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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叁十論頌義貫 第叁章 唯識相 第叁節 第叁能變

  第叁節 第叁能變

  前六識與諸心所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叁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論頌

  次第叁能變 差別有六種

  了境爲性相 善不善俱非

  此心所遍行 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 皆叁受相應

  注 釋

  第叁能變:第叁種能變識,即前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差別有六種:差別即類別。謂第叁能變識共有六種,是隨根立名,隨著其識所依的六根之種類不同,而有所異。

  了境爲性相:了境,了別境界。性相,自性與行相。謂前六識的自性與行相,都是了別境界了別境界不但是前六識的自性,而且也是其行相。成唯識論雲:其次言了境爲性相者,此句爲雙顯前六識之自性與行相。因爲所謂識就是以能了別境界爲自性故,即複用彼了境之作業爲其行相故。

  善不善俱非:這句是講前六識的性爲具備了叁性。善不善,即善與不善,亦即善性與惡性。俱非,即非善、非不善,亦即是無記性。此謂前六識之性有善、不善、與無記叁種都有。爲什麼呢?因爲:

  一、若前六識與信等十一種善心所相應時,便是屬于善性所攝。

  二、若前六識與六根本煩惱或二十隨煩惱相應時,即屬于不善性攝。

  叁、若前六識並不與善心所或不善心所相應時,即是無記性攝。

  此心所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這叁句指出與前六識相應的心所。與前六識相應的心所有法共有六類,總共有五十一個:

  一、行心所五個

  二、別境心所五個

  叁、善心所十一個

  四、煩惱心所六個

  五、隨煩惱心所二十個

  六、不定心所四個

  這五十一個心所,全部都能與第六意識相應。至于前五識,則除去慢、疑、惡見叁種根本煩惱、四不定、及十小隨煩惱共十七個,此外的叁十四個心所,都能與前五識相應。

  皆叁受相應:叁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這句是說前六識與叁種受都相應,亦即前六識皆能領納順、違、非順非違的境相。若六識領納順意之境時,即稱爲得樂受;若領納違意之境時,即稱爲得苦受;若領納非違非順之境時,則稱爲不苦不樂受,也就是舍受。前六識對這叁受都相應,故都能領受。

  義 貫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識末那識;至于第叁能變識,其相雲何?以頌答曰:其次說第叁能變識,由其所依根之不同,故其差別相共有六種,故稱爲前六識。此六識以了別境爲其自性及行相。此六識之性爲具備善、不善及善不善俱非非善非不善叁性。此六識之相應心所共有六類:一、

  行,二、別境,叁、善,四、煩惱,五、隨煩惱,六、不定。且此六識皆與苦、樂、舍叁受相應故于叁受皆能領納。

  1·行心所

  論頌 初行觸等

  注 釋

  初行:初,第一。此謂:與前六識相應的心所法之中的第一類心所法,即是五行心所。

  觸等:即指觸、作意、受、想、思五個心所。這五個行心所,在前面第一能變中已解釋過了,請參閱。

  義 貫

  與前六識相應的心所,初第一類爲行心所,包括:觸、作意、受、想、思等五個心所。

  2·別境心所

  論頌 次別境謂欲 勝解念定慧 所緣事不同

  注 釋

  次別境:謂至于別境心所所緣之境,則每一個都各別不同;它們不像行心所,五個皆同緣一境。又,別,亦有特別、特定之義,亦即此五心所,各自皆須緣一特定之情境,方能生起。詳見拙著百法明門論今注 35~40頁。

  謂欲:從這以下的諸心所法,于百法明門論今注中都有詳述,請參閱。然爲方便學者,在此亦依成唯識論而略爲解釋;因爲成唯識論原本正是十大論師對唯識叁十論的釋文,而且讀者因讀本書,即可對成唯識論有個概略地了解,可謂一舉兩得。欲,成唯識論雲:雲何爲欲?于所樂境希望爲性,勤依爲業。欲心所的體性是:對于所愛樂的境界,希求冀望。欲心所的業用爲:它是精進的所依──亦即精進心所須依于欲心所才能生起;換言之,要先有欲心所,才能起精進;若無欲心所,則精進不起來。

  勝解:成唯識論雲:雲何勝解?于決定境印持爲性,不可引轉爲業。勝解心所的體性爲:對于決定境確定是正理、善法、聖法、解脫法等勝解心所能令行者作印可受持即能令人堅決認取、攝受。勝解心所的業用爲:令行者對正理的決定性達到不可引轉動搖──亦即其對已認可受持的正理,無人能再動搖他,如是之解,稱爲勝解,這比信解更進一步,可說是正確、殊勝、堅定的信解。

  念:成唯識論雲:雲何爲念?于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爲性。定依爲業。

  念心所的體性是:對于曾經學習或串習之事,能令行者之心明記不忘。

  念心所的業用爲:能作定的所依──亦即定心所須依于念心所才能生起;也就是說:要先念心所成就了,念念不忘,不失正念、住于正理,才能得定。

  定:成唯識論雲:于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爲性;智依爲業。定心所的體性爲:在所觀的境界上,定心所能令心專注不散。定心所之業用爲:能爲智慧之所依──亦即慧心所須依于定心所才能生起;也就是說:若無定心所,則慧心所失其所依,便不能産生。因此,先要有定心所産生,才能依于定心所而得智慧;此智慧是指佛慧,而非世慧。

  慧:成唯識論雲:雲何爲慧?于所觀境簡擇爲性;斷疑爲業。慧心所的體性是:對于所觀之境,慧心所能令行者作揀別抉擇──因此不會盲從,或不辨善惡邪正,亦不會盲修瞎煉,以有慧故。慧心所的業用爲:能令行者斷諸疑惑,對于正理決定、毫無疑惑所障,故其心智慧明達。

  別境心所所緣事不同:事,即境。如上所說,五個別境心所所緣之境各各不同。如欲心所,只緣所樂境;而勝解心所只緣決定境;念心所只緣曾習境;定心所只緣所觀境;慧心所只緣定中境。這五種心所,各有其各別的所緣境,故稱爲別境心所。

  義 貫

  其次別境心所,謂欲、勝解、念、定、慧,此五心所之所以稱爲別境,是因爲它們各自所緣的事境都不同的緣故。

  3·善心所

  論頌 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叁根

  勤安不放逸 行舍及不害

  注 釋

  善:善心所共有六個。爲何稱爲善?成唯識論雲:唯善心俱,名善心所。這些心所只與善心俱起,善心所不會與惡心或無記心同時存在。亦即,當這些心所生起時,它們都純是善心,不會夾雜著惡心或無記心。

  信:成唯識論雲:雲何爲信?于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爲性,對治不信,樂善爲業。

  信心所的體性是:能令行者對于實有之正法正理、叁寶真淨之德、以及世出世善的有漏、無漏善法,深信自他皆有能力成就,如是深切地忍可,好樂欲求,因而能令心清淨。

  信心所的業用是:能令行者對治不信心所,令他好樂善法。

  依成唯識論,信的差別又有叁種:信實有,謂能令行者于諸法實事理中,得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令行者于叁寶真淨德中,起深信樂故。叁信有能,謂令行者于一切世出世之善法、善事,深信自己有能力,能得、能成,而令他起希望故。信心所由斯能令行者對治不信彼善法的煩惱心;因而令他愛樂證修世出世之善法。

  慚:成唯識論雲:雲何爲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爲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爲業。慚心所的體性是:能令行者依自身的覺知及法的力量,而能尊崇敬重賢聖人及善法。慚心所之業用爲:能令行者以之對治無慚心所,從而止息惡行。

  愧:成唯識論雲:雲何爲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爲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爲業。愧心所的體性是:能令行者依于世間輿論等外在評判之力,因而輕視、及拒斥暴惡之行。愧心所之業用爲:能令行者對治無愧心所,因而止息惡行。慚與愧常相提並論,但實際上,它們的意義是不同的:慚以對己、愧對他人:對自己覺得不好意思,稱爲慚;對別人覺得羞恥,稱爲愧。

  無貪等叁根:無貪等,即指無貪、無瞋、無癡。叁根,即叁善根。無貪、無瞋、無癡叁者合稱爲叁善根。

  無貪:成唯識論雲:雲何無貪?于有有具,無著爲性;對治貪著,作善爲業。無貪心所的體性是:能令行者對于叁界有漏的因與果,不生貪著。無貪心所的業用爲:能令行者以之對治貪著,並令他止惡作善。

  無瞋:成唯識論雲:雲何無瞋?于苦苦具,無恚爲性;對治瞋恚,作善爲業。無瞋心所的體性爲:能令行者對于苦因與苦果,不起瞋恚。無瞋心所的業用爲:能對治瞋恚心所,並令他止惡作善。

  無癡:成唯識論雲:雲何無癡?于諸理事明解爲性;對治愚癡,作善爲業。無癡心所的體性爲:能令行者對于理與事,都能明了理解。無癡心所的業用爲:能令行者以之對治愚癡,並令他止惡作善。

  勤:即精進。成唯識論雲:勤謂精進,于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爲性;對治懈怠,滿善爲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悍表精純,簡淨無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精進心所的體性是:對于修善斷惡的修行之事,能令行者生起勇悍之心。勤心所的業用爲:能令行者以之對治懈怠心所,並令他得以成滿善業。這裏所說的勇,是表示只在勝法上精進,而簡除掉有別于在染法中精進:亦即,在雜染法中努力,不能稱爲精進。此處的悍字表示精純之義,以有別于在無記法中勤行:在無記法中努力地作爲,亦不能稱爲是精進。所以這就顯示:精進只屬善性,至于努力作不善性及無記性之事與行爲,都不能稱爲精進──例如努力求財、努力求名、努力追求五欲等不善業,以及努力作詩填詞、琴棋書畫、雕刻工藝、曆數科技、音樂舞蹈、

  文化科學等。又,精進有五種: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叁、無下精進,四、無退精進,五、無足精進精進而不得少爲足。

  安:即是輕安。成唯識論雲: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惛沈,轉依爲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此轉安適故。

  輕安心所的體性爲:令行者之心遠離粗重煩惱,使身心調暢,而令他堪任有能力受持善法,堪修、堪成,成爲法器。輕安心所之業用爲:能令行者以之對治惛沈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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