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奘法師解讀“和諧偉業,從心開始”
——2007年1月14日于紫泉心智講座,根據明奘法師與嘉賓的互動問答錄音整理
嘉賓:
有時候會陷入一些相對主義的誤區,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肯定是對的,是因爲你信仰他所以才對,這應該怎麼樣去理解呢?怎麼樣才是對的?
奘師:
這應該有些類似于虛無主義,因爲你信了,它才靈,才存在,也就是信佛則佛在,信神則神在。但實際上佛法與這還有些根本上的不同。信,是因爲我自己想把自己交給一個全能的、不可知的、能力超過我的,這樣的一個信仰對象,或稱爲教主,或稱爲神。但是佛法不是這樣,跟信不信沒有關系,就好比說在中越戰爭期間的雷區,地雷被埋上了,知道的踩上去會被炸死,不知道的踩上去也會被炸死。佛法也是這樣,你知道、你相信,它是這個道理;你不知道,你不相信,它也是這個道理。什麼道理呢?就是佛所發現的普遍存在于宇宙中的幾個實相,它不叫真理,因爲真理和謬論又是相對的。幾個實相放在英國如此,放在俄羅斯也如此,放在五千年以前如此,放在五萬年以後還是如此,這就是佛法的實相。這個實相,任何人拿身心作爲實驗器,不拿信仰做實驗器做交換,來體驗這幾個實相是否經得住考驗。經得起考驗,就能幫助你的生命流程喜悅快樂;經不起考驗,抛棄它,不需要信。所以,這是佛法與信仰的最大不同。
因此,陷在虛無主義信仰的層面也很正常,鼓勵大家虛無一下,否則大家信仰得死死呆呆的——哎呀,我今天還有幾個頭沒有磕,菩薩是不是在他的計算器上給我記錄了一個曠工?這樣菩薩多累呀。善人燒香作揖,菩薩保佑他;那惡人也來了,燒香作揖……你說菩薩多爲難。所以不信也罷。但是,佛法是一個實相,這個實相是拿身心來體驗的。所以,佛法最根本的一個核心叫做:向內看,並且是大家一起向內看。不是看對方、看外在,是看自己的內心,看看我的心是否符合緣起法,我的心是否尊崇生住異滅的無常法,我的心是不是尊崇一個心影響身、身又互動地影響心這樣一個互動的緣起,互相支持、又互相破壞的這樣的一個狀態。因此,你相不相信相對論,相不相信虛無論都無關緊要,只要你體驗到了,無所謂。
佛法不是宗教,而爲人心所必需
嘉賓:
師父,你還是先給我們開示一段吧,先啓發一下我們的思維我們才更容易提問。
奘師:
前兩天寫了個博客——《佛法非宗教,而爲人心所必需》。民國年間有一位叫歐陽競無學者,寫到:佛法非宗教,非科學,而爲今時所必需。具體的文章我沒有看到,但名字我很熟悉,根據這個名字,依據我的思考,寫了《佛法非宗教,而爲人心所必需》。爲什麼佛法爲人心所必需呢?我給佛法高度地概括了十五個字——身口意、貪嗔癡、戒定慧、佛法僧、覺正淨。
“身、口、意”叫叁業,那如果這叁業給壞用了、往下去用了,也就是越來越不爭氣了,就是“貪、嗔、癡”,叫叁毒。過分的貪心、過分的嗔心、過分的愚癡心,這叫“貪、嗔、癡”。作爲一位修行人,明白了 “貪、嗔、癡”是壞用的,不離“身、口、意”,不離生命本來的這個東西,用“戒、定、慧”來鏟除。佛教徒就把形象爲高高在上、凜然不可侵犯的叫做“戒”,其實這是一種錯會的意思。什麼是“戒”呢?一種內省的、道德的、能夠讓自己的生命流程喜悅快樂的生活態度,就叫“戒”。什麼是“定”呢?對內心的做主,我們經常想做一些事,卻感到力不從心,或者是心不從力,爲什麼呢?就是心經常會成爲我們習性的奴隸,而不能做習慣的主人。所以“定”就是一種對習性的反叛。那麼,“慧”是什麼?是深刻的洞見力,覺知到實相的運轉,這就是“慧”。
這樣的“戒、定、慧”不是佛教徒的專利,不是出家師父、和尚的專利,是每個人的專利,是每個人都需要的,必需的。
每個生命的“身、口、意”,是人人所不可缺的,我們每天的眼見、耳聽、鼻嗅、舌嘗、身觸、意識上的判別累計推究等這些東西都在走一種偏激的狀態。過分“貪”,想要的抓住不放,不想要的恨不得趕緊推開,這種過分的“貪”和“嗔”是煩惱、是麻煩,所以,以“戒、定、慧”鏟除“貪、嗔、癡”,而它所期望的工具就是“身、口、意”。
所以,無論是從“戒、定、慧”的層面上,還是從“身、口、意”的層面上,還是從“貪、嗔、癡”的層面上,都是和宗教毫不相幹,你信不信佛,你信不信釋迦牟尼,你信不信基督,都是如此。過分的“貪”就是煩惱,不但自己煩惱,也給家人、朋友帶來煩惱,也給社會帶來不安定的因素。過分的“嗔”,從小鬥爭,慢慢地從經濟糾紛到政治糾紛,接著到軍事來解決,最後以消滅肉體爲唯一的目的。所以從一戰、二戰人類曆史上各種的戰爭等都是這種過分“嗔心”的發作。“貪、嗔、癡”跟宗教不相幹,每個人都這樣。一個宗教徒也許利用宗教想要這個世界變成一個宗教的淨土,結果卻傷害了那些不信仰、不遵從的人,所以它很可怕。
那麼,這個“戒、定、慧”從哪裏了知?從哪裏了解?又如何加以操作,運用在“身、口、意”之中?通過“佛”、“法”、“僧”叁寶。
佛,它不是一個信仰對象,而是教給你一個方法的老師。印度話梵文叫“佛陀耶”、“布達耶”,漢譯爲“佛陀”,慢慢簡稱叫“佛”,意思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這是什麼意思呢?自己的身心的實相了知了,外在生命的實相了知了,這樣覺行圓滿,就是佛陀。所以,佛陀只是一位老師。
這個老師所教授的方法,簡稱“法”,也叫佛法。白紙黑字所記載的,只是記載而已,你對著經書磕破了頭,也不會從書裏跳出來一個精靈告訴你,“善男子,善女人,磕了頭夠十萬了,你可以得一個阿羅漢果了”,那不一定。佛法是要靠智慧來領悟,領悟之後,從理上的聞思還不夠,還要通過“身、口、意”這叁個東西的實踐來完成、次第地積累,逐漸達到圓滿。所以“法”也不是宗教。
那“僧”呢?就是按照佛祖所教的滅苦之道這個方法踐行的人,就叫做“僧”。所以,“僧”不只是指光了頭、穿著袈裟的人,而是那些實踐了佛法的人。
佛法有很多的教育方法,上次在紫泉會館有人問,“爲什麼基督教、伊斯蘭教全是一本《聖經》或《古蘭經》,爲什麼佛教不能拿出一部經,來全世界共遵呢?”這是一個定位的問題。宗教,不用去懷疑,教主把一切都創造好了、安排好了,信了就夠了。但是佛法,叁藏十二部,有八萬四千法門。“法門”,就是有八萬四千種方法、八萬四千個門,可以讓不同的人、不同的根性,走不同的門,而走進自己的內心,從內心裏面徹底地根除了“貪、嗔、癡”,成爲一個覺悟的聖人,叫做佛。所以,從“佛”、“法”、“僧”的界定,又和宗教毫不相幹。
透過自己的“身、口、意”,實踐“戒、定、慧”,鏟除“貪、嗔、癡”,依據“佛”、“法”、“僧”,這樣實踐的一個人,最後達到的目的就是“覺、正、浄”。自己的智慧層面上完全是覺悟的,生活品質方面完全沒有偏離中道,是正的,然後自己的“身、口、意”散發出去的力量,是和諧的、喜悅的、清淨的、無染的,這樣的就叫“覺、正、浄”。一個“覺、正、浄”圓滿的人,叫他阿羅漢也好,叫他菩薩也好,叫他佛也好,叫他大阿羅漢也好,都是“同出而異名”。所以,從這十五個字來看,佛法與宗教毫不相幹。
但是,佛教在人類曆史上已經傳播了兩千五百五十一年,釋迦牟尼的出生比孔老夫子晚了五年。佛教,作爲一個傳播佛法的載體,它要遵從世間法的規則,要有自己的教團組織,有教徒的生活方式,有固定的經濟收入,有固定的信教人群,這個離不開社會上的任何物質層面上的約束和限製。哪怕在深山老林裏面的一個小廟,一間房,一個和尚,一個僧,他也要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缺一不可。哪怕他禅定功夫深,一坐坐了十年,這十年還不是坐在空中,坐在樹下、小屋裏、墳邊?他還要一個物理空間。而只要占有空間、體積、形象、在時間上有一個延續性,他就必然要遵從這個世間法則。
所以,佛教傳播了兩千五百多年,産生了種種弊端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們今天看到的佛教有好多不好的方面,但是我們所了解的佛法又有它特別純粹的一面,能區分得開,我們就會很開心。區分不開,就像端上來一碗八寶粥,因爲我不喜歡裏面的一個紅豆,而把整碗粥給倒掉了,自己餓肚子,這是傻瓜型的作爲。這也是現在很多學佛的知識分子最容易犯的錯誤——我不相信佛法所說的“六道輪回”,我也不認爲吃素就能修行。好,他僅僅不喜歡佛教的這兩件事,就否定了整個佛法,這就關閉了一個走向自我醒覺的路。這也是知識分子學佛的通病——以“我”的見解、習性來套,看它與現代的文明是否接軌,與現代科技知識能否溝通,與現代人的生活方式是否合拍,一看不行,非我屬類,就把它放棄了,這個挺可惜的。
而在唐宋時期、元明時期、清初時期的禅宗、佛法,都是上智者不敢不信、不能不信的。
宋朝有個著名的宰相張商英,是儒家的大學者,原來他要做《排佛論》,認爲無佛,他太太說,“先生呀,既然無佛,何需要排呢?”張商英一聽,覺得有點道理。有一天,讀到一本《維摩诘經》,裏面有一句話“病並非四大,亦不離四大”,驚訝胡人原來也有如此智慧。《維摩诘經》是佛教所有經書裏面闡述“不二”最究竟的一部經典,並且不是一個出家人講的,是一位“維摩诘”長者居士來講的,因此它特別有生命力。張商英看過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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