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修學概要(十)
淨界法師主講
戊四、業果輕重。
這一科講到人天業果。人天業果分成五科,第一科是業果自性。第二科是業果決定。第叁是業果種類。現在講第四科,業果輕重。
決定業果輕重有叁個主要因素。第一個是約心。就是我們在造作業力的時候,那一念心。能造作的心。第二個是約境。我們所造作的差別的境界。第叁個是約相續。約著我們內心的相續。。
約心分成叁小科。
「一、意樂故重-謂猛利叁毒所作。」造這個業的時候,內心貪瞋癡煩惱是非常的猛利,非常的堅固、猛利。任何人來勸勉我們不要做都不可以,一定要造作。關于業果,跟釋教裏面的戒律,這個地方是有一點不一樣。在戒律裏面,譬如說,我們殺人,只要你有殺心,那麼生起了方便把對方殺死了,在殺戒上就是破根本罪。但是在業果上,他還詳細的分別,你在殺他的時候,你內心的狀態。譬如說,今天你把他殺死,雖然你有殺心,但是你爲了保護你自己,對方要傷害你,爲了保護你自己,把他殺死了。這是一種情況。第二個你主動的去殺他。你還不是殺他一刀,殺死他以後,殺他身上幾十刀,一種上品的瞋心。這兩種情況,都是把人殺死。在釋教來說是一樣的,根本罪。但是從業果上來說,這兩個罪就完全不同,因爲你能殺的心的煩惱,瞋心有輕重的不同。就業果來說,決定你叁惡道的果報來說,有很大的差別。有些地方,釋教跟業果是有些差別。
「第一個意樂故重」。你在殺的時候的心很重。
「第二個無治故重」。無治,說你一生當中,內心的狀態,完全沒有一個對治的法門。一生當中完全處在一個放逸的狀態,隨你這種放逸的心情所作任何的業,都是重業。以下提出了五點
「謂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時持一學處。」
你這個人在一生當中,在每一天每一天這樣過程當中,極少時。你根本就不可能在一天當中,抽出極少的時間來持一學處,修習一個簡單的善法,拜個佛或者誦個經,都沒有這樣做。一生當中完全沒有在善法上修學。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齋戒。」
乃至于不能在半個月的時間,或者初八、十四、十五受持齋戒。沒辦法去受持齋戒。
「于時時間,惠施修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
你也不能夠經常的在叁寶的處所,惠施修福,或者是問訊禮拜,迎送合掌等種種恭敬的善業。是說這個人我執、我見很重的,他遇到叁寶這種尊貴的境界,完全沒有這樣的一種恭敬心,也不會去修福的。這種心態在造作罪業的時候也比較重。
「又亦不能于時時間,獲得增上慚愧惡作。」
在平常當中也不能夠生起增上慚愧。唯識學上有叁種增上慚愧。
第一個是自增上。自增上的慚愧。我們能夠生起一種自我的期許,內心當中能夠崇重賢善、輕拒暴惡,希望自己的生命能有一個增上的期望。你說你這個人完全沒有自增上,自甘墮落。
第二個法增上。不管你信奉什麼教派,內心當中總是有一個軌則,心中有一個標准,作善、作惡,該不該作有一個標准。用法的力量來調伏自己,什麼是該做?什麼不該做?
第叁個世間增上。就是世間的譏嫌。我們爲什麼不敢造罪業呢?我是一個出家人,或者是一個在家的五戒優婆塞,我旁邊有很多的護法神,這個護法神是有他心通的,我要是起了惡念、造了罪業,雖然沒有人知道,護法神會譏嫌我、呵責我。這一些護法居士看到我作這件事情,他們也會譏嫌我。以世間的譏嫌使令自己不敢犯罪,世間增上。
我們在生命當中有叁種力量使令自己增上,自增上、法增上、世間增上。這個人對于自己身口意的過惡,他不能用叁種力量來自己增上,又不能證世間離欲或法現觀,當然前面的布施持戒,忏悔的任何法門都不能修學,更談不上世間的離欲。世間的離欲就是初禅以上的禅定,或者是法現觀,修行無漏的空觀,來調伏內心的煩惱執著。無治故重。這個人一生當中完全沒有任何信仰,內心當中就是你自己要做什麼,就去做什麼。完全隨順自己的心意去做事情,內心當中沒有任何的標准。這種人隨他所作的罪業都是重業。
「叁、邪執故重-謂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見,執爲正法,而行殺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爲資具故,雖殺無罪,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
依止邪見跟執著來造業。依于邪的祠祀。祠祀就是透過禮拜,求得鬼神的加被賜福。所有邪見,執爲正法,而行殺戮。說殺生沒有罪過的,爲什麼?因爲殺生要祭拜鬼神,不但沒有罪過,還有功德。說這種邪見,來執爲正法。你認爲這樣子是正法。或者你說畜等乃是世主所化爲資具故,雖殺無罪。你說畜生,他們都是上帝所創造的,來給我們人類維持生命的,雞鴨魚肉天下一道菜。牠們的出生本來就是要給我們吃的,我們這樣子去殺牠是沒有過失的。依止這樣的邪見來生殺害,這樣的罪是很重的。這個地方跟一般凡夫的觀念有一點不一樣,一般凡夫說,你是一個佛弟子,深信因果,又造罪業,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其實不是這樣子。明知故犯,但造罪業的時候,有慚愧心。他知道這樣的事是不對的,但是他控製不了他的煩惱,他想吃牠的肉,勉強自己把他殺了。但是因爲他明知這件事情有罪業,他多少有慚愧心,來對治他的煩惱。一個人在高速公路上,踩煞車,罪業就淡薄一點。一個邪見的人,他不認爲這件事情是有罪業的時候,他造業是盡情的造罪。盡情,心中是無障礙的造罪,這個罪業就使令他很重。依止愚癡來造罪,【瑜伽師地論】說,在所有的煩惱當中,依貪依瞋依癡。彌勒菩薩說,依止癡是最重的,因爲無慚愧故。這叁種情況都是依著內心的狀態。意樂、無治跟邪執,內心當中有叁種情況,所造的罪都是重罪。
二、約境。約著所造的境緣差別來安立這個罪。由事,事的差別。以下提出七種情況。
「爲若殺害大身傍生」。傍生,畜生。身體越大的罪越重。你殺死一頭牛比殺死一只狗還重。殺死一只狗比殺死螞蟻重,身體越大的,殺罪越重。
「人或人相」六道當中,殺人的罪過是最重的,雖天的果報是最殊勝,但是人的果報是一個法器,因爲天的內心,很難在叁寶當中專心修學佛法,他的心思事散亂的,沒辦法專注。人的果報,能夠在一生當中,發菩提心,忏悔業障,積集資糧,來改造他的生命。他好不容易得到人的果報,把他殺死。你使令他生命增上唯一的希望破滅。他好不容易在六道當中得到人身,這要積集多大的福報,又遇到佛法的住世。他很可能在這一生當中,使令他整個生命的大方向有所改變,結果你把他殺死,使令他整個希望破滅。殺人的過失最重。或者是人相,在動物當中,有的動物跟人長的很像,雙腳走路的,猩猩、猴子。牠們都比較有靈性,你殺他的時候,他對痛苦的感受比較敏感,不像其它四肢腳的動物那麼暗鈍。具足人相的,你殺他也比較重。他的靈性高,他的第六意識的明了性強。
「父母兄弟」我們對自己的父母兄弟,眷屬,你殺害他。特別是父母親,這是逆罪,無間地獄的逆罪,這也重。以下是後後超勝前前。
「尊長委信」地方上的尊長,年高德重的長輩。委信,古時候沒有法官,發生糾紛,請地方上的公證人,這件事情是你對,他錯。這個糾紛就解決了。委信就是一個判斷是非的公證人,維持社會的次序的。你把他殺死了以後,社會上就沒有人維持次序了,這過失也是重。在地方上,他對于維持社會的善良風氣,維持社會的正常製度,他有影響力的人,你把他殺死了,罪過也重。
「有學菩薩」這個地方指的是居士,發菩提心。這個菩薩他能夠護持正法,他能夠以他的身口意,他的資具、他的福報力,來使令正法久住,來護持正法,結果你把他殺死了。這影響力不但是他的功德不能成就,正法的住世,可能因爲這個菩薩的死亡,正法就消失掉了。殺菩薩的罪也是很重的。
「羅漢獨覺」這裏指的是出家的僧寶。僧寶有住持正法的功德,佛陀滅度以後,在世間上,正法的光明,靠出家人來相續維持。一個僧寶的住世,他能夠宣揚很多的真理,使令很多人能夠開發智慧,修習善法,很多人會栽培善根,結果你把他殺死了,使令很多人失去了栽培善根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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