牒「世俗谛」。「我說即是空」,此明「第一義谛」。「亦爲是假名」,釋上二谛並皆是假。即雲:「衆緣所生法,

  p. 307

  我說即是空」,此是有宛然而空,故空不自空,名爲「假空」;空宛然而有,有不自有,名爲「假有」。「亦爲是中道義」者,說空、有假名爲中道。明「假有」不住有,故有「非有」;「假空」不住空,故空「非空」。非空、非有是中道。[29]引文中,吉藏以「中假義」诠釋第十八偈的內容其結構可如下圖所示:

  從上述「中假義釋」中,第叁句的「亦爲是假名」這是抒表其第一、二句的有、空是「假名」──「二谛並是假」。進而證成第四句的「中道」──「說空、有是假名爲表中道」。那末,這樣子看來,吉藏似乎有傾向將此第十八偈頌視爲叁谛的趣向。簡言之,也就是有、空、非有非空(中道)叁者;只不過吉藏在此的作法,並非是離空、有之外,而另有一第叁谛的「中(道)谛」。吉藏是將二谛均是一種隨宜下施設、安立的教化,此中所要呈顯的是「中道」──二谛相即的理教義。換言之,吉藏的「中假義釋」,似乎流露出二谛(真、俗谛;有、無)與中道(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谛)二者間的「中假」關系,彷佛有著空、假、中叁谛的影子。有關于這一部分的內容,或許從下一小節「叁是釋」當中,將能更明顯地看出這一傾向。

  4.叁是義釋

  在《中觀論疏》卷第十本中,對〈觀四谛品〉第十八偈的第四種釋──叁是義,曾作如是诠釋: 今示因緣所生法是于叁是:一、因緣生法是畢竟空,所以然者,若有自性,則不從因緣,即從因緣生,即是無自性,所以「是空」。

  p. 308

  「亦爲是假名」者,示第二是,明因緣生法亦是假名;所以稱假者,前明因緣生法,我說是空,然因緣既本不有今亦不空,非空非有,不知何以目之,故名「假名」說有,亦「假名」說空。「亦是中道義」者,示第叁是,明因緣生法亦是中道;因緣生法無有自性故空,所以非有;既其非有,亦複非空,非空非有,故名「中道」。[30]引文中,吉藏以「叁是義」诠釋第十八偈的內容,其結構可如下圖所示:

  從吉藏的「叁是義」所诠釋的第十八偈看來,似乎是將本頌的「因緣所生法」視爲「主語」看待,而將「空」、「假名」、「中道」叁詞語是作爲「因緣所生法」的「謂詞」。如果我們將吉藏「叁是義釋」所诠釋的第十八偈的內容稍作整理,那末,主語皆是「因緣所生法」的結構將會更明顯地看出,茲列如下圖所示:

  一、因緣生法是畢竟空…………………………………………………………

  「亦爲是假名」者,示第二是,明因緣生法亦是假名………………………

  「亦是中道義」者,示第叁是,明因緣生法亦是中道………………………

  再者,吉藏在诠釋第十八偈時,也曾對本偈作一判攝,他說:

  p. 309

  初偈(=第十八偈)明因緣生法離斷、常過。[31]

  依于上述引文以及吉藏「叁是義釋」的結構看來,吉藏自身是將「因緣所生法」視爲「主語」解,此點應是無疑。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從《中觀論疏》卷第一本中,吉藏在闡述〈觀因緣品〉時,曾以五門來诠釋「因緣」,其中「釋名門第叁」說:

  問:雲何名爲因緣?

  答:依下偈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略明「因緣」凡有叁義:一者、因緣即空義。以因緣所生法即是寂滅性,故知因緣即是空義。

  二者,因緣是假義。既無自性故,不得言「有」──空亦複空故;不得言「空」,爲化衆生故,以假名說,故因緣是假義。

  叁者,因緣是中道義。即此因緣離于二邊故,名爲中道。

  [32]以及比《中觀論疏》更早先的《二谛義》卷上,也曾簡扼地說到: 如《中論》〔〈觀四谛品〉第十八偈〕所說: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即是假名,即是中道。[33] 至此,從吉藏《二谛義》與《中觀論疏》中,可以清楚地看出:(1)吉藏將本偈作「叁是」解釋時,是以「因緣所生法」作一「主語」解;(2)作「叁是」解時,吉藏似乎是將空、假名與中道叁者同是「緣起」的同義語看待。換言之,在吉藏的思想裏,「緣起」、「空」、「假名」與「中道」

  p. 310

  這四個概念所指謂的是有著共同意趣,也就是說:此四者只不過是「異名同義。」[34]

  那末,我們也不難想象到:吉藏事必將這四個概念之間作一相攝的工作。只不過將原先「因緣所生法」這一「主語」,進而強調以主語皆是「法」,而推出、證成一切法無一不是緣起、空、假名、中道的圓融相即的思想。這如《中觀論疏》卷第十本雲: 既「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亦未曾有一法,不是空、不是假、不是中。今略舉一〔說〕耳。[35]從引文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吉藏對于第十八偈的解讀,最後似乎是有歸結、成立叁谛說的圓融傾向。但是,吉藏會作這樣的解讀,筆者以爲:

  p. 311

  或許吉藏自身是以「因緣所生法」爲「主語」,而進行說明:此一「因緣所生法」所描述的整個言說過程(假名),與所要指謂的是在超越一切分別戲論(空)的唯證境地(中道)。這叁者(空、假名、中道)的關系並非是「隔曆」的,彼此之間是不可分割。又,吉藏對此叁是義之見解,或許可說來自于攝山大師僧朗和山中師僧诠以來,就著重于實踐之內證有關吧。[36]

  另外需說明的是:吉藏「叁是義」的诠釋主軸似乎是建立于「中假義」上。如果我們將吉藏「叁是義」與「中假義」的第叁句──「亦爲是假名」作一比對,我們將會發見:「叁是義」與「中假義」的第叁句,同是著手于前二句的因緣生法(有)和空,進而依據前二句的雙重否定而證成第四句的「中道」義。另一方面,吉藏對第十八偈的诠釋核心──「中假義」,也與青目釋所闡述的略有些許不同。今將青目釋文引述如下: 「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何以故?衆緣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屬因緣,故無自性,無自性故空。空亦複空,但爲引導衆生,故以假名說。離有、無二邊,故名中道。[37]此中,吉藏與青目釋二者對第十八偈比較不同的是:關于第四句的「中道」。青目釋認爲:舉凡一切是緣生無實自性者都名之爲「空」;而「空」並非是空無所有或是一切都不存在的含義。但另一方面欲示諸法實相,爲衆生契悟實相之體,就不能不遷就世人之識見而有所「言說」──這可從「空亦複空」的說明中,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青目釋所要表示的意味是爲拔其「空見」。「空」並非是實體詞,它僅是抒義詞而已。而「空」之自身是離卻有、無二邊,因此名爲中道。但是,吉藏的中道論,

  p. 312

  是立足于「假名」的思想,以「假名」攝前二句,借由前二句的否定而證成中道。二者所證成的中道觀,其差異處是:一是立足于空〔性〕(青目)明中道;一是立足于假名(吉藏)而說明中道。

  總上所述的四種釋…

《吉藏叁谛說初探(釋如戒)》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