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之義,遂發生真前妄後之執,認爲有衆生出生之始。因已起真前妄後之執,故隨之而起悟後卻迷之執。一旦獲得如來涅槃之悟者,又還執著于作迷的衆生。今破斥之:如來藏真如乃無始的存在,故頂明亦是無始的存在。因無明無始故,衆生之生亦複無始。倘說叁界內衆生之外更有衆生始生,則是外道經的說法。(仁王經中說叁界之外別有一衆生界藏,乃外道大有經中的說法,非七佛說)。又,如來藏真如是無始的,同時又是無終的。因此與如來藏真如相應契當的佛陀涅樂的悟,也是無終的。豈有還迷而作衆生之理?如此加以辯駁。
以上人我五執中,前二者是關于空的執著,後叁者是關于有的執著。又,最初一者限于果後四者是其通因果的迷執。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爲說人無我。心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雲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要義】以上破斥了五種人我見,今說法我見。所謂法我見,由于二乘鈍根,故如來只說人空法有之理,未說法空之理,但二乘的劣機,執著了法的實有,畏怖生死,妄取灰身滅智的小果。今斥破之,須知五蘊身心之法,其本身是不生不滅的真如,故無有滅,本來是常住涅槃。用此大乘法義加以辯駁。
複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衆生。其旨趣者,皆爲離念,歸于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要義】以上的人法二見,是說明對治離。今陳述究竟離。上述的對治離,乃爲了破除各種邪執,而用與之相應的法義,使能治與所治相對而掃除邪執。猶如對于各種疾病,使用一一相對的藥。今此究竟離,則爲欲掃除一切邪執,一切言語泯亡,達于無念之境,悟入真如,即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者也。好比欲使藥石奏效,病患根除,而藥也沒有,病也沒有。然則其究竟脫離妄執者如?原來所謂染法所謂淨法,全都是相對的假名,其真如不可得也。蓋一切諸法的真如覺體,非色非心,非果位的智,亦非因位的識,又非有,又非無,畢竟是離言不可說的。所以用言語來說明者,乃佛陀如來的善巧方便,于無言說中起言說,以引導衆生,使達于真如離言之境。但倘思念染淨一切之法,則滯于相對生滅,不能進入悟通真如的實智。因此泯亡相對言說的差別,悟入絕對離言的妙境界,是必要的。
二二、分別發趣道相
解釋分叁段之,已將顯示正義及對治邪執的二段說畢。今說分別道相發趣。上兩段相當于大乘的大,乃理論的哲學的說明。今此段相當于大乘的乘,乃實踐的宗教的說明。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略說發心有叁種。雲何爲叁?一者,信成就發心。叁者,解行發心。叁者,證發心。
【要義】所謂分別發趣道相,意思是說,分別發趣于道的相。即在諸佛所證的佛果菩提的道上,一切菩薩發菩提心而修行,說明趣向的義相。換言之,乃論述立志進趣于無上道的路徑過程。此路徑過程大別爲叁種,一者,信成就發心,乃言在十信位上修習信心,其信成就,進入十住不退位。二者,解行發心,乃言在十行十回向位上了解法空之理,隨順于真如,修養六度的妙行。叁者,證發心,乃言在十地位上證真如。即前二者爲地前的相似比觀,後一者爲地上的真實正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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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謂依不定聚衆生,有焦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能自發心。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若有衆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于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于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衆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要義】第一信成就發心中,先述信心成就之相。所謂信成就發心,是何等樣人所作的呢?作何等的修行呢?如何信心成就而得發心呢?答曰:先舉能修的人,乃不定聚(十信位)的人。其次,表示其修行,則是由于具有宿世以來內外兩熏的善根故能信善惡二業的果報,起十善,厭生死苦,願求無上菩提,值諸佛,親爲供養,以此修信心,經一萬劫,獲得信心成就。講到其發心的成就,則因如此信心成,佛菩薩教使發心,或以衆生救濟的大悲而自己發心,或慨歎正法的衰滅,從護法的精神上自己發心。能如是信心成就而發心的人,進于正定聚不退位(十住位),得到當來必可成佛的金剛種子,與本覺內熏的正因相應,不再墮入二乘地。
以上乃不定聚的勝根,但若是不定聚中的劣機,則如?答曰:此乃善根微少,而久遠劫以來煩惱深厚之人,故雖值佛供養,只修行五戒十善,起人天的種子;修行四谛十二因緣,而起二乘的種子而止。設有求大乘佛果之人,但其根機不定,一進一退無常,或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則或見佛的色相,或供養衆僧,或因下劣的二乘的教令,或學習其他的教,遇此種緣而發心。此等發心悉皆不定,遇到像舍利佛那樣的惡因緣時,便墮入二乘地。
複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叁種。雲何爲叁?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叁者,大悲心。欲拔一切衆生苦故。
【要義】第一信成就發心中,今指示發心中的叁心。發心有叁種,一爲直心,即別無歧途,正直地念及真如,乃二行之根本。二爲深心,爲欲歸向心源,樂集一切善行,乃自利行。叁爲大悲心,即衆生救濟的大悲心,乃利他行。此叁種心,在橫的方面說,從初悉皆具足,但若在豎的方面說,則順次相當于十住十行十回向。“義記”中將此叁心配合于叁聚戒、叁德、叁回向,即如左:
直心──攝律儀戒──斷──實際回向──止惡──根本
深心──攝善法戒──智──菩提回向──修善──自利
大悲心─攝衆生戒──恩──衆生回向──救濟──利他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惟念真如,複假求學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磨尼寶,體性明淨,而有礦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如是衆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遍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爲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時說方便有四種。雲何爲四?
【要義】發心中除直心之外,更有深心和大悲心,以問答說明其理。問曰:上文說同相之下,
法界一相,佛凡同體,乃唯一真如。然則只要注念真如,便已足夠,何必更發深心與大悲心而修善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如意)寶珠的性體雖然明淨,但因有礦穢的垢。倘使人不念其爲寶,不用方法來磨治它,則終不能發散明淨的光輝。今此亦然:衆生所有的真如,其體性也本來是空淨的,只因有無量無邊的煩惱,便不念真如,或不修善行,故畢竟不能明淨。修善行有如此的必要。蓋善行違背煩惱妄法,隨順于真如本覺。故倘能發深心大悲心而修習善行,則自然可以歸順真如。隨順于真如,雖方便無量,略說之亦有四種,即如下:
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于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于大悲,修諸福德,攝化衆生,不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叁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叁寶,贊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敬愛叁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銷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于未來,化度一切衆生,使無有余。皆令究竟無余涅槃。以隨順法無斷絕故。法性廣大,遍一切衆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要義】第一,行根本方便者,乃言兩種二利行的根本,即因有智慧而不住生死;因有慈悲而不住涅槃。即法性真如的不變隨緣有此二義,不住著于一方。第二,能止方便者,乃消極的自利,即止惡,所謂止持門是也。即符合于脫離法性真如的諸過。第叁,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者,乃積極的自利,即修善,所謂作持門是也。即符合于脫離法性真如的癡障。第四,大願平等方便者,乃攝化衆生的利他。在時間上盡未來際,在空間上不漏一切衆生,使悉皆平等,悟入究竟涅槃。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于法身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衆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輪,入于涅槃。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系,以有大願自在力故。如修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爲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要義】說明發心的利益,有四段。第一,顯勝德;第二,明微過;第叁,通權教;第四,歎實行。
第一,所謂勝德者,乃言初住位的菩薩,由于發以上叁種心,故能以相似比觀的智慧去理解少分真如的法身。因見真如,故能隨自己的願力,自由地示現八相成道。第二,所謂微過者,初住位的菩薩由于未曾全斷有漏之業,故有變易生死的微苦。又,在故留潤生的情況之下,有分段生死之苦,…
《大乘起信論新釋(日本 湯次了榮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