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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本經講記(玅境長老)▪P6

  ..續本文上一頁檀越-施主之意。南獄大師解釋「檀」-施。施波羅密,越是中國話,你若能布施就能越過貧窮海。在此施主迎請菩薩應供,爲了修福修慧,來供養這位菩薩,請菩薩到檀越自己的家來,或到廟去,或到其它檀越家,布施衣服、飲食,以及各式各樣的資生用具,如此供養,以下即說犯戒的相貌。

  若是受請的菩薩以瞋恚心,與憍慢心對來請的檀越不高興,不接受他的邀請,也不去檀越受請的地方,由于菩薩發無上菩提心,是爲了攝受衆生,並以佛法來度化,如今不接受邀請,這有棄舍衆生之嫌疑,違背了原來無上菩提心了,所以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這說到瞋慢心是由染汙起的,有染汙的罪過。

  那麼如何是不犯呢?要是菩薩有病不能受他請,或者有病而且沒有力氣,或者菩薩心狂有病了,那麼不去也不算犯,或者路途特別遙遠,不想去也可以,或者經過的道路有恐怖的困難,不去也不算犯,或者有不同的情形就是菩薩能觀察檀越,若是不去對他有好處,什麼好處呢?能夠調伏他的過失,使其舍棄過失,安住在無過失的善法中,因此菩薩不接受是有功德的,不算犯戒,其次若某甲在某乙之前,先請菩薩,已接受先前請的人,因此不接受第二個受請,那也不犯戒,要是在這個時候自己正在用功修行,修學善法,正相繼續不斷,不願意暫時間斷,因此不接受邀請也是可以的,不算犯戒。還有另一個理由,就是在這個時候有一個殊勝難得的機會正巧某個大德正

  開示佛法,這時檀越來邀請菩薩,此菩薩卻想聽聞這未曾有的佛法,那麼不接受邀請,是可以的。

  在玄奘大師把這裏翻譯爲:「爲欲引攝未曾有法」乃表示出世間的佛法,是未有的,饒益之義,是說聽聞了佛法,使自己更加深地去思惟修學,如此不接受邀請,也是不算犯戒。

  或者爲人講解佛法有爲人決疑問題時,因此不接受邀請也可以。所以凡夫菩薩雖發無上菩提心,爲了與衆生結緣,不受供是犯戒,但爲了自己能夠聞思修于佛法上,不去受供,那也不算犯戒,因此佛的慈悲在這個地方,應該要有一個簡別。

  若是菩薩知道邀請的人不是有誠意的,而是要來欺騙、擾亂,那麼不接受也不算是犯戒。或者菩薩知道邀請他的人是多人憎,許多人討厭的,若是接受他的邀請,就會很多人恨你,因此菩薩若爲了一個人而得罪很多人,也是不行的,所以爲了護念多人不生起嫌恨心,所以不接受邀請,也是可以的。

  若護僧製,這與前面說的是一樣的,比如有某個人毀謗佛法,因此大衆僧作羯磨宣布不可與其來往,因此不接受他的供養是可以的,爲了要遵守大衆僧所規定的製度,上述之理由,若不接受應供是可以的,不算犯戒。

  不受施戒第五若菩薩。有壇越以金銀真珠摩尼琉璃種種寶物。奉施菩薩。菩薩以瞋慢心違逆不受。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舍衆生故。若懶墮懈怠。犯非染汙起。不犯者。若狂若知受已必生貪著。若知受已施主生悔。若知受已施主生惑。若知受已施主貧惱。若知是物是叁寶許若知是物是劫盜得。若知受已多得苦惱。所謂殺縛谪罰奪財呵責。

  這是第五條不受施戒,不接受他人的布施,假設有一個受了菩薩戒的菩薩,有檀越以黃金白銀、真珠、摩尼珠(如意珠)、琉璃,種種的寶物,恭恭敬敬地布施給菩薩,而這受了菩薩戒的菩薩以瞋心慢心瞧不起這位檀越,並且拒絕不接受他的供養,這裏以不接受財物供養也是犯戒,這表示此菩薩對此檀越一點攝受心也沒有,不慈悲,不作他的福田這也是違背了他的無上菩提心大悲願,也是不對的是名爲犯衆多犯的,是犯染汙起,這也是染汙心所犯的,所以是重垢罪。

  這是什麼原因呢?舍衆生故,因爲昀初發願是爲慈悲一切衆生,愛護一切衆生,要與一切衆生結緣,現在反而要其一切絕緣,是違背了菩提心,是重垢是不對的。假設這位菩薩是因爲懶惰懈怠,犯罪染汙起,這是不容易的,一般人以種種寶貝奉獻,還能以懶惰懈怠不接受,這是不容易的,不過有因對財物不生貪著之心,這也有可能

  的。

  不犯,若自己顛狂了,不接受,也不算犯,假設菩薩自我觀察,若我不接受了黃金白銀種種財寶,使自己貪著心強烈生起,有傷害自己的道心,那麼可以不接受,或者菩薩知道接受施主種種寶物,日複他會後悔,因此也可以不接受,或者接受了以後,施主不但會後悔,而且極可能産生迷亂的心,那也可以不接受,或者接受施主的種種布施財物,使其産生日後貧窮的苦惱,那也不好,也可以不接受,或者菩薩已經知道這些財物是叁寶所擁有的,不是個人應該可擁有的,而檀越以叁寶物來供養知道了,可以不接受或者是以偷盜來供養的,知道以後不接受,也不算犯戒。或者菩薩知道一旦接受了這些布施了以後,會有很多的過患,所謂會被殺、被綁、被谪、被罰、被奪取,或者被呵責,知道了會有這些過慮,因此不接受,也不算犯戒,這是不受施戒。

  不施法戒第六若菩薩,衆生往至其所,欲得聞法;若菩薩,瞋恨悭嫉,不爲說法者,是名爲犯衆多犯,是犯染汙起。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汙起。不犯者:若外道求短,若重病,若狂,若知不說,令彼調伏;若所修善法,未善通利;若知前人,不能敬順;威儀不整;若彼鈍根聞深妙法,生怖畏心;若知聞已,增長邪見;若知聞已,毀呰退沒,若彼聞已,向惡人說。

  不施法戒-就是不布施佛法的條戒,佛法主要是開導人增長智慧,若是不布施的話,使衆生不能智能增長,菩薩是大悲心教導衆生的,結果是不願意開導,佛法予衆生,所以也違背了他的菩提心,因此犯了戒。假設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的人,有衆生到他的住處來,(衆-很多。)衆生-凡夫從無始劫以來數數地在六道裏輪回,得到生命又死,死了又生,所以有很多的生,很多的死,但不說衆死,而說衆生,是指人在無量劫來得到很多生命,又失掉了,在很多地方受生死,不說衆死的原因是死了以後又再生,這時才是凡夫,如果死了以後入無爲涅槃就不生了,不在叁界裏受生命了,那就不是凡夫了,所以說生而不說死,是指一般的凡夫說的,因死在叁界裏數數生的叫做衆生。

  這樣的人(在六道裏的衆生都是這樣的),想要聽他開示佛法。若菩薩瞋恨悭嫉,不爲說法者-假定這位菩薩瞋恨不高興,不願意爲他說法,悭-即吝惜佛法,不想說給人聽,嫉-嫉妒,嫉妒與瞋恨有點相通,也就是瞋恨不高興。一般來說,仍有不如意的事傷害到他才瞋恨。嫉妒-是不耐他榮,這位菩薩心裏的妄想,感覺到或知道這個人有點才華,如果聽聞了佛法再繼續修學,可能有大成就,他會獲得很高的名聞利養,那就對我有影響了,所以我現在不能跟他講,這就叫嫉妒,也就是吝法了。瞋恨悭嫉是他的動機和他犯戒的原因,因此不爲他講解佛法,這是一種解說。

  另一說:是現成的經卷。卻得聞法是聽菩薩的開導,但也可能向菩薩求某一種經卷,而菩薩不肯布施他,這也應該包括在內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是各爲犯衆多犯-就是犯很多的突吉羅罪。是犯染汙起-因爲是瞋恨嫉妒的動機不好,所以所犯的是重突吉羅。若懶惰懈怠,犯非染汙起-這位菩薩的心情有一點兒松懈或身體違和,他就懶惰不願意跟人家說佛法,這也是犯戒,但不是染汙心生起的,所以是輕垢罪。菩薩是爲了利益衆生應該振奮自己,不應該懶惰懈怠,所以不爲說法也是犯戒的。

  不犯者的話:這位菩薩能觀察來求法的人,他的動機有問題,所相信的是佛法以外的其它宗教,叫外道。是邪知邪見的外道,他們並不相信佛教,他們是存心來挑毛病,破壞佛教的,這樣的不懷好意,那菩薩可以不爲他說法,不算犯戒。

  如果這位菩薩有重病,不爲說法是可以的,如果這位菩薩顛狂了,那也不能說法。

  若是知道不爲他說法能令那個求法的人反省自己,反而能得到利益,調伏自己,知道自己的過失,改過遷善,除不善處,而安立善處,在一個衆多功德裏熏習修學,能夠這樣,不說法也可以。

  若是這位菩薩所修學的這部分佛法還不是那麼熟悉,善巧通利,不說也是沒有過失。

  若知道來請法的人,他不能敬順,他聽這個法,他也不能生恭敬心來信順這樣的佛法,這對他沒什麼利益的,所以不說也可以的。

  若來求法的人,他的威儀也不那麼整齊合理,比如講法的人站著他坐著,或講法的人坐著他臥著,這是不合道理的,或請法的人手拿著槍、杖或其它武器,這也是不合道理,所以威儀不整,菩薩不爲他說法不算犯戒。

  若是請法的人根性很遲鈍,智慧缺少,眼耳鼻舌身意都不是那麼靈光,如果聽了大乘佛法的深妙理論,他會生恐怖心,這種情形,也可以不爲他說法。

  大乘佛法大致有二個部分容易讓人生起怖畏心:一、大乘佛法說一切法空,無我無我所,衆生聽了無我就害怕了,大智度論上說:五百不聞畢竟空,如刀傷心-這是小乘部派,這些人聽了大乘佛法說一切法畢竟空,就像刀刺在他心上那樣的難過,所以聞深妙法生怖畏心。二、大乘佛法裏,發無上菩提心要到叁大阿僧祇劫才能功德圓滿,這時間是太長久了,有些人也生了怖畏心,感覺太難了,若是小乘的利根人,叁生可以得阿羅漢果,四生得辟支佛,那就快了一點,或者鈍根一點的,六十劫可以得阿羅漢果,一百劫得辟支佛道,那就比阿僧祇劫少了多,所以時間太長也有點問題,因此有這種鈍根,聞深妙法生怖畏心的人,你不爲他說佛法,是可以的。

  若知聞已,增長邪見-若是這位菩薩能知道聽法的人,聽完了佛法,不但沒有正知正見,反而增長他原來的邪知邪見,這樣對他無益反有害,那也可以不爲他講解佛法的,以增長邪見來說:現在的佛教與五十年前的佛教是不一樣的,就是大乘非佛說,反倒引起種種邪知見,那就不要說了。若知道他聽完佛法若他毀謗了,他就會到叁惡道去了,所以在許多經典裏提到毀謗大乘佛法是會到地獄去,因此可以不爲他講解佛法。

  再則,若那個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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