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ob bden pa”i mtshan nyid
426 gzhan dbang。
427 kun btags。
428 bden par grub pa。唯識宗認爲「有」、「實有」、「谛實成立……等等是同義詞。因此「一切的有爲法」(依他起性)及「無爲法當中的法性」(圓成實性)均是谛實成立。
429 rdzun pa。唯識宗所認爲的「虛假」,意思是「雖無心外的對境,卻顯現出彷佛有離開心以外的對境」。「叁性」中屬于虛假的爲「一切的有爲法」(依他起性)及「異于法性的一切無爲法虛假成立」(遍計所執性)二者。
430 gzhi mthun。意思就是「交集」(common locus)。
431即:「一切事物谛實成立」與「虛假」二者有交集,此處是指「依他起性」,即「一切的有爲法」。
432 bden pa。唯識宗所認爲的「谛實」,意思是「能取、所取異質空」或「心、境二者不是不同性質」。「叁性」中屬于谛實的僅有「無爲法當中的法性」(圓成實性)。
433即:「一切法性谛實成立」與「谛實」二者有交集,此處是指「圓成實性」,即「無爲法當中的法性」。
434 rdzun par grub pa。唯識宗認爲「無」、「虛假成立」等是同義詞。因此「一切的有爲法」(依他起性)及「無爲法當中的法性」(圓成實性)之外的「異于法性的一切無爲法虛假成立」(遍計所執性)均是虛假成立。
435即:「異于法性的一切無爲法虛假成立」與「虛假」二者有交集,此處是指「遍計所執性」,即「一切異于法性的無爲法」。
436 med dgag。「無遮」的定義爲「以直接了解之心智,排遣某一〔遮遣〕法所應遮除的成分,僅僅在此情況下(不更暗示或成立他法)所獲得的了解」,例如:婆羅門不能飲酒。參:貢卻亟美汪波著、陳玉蛟譯,《宗義寶鬘》,(臺北:法爾,民 77),頁 67-68
437即:無爲的虛空、滅谛、空性。見:「2-4.對境的主張方式」
438 rnam shes tshogs brgyad。
439 rnam shes tshogs drug。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前五識一般合稱爲「前五識」或「五根識」;最後一個則稱爲「第六意識」。
440 kun gzhi”i rnam shes。即:藏識。
441 nyon yid。即:第七末那識。
442 rnam shes tshogs drug las don gzhan。即:異于六識身。
443即:根現前、意現前、自證現前及瑜伽現前。
444參:廖本聖( 2004, 166)。「不錯亂知」項。
445參:廖本聖( 2004, 166)。「錯亂知」項。亦即:均會將色等五境錯認爲存在于心之外。
446 phra ba”i mi rtag pa。「細品無常」是相對于「粗品無常」(rags pa”i mi rtag pa)來說的。前者如「補特伽羅剎那剎那老化的狀態」,這是一般人所無法直接經驗到的;後者如「死亡」,這是一般人皆能感受到的經驗。參: S&H(1989, 195)
447 gang zag gi bdag med phra mo
448 gang zag gi bdag med rags pa
449 chos kyi bdag med。
450參: S&H(1989, 225-229)。分別識總是誤認其「顯現境」--「總的影像」(義總)爲真,因爲例如房子的總的影像會顯現像是真的房子。因此,即使是「比度的分別識」,例如「了解『房子是無常』的分別識」,也會將其顯現境(snang yul, appearing object)--房子的影像--錯認爲真的房子。但是它對于其「耽著境」(zhen yul, conceived object)或「趨入境」(”jug yul, object of engagement)--即房子是無常--則不錯亂,亦即它正確地了解「耽著境」或「趨入境」。然而,「現量知」則不會對于其顯現境或趨入境感到錯亂。「現量知」是「勝義識」,亦即用「勝義谛」這個術語當中的「勝義」來說明它(現量知)。分別識的顯現境是一個總的影像、是來自于記憶的影像、是由想象力建構而成的,或者在某些情況中,它是根識了解對境之「隨後影像」(after-image)。這個總的影像與分別識本身爲相同性質。「比度知」的耽著境並非對境之總的影像,而是真正的對境本身。例如,當一個人了解到椅子的微細無常時,顯現境是椅子的無常之總的影像,而耽著境則是真正椅子的無常,但是它是透過總的影像而被認知或了解。當一個人認知到兔角的影像時,顯現境是兔角的總的影像;然而耽著境--真正的兔角--則不存在。「顯現境」與「耽著境」的區分,只和分別心有關。例如火的總的影像在一個特定的人心中會對于這個人認知的許多火進行確認;因此,這個影像是“總的”。其他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火的影像,這種形式或許有賴于在此世中,最初對火所作的辨認。因此,總的影像不是“一般”或“普遍”,也就是說,不是每一個有情都有相同的影像。此外,一個人的總的影像會在他或她的一生更換。因此,總的影像是由分別識假名安立的,它並不是自性存在的。因此,它不是自相也不是無常。而雖然是常,但總的影像並非永恒存在。它只有在有情偶爾用到時才有用,並非永恒存在于個別的心中,而是有時注意到、有時沒注意到。更確切地說,總的影像--除去非特定影像之外的每一個事物-在某個時間形成,而且以潛伏的方式安住,直到適當的條件聚集,例如一個人突然看見火。在那個時候,以總的影像作爲其顯現境的分別識會産生。這個總的影像看起來好像是真正的對境,即使我們知道它不是真正的對境;這就好比臉的鏡像可以說看起來似乎是一張臉,即使一個人知道它不是一張臉。就這層意思來說,將總的影像當作其顯現境的識,可以說是錯亂。總的影像對每一位有情而言,是常的、是有部分的、是個別的。切勿將它與其他哲學系統中的「常」、「無部分的」(一)、「獨立」(自主)的普遍原則混淆。總的影像的常是「偶然的常」(occasional permanence)。其他「偶然的常」「結合物質對境的虛空」的例子是(the space associated with a physical object)。當對境被破壞,這個虛空就不再適合這樣命名了。此外,因爲「結合物質對境的虛空」不會剎那剎那改變,因此不能稱爲「無常」。它是一個「偶然的常」,因爲它不會永遠存在,而且也不像所有無常現象般剎那剎那壞滅。總的影像不僅是用來辨認對境的「記憶的影像」(images of memory),它們也是「隨後的影像」。例如,據說:「當一個人親眼看見一個對境時,顯現在他面前的對境是自相。」眼識是在對境的影像中産生,非常像眼球內部反映對境的小鏡子。對境--例如桌子--存在于透過其影像而生的眼識的前一剎那;盡管如此,前一剎那的桌子是眼識的對境,因爲在「對境這剎那」與「了解對境的眼識這剎那」二者之間沒有任何東西插進來。因此我們可以直接了解自相,例如桌子。假如一個意識是受到眼識的影響而産生,則此意識有此對境的一剎那直接認知,因此對那一剎那而言是「意現前」。而所有隨後剎那的顯現境則均是屬于「隨後影像」的總的影像。
451即:智慧資糧。
452 zung du ”brel ba(二者聯系)。一般經常譯爲「雙運」。
453即:聲聞阿羅漢(下品菩提)及獨覺阿羅漢(中品菩提)。
454即:智慧資糧。
455即:佛果位(上品菩提)。
456 rig pa。包含一切心、心所法
457 ”Og min。或稱「密嚴淨土」
458 longs sku,藏文直譯爲「受用身」。「受用身」的定義爲「具有『五種決定』的究竟色身」。而「五種決定」就是1)處決定:只住于密嚴淨土、(2)身決定:唯是叁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圓明莊嚴之身、(3)衆決定:所圍繞者全是菩薩聖者、(4)法決定:唯說大乘法、(5)時決定:乃至輪回未空而住。參:廖本聖、颡淩格西撰,〈《現觀莊嚴論》綱要書《八事七十義》之譯注研究〉,《中華佛學學報》,16期,(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民 92),頁 388
459 rnam pa”i rigs ”dra。
460 skal ba,或譯爲「因緣」、「福分」
461 rigs。
462 khams。
463 mos pa。
464因此,形象真實派主張「究竟叁乘」。
465 rig pa tsam zhig。即:不被苦、集二谛所攝的明了。
466 mthar thug theg pa gcig tu grub pa。
解說說無體性宗的系統
467此處,「名言」(tha snyad)與「世俗」(kun rdzob)同義。
468此處的「實有事物」(bden dngos)相當于「谛實成立之法」(bden grub kyi
chos, truly existent phenomena)。參: Kun mkhyen dKon mchog ”jigs med dbang po(衮千.貢確吉美汪波), Grub pa”i mtha”i …
《至尊·法幢吉祥賢著《宗義建立》之譯注研究(廖本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