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所幸病苦和災難使我仍記得佛法。”我們應視其爲上師和叁寶的成道事業。
總之,任何只謀己利者,乃凡夫;願成就他人德業者,始是真修行人。誠如一位喇嘛所言:“請谛聽此甚深法教!將一切缺憾過失歸諸自己,將所有圓滿福德供養他人;把成就利益分享他人,將逆損挫折留己承擔。”
○ 究竟菩提心修法之應用
宇宙萬法,尤其諸種逆緣和苦難,一如在夢中爲火所焚、被水所沖的痛楚,是由妄心所現,卻爲我們錯誤的執以爲真。就如在夢裏所顯,他其實無一絲真實性。深刻體會這點,不執諸相,把心安住── 其本質即“法身”; 色相爲“化身”;兩者合一是“報身”;叁身一體是爲“法界體性身”。依此禅修,無執心之來去所住,即是了悟佛之四身的方法。它是覺觀的盔甲,空性的護圍,劈斬無明癡暗無可比擬的最勝法門。
○ 特別的修法
㈠ 積聚福德、智慧二資糧
衆生皆希求快樂,但總活在痛苦中,爲此,我們要下定決心消除苦因,即惡業,並造樂因,也就是積聚福慧二資糧。我們要供養上師叁寶、承事僧衆、向地方鬼神供食子、燃燈供佛、繞佛塔寺廟……等以助我們積聚功德,尤要誦“七支佛事供養文”以及獻曼達,並向上師如是祈求:“如果生病對我較好,請加持讓我生病;如果痊愈對我較好,請加持讓我恢複健康;如果死掉對我較好,請加持助我往生。”這樣,我們無所求亦無所懼。
㈡ 忏悔
依據上項,我們可依四種方法來做。
──忏悔過去所造惡業,甚以生命做代價亦誓願不再重犯。
──歸依叁寶,培養菩提心。
──禅修空性,念誦本尊咒,例如,金剛薩埵百字明咒。
──念禱上項免于期待與恐懼的祈禱文。
㈢ 向冤親債主供養食子
能力所及,我們供養食子並祈求:“您很慈悲,來幫我取走我負您的業債。請摧毀我,願一切衆生的痛苦、疾病、恐懼在我身上成熟應報,願他們從此由痛苦中解脫。”如果無法如是虔誠祈求,我們供養食子並修禅觀,讓慈悲心生起,並做“自他交換”呼吸,虔誠祈求:“從今起至盡形壽,我當盡力助你,亦請您慈悲,勿障我修習佛法。”
㈣ 向護法供養食子
向護法供養食子,祈求消業除障,並願他們的佛行事業,成就一切善妙功德,尤助我們消除貪執與恐懼。平常或生病,或精神沮喪、諸事不順,或見他人受苦生起恻隱之心時,都可修“自他交換”法。如果我們心懷慈悲,就算能力莫及,也會祈願希望能幫助衆生學習更深的佛法;如果我們幸福快樂,也希望與他人分享,同樣如果發覺己心不淨,或無意造了不善,更要祈願衆生的邪見與惡業都在我身上成熟。簡而言之,不論我們做什麼──行、住、坐、臥,一切都要以衆生的利益爲考量,利用周遭環境的助緣趨入修心道上。
第四章 終生的行持
○ 本項可由五種力量概括之──
㈠ 意志力
要下定決心,堅持修習菩提心的意志力。“從此刻開悟成佛,尤其到此生盡形壽,更尤其到今年此月,今天至明天爲止,我決不舍離相對、究竟二菩提心。”
㈡ 修持力
平常不論行作何事──善、惡、不記名等業,都要時刻保持對菩提心的覺醒,念念在心,並融入日常生活當中,籍此培養佛法修行中最重要的菩提心。
㈢ 善種子力
籍著善業功德,增長我們的菩提心,無有滿足之時,並以完全的身、口、意全心投入這個修行。
㈣ 省思力
對一貫“我執”、“自私”的念頭采取精進反省的態度,認清它即是造成我們長久在輪回世間受苦的原因,並讓我們此生繼續造業,倍嘗苦果。想及“自私”、“我執”就似損友,我們要遠離它,想辦法除掉、抛棄它。
㈤ 祈求力
任何修法結束後,要祈求:“願以我力帶領衆生至解脫境,以至開悟成佛,甚在夢中也決不舍忘二菩提心,並且日日增勝。願我能善用任何障礙與逆緣成爲此修心的工具。”
就這一世修習菩提心的我們而言,死亡是個不變的事實。
○ 死亡時刻來臨時,我們可再利用下述五種力量修行。
㈠ 意志力
我們在臨終、中陰、甚至未來生生世世決不忘失二種寶貴的菩提心。
㈡ 修持力
過去曾修習過的菩提心法門,此刻更要緊記在心。
㈢ 善種子力
臨終時,將全部財物供養上師叁寶,或給予此生對我們有恩者。此時,必須心生歡喜,無一絲執著不舍。
㈣ 省思力
我們因“我執”、“自私”致多生劫來不斷輪回受苦,此刻又因它再次感受到死亡的痛苦。但究竟上而論,無“我”亦無“他”,也無“死亡”。我們要做的只是摧毀那個想“我生病了,我快死了”的“我執”觀念。
㈤ 祈求力
能力許可,我們念誦“七支佛事供養文”,如果不允,我們便一心專注祈求:“願我過去、現在、未來叁世所積諸功德,回向生生世世不忘菩提心,並隨時光流轉常增勝。願我常遇明師指點教導珍貴佛法。”除此外,我們可兼修下法:如果能力許可,采跏趺坐;否則以吉祥臥,用小指堵住右鼻孔,利用左鼻孔呼吸,觀想慈悲與愛心,修“自他交換”法。續觀輪回、涅般、生死──一切只是唯識所觀,心本身亦空無一物。將心安住,不論內外均無所緣執,保持這種狀態,自然平穩的護膝呼吸。蔣貢仁波切說,也許有些其他臨終的修習法門更爲人所悉知,但無一較此更佳。
第五章 修持的成果
無論小乘或大乘的佛法修行法門,都是減少“我執”的有效方法,其成果也是唯一可資評估我們修行是否進步的依據。如果籍著禅修,我們的“我執”、“自私”仍無稍減,則這樣子的修行並無實質意義。有時他人會客氣的贊美我們修持不錯,但他們並無法透視我們的心,因此不要爲他人的恭維自喜,自己小心謹慎的評估才是重要。如果我們能時刻保持覺醒,心裏清明無礙,就是修持菩提心成就的徵兆。如果我們內心無有恐懼或壓力,再大的事都能處之泰然,這也是一個進步的表徵。一旦我們能以樂觀的心情去面對任何環境外緣時,便可訓練己心去承擔他人的痛苦、困難,一如自己的切膚之痛。最後一個修行成就的表徵,可由下例解釋之:一個經驗老到的騎士,也有可能失手的時候,但在最壞的情況下,也不會摔落馬背。同理,假使我們能了悟二菩提心,就算平時對周遭的一切──幸與不幸、快樂與痛苦的事物不刻意去留意,堅定清明的菩提心也會自然流露。
第六章 修心的戒律
當我們一開始修習菩提心時,便要持守小乘、大乘、金剛乘的戒律,同時,不要誤解教義,例如:爲消除“我執”,做出自毀或無意義的舉動。我們應以古來過清修生活的男女行者爲榜樣。修行不能斷章取義──不能僅容忍自家人的傷害,而無法接受邪靈冤親的幹擾;反之亦然。對待敵人無法像寬待自己的朋友是不對的;同樣的,對上述兩者采寬容態度,卻無法忍受自己的痛苦,例如病痛,也是不正確的。或許有時我們可以忍受痛苦,籍它修行,但在順境安樂時也不應放松它。修行應平等無別,不應只取片斷,這就是修習菩提心的戒律,我們必須繼續朝這個方向訓練自己。修習菩提心要將過去“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身上”的習氣改正過來。一般說,修習菩提心必須十分嚴謹審慎,但其成果也是斐然的。我們應像其他法友,清淨無憂、小心謹慎的修行,使自己的精神生活日臻圓滿。平常勿談人之長短這種不快的話題,例如修行者犯錯破戒等。我們應常面帶微笑,心平氣和的說些愉快的事。我們不應道人過失,不論他是一位普通人或是修行人。見他人錯誤,應視其爲自己的,並想:“這位尊貴的人並非我想像的那樣,以前不是也有人認爲佛陀有缺失嗎?”以此認定錯誤的是我們的心。談到我們的心,應常檢視它,確定五毒哪項最頑強,然後盡全力修行克服它。我們不應期待修習菩提心會得任何利益。例如:我們也許會想籍它來降伏邪靈魔刹,或征服歹徒、惡人以博得他人尊敬賞識。我們必須放棄這種錯誤的修行,以及期盼此生會獲得幸福、名聲等的想法;或希望來世生于富貴人家,甚至得個人解脫等等。我們必須體認修行時執假爲真,把持“我執”的心態就像吃下有毒的食物,必須排斥它,訓練自己觀一切都是虛幻的。凡夫無時不顧及自己,不論何時何地,只考慮到本身的利益;如果有人損惱了他,便耿耿于懷,永不遺忘。因此當我們修行菩提心時,更須常關心傷害我們的人。我們不要有幸災樂禍的心理,尤對批評我們者不應反唇相譏,而應本著良心道其長處。我們很可能對傷害我們的人、事記憶曆久不忘,並伺機反擊。但事實是我們應盡可能幫助對方,甚爲邪靈所擾,亦應待以慈悲與愛心。不論在評論他人過失,或持猛咒驅除神鬼邪靈時,都不應使用任何造成他人精神傷害、痛苦的話語。我們不應使用欺騙的伎倆把自己艱困的工作或障礙加諸別人,而使一個弱者無法承擔。賽馬時,大家全神注意跑最快得獎的馬匹,但在佛法修行上,則不應期盼名利,得更多好處,或利用各種方法去獲得財物。我們不應在乎是否有這些利益。接受失敗、挫折是爲了將來得到更佳的因緣;修習菩提心是希望減輕自己的病痛、災難等──這些都是錯誤的修行。不管快樂或病痛到來,我們都不應陷入期待或恐懼的羅網中。除了錯誤的修行外,還有,錯誤的知見──有神論與無神論。錯誤的禅修──執其爲最高,認爲除此無它。錯誤的行爲──破叁乘戒律。任何人不管位高或位低,都可能因犯此過,永無出輪回之日,甚墮惡道。領受教法時,佛陀教導我們要依法不依人。例如,金子的真僞在于它本身的品質而非販賣的人。修習菩提心時,我們要避免變得驕傲自大,修任何法門都要按部就班,調服己心。我們應使自己成爲所有衆生最謙卑的仆人。“如果功德主往生,我便有食物吃、有供養拿;如果朋友死了,我便可以獲得他的藏書和法物;如果同僚走了,我便可以獨占好處;如果我的冤家、敵人死光光,我就松一口氣了!”類…
《修心七要(第一世蔣貢康楚仁波切 注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