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別者,乃在世和滅後之別。在世時是金口說法,滅後是黃卷赤軸的經典是也。可知外緣不等。
所謂如來在世,衆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要義】這是別釋前文的答語。如來在世之時,所化的衆生和能說的如來,說聽二者俱勝。即如來在世期間,由于時勝,故衆生利根;又,能說的如來,心口意叁業殊勝。身業是色無礙自在,意業是其心遍知, 口業是如來金口中圓音一演,叁乘五乘的異類,各能獲得相應于自己的根機的解領。這樣,就別無經的結集,只須口誦傳來,更無造論解釋之必要了。
所謂圓音一演異類等解,是提示如來的口業。如來的一聲中,含有一切義,又含有一切音,故曰圓音。一音中含有一切義,故大小二乘同樣能夠聽懂,又含有一切音,故語脈相異者同樣能夠聽懂,“淨名經佛國品”中說: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隨類各得解。今所謂圓音,與此同一意義。
若如來滅後,或有衆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色或有衆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或有衆生無自智力,因于廣論而得解者,亦有衆生複以廣論文多爲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要義】別釋中已述如來在世時,今複述如來滅後,即說明如來滅後,經和論都屬必要。
如來滅後的類共有四類。其中初二類是直接用經的機類。即第一,以自力廣泛地聽經而理解之者;第二,以自力少些聽經而理解之者;以後二類,是在經之外用論的機類,即第叁,不能以自力直接理解經、以菩薩所造的廣博的諸論爲指南而理解經者;第四,不耐煩依據廣博的諸論,而希望依據用短簡文章包含多量意義的略論而理解經者。本論即爲適應此第四機類而造。
所謂廣聞,因爲在往昔的印度、叁藏結集以前,經多以口誦傳承,不是讀的而是聽的,故雲。所謂總持,在梵文曰陀羅尼,即以僅少文字包含多量意義者。
如是,此論爲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要義】結束以上的答語,說明爲了第四類的機而造本論的理由。
此論只有一卷,其文雖甚簡短,但盡攝如來所說無量大乘經典中甚深微妙的法義。故爲希望一心總持之人,應造此論。
所謂廣大深法無邊義,因是一心之法,故曰廣大的深法;因此法具足叁大,故曰無邊之義。
第六章 立義分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
【要義】前文已說完因緣分,其次須說立義分,此乃結前生後之文。
所謂立義分,是建立本論一部的大綱要義之文。其中提示一部所說的教理的組織,闡明其大綱,並提示一部所說的教理的要義,使人知道骨子爲何物。故此乃要中之最要,極中之至極,爲本論研究者所應熟讀玩味之處。
摩诃衍者,總說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法,二者義。
【要義】先總標摩诃衍,即大乘,欲說明之,有法和義兩面。摩诃衍即大乘,實乃宇宙人生的真理。所謂如來八萬四千法門,皆不外乎說明此理。故其浩博無垠而甚深微妙,可謂言語道斷。然今馬鳴菩薩欲說明此理,概括一切,使成爲法和義二種,欲用這兩面來說破大乘。即法和義,是說明大乘的方法,並非大乘中有此二物體。故論文中明言總說,表示說明的方法形式。所謂法,是說大乘是何物,是本體實體上的說明。然何故特稱大乘的物體爲法呢?略有不審,請說明之。法之,如前文所說,有“任持自性”即指示自體之義,和“軌生物解”即因有自體故成軌範而欲理解此爲何物之義。現在怎樣解答呢?因爲是顯示體相用叁大之義,故稱大乘的物體爲法。可知此中顯示體相用叁大之義,是本論的特別意味。其次,所謂義,是辨明此法何故名爲大乘的名義。即此物體之所以名爲大乘者,因具有體相用叁大,故稱爲大;因過去十方諸佛已乘此法而成正覺,現在未來衆生又當乘此法而到達彼岸,故稱爲乘。要之,說明大乘時,須取兩種形式而陳述;法,即物體方面,義,即名義方面。
【詳義】所謂法,是實體,是本體。故不論其在宇宙的染法,或淨法,又不論其在于因位,或果位,當然都同樣通用。但本論中限于因位而說明。即在下文中說,法是衆生心。就因位而說明,則曰,大乘的法體是一心,一心是實體本體,是絕對界。然把絕對界作爲絕對界而就此說明,乃極難的方法。于是欲置之于果位,但大悟的佛界限于淨法的一方面,又是不便的。因此欲置之于因位,但大迷的衆生通于染淨二法,然染淨和合,生滅相明。此實爲限于因位的原。又,在義的方面的叁大,雖通于因果二位,但本論限于果位而說明。即衆生在因位,其一心雖然本來圓滿具足叁大,但被生滅的妄所覆蓋,其作用難于充分顯現。在佛陀果位,其作用顯露彰灼,故容易顯現。因此就果位而說明叁大也。
一 法
所言法者,謂衆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
【字義】所謂衆生心,是衆生所持有的一心。所謂攝,有該攝和融攝二義。該攝者,是把萬象之相照樣攝取,是生滅門方面的,融攝者,不認萬象之相,就染淨不二和體攝取諸法,是真如門方面的。所謂世間出世間法,世間的世是時間的,間是空間的;說世間法,就是說吾人迷界中出現的諸現象,是有漏之法,是流轉門方面的,說出世間法,就是說出離世間的佛陀悟界中出現的諸現象,是無漏之法,是還滅門方面的。
【要義】正式指出大乘的法體,說述其功能。
前文說明大乘時,分法和義。其所謂法,即大乘的品質究爲何物,本論單刀直入地大膽地告白:是衆生心。即大乘的品質,非敢求之于高尚的佛陀,非可求之于廣大的萬象,正是吾等衆生貪填煩惱中毫不離舍而本來具有的一心。但于此不能無疑,大乘的法體是遍滿于宇宙的絕對之物,則何故拉致相對的衆生,而以其所有的士的心爲法體?下文說明這疑問:“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毫無遺憾地道破了。即言此衆生的一心,決不是吾人所想象那樣的渺小之物,宇宙的本體萬象,悉皆不離此一心。故吾人迷界中出現的世間有漏的諸法,佛陀悟界中出現的出世間無漏的諸法,無不一一盡攝。因此以衆生的一心爲大乘之體也。此一心上自佛界、下至迷界,盡攝一切諸法。因此,宇宙萬有皆是我的心的顯現,皆是我的心的影像。開眼則萬有穩然出現,閉目則萬有忽然隱去。佛也是我的心的顯現,鬼也是我的心的顯現。“傀儡師胸前的人像箱中,鬼也出來,佛也出來。”是自由自在的。(譯者注:日本古代有一種走江湖的藝人,胸前挂一箱箱中,能出現各種人像)王陽明說:“人人自有定盤針,萬花根源總在心,卻笑從前顛倒見,枝枝葉葉外頭尋。”可謂至言。
【詳義】前文解釋攝字的字義,說有該攝和融攝二義。而後面又說,此一心中盡攝世間有漏法和出世間無漏法。如此分別認識世間和出世間,是該攝,還不可忘卻生滅門中之義。若從融攝的真如門論來,則不見生滅門中那樣的相,而直接看到其體。因此可知迷悟同體,染淨不異,佛凡不二,一心盡攝萬法。
說明大乘的法體即宇宙的本體時,所用的適當的語言不少,如真如,如法性,如佛性,如實相,如本來面目皆是。諸經論多用此等語言,何故現在相反地提出衆生心呢?答曰:佛教的要點,在于策勵修養自已,益益向上發展,以期涅槃的妙果。然佛法甚高,有欲折花枝而嫌花梢太高之憾。外境的諸法甚廣,有迷失路途之感。于是馬鳴菩薩提示策修之法:不須求之于高處,不須求之于遠處,不須求之于外境,吾等衆生的妄念中本來具有的一心,便是大乘之體。這是最近便最容易的指示,使吾等衆生知道自己本來的一心具有叁大之德,因此只要積集策修之功,則貪嗔煩惱的妄法自會雲消霧散,發揮本來的面目,猶如出現玲珑的明月,顯現無上涅槃的妙果。這是使人生起自重之念而勵行策修。恢故圓覺經就佛陀的悟界面說圓覺,華嚴經就凡聖的迷悟兩界而單說一心,本論則特就吾等衆生而說教也。
更進一步而言,指示大乘之體時,或曰松,或曰竹,或曰梅,世間自有此等唯物論。即使不是唯物論者,亦將質問:此等諸法既然不外乎宇宙本體的顯露,現在爲什麼獨向主觀的唯心中求其根底呢?答曰:佛教中,雖然無非是將其根底置在客觀的唯物界中的,但如前所說,佛教的要旨在于轉迷開悟,在于使吾等衆生策修。于是將其根底專置于主觀的唯心上。一切妄法,全無實體,常是主觀的誤認。應當除去此妄法,開通大覺的智見。尤其是主張緣起說者,都建立主觀的唯心說,使吾等衆生策修開覺。本論原來是迷真起要的緣起說,其爲主觀的唯心論,必是讀者所早已會得的。然本論中所說的一心,雖限于個人,若論其體德,則盡攝世間出世間諸法,遍滿于宇宙,可知其實爲絕對的唯心論。
又,本論所說的衆生心,雖貫通于迷悟染淨,但因以策修爲眼目,故其立腳地在于自性清淨。即如下至生滅門,亦謂此乃如來藏心,此言最可吟味。華嚴緣起的法相亦然。反之,如被主張諸法實相的天臺,則以衆生心爲介爾的妄心。所謂介爾的妄心,乃執住第六意識相應的無記心,即如欲飲、欲食等非善亦非惡的心,謂此心即圓滿具足叁千諸法,而策勵修養。同是衆生心,一是自性清淨的心,一是介爾的妄心,此乃緣起和實相的立腳點完全不同之所致。
依于此心顯示摩诃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字義】所謂此心,即衆心生。所謂摩诃衍義,摩诃衍即大乘,義即叁大。所謂真如相,是真如本體的義相,是平等絕對方面的。所謂生滅因緣相,是生滅現象的因緣相狀,是差別相對方的。所謂即示與能示,即示的即,限于真如絕對,能顯的一心和所顯的體沒有差別,一心即僅示體大。能示的能,限于生滅相對,一心是能顯,叁大是所顯,一心能顯叁大。所謂自體相用,自字表示:生滅門中有體相用叁大,離生滅門外別無他物。又,真如門是本體絕對界,故僅出一體,真理分明。然生滅…
《大乘起信論新釋(日本 湯次了榮著)》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