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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论颂义贯 第三章 唯识相 第三节 第三能变

  第三节 第三能变

  前六识与诸心所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第三能变其相云何?颂曰:

  论颂

  次第三能变 差别有六种

  了境为性相 善不善俱非

  此心所遍行 别境善烦恼

  随烦恼不定 皆三受相应

  注 释

  第三能变:第三种能变识,即前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差别有六种:差别即类别。谓第三能变识共有六种,是随根立名,随着其识所依的六根之种类不同,而有所异。

  了境为性相:了境,了别境界。性相,自性与行相。谓前六识的自性与行相,都是了别境界了别境界不但是前六识的自性,而且也是其行相。成唯识论云:其次言了境为性相者,此句为双显前六识之自性与行相。因为所谓识就是以能了别境界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了境之作业为其行相故。

  善不善俱非:这句是讲前六识的性为具备了三性。善不善,即善与不善,亦即善性与恶性。俱非,即非善、非不善,亦即是无记性。此谓前六识之性有善、不善、与无记三种都有。为什么呢?因为:

  一、若前六识与信等十一种善心所相应时,便是属于善性所摄。

  二、若前六识与六根本烦恼或二十随烦恼相应时,即属于不善性摄。

  三、若前六识并不与善心所或不善心所相应时,即是无记性摄。

  此心所行,别境善烦恼,随烦恼不定:这三句指出与前六识相应的心所。与前六识相应的心所有法共有六类,总共有五十一个:

  一、行心所五个

  二、别境心所五个

  三、善心所十一个

  四、烦恼心所六个

  五、随烦恼心所二十个

  六、不定心所四个

  这五十一个心所,全部都能与第六意识相应。至于前五识,则除去慢、疑、恶见三种根本烦恼、四不定、及十小随烦恼共十七个,此外的三十四个心所,都能与前五识相应。

  皆三受相应:三受,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这句是说前六识与三种受都相应,亦即前六识皆能领纳顺、违、非顺非违的境相。若六识领纳顺意之境时,即称为得乐受;若领纳违意之境时,即称为得苦受;若领纳非违非顺之境时,则称为不苦不乐受,也就是舍受。前六识对这三受都相应,故都能领受。

  义 贯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识末那识;至于第三能变识,其相云何?以颂答曰:其次说第三能变识,由其所依根之不同,故其差别相共有六种,故称为前六识。此六识以了别境为其自性及行相。此六识之性为具备善、不善及善不善俱非非善非不善三性。此六识之相应心所共有六类:一、

  行,二、别境,三、善,四、烦恼,五、随烦恼,六、不定。且此六识皆与苦、乐、舍三受相应故于三受皆能领纳。

  1·行心所

  论颂 初行触等

  注 释

  初行:初,第一。此谓:与前六识相应的心所法之中的第一类心所法,即是五行心所。

  触等:即指触、作意、受、想、思五个心所。这五个行心所,在前面第一能变中已解释过了,请参阅。

  义 贯

  与前六识相应的心所,初第一类为行心所,包括:触、作意、受、想、思等五个心所。

  2·别境心所

  论颂 次别境谓欲 胜解念定慧 所缘事不同

  注 释

  次别境:谓至于别境心所所缘之境,则每一个都各别不同;它们不像行心所,五个皆同缘一境。又,别,亦有特别、特定之义,亦即此五心所,各自皆须缘一特定之情境,方能生起。详见拙著百法明门论今注 35~40页。

  谓欲:从这以下的诸心所法,于百法明门论今注中都有详述,请参阅。然为方便学者,在此亦依成唯识论而略为解释;因为成唯识论原本正是十大论师对唯识三十论的释文,而且读者因读本书,即可对成唯识论有个概略地了解,可谓一举两得。欲,成唯识论云:云何为欲?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勤依为业。欲心所的体性是:对于所爱乐的境界,希求冀望。欲心所的业用为:它是精进的所依──亦即精进心所须依于欲心所才能生起;换言之,要先有欲心所,才能起精进;若无欲心所,则精进不起来。

  胜解:成唯识论云:云何胜解?于决定境印持为性,不可引转为业。胜解心所的体性为:对于决定境确定是正理、善法、圣法、解脱法等胜解心所能令行者作印可受持即能令人坚决认取、摄受。胜解心所的业用为:令行者对正理的决定性达到不可引转动摇──亦即其对已认可受持的正理,无人能再动摇他,如是之解,称为胜解,这比信解更进一步,可说是正确、殊胜、坚定的信解。

  念:成唯识论云: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

  念心所的体性是:对于曾经学习或串习之事,能令行者之心明记不忘。

  念心所的业用为:能作定的所依──亦即定心所须依于念心所才能生起;也就是说:要先念心所成就了,念念不忘,不失正念、住于正理,才能得定。

  定:成唯识论云: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智依为业。定心所的体性为:在所观的境界上,定心所能令心专注不散。定心所之业用为:能为智慧之所依──亦即慧心所须依于定心所才能生起;也就是说:若无定心所,则慧心所失其所依,便不能产生。因此,先要有定心所产生,才能依于定心所而得智慧;此智慧是指佛慧,而非世慧。

  慧:成唯识论云:云何为慧?于所观境简择为性;断疑为业。慧心所的体性是:对于所观之境,慧心所能令行者作拣别抉择──因此不会盲从,或不辨善恶邪正,亦不会盲修瞎炼,以有慧故。慧心所的业用为:能令行者断诸疑惑,对于正理决定、毫无疑惑所障,故其心智慧明达。

  别境心所所缘事不同:事,即境。如上所说,五个别境心所所缘之境各各不同。如欲心所,只缘所乐境;而胜解心所只缘决定境;念心所只缘曾习境;定心所只缘所观境;慧心所只缘定中境。这五种心所,各有其各别的所缘境,故称为别境心所。

  义 贯

  其次别境心所,谓欲、胜解、念、定、慧,此五心所之所以称为别境,是因为它们各自所缘的事境都不同的缘故。

  3·善心所

  论颂 善谓信惭愧 无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舍及不害

  注 释

  善:善心所共有六个。为何称为善?成唯识论云: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这些心所只与善心俱起,善心所不会与恶心或无记心同时存在。亦即,当这些心所生起时,它们都纯是善心,不会夹杂着恶心或无记心。

  信:成唯识论云:云何为信?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对治不信,乐善为业。

  信心所的体性是:能令行者对于实有之正法正理、三宝真净之德、以及世出世善的有漏、无漏善法,深信自他皆有能力成就,如是深切地忍可,好乐欲求,因而能令心清净。

  信心所的业用是:能令行者对治不信心所,令他好乐善法。

  依成唯识论,信的差别又有三种:信实有,谓能令行者于诸法实事理中,得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谓令行者于三宝真净德中,起深信乐故。三信有能,谓令行者于一切世出世之善法、善事,深信自己有能力,能得、能成,而令他起希望故。信心所由斯能令行者对治不信彼善法的烦恼心;因而令他爱乐证修世出世之善法。

  惭:成唯识论云:云何为惭?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惭心所的体性是:能令行者依自身的觉知及法的力量,而能尊崇敬重贤圣人及善法。惭心所之业用为:能令行者以之对治无惭心所,从而止息恶行。

  愧:成唯识论云:云何为愧?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愧心所的体性是:能令行者依于世间舆论等外在评判之力,因而轻视、及拒斥暴恶之行。愧心所之业用为:能令行者对治无愧心所,因而止息恶行。惭与愧常相提并论,但实际上,它们的意义是不同的:惭以对己、愧对他人:对自己觉得不好意思,称为惭;对别人觉得羞耻,称为愧。

  无贪等三根:无贪等,即指无贪、无瞋、无痴。三根,即三善根。无贪、无瞋、无痴三者合称为三善根。

  无贪:成唯识论云:云何无贪?于有有具,无着为性;对治贪着,作善为业。无贪心所的体性是:能令行者对于三界有漏的因与果,不生贪着。无贪心所的业用为:能令行者以之对治贪着,并令他止恶作善。

  无瞋:成唯识论云:云何无瞋?于苦苦具,无恚为性;对治瞋恚,作善为业。无瞋心所的体性为:能令行者对于苦因与苦果,不起瞋恚。无瞋心所的业用为:能对治瞋恚心所,并令他止恶作善。

  无痴:成唯识论云:云何无痴?于诸理事明解为性;对治愚痴,作善为业。无痴心所的体性为:能令行者对于理与事,都能明了理解。无痴心所的业用为:能令行者以之对治愚痴,并令他止恶作善。

  勤:即精进。成唯识论云:勤谓精进,于善恶品修断事中,勇悍为性;对治懈怠,满善为业。勇表胜进,简诸染法。悍表精纯,简净无记;即显精进唯善性摄。精进心所的体性是:对于修善断恶的修行之事,能令行者生起勇悍之心。勤心所的业用为:能令行者以之对治懈怠心所,并令他得以成满善业。这里所说的勇,是表示只在胜法上精进,而简除掉有别于在染法中精进:亦即,在杂染法中努力,不能称为精进。此处的悍字表示精纯之义,以有别于在无记法中勤行:在无记法中努力地作为,亦不能称为是精进。所以这就显示:精进只属善性,至于努力作不善性及无记性之事与行为,都不能称为精进──例如努力求财、努力求名、努力追求五欲等不善业,以及努力作诗填词、琴棋书画、雕刻工艺、历数科技、音乐舞蹈、

  文化科学等。又,精进有五种:一、被甲精进,二、加行精进,三、无下精进,四、无退精进,五、无足精进精进而不得少为足。

  安:即是轻安。成唯识论云:远离粗重,调畅身心,堪任为性;对治惛沈,转依为业。谓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此转安适故。

  轻安心所的体性为:令行者之心远离粗重烦恼,使身心调畅,而令他堪任有能力受持善法,堪修、堪成,成为法器。轻安心所之业用为:能令行者以之对治惛沈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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