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問答類編 (持戒第五)
李炳南老居士解答
五、持戒
問:受戒者萬一犯戒之時,要用什麼辦法?(莊慶賢)
答:向得戒師或法師,發露忏悔,哀求重受爲宜。
問:談戀愛是否算邪淫?(楊德榮)
答:未訂婚者,專對一人,以禮貌求偶,而不及亂,世法所許,自不曰邪淫。反以上所舉四端,即是邪淫。
問:“開遮持犯”怎麼解說?(王平郎)
答:此對戒相而言,開者允許通融,遮者禁止勿作,屬于教方。持者守而勿失,犯者違犯其製,此屬于行方。
問:有人說持戒時不可吃蒜蔥韭菜,是實否?爲何戒食?(施萬進)
答:蔥韭薤蒜興蕖,爲葷性植物,氣味惡臭。食之昏人神智,且有生淫增恚之害,故持戒者遠之。
問:佛理有:“過去父母故不應食肉”一則。由此觀來,難道連娶妻都不應該嗎?(因怕娶著過去父母故也)。(葉慶春)
答:食肉爲樂口腹,是貪味欲之事,本能避免,以代替品多故,不妨可戒即戒也。娶妻求傳嗣,是俗家之倫常,無可避免,以不了聖法故,只得在俗言俗也。
問:吃雞蛋類的東西是否亦在戒之內?(劉澤中)
答:雞蛋無雄雞群中所産者無生命,可暫爲通融。否則是殺生也。卵中有胚盤者,是爲雄雞所乘而産者。
問:五淨肉是什麼?何以佛徒可以吃?(陳榮進)
答:不見殺、不聞殺聲、不爲我殺、自死、鳥殘等五種肉,爲之五淨肉。衆生爲口腹之欲,不惜殺他,是殘忍之行也。但習氣已久,視若固然,若使驟斷,有不能者,佛設此方便之法,先使其慈悲之心發生,再令從此漸漸增長,自能達到不食,亦是登高自卑之義耳。
問:殺害毒蛇毒蟲一類的動物是否犯戒?(振邦)
答:他不犯人,何必害他?既起殺心,又作殺行,非犯戒而何?豈不聞安禅可製毒龍,說法能馴猛虎乎?縱力不及,對此凶毒衆生,防之避之可矣。如必執著殺掉,方爲究竟除害,然則凡受邪淫戒者,何不盡將生殖機構一例宮去?以此爲邪淫之工具也。思此便釋然矣。
問:吃長素是否可吃牛奶?(杜自然)
答:可飲牛奶以不殺生故。
問:有人問曰:受殺戒可以暫時食五淨肉否?因負一家之主,兼作生意對社會上不得已也。(鍾添登)
答:可以暫食。
問:有病吃藥,方劑裏有動物,是不是殺生?(鄧慧心)
答:新殺生作藥卻不相宜,如藥店中久已儲備者,與五淨肉意同,不得已時,可方便通融,能發心與他念佛,反有功德。
問:在家修行人受戒最高限度可以受幾戒?(周慧德)
答:菩薩戒十重四十八輕極矣。
問:受五戒者因病飲酒,可否?(鄧慧心)
答:當藥飲可暫通融。
問:受戒最初在印度或是在國內傳起?(莊慶賢)
答:佛藏有叁,曰經律論,律者戒之文也。且經與論,說戒之處亦多,如六度之屍羅波羅密,即其最顯著者。佛藏先出印土,佛戒自然先傳印土。
問:聽有一部分信者說,受戒者一定要素食,但是無素食,信者可以受戒否?(莊慶賢)
答:既受不殺之戒,固不許直殺,從義理而論,凡涉間接殺,幫助殺,贊歎殺,教唆殺,以及製造殺因,製造殺緣等,俱不應爲。不素食者,雖非直接殺生,而是間接殺生,且殺因殺緣,由之而起,故徹底講,持不殺戒,總以素食爲合法。“無素食信者”一語,當系未有素食信心者之意?不受殺戒,而不素食,可暫方便,如受不殺,便是已生信心矣,自然可以請受,但受後貴能持耳。
問:受戒者無意殺害蟲類(蚊蠅蜘蛛等等)有犯戒否?犯戒之時要用什麼方法補救?(莊慶賢)
答:無意爲過失,可對佛前忏悔,及與念佛回向。有意殺生,則爲犯戒,構成罪惡,亦惟忏悔,再行重受,爲補救耳。
問:過午不食,是否有下列幾項利益。1.容易消化,裨益健康?2.所謂“飽暖思淫欲”。過午不食是否爲了寡欲?3.修行人過午不食,是否也許一部分是爲了“節約光陰”的目的?4.餓鬼夜食。過午不食,是否爲了不忍餓鬼聞香見食而受饑火之苦?5.一般的警勸說:“節衣增福,節食增壽”。過午不食,有此利益否?以上幾點,是否正確的論說?若詳說之,還有其他利益否?(真慚愧)
答:過午不食,有原則,亦有附帶利益,印土之製,僧侶乞食,尊者迦留陀夷日暮乞食,曾驚孕婦墮胎,佛製過午不食,與尊舉之第四條皆其原則也。列舉其他皆附帶于己有益。
問:平常夥食不好之處,中午吃得不太飽,如果過午不食,是否有損于健康?(真慚愧)
答:按醫學五髒六腑,皆有主病,胃之病因,曰“胃家實”。如腸中廢物尚未排出,而胃又加填滿,此即病矣,古人攝生,統戒過飽。食宜定量,不擇甘粗,量數既足,不礙健康。非但不礙健康,最低之益,亦減腸胃諸病。
問:“過午不食”的一行,對于居士,是否亦稱重要?(真慚愧)
答:自他二利之事,何限出家在家,但問能爲不能爲,肯不肯爲耳。
問:以“過午不食”之功德,可否回向于“消病,消罪,祈願……”?(真慚愧)
答:善無巨細,皆可回向,不限于某一事也。
問:已受菩薩戒,內有戒殺盜淫妄,亦有過午不食,何以複得持八關齋戒,兩者有何不同,再持午若是牛乳,果子汁,餅幹等,可以吃否?(陳竈)
答:菩薩戒,有出家在家之別,爲普通大戒,終身持受,有遮有開,其性格較寬。八關戒,無出家在家之別,爲加行之戒,限持一日,如犯爲破,其性格較嚴。以殺淫而論,八關只限素食及淫,而無淨肉及邊菜之通融,更無正淫之分。過午不食,在菩薩戒中,法事忙碌,力不能支,可偶飲牛乳,八關則不許,至于餅幹,分明是破矣。
問:弟子已持午,唯尤想棄早餐,日持一食,因有胃病稍感不適,是否可不予理會繼續以往?(龐幹善)
答:過午不食,是佛所製,早時食粥,是佛所許。各叢林及持律者,皆遵而行之,是早粥有益于營養,所謂粥有十益也。如早時飽飯,則無益于衛生,反害于胃,然于佛戒亦無背也。
問:余自幼因病體弱,服食鹿茸成瘾,現每年需食叁、四次,倘受五戒後,不吃會發瘾,吃了又犯戒,受戒後,應該如何辦?(魯開智)
答:鹿茸是藥,果然體弱須此,可以通融服用。
問:忏悔罪孽,因無集體拜忏機會參加,擬改于每日課誦時加念忏悔經文,究有此等經否?如何之處,懇請賜示遵行。(黃涵)
答:居士如已受戒,可探聽何處,實行半月誦儀規,宜往參加,除此集體忏悔者不多,如每日課誦欲作忏,即誦華嚴行願品之“往昔所造諸惡業……”四句便佳,然有進者,真忏悔者,在求諸心,若只尚形式言語,則效力微矣。
問:過午不食在鄉村中,鄉人很親切教我們吃,如果不吃,又怕他再煮附屬品而損福,又怕他反感,如果吃會有什麼罪過?如果在家,在寺廟持過不食而出外弘法時,方便方法可以嗎?慈航法師過午有沒有吃水果及附屬品?(信慧)
答:食爲破齋,有事至人家,宜先聲明,則免麻煩矣。在外弘法,更宜莊嚴,以不食爲佳,如事多言多,慮氣力不支,除十齋日外,可預在佛前禀明,偶爾方便。附屬品爲何物?未言明,不便答。
問:未受五戒但盡可能竭力持戒,其功德可與受戒者均等否?(陳聖音)
答:能自持戒,當然而有功德,若與正式受者相較,則相遜矣。蓋正受者,一有師承,二明戒相,叁有叁寶照臨加被,四發有戒牒可逢佛事得搭袈裟。此言其常,若正受而不能守及不明(戒相),或破或穿,即應別論矣。
問:“不得以指割碗缽食”作何解?爲何不得盜聽比丘誦戒經?(尤彩華)
答:上句“割”疑是錯字,見沙彌律儀中,有“不得以指刮碗缽食”。此言食訖,缽有余粒或汁,用手指入內刮而食之,爲失儀也。比丘戒乃出家衆之大法,必傳者受者,各具種種之因緣,叁師七證,以及相當時間,方得授受,極爲鄭重,求戒者亦極困難,而與在家衆無與焉。應知世間一錢之微,不與而取尚稱盜罪,此乃出家比丘之大法,非白衣之事,竟往潛聽,斯爲大盜,故不宜非分胡爲。
問:八關齋戒怎樣持?何等人才可以?有什麼規律?有何利益?(尤彩華)
答:八關齋戒,乃諸佛盡形壽之大法,我輩不能作到,故有六齋十齋等日行之,即任何一日恭敬持之,亦未嘗不可。持此齋戒,不分在家出家,均可受持,惟須依照儀規,大概此等範本,臺中成功路瑞成書局或有流通。
問:若有佛子,僅有竹木茅舍爲棲身之所,因事先未能防範,發現生了白蟻,除之有違佛戒,不除茅屋將要倒毀,怎麼辦?(翟孟秋)
答:戒之精神,甯舍身命,而不違戒,古事甚多,難以枚舉。假如貧人,只此茅舍,爲愛惜故,可用佛法禱祝驅之。如其不應,是有因果,但宜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也。此在世俗觀之,固爲迂闊之談,然因果自是因果,誰得而消滅之。
問:素食將來有何感應,素食多年,未有大法師傳戒,但自己守戒,有何影響,自守有感應否?(張寬心)
答:素食之人,間接戒殺,有如是善因,自有如是善果,以後定得長壽命少疾病之報,此即是感應之一端。能正式受戒固佳,縱機緣不合,未得受戒,卻已實行戒殺,是雖無其儀,而有其實,功德焉能唐損。古書記載,普通人戒殺放生,尚得種種福報,況佛徒而有修持功者,豈得不召感應。
問:受了戒而不持戒,未受戒心裏持戒,兩者哪一種有功德?(衡钰)
答:未受戒者,而能持戒,當然具有功德!惟不如正式壇受多益耳。蓋正受之時,舉行忏悔,講解律儀,能睹叁寶莊嚴,轉變境界,以及谛聽信受,至誠所感,加被得戒。其受戒而不持者,心存輕慢,知法犯法,造惡而兼破戒,不免罪上加罪矣,遑再論功德哉。
問:受了在家菩薩戒的人,可以任政府調查工作否?(顔佛兆)
答:未嘗不可,但宜居心端正,小心謹慎,不枉不屈,實事求是。倘能質諸鬼神而無愧,揆之戒律而可權,是能守職而不濫,保民而不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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