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次第,墮斷滅邊,即由彼見,引入惡趣;故應善明所破爲要。此未善明,決定發生或是常見、或斷見故。」(p. 410)終究無法解脫、成佛。
6.如何破除「所破之我」?
如《廣論》所說的:「如何悟入真實之次第者?謂先當思惟生死過患,令意厭離,于彼生死,生棄舍欲。次見若未永滅其因,則終不能得還滅果,便念何事爲生死本。由求其本,便于薩迦耶見或曰無明,爲受生死根本之理,須由至心引生定解,發生真實斷彼欲樂。次見若滅薩迦耶見,必賴發生智慧,通達無彼所執之我,故見必須破除其我。次依教、理觀察其我,有則有害,能成其無而獲定解,是求解脫者不容或少之方便。」(p. 406)當中的「薩迦耶見」或「無明」簡單來說,就是「我執」。而「我執」所執的「我」即是「所破之我」(所破),必須透過教、理成立其無或破斥其有;若能成立「所破之我」(所破)是無或破斥其有,則「我執」(所斷)自然將能夠斷除。
7.「所破」與「所斷」的差別
如上所述,「所破之我」 150是一種顛倒的顯現,事實上它根本不存在。但凡夫不知道這個道理,在它顯現的同時,又將它執爲有。這種「執『所破之我』爲『有』的顛倒分別」就是「我執」(所斷)。因爲它是一個分別的顛倒識,所以它是有的。簡言之,「所破之我」是無,而「所斷」 151是有。而「所斷」應如何斷除呢?亦即如前所說的,當我們透過教、理成立「所破之我」爲無或破斥其有--亦即了解無我的道理--之後,自然就可以斷除「所斷」了;因此,在斷除「所斷」之前,應先破除「所破」,而這也正是月稱論師在《入中論》第六地所說的「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頌 120)。因此,唯有「無我慧」(所修)才能正對治「我執」這個所斷。因爲此二者的「理解對境的方式」(”dzin stangs)正好相違,而且前者有教、理作爲支撐,後者則無。
8.各宗當中的「所斷」
各宗的「所斷」(spang bya)如下:
9.各宗當中「所修」的差別
各宗的「所修」(bsgom bya)如下:
其中,只有應成派認爲「了解補特伽羅無我的見解」也是空性見,亦即主張二乘也了解空性,這是此派不共于其他大乘學派的重要原因之一。
10.中觀自續派與應成派對于虛構 152之「實有」的不同看法
依據格魯派的诠釋,中觀自續派主張:在不透過「無缺陷的覺知」153中顯現而安立的情況下,對境無法由它自己不共的存在方式成立起來。亦即自續派認爲,如果對境要成立或存在,需要「具備二個條件」154:(1)「在『無缺陷的覺知』中顯現而安立」與(2)「對境由它自己不共的存在方式成立」;簡單來說就是,「有境」(無缺陷的覺知)方面要去安立,而「對境」本身也要能夠成立起來。這就是自續派主張的「自性成立」、「由自己方面成立」或「自性相成立」,也是此派所承認的世俗中有;而若只具備其中一項,那就是此派所認爲的「實有」,這是此派所不承認的,亦即不論在世俗或勝義中,均不承認。
然而,在應成派的系統中,破斥實有也包含了破斥對境由自己方面存在或自性存在,因此應成派不承認自續派的(2)「對境由它自己不共的存在方式成立」,應成派認爲只需要分別識假名安立,對境在世俗當中就可以成立起來;因此,對境僅以假名存在。
因爲〔中觀宗的〕這二個支派均認爲諸法存在,因此破斥實有並非意味諸事物完全不存在;更確切地說,它們看起好像是它們真正存在的方式,但事實不然;因此它們是虛假成立。
11.「遮遣法」的重要性
「法」分爲「成立法」 155與「遮遣法」 156二類。「遮遣法」與「無我」、「無自性」、「空性」等概念,有極大的關聯性;因爲「無我」、「無自性」或「空性」牽涉到遮遣「所破之我」、「自性」或「實有」的問題。若不了解其義,而要透過思惟、修習證得解脫、成佛,則很困難。「遮遣法」又分爲「無遮」157與「非遮」158二類。並非如字面上所見,使用「無」(med pa)這個否定詞的,就是「無遮」,使用「非」(ma yin pa)這個否定詞的,就是「非遮」;而必須從定義來區分。所謂「無遮」就是在遮遣所破之後,不引生成立其他法,稱之;例如:比丘不吃肉(它只否定「吃肉」這個所破,但沒有引生成立其他法)。所謂「非遮」就是在遮遣所破之後,會引生成立其他法者;例如:無山的平原(它在否定「山」這個所破之外,還引生成立「平原」)、胖子白天不吃飯(它在否定「白天吃飯」之後,引生成立「晚上吃飯」)。
12.「反體」與「義總」的關系
「反體」159與「義總」160均屬于「遮遣法」 161。因爲是遮遣法只存在于分別識 162中,所以「反體」與「義總」亦只存在于分別識中。「反體」,簡單來說,就是「非對境的否定」,也就是「對境的雙重否定」,它雖是一個遮遣法,但它仍保持對境的常或無常的特性;亦即,對境若是常法,則「常法的反體」--「非常法的否定」--仍是常;反之,對境若是無常法,則「無常法的反體」「非無常法的否定」--仍是無常。舉例來說,「貓的反體」就是「非貓的否定」,它與「貓」一樣是無常;「虛空的反體」就是「非虛空的否定」,它與「虛空」一樣是常。而「義總」,簡單來說,則是「『反體』的顯現」,它必然是常。例如,「貓的義總」就是「『貓的反體』的顯現」,「貓的反體」本身雖然是無常,但「『貓的反體』的顯現」則是常;因此「貓的義總」是常。「虛空的義總」就是「『虛空的反體』的顯現」,「虛空的反體」本身是常,而「『虛空的反體的顯現」也是常;因此「虛空的義總」仍然是常。
13.「形象」與「義總」的問題
「認識論」分爲「無形象的認識論」(anakara-jbana-vada)與「有形象的認識論」(sakara-jbana-vada)二大類。毘婆沙宗屬于前者,而其他叁宗屬于後者。亦即毘婆沙宗認爲無分別識 163是直接認識外在對境,而不需要透過對境投射其「形象」164至無分別識中,因此稱爲「無形象的認識論」;然而其他宗派則認爲無分別識必須透過對境投射其中,才能獲得對于對境的認識,因此稱爲「有形象的認識論」。「形象」與「義總」,簡單來說,就是:「形象」是無分別識當中的顯現境;而「義總」則是分別識當中的顯現境。「形象」是對境投射至無分別識當中的影像,依經部宗的宗義,它必然是自相法或無常法,因此只存在于無分別識中。而無分別識就像鏡子一般,它可以完全反映對境所有生、住、滅同時的性質,不僅是對境的顔色、形狀、大小,甚至對境的微細無常、無實有、空性等等,均可以如實地反映出來;雖然無分別識當中可以反映出對境的微細無常與空性,但因爲意現量時間太短, 165因此除了現觀微細無常或空性的修行者,一般凡夫是覺察不到的。而因爲形象就是對境本身的真實反映,因此具有形象的無分別識--特別是瑜伽現量與再決識--被認爲比分別識具有更大的力量,例如惟有現觀空性的瑜伽現量(無分別識)才能真正對治我執,才能使人解脫輪回的束縛、甚至成佛;而了解空性的比量(分別識)則還沒有這種能力。「義總」,即:總的影像,依經部宗的宗義,它必然是共相法或常法。它只存在于分別識中,是分別識了解對境的重要媒介。它屬于遮遣法,因爲它是將分別識所要認識之對境以外的事物完全排除之後,所得到的認識。因此它無法反映與所要認識之對境同時生、住、滅的其他所有性質--諸如顔色、形狀、大小、微細無常、空性等。它是分別識的「顯現境」或「所取境」,但不是分別識的「趨入境」或「耽著境」(真正要認識的對境);雖然分別識會對它産生錯亂,亦即將它錯認爲真正要認識的對境,但分別識沒有它作爲媒介,也無法認識真正要認識的對境;因此格魯派非常重視「義總」或「總的影像」的安立,這也是爲什麼格魯派極重視「比量」(思惟達到究竟之後所得的定解)的原因,因爲「比量」也是屬于分別識。
14.四種對境 166
依隨理行經部宗的宗義,對于「認知」而言,主要可以安立:
(1)「趨入境」167、(2)「耽著境」168、(3)「顯現境」169及(4)「所取境」170這四種對境。(1)與(2)是指認知可以真正了解而且存在的對境。然而,必須要限定的是:(2)只適用于「分別識」,(1)可以同時適用于「分別識」與「無分別識」二種。舉例來說,「看見瓶的眼識」(無分別識)的「趨入境」是瓶;而「想著瓶的分別識」(分別識)的「趨入境」與「耽著境」二者均是瓶;亦即對于分別識而言,「趨入境」與「耽著境」是同義詞。
(3)與(4)這二種對境,是指顯現在心識當中的對境,但心識未必了解這個對境。(3)與(4)這二種對境,在無分別識中,二者是同義詞,亦即均是「對境」,而且必然是自相法或無常法。(3)與(4)這二種對境,在分別識中,二者是同義詞,亦即均是「對境的義總」171,而且必然是共相法或常法。
對于不錯亂的無分別識--例如「看見瓶的眼識」--而言,(1)、(3)及(4)叁者,均是「瓶」。因此,對于不錯亂的無分別識而言,(1)、(3)及(4)叁者,均是同義詞,而且均是自相法 172 (無常法)。
對于錯亂的無分別識--例如「看見藍色雪山的眼識」-言,(1)不存在,因爲沒有藍色的雪山。(3)及(4)二者,則均是「藍色雪山」。
然而,對于符合事實的分別識--例…
《至尊·法幢吉祥賢著《宗義建立》之譯注研究(廖本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